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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日上三竿,一个时辰终于跪足了,我也瘫了。
看着累得瘫坐在蒲团上我,揉着酸麻到已快无知觉的双腿。砚茗惋惜异常啧啧:“这样都不叫苦,多好的一个女娃。如果调教个二三年,一定成大器,如果是我们携香院的就好了”
一个蒲团带着我的体温,朝着他狠狠地飞了过去。
第二日,我院子厨房上面,那根已经五六年未冒烟的烟囱,突然升起炊烟来。将里面住的一窝野鸟也熏得搬了家。
砚茗撩起了宽大的袖子,和我一起揉面。边揉边洗我的脑子:“这个郡主一定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其他大户人家的小姐也从来不入厨自有厨子或者丫头去做。但是我们携香院的姑娘,个个都有一手好厨艺,为了就是以后嫁人从良后讨好公婆。”
旁边坐在灶台前,生火的牡丹,此时边呛得咳嗽,边扬起沾着黑色烟灰的脸:“少爷,火生起来了。”
御怜花双手背在身后,很是优哉,对着在桌上案板上揉面的我和砚茗道:“火好了。你确定这招有用吗?”
“多会一样就多一份机会嘛。”砚茗将我们做的点心一一放入蒸笼。
看着御怜花穿得简直象监工的,而我那么的狼狈。不由恶从心来,抓起一把生粉,就往他山青水秀,干净无比的衣服上扔去。
“干什么?”御怜花往后跳了一步,躲过了。我又抓起一把扔过去
他一看,立即打开扇子,对着袭来的粉巧力一挡,随后转而甩了回来。
只见粉象烟雾一般袭向我,我赶紧的缩头,蹲下。站起后,我一回头哈哈笑了起来,这粉全到了拿着蒸屉的砚茗身上了。
砚茗看了看身上艳丽的衣服密布着白粉,立即放下蒸屉,在桌上抓起一把多余的粉:“该死的御怜花,看招”
御怜花见势不妙,一个闪身逃出了厨房,于是两人在院子里,一个躲,一个扔粉好不热闹。我双手全是湿面的站在门口,笑着看热闹。。。
农历十一月八日,不宜动土、嫁娶;宜远行。我准备离开百花山庄去往汴京,到逸风那里探亲。说什么也要让那里人看看我,是不是配不上逸风的村姑。
砚茗和御怜花也准备动身回去,他们在百花山庄也呆了一个多月,赚得其他小老鸨和姑娘都说快没饭吃了。
御怜花又坐上了他那个有八位美女抬着的轿子,居高临下作揖告辞:“多谢当家的款待,以后来扬州可找我,以尽地主之谊。”
我站在自己的准备出发队伍旁,也学着江湖人作揖:“岂敢,多谢御少爷来此,小处才能蓬荜生辉。银票事后我会托人送去,以后记得常来常往”
象这种客气话应该笑着说,御怜花却还是板着个脸,一副欠多还少的样子,“那么就此拜别”
“再会”我目送着御怜花的大部队远离,这次总算花不撒了。其实牡丹没有生病,实在弄不懂御怜花为什们这段时间都亲力亲为。管他呢,反正这个煞神走了,以后再见面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好了,该我了我刚坐上了马车,就有人来骚扰了。
“当家的”砚茗扭呀扭的过来了,看了看旁边装箱子的驴车就整整十五辆,笑着道:“还真的打算花大血本了。我也正好回去,要不一起走吧,路上也有个照应。”
还照应呢,看看他那群叽叽咋咋,鹦歌雀语、香艳招风,正一个个上驴车的姑娘们,大约到了半路先把我的人全都照应去了。
大路就一条,躲也躲不过。我没个好气道:“随便”随后就放下了马车上的车帘子。
大郎留在庄里管事,狗剩当这次的领队。狗剩气魄极足的甩了下鞭子,大声喊了一声:“走”
御怜花坐在另外一辆马车上,时不时让车夫将车赶至跟我的车并驾齐驱着,掀开窗帘布露出艳丽妖媚的脸对着我,不是说些**人的话,就是抛媚眼。烦得我连窗帘布都不敢拉起来,躲在车里装休息。
在没有火车,没有汽车的年代,从百花山庄到汴京需要先走陆路,然后再上船走水运,然后再走陆路,前后要花十天时间。
除了要方便时喊停,就呆在马车上,摇呀晃呀,把骨头都摇散了。方便也没有茅厕可上,到旁边有树有草能隐蔽的地方就地解决。
到了中午,狗剩喊停,架锅开始做饭。我下车透透气,脚好似踩在棉花上一般,软绵绵的,脑袋里好似在坐在车上有点晃荡。
“还有吃的呀”砚茗涎着脸过来了,吸了吸鼻子可怜楚楚的:“能不能凑个份子?我们这里都是姑娘,我不忍心让她们捡柴烧火,只能吃干粮。”
“粮食没预备你们的,不够吃”我找了地方坐下,没个好气。
砚茗象牛皮糖一般粘了过来,居然坐在了我身边,用肩膀和手臂轻轻的撞着我:“不要嘛,不要那么狠心。要不等到汴梁,我在携香院做东一次?”
“好,好”不少男人都眉开眼笑起来。
“没你们事”狗剩喝叱一声,无论比他大多少,都一个个劈头盖脑的打了下去。**掌拍后,让他们赶紧的低头忙自己的事。
第三部 春来百花开 第二十一章 糖醋肉条
第二十一章 糖醋肉条
这才半天,一路上还要过九天半,冤家宜解不宜结。我只得对狗剩道:“一起做了吧,等碰到店铺再买些米粮。”
狗剩带着少于仇视白了砚茗一眼后,照着做了。
“有热乎的”姑娘们高兴了,一个个从车上下来,捧着热菜粥喝。还时不时**下我带去的人,弄得他们几乎都面红脸赤,喈笑不竭。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午饭吃过,经过少许休整,这些小子如同多吃了几块发糕一般,比平时利索地收拾起所有东西,坐在车上,和砚茗那边的车里姑娘聊天,边赶着车走,好似乏味的旅途也变得愉悦多了。
原本要到傍晚才能到城门。城门一关,就不得入内。原本还打算在外面夜宿一宿,结果城门未关前就到了。
找了家还算干净、价格也公道的客栈,狗剩准备了二间紧挨着的上房,一间我住,一间他和另外一个领队的住,其余的二十多人因为上房不多了,只能包下二个通铺房,晚上睡通铺。
普通客栈当然比不上百花山庄,五文可去澡堂沐浴一次,十文钱可以点个蔬菜,一贯或者一两银子可以点上鸡鸭鱼肉、外加二三盆时鲜贵货,满满一桌大吃一顿了。
接下来的路上未必有客栈可以吃到好的,现在不吃更待何时,于是我定下三桌酒席。
刚就座,砚茗带着姑娘们也来了。此时他穿着是普通男人打扮,灰色棉质圆领长袍,腰部用黑色布带捆扎。一直挽着斜斜松散发髻的黑发也一丝不苟的整齐梳理起来,用黑色方巾包裹住。看惯了他男不男、女不女的中性打扮,猛地一见他如此,还真有点不习惯。
他也定了三桌,在群芳中吃了没几口,又跑来了。也不管我一桌的狗剩怎么翻白眼,硬是挤到我旁边。
我鄙夷着:“你那里全是姑娘,何必跑到这里,跟我们这些乡下大老粗混着?”
砚茗嘻嘻笑着,脸皮比城墙拐弯还厚,赖着就是不走:“那里的庸脂俗粉怎比得了这里真正的百花,当家的一人就抵得上其他的百花争艳。”
我却不吃花,用筷子点了点自己的鼻子:“老兄,你仔细看看,我才几岁呀要说肉麻的话,等我再大几岁吧。”
砚茗刚要再说时,突然将目光转向了门口。是有熟人来了
真是冤家路窄,是孙扬威。这小子不是给孙夫人派来的人领去了嘛,一定又偷跑出了家门。
孙少府为什么要给这败家仔那么多的银子,如果断了他的银子,看他还能吃香的喝辣的,还叫姑娘作陪。象这种人物,在现代就是属于不良少年、古惑仔。
只见他穿得象个花花大少,手上拿着一把比普通扇子扇骨长一倍的大扇,头顶梳着个油光发亮的发髻,上插一根粗金簪,还在在发髻一侧插着一朵十分鲜艳的红花。
古时男人也带花,一般来说游园赋诗时,那些秀才文人会附庸风雅,写得好的更是取大红大艳的花奖励,区别与他人。但在平时,戴花需要有勇气,只有自视地位较高、并且长相出挑的。要么就是这种专门喜欢到处惹事生非又有家丁随从的地痞无赖,否则不会顶着一朵红花,到处招摇。
有时能见到一个五大三粗,手臂比人大腿还粗的公子哥,头戴红花,自认为潘安再世的耀武扬威地过。不亚于现代的女人,大粗的腿,却穿着低腰几乎露屁股的超短裤,让人侧目。要不是身后跟着一班随从,真让人指指点点、笑话一番。
有些是天生帅气并且信心十足,有些则是跳梁小丑。但这阳痿小子则属于前一种,撇去个人成见,细细看来,这小子虽然脸上挂着欠揍的飞扬跋扈,嚣张得仿佛不可一世。但却肤白而细,鼻高而挺,对任何事物不屑一顾的双眼明亮炫目。
想想真是妒忌,这小子每天在外面乱跑,却还是皮肤细白,恨得真是让人磨牙。
一见到我,孙扬威就蹿了过来,拿着扇子指着我叫嚣起来:“是你这丫头叫我老妈来领我,结果我爹把我关进书房抄《大学》五十遍,不抄完不准出来。抄得本公子手都快断了”
我皮笑肉不笑挖苦着:“那么恭喜孙公子抄完了,学问一定大涨。”
“抄完个屁,我是跳墙逃出来的。”孙扬威如同苦大仇深,好不容易脱离人间地狱般魔窟,准备找我寻仇的样子吼着。
我赶紧的去遮桌面上的菜:“小心口水喷到上面。”
气得孙扬威差点没跳起来,而砚茗笑着打圆场:“相逢不如偶遇,今日能在此处和孙公子相遇,也算有缘,不如孙公子坐下一起吃点如何?”
我却不想和这个撕了我宝贝信的家伙坐一起,否则也许我会忍不住再象以前那样朝他臭屁哄哄的脸上扔菜:“这桌大多是男人,孙公子还是去那边两桌吃吧,顺便让姑娘们陪陪你”
“是呀,孙公子,来呀,来呀”“那里多闷呀,还是到奴家这里来,奴家替你斟酒。”另外两桌的姑娘们纷纷甩着罗帕,抛着媚眼,招呼起这个连百花山庄都住得起的大主。看来在百花山庄那会儿,缠头没有少给。
原本以为他会立即投入群花丛中,没想到孙扬威一个屁股坐在了我这桌的空位上,一点都不客气。
我就埋头吃菜,看都不看他一眼。
吃了一会儿后,上来刚抄好的新菜。小二用清脆响亮的声音吆喝着:“糖醋肉条来了”
来得正好,坐了一天的车,胃口都坐没了。糖醋的,酸酸甜甜,听听名字就口水出来了我举起筷子对着热腾腾刚出锅的菜,一筷子下去没有夹到油光红亮的肉条,却被一双筷子挡了。
“糖醋肉条呀,我喜欢”孙扬威夹起原本是要到我嘴里的肉条,塞进了他的嘴里。
这有什么,我再夹。孙扬威动作飞快的又将筷子先搁在了我的筷子下
“好吃好吃,再来一块”孙扬威口齿不清地夹起一根又粗又厚实的肉条,搁在了他的碗里。
我不生气,大人不记小人过。再夹时,又是孙扬威的筷子挡着了。
他是练过武,我的速度肯定远不如他这个家伙存心让我吃不好饭,气得我将筷子一拍在碗上,站起直接将整盘的菜全端了过来。
“哎,哎。你吃得了那么多吗?”孙扬威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怎么吃不掉?我这里有那么多人呢”我白了他一眼笑道:“大家来尝尝,每人都分一点”
随后在身边狗剩的碗里夹了几根,又在自己碗里扫去小半,再放回桌上。
砚茗很是可爱地嘟着个嘴,双手举着碗,一副准备接菜的样子,提醒着:“我也要呀”
我已经吃起肉条来,没个好气道:“要吃自己夹。”
砚茗只得放下碗,夹了跟肉条放嘴里,狐媚眼睛装出突然一亮的模样:“好好吃哦,怪不得那么多人抢”
狗剩吃着肉条,有着许多敌意的故意问:“怎么个好吃?还不是糖醋肉,再怎么烧也烧不出熊掌味道来”
“熊掌哪有这肉好吃。”砚茗又夹起一根来,举在面前:“看到没有,色如琥珀,吃的时候。。。”
他将肉条优雅地放进嘴中,闭着樱桃小口嚼了几下,还微眯着眼,如同作诗一般微微晃脑:“味酸甜适中,美味之余回味无穷。”
是吗?同桌的其他人也夹了点吃,尝后除了感觉比较开胃以外,没什么两样。
“不信吗?那么我们做个余兴玩乐。”砚茗对着旁边两桌命道:“你们拿一条罗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