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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笑了笑,大赞我聪明,我很受用,看看,金子果然是会发光的,前有师傅说我长得好,现有李二夸我聪明。以后我要问问尉迟,看他还敢不敢说我没用。
身份揭穿
我出身在太平盛世,甚至连老爷子经历过的j□j这类的事件,都只能是耳濡,目染全指望枯燥无味的电视剧。每每,老爷子都故意摸着一把辛酸泪埋汰我打瞌睡,等我年纪大些了我就趁着奶奶在客厅游荡的空间,揪着他的衣袖很是好学的问,那爷爷你不会也同电视里的知青一样干过抛弃妻子的事情吧?那我不是要多个叔叔?唉,不要还是多个姑姑吧,我叔叔太多了,是吧。
后来老爷子吃了三天的辣椒酱。从此后我就可以堂而皇之拿了遥控器换偶像剧。老爷子说我生来就是折腾他的。所以每年过年一家团聚的时候,他都会揪着我头顶的两小辫子向我爸控诉,说你生这丫头是要气死我吗?那么多年他从未间断的埋汰过,我也曾经一度的信以为真他讨厌我。卷了包袱要离家出走去外婆家,半路迷了道,险些被人贩子拐走,弄得外婆同他大吵一架,那天他搬了凳子望着院子里的柚子树抽了一下午的叶子烟。奶奶叫我去哄他,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哭。
每到过年的时候我就特别想他,我小时候从未想过他会死,会死得那么突然,他做化疗的最后一个星期,瘦得不成人形,拉着我说,尘儿,给爷爷唱小燕子吧。
我的三叔长得最像他。
所以我从梦里惊醒的时候有些模糊的分不清楚,小燕子到底是唱给他听还是唱歌尉迟听的。掀开被子就要往外跑,师傅在门口抓住了我的胳膊,“大半夜的你去哪儿?!”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个多么错误的决定。“师傅,我要回到将军身边去。”
“别傻了,秦王殿下很赏识你们家将军,即便战败他也不会伤害尉迟的,你还是想想怎么说服他吧。”
我摸了摸额头的冷汗,心里一阵发悸。好像,你在沼泽之中唯一能抓住的是一株蒲苇,尉迟就是我的蒲苇,可是我却放开了他。
他是我的将军,三叔,爷爷。
我本该不应上前线,但听说这次刘军派出的是尉迟,我便偷了战甲,那时候的人大多三餐不饱,睡也睡不好,好一些遗孤,无依无靠,12、3岁就入了兵,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这样的日子过下来,大多个子不高而且也瘦,即便我混在他们之间也不算起眼,比我瘦弱的还有更多。我抱着长矛跑在银白战甲骑马在前的李世民身后,伸长了脖子也看不清他的模样。大约应了那句向来缘浅,奈何情深。妄我在1000多年后是世界十分崇拜他,即使穿越到此过了这么大半年,依然望见的只有一身战甲。
那场战役我到现在历历在目,尉迟说算你命大,不然就你这窝囊样就尸体都凑不全。好吧,我承认我废材,我连长矛也不会使,两军交战的时候我有过几秒钟的后悔,但当时情况容不得我发愣,眼见红了眼的敌人拿刀向我砍了过来,腿一软就摔了下去,也幸好躲过了他一刀,却见他拔刀又起,本能的闭眼将长矛刺了过去。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他只是个无名小卒我却记了他许久,长得很瘦,双眼深陷,死的时候瞪大了眼珠。我看得见自己的影子在他眼里,那时我吓得全身都在抖,他倒在地上都瞪着眼,死不瞑目。我丢了长矛抱着头开始尖叫,平时都习惯了压低了声音说话,现在却尖声像小姑娘。
马背上的人怔了怔,敌方的长矛就刺中了他肩,他便掉下马背上滚到了我脚边,我惊魂未定的看着他。
“小年……”他伸手过来。
尉迟,三叔,爷爷。我死死抓住了我的蒲苇。“别怕……”他说。
“三叔,带我回家吧。”我杀了人,手心里都是他的血,带我回家吧,我好害怕。眼底最后的是一团银月的白色,我记不得了。
我醒来时第一眼忘记的是师傅瞬间苍老了许多的面容,他拧着我的胳膊,“你个逆徒,你要死了,我们金家就绝后了。”黑线,师傅,我不是你儿子啊,而且我即便姓金,我也不能给你们金甲传宗接代啊,我是个女的啊!
“那个,师傅大人,我怎么会在这儿?”
“你还好意思问,叫你听话,你倒好跑到战场上去,尉迟为了救你受了伤,还得眼巴巴的扛着你回来,受了你一句三叔还得这么累死累活的照顾你,真是亏大了。”
师傅,我才是你徒弟啊,不都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么?你也算我半个老爸啊,你不能这么胳膊肘外拐啊。
“那将军人呢?”
“受了伤也被带回来了,现在正关在帐内养伤。”师傅低头去弄药粉,漫不经心道,“他这是第二次被俘,铁定是回不去了,不过唐军的人对他成见也大得很,他是个大将也是个粗人,哪里受得了这些气,我看唐军估计也待不下去的。也好,趁早,咱们回长安去,带你见见墨月。”我斜眼看旁边,自动忽略他最后的那句话。
我是见他受了伤的,不知道给他的药粉用光了没有,想着就拿着药跑了出去,其实也很好找,最多人把守的营帐便是他所关押的地方了。但看守的人拦住了我,晃晃手里的药品,“我是医师,送点药而已的。”他们不为所动,我正无计可施,便听见身后有人道,“苏尘年?”这声音不是像火柴的那个么?我扭头可怜巴巴的看他,“我只是想送点药。”
“哦,让他进去吧。”他居然深明大义的放我进去了,这让我对他的印象有些改观,“多谢将军,哦还有,那个李二……”说来这是我第一次见着这人,这么久了却从未见到李二。感觉这人也挺好。
“……李二……他有些忙。”他磕磕巴巴有些艰难道。
这样我也就不再客套了,掀开帐门进去见尉迟,他正小露“香肩”,自己看自己的伤口,突然见了我,脸色一阵青红蓝绿很是精彩,我就奇了怪了,就算他是半裸在我面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毕竟“我是男人“嘛。
把药放好,我伸手去解他的衣服,却被他防备躲开,“将军,您这是在害羞么……“我眯着眼看他,小样搞得老子是大灰狼似的。
“不,不用了。”
“我给你上药啊。”我说罢要去扯,他便拿着没受伤的左手推了我一把,我好心当了驴肝肺,心里很是愤愤,不看就不看,好像我很稀罕似的。收拾了被他打乱的药瓶就要走,不想他这会儿又转了性子道,“你没受伤吧?”
“小的命贱好得很。”我的气还没消。
“小年……”
“怎么了?”我转了身,努力挤出笑脸,不管怎么说,他还是个将军啊,即便现在是敌军的败将早晚也是唐军大将的说,惹不得。
“你到底是男是女?”
我手里的药瓶打翻了一地。他竟然怀疑我了?他怎么会发现的,连师父火柴都没有发现,他怎么会发现?我跪倒在地上慌慌张张的捡药瓶。我若是够机灵应该立马回答他的,可是我这么一慌张他就猜到了。
他连忙握了我的手,“你真的……”我抬头不太理解他这兴奋的语气是什么意思。“你是怎么知道的?”既然被识破了我也就换了自己本来的声音,这样想又觉得我一开始遇见他本没打算女扮男装声音也就是现在这样的。他没说,我也就当他不在意罢了,想来他应该是在我故意压着声音说话的时候就怀疑了?
我这么一问,他老脸一红,让我有种莫名的惊悚。“这个嘛,其实我也就是随便问问。”
“什么?!”我震惊,我居然是被人诈出来的,老子真是白活16年了。
“只是想如果你是个姑娘便好了……所以就这么问了……”
我卡住了,他这话配着可疑的脸红。难道是瞧上我了?那我这一切不就白忙活了,我最开始打算女扮男装不就是为了避开他么?
我们这么对望着了许久,久到一个小兵送膳食过来,看他握着我的手两两相望,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然退了出去,我惊醒,连忙甩开了他,那小兵也似乎发现不对劲又再度冲了进来,放下膳食颇为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们一眼,一脸我走了你们继续的模样。难道古人比咱们还潮?断袖这个种族放在现代也是备受争议的,他刚刚那个鼓励的眼神是作死啊?!
我这么发愣的空挡,不知道尉迟什么时候扯了我的发带,头发就滑了下来,我扒拉了两下很是愤怒,伸手去扯,“你做什么?!”
“哦,只是有点好奇,你穿男装一点也不奇怪,换了女装挥手什么样子。”他压低了笑意,心情很是愉悦的模样。
我问候你家族谱啊,拐着弯的骂老子男人婆。扯了他手里的发带,一时间也绑不好,瞬间有种想把眼前的人大卸八块才解恨的念头。〃笑个蛋啊。”
他脸上的笑意生生卡住了,“你是姑娘家……”
姑娘你大爷,老子装了十几年的大家闺秀装得够了,现在好不容易扮了回男人,不糟蹋够怎么能舒坦。
初回长安
宋金刚大败之后逃至张难堡,樊伯通与张政博死守张难堡,最后李世民乘胜追击,同樊张二人里应外合将宋金刚抓获,尉迟敬德同寻相归顺于唐。张难堡的事情对我而言已经是后话了,声音像火柴的将军叫刘弘基,至于李二,我后来没有见过他,也没来得及见他便被刘弘基屈突通等人防范尉迟,而带来的种种借口遣送回了长安,师傅包袱一收,很是潇洒,尉迟没吭声,别有意味的看了我几眼,便默默应了,路上火柴还想像从前一样挨着我,却被尉迟各种理由推开。我觉得这情况有点不乐观啊,突然很不想回长安了。
甚至我住上了单人间。这尼玛老子花木兰的身份就要被拆穿了。火柴远远的如同怨男的望了我好几天,终于他得了机会凑近我艰难的说,尉迟将军都34岁了,还没娶妻,实属可疑。我很不解,34岁不结婚不正常吗?我老家男人30多岁结婚的大把是。火柴如同看怪物的看了我几眼,艰难道你老家很是奇特啊。哦哦,不对,你想将军34还不娶妻不奇怪吗?
难道他不举?
火柴喷了我一脸口水,恶心死。
这次神秘的谈话终究不得而终,想了想我和火柴的谈话大多都不得而终的,可就是所谓的代沟吧,唉,我摸着眼角叹了口气。明明他同我差不多大,我果然太早熟了么?
我们回到长安正好赶上过年。
师傅领着我们回了他的药庐。他离开后,药庐的生意全靠墨月在打理。师傅说起他这个女儿很是骄傲,不仅能干帮他打理着药庐让他老人家云游四方不说,还是长安城出了名的美人。如果你随便问一个人,金墨月姑娘是谁?他摇头的话那他一定是外地人。我也是这样顺着听尉迟说我师傅算是当时三大名医之首,师傅从来没给我说过,他说这些虚名不过都是人封的,神医又如何,他也不能救下天下人,害得民不聊生的是战争,能救天下的却是战争,他说这话的脸上的表情很是严肃,我因而耳濡目染同他一起探讨了下整治,为此我大为改观,想来能教导出墨月这样的闺女,必定也不是个凡夫俗子,他曾经入仕为官,后见不得官官相护统治者昏庸无度,便开始了归园田居的生活。
这才是真正的高人啊,我听得眼冒星星,顿时觉得李世民和尉迟都成了渣渣。
我们到达长安城这日,家家户户掌灯挂彩准备着过年,我居然有些热泪盈眶,这才是人生活的地方啊,没有战争和血腥味的地方。
第一次见到墨月是在城门口的大道边,带着两个家丁撑着一把油纸伞。她裹了一件长长的厚厚的的芙蓉色斗篷,帽子边沿是白色的兔毛,师傅叫住她的时候她转过来,裹在斗篷里的长裙下摆绣着淡色的荷花。我怔住了。我一直知道金墨月是个美人,却从不知一个人可以美到这种地步,她站在那里,仿佛她脚下的皑皑白雪都要因爱慕她而脸红消融。
其实后来想想,后世界的各类大明星还是很美的,也不比墨月差多少,也许是我没见过亲眼见过吧,当时的那种的惊艳我一直历历在目,让人震撼的美,让女人自卑的美,即便后来我恢复女装也极不情愿同她站起一起,人家说绿色衬红花,我站她旁边连绿叶都不是。干脆一朵鲜花插那啥上比较贴切。我自问自己虽然长得不算美人,也不算难看吧,那一刻我在心里哭了,我觉得自己长得简直车祸现场。
想我一个女人都这般了,身边的两位雄性生物自然不用说。尉迟毕竟年纪大了,还会假装咳嗽拉回自己的神智,火柴彻底的花痴掉只差流口水了。我缩了缩很想装作不认识他。
她举着伞笑得一脸容色倾城,我以为她会扑进师傅怀里来个梨花带雨似的哭,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