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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绑美男傍山田+番外 作者:幽幽弱水(起点女生网vip2012-06-01完结)-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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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帝大乐,定为魁,立即命人吟唱出来;并且赏赐纹银五百,折御花园名花一支戴于作词之人的发髻之上。

  这是何等的炫耀之事,但逸风无以往得魁士子一般满脸红光、得意浮现于言行,反而谨小慎微、不再多言语。就算说话,也得体谦顺,更让皇帝喜欢。

  过了二日上殿封受,皇帝硬是给逸风赐了个四品中奉大夫,状元才五品,解元和探花是从五品,一个进士就四品,可见对逸风的器重。

  命奉旨回乡报喜,三日后回京上任,先与皇子共在上书房读书,等过二年羽翼丰满后再就实职。

  逸风从他的手腕上脱下御赐的镯子,慎重的戴在我手腕上:“百花,万岁赠与白玉镯,应是汉代古物,价值不菲。就当做我的聘礼,等你到了年龄,我便娶你为妻。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之,此生只宠爱你一人,绝不纳侍妾!”

  此时我的感动是难以形容的,女人其实不需要太多的男人,有时一个好的就足够了。我紧紧抱着逸风,眼泪又下来了。此时此刻,我有了一种归属感,什么前世后世都已忘记,有了想跟逸风共度一生的愿望,什么美男都不要,只要他就心满意足!

  毕竟这是个男尊女卑的世界,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只能一个丈夫。如果我弄来一大堆绿帽子给逸风戴,那么逸风就算再喜欢我,也不会要我了。

  我趴在逸风的胸口,又象以前的趴趴熊状,感动之余呜咽着:“你可记住了,否则我立即休了你找一大堆的美男去!”

  如此孩子话,让逸风没有生气反而忍不住笑了起来。

  第二部 妖女降生天下乱 第三十八章 上任

  原本我想和逸风一起赴京,但是所有人都拉住我不让走,只能留下管那么多张嘴的吃喝。到了就算是一日,还有二天逸风就要回京上任,只能抓紧时间跟他多呆一会儿。

  于是我借机不务正业,将当家的应该做的事全扔给了大郎、狗剩以及万贯他们。开开心心跟着逸风渡起只有二天不到的闲暇时光。

  早上厨房端来了我定的冰糖银耳以及糕点,逸风看着做成花型的糕直发愣:“好漂亮,这只有在汴梁才能吃到。”

  我知道逸风为了节约,拿着钱没有去乱花,将皇帝赏的以及我给的银子银票全给带了回来。于是赶紧的给他拿了块:“这是京城去请来的师傅做的,以后不要省着了,在那里太省的话,会被人看不起的。”

  “嗯,好的!”逸风乐呵呵地吃起来,如果他知道就这块糕,在这里可以卖多少价钱,一定会吓一跳的。

  已近初夏,河里的荷还没有花苞更别说有莲蓬、能吃上莲子了。我就和逸风躺在河边柳树下钓鱼,叫人在旁边弄了个篝火,钓上的鱼可以随时烤着吃。还搬来些番薯,杀了一只鸡,一起烤着吃。吃得逸风也不顾什么斯文了,卷起宽袖,露出白白的半条胳膊,跟着我一起抓着就啃。

  吃完小憩,我又黏糊到他身上,与他一起躺在柳树下,盖着一条薄被,舒服地睡着。我们年龄尚小,远处渡河去挖宝的人,见到我们并没有指责伤风化,反而纷纷笑看着。

  到了逸风一直读书写字的竹屋,只见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清雅就如同逸风一般,竹屋上放着一块用旧木所做的小匾,上面题着四个字“清风唯馨”。

  见逸风目光闪动,我牵起他的手笑着道:“这是我从你练字稿中选出的,借用《陋室铭》中‘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意境,不知道你喜欢吗?”

  逸风猛点头,拉着我的手就进去。

  屋内简陋,却按照逸风的习惯,收拾得一尘不染。四周有竹为伴、风透过竹叶、纸窗,却有股清新之馨香而入。完全没有远处的猪牛骚臭,也不为庄内其他地方利欲所扰。

  端坐着,笑看着逸风提笔帮我画像。

  “好了吗?我屁股都坐疼了!”我实在等下不去跳了起来,跑过去看。见纸上的我很是年幼,脸上微带红润,笑得很是灿烂。虽然无十几岁少女那样引人遐想,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也挨不上边,但天真烂漫、一副美人胚子。

  “画得真好,我有那么好看吗?”我脸不知道为什么红了,说实话,上辈子和这辈子也是第一次有男人为我画像,心中真得爽翻了天,也不禁为逸风的才能感到折服。

  我完全是借了没喝孟婆汤的底气,而逸风真的是天生就是当文人的料。

  “百花确实长得漂亮,皇宫里的公主都没百花好看。”逸风小心地将我的画像折叠好,折得四四方方后,小心地放在胸口衣襟里:“画我带去,每次想百花时就看看。”

  我转过身,悄悄抹去眼泪。拉起逸风的手,又到外面玩去了。

  玩了一天,晚上我抱着逸风,伏在在身上,轻声嘱咐着。到了京城后,要搞好关系,少说多看;这次御宴必定得罪了人,一定要小心;万岁封了四品,其实也不是好事,官太大,以后就无官可封,所以不升职反而是好事。。。恨不得掏心挖肺的全部说齐了,唠唠叨叨可能比老妈子还烦。

  实在说不出什么了,我最后道:“该发火时就发火,但千万别惹怒了万岁,大不了被罢官回家。回来后,这里有吃有喝,不去受那闲气!”

  “好的,百花!”逸风都一一答应着,一点都没觉得我烦。

  明天逸风就要走了,去那个纸醉金迷、美人如云的地方,我一定要让他记住我!

  手慢慢地伸进他的亵裤,逸风犹豫了下后,居然没有象以前一样,死拽着裤腰带,一幅宁死不从的样子。

  轻揉了几下,将手伸出,身体撑了上去。只见逸风白净的脸上微带着笑意,显得越发的俊美。红润的唇,二边微微上翘,诱惑着我。

  我二只小手,抱住了他的两边脸颊,将自己的唇、对着他的唇贴了上去。。。

  虽然早了一点,但我不想将他的初吻让给别人,他是我的!

  狠狠地吮吸了一下后,我抬头看着有点诧异还未弄清状况的逸风,努力挤出些煞气狠狠道:“以后不准给其他女人亲,不准她们摸!你是我的,只能我摸、我亲,知道了吗?否则我就将你鸡鸡拽下来,咬你的屁屁!”

  逸风呆呆地看着我,随后笑了出来,柔声答应着:“好的,百花。我以后一定不会让其他女人碰,我是百花的,只给你一个人。”

  我立即被打倒,什么伪装都烟消云散,幸福得稀里哗啦的!一股恼恨也盘踞在心,为什么我们还那么小,如果再大个六七岁,今晚一定是干柴烈火,不到尽兴决不罢休。

  送逸风启程,我的眼泪都快浇湿一棵干涸的枯苗了。

  我站在轿前,看着轿子里已是一身官服的逸风,还是满脸泪痕、依依不舍着:“多写信给我,等秋收后我去京城看你!”

  轿子里的逸风,一手抓着我的手,将我头上戴着的金钗取下,捏在手心:“百花我去了,你好好照顾自己,有事不要自己扛着,还有我!”

  “好的,逸风!”我知道皇命难为,逸风是时候该走了,只能慢慢退后,看着轿子帘放下,暖轿被二个轿夫抬起。

  逸风的一岁多弟弟,被乳娘抱在手中上了另一个轿子,但这轿子与逸风的不同,旁边的小窗上无布,这是太宗定下的规矩,只有官员才能乘坐四面都用布遮上的暖轿,平民所乘的轿子必须有一处开着口。

  在我和众人的目光下,二个大锣敲起,“肃穆”“回避”的牌子举起,浩荡的队伍慢慢远离。

  宋朝官员每年的十二月二十至正月二十可回家过年,再过七八个月,逸风可以赶回来。去掉路上所需,可以和我小聚五六天,但我的心还是空落落的。

  我提起精神,擦了擦眼泪,眼睛犀利地一扫:“还呆着干什么,快去读书干活!”

  是呀,我要努力努力再努力,现在逸风是四品大员,前途无可限量。在这讲究门当户对的朝代,我出生已配不上逸风,那就当个有钱的地主婆,来个权钱均衡吧!

  第二部 妖女降生天下乱 第三十九章 夜闯百花庄

  我陪逸风的这二天,大郎和狗剩差点撑不下来,逸风这一走,立即又把我推到了柜台上。现在知道厉害了吧?这些各处来的人,不光要靠吓,而且要靠哄和骗,否则怎么压得住。

  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最主要的是胆大心细,吓那么几下,也就过去了。毕竟传说得也算不份,只是说一群杂毛强盗埋下的宝,又不是龙脉巨宝。所以正在有钱、有权的主,谁会吃饱饭带人漫山遍野的挖散坑,帮助修理地球?

  闲来无事我就胡思乱想起来,想以后坐上花轿的情形,想以后库房那些乱七八糟的宝物用完时该怎么办?想得不能再想时,就看着来的挖宝人打发时间。

  可能是已经拥有了大海,就不会在意小溪。这些挖宝的人每一个顺眼的,总能挑出点毛病。还是白白净净、玉树临风的逸风潇洒好看。

  等灯初上,到了打烊了!只有山下和庄内供应馒头、米饭小菜,其余的只能去绕道去渡船处。这是我定下的规矩,二十四小时营业开销大,没必要为这些散户点灯浪费蜡烛。

  我坐在柜台上,等手下抹完桌子,收起桌椅再扫扫地,就关门进庄了。

  突然大郎喊了起来:“当家的,好象又是一个!”

  我正撑着下巴打瞌睡,被他一下叫醒。只见不远处有个黑影,象是人影样,正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看来又是其他疫区来的孩子,庄里孩子已经破五百大关了,近一个月再没来过,原以为应该结束了,没想到又来了一个。

  虱子多了就不怕痒,已经五百多张嘴,再多一张就无所谓了。人多就一点好,人越多、成本反而下降。养五百人其实跟养四百人,除了多一点粮食,其余衣服、医疗、教育等花费差不了多少。

  大家也都习惯了,继续搬桌椅扫地,我拿起柜台上的蜡烛,挡着烛火防止被风吹灭和大郎走过去查看。

  一看我就知道不是疫区来的,虽然也是个十岁刚出头的男孩,但是借着烛火看到他身上衣服被血尽染湿,正俯身趴着生死未卜。

  大郎蹲下,拉开破损的衣服看了看伤口:“当家的,是剑伤。”

  剑伤!我有点头疼了。这里也经常有点小的流血事件,菜刀、扁担、镰刀、锄头就想都不用想是什么类型的。而兵器就有点麻烦了,代表着不是官府就是江湖事。官府大多为刀,能碰上用其他兵器的武将,我这地方还不够档次。剑就明摆着跟江湖扯上关系,下手还那么狠,一定是深仇大恨,谁要将一个十来岁孩子赶尽杀绝?

  “扶进去再说。”我轻声道。

  大郎立即将这孩子翻了过来,二只手横抱起,飞快地往庄里去。

  我跟在后面,喊了一声:“别收拾了,打烊!”

  于是只在店口放着二个灯笼,一个写着“百花”,而另一个写着“萧”,用来震慑那些不怀好意的鸡鸣狗盗、以及官府喽啰。

  就近找了间房,见还有气,几个人忙开了。取热水,拿金疮药,撕衣服、扯绷带,去叫专门请来的大夫。

  有大人忙,也不用我动手。我在旁边冷眼看着,他伤得确实很重,浑身上下的剑伤不下五处,几乎剑剑及肉。但看来不是想要他的命,剑伤都不是要害部位,他身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旧伤累新伤。脚踝处还有铁链之类锁绑痕迹,一圈青紫。

  “去库房取支好点人参!”我拿了张纸,批了张条给大郎。现在库除了月例外,都需看到我的条才会发物。

  我打算他救活,虽然我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但是这孩子受了那么多的苦,难免有了点恻隐。

  门口当班的跑了进来,说有人在叫门,要硬闯进来。

  可以知道是什么来路了!我站了起来,毅然决然道:“走!”

  在路上又喊了三五个人,一路快走到了门口。

  打开门后,我带着人走了出去。只见门口站着三个黑衣人,旁边的灯笼将他们轮廓照出来。

  都穿漆黑的夜行衣,头戴黑色斗笠,头微低着,根本看不到他们的眼睛。都用黑色布条将一把漆黑七尺剑鞘绑在身后,鞘中的剑并未抽出。

  穿得是乌漆抹黑的,如果再站远一点,连人影都看不到了。此时他们如同鬼魅一般站着我五步远处,肃立不动,就象三根黑色木桩,却散发着阵阵寒意。

  我学着江湖人一般一抱拳:“我是这里当家的,这里已经打烊,按照本庄规矩,打烊后就不再接待访客住宿。请三位移到他处!”

  “是不是来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黑衣人冷冷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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