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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还不等彭冲话音落下,就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彭冲还以为是王大脑袋他们回来了呢,当即就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高声骂道:“你个王大脑袋,脖子上的那玩意,是不是真被野驴啃过。门又没有上锁,你敲什么门。”
砰砰……砰砰……
彭冲的话音才刚刚落下,门外就又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听到这急促的敲门声再次响起,彭冲有些不耐烦了,当即就起身,骂骂咧咧的朝门外走去。
就在门被打开的那一瞬间,林宇眉头猛然间就蹙了起来,急声喝道:“彭冲,小心!”
然而林宇的话音刚刚落地,一把大砍刀就从彭冲的身体里,径直的穿了过去。
彭冲的表情,也在瞬间如同石化了一般,瞳孔猛然放大,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看到了王大脑袋,只不过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王大脑袋真的只有大脑袋,一个七窍流血还狰狞扭曲的大脑袋。
飕!
清风剑宛若一道划破夜幕的闪电,径直的刺了出去!
嗖,嗖,嗖……
就在这一瞬间,五六个血淋淋的脑袋,也就直接齐唰唰的朝林宇扑了过去。
林宇纵身一闪,清风剑当空旋转,划出一道绚丽的剑弧,将这五六个血淋淋的脑袋,全都挡在了半空之中。
就在这时,三个婴儿一般的血娃娃,就像是三只血淋淋的兔子一样,嘴里发出唧唧喳喳的的怪叫之声,遁入雪地之中,争相逃窜。
林宇见此情景,表情凝若寒霜,清风剑在瞬间就斩出三道凌厉的剑气,直追这三个血娃娃而去。
桀桀……桀桀……桀桀……
清风剑刚刚斩出,三道怪异的惨叫声,就在雪地里,同时响了起来。
见到这三个凶灵血娃娃,都被清风剑气所伤,林宇当即就仗剑追了出去。
然而当林宇刚刚跃出院墙,映入眼帘的就只有白茫茫的雪地,根本就寻不见任何的血迹,更别说血娃娃的踪影啦。
察觉到这些异常之后,林宇那双清澈的眸子,就如同盘旋在高空之中,正在寻觅猎物的雄鹰一样。十分谨慎的朝四周扫视了一眼,可是却依旧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发现。那三个凶灵血娃娃,就好像彻底在人间蒸发了一样。
林宇担心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也不敢追出去太远。只是在四周仔细查看了一遍,见依旧毫无所获,就又转身回到了院子里。
就在林宇返回院子,还没有过十息的时间,雪地里就窜出来了三个满身是血的娃娃,急匆匆的朝远方遁去。
在绕过一个山谷之时,一个黑影就从阴森森的树林之中,转了出来。
三个血娃娃见了他,就跟迷失了路途的羔羊,见到了自己的母亲一样,纷纷跳到了他的身上。
这黑衣男子只有一条手臂,单手抚摸着三个血娃娃,亲昵的说道:“我的孩子,你们怎么都受伤了,那几个人解决了吗?”
三个血娃娃当即就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就像是三个被欺负的孩子,在向自己的母亲,诉说着所受的委屈一样。
黑衣男子那双阴鸷般的眼睛,在瞬间就已凝结成了一抹寒霜,表情显得十分惊愕,道:“清风剑痕,看来这林宇果然也来参加这武林大会了!”
说完这些之后,黑衣男子就又朝林宇所在的村庄里,冷冷的凝望了一眼,阴鸷般的眸子里,闪现出一抹异常凶狠的精光。随即就又只见他,把牙齿都咬的是咯咯作响,在心里怒声喝道:“林宇,我们之间的这笔血账,也快到该清算的时候了。你就耐心的等着吧,我相信这个日子很快就会到来,不会有多远啦!”
待黑影完全消失在白茫茫的雪地之时,东方也就已经微微的泛起了鱼肚白。初升的太阳,照耀在满是暗红血斑的苍茫大地上,发出阵阵的刺鼻血腥味。
见终于熬到了天亮,林宇等人都不禁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然而当他们望着庭院之中横七竖八的尸体,以及血肉横飞的场景。所有人的表情,都又在瞬间彻底暗了下来。
昨晚进入村庄的时候,都还和他们一样,是活蹦乱跳的人,都还在议论着不久就会召开的武林大会。可是现在仅仅只是过了一夜,就有一大半的人,成为了一具冰冷的尸体,永远的躺在了这里。
原来对于很多人而言,生和死的距离,也仅仅只有一夜之隔罢了!
“若雪,你醒了!”梅天通见到自己的宝贝女儿睁开了眼,当即就带着几分兴奋的语气喊道。
梅若雪揉了揉睡意惺忪的眼睛,见到是自己的父亲,就急忙说道:“爹,我刚才做了一个噩梦,梦到春兰她……”
说到这里时,梅若雪朝周围瞥了一眼,没有寻到侍女春兰的身影,就用颤抖不安的身影,急声问道:“爹,春兰呢,她怎么没在这里?”
还未等梅天通回答,卓文来又又连续咳了好几下,走到梅若雪的旁边,轻声说道:“若香,那不是噩梦,而是真的,春兰她已经死啦!”
听到这句话,梅若雪就跟被雷给劈中了一样,愣了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当她的视线瞥向门外时,就又突然感觉眼前一黑, 差点再次晕死过去。
“若雪,别怕,还有我在呢!”卓文来此时那孱弱的身躯,就像是一座大山般沉稳有力,紧紧地扶住了梅若雪,给了她现在最需要的安全感……
林宇等人基本上都是一夜未眠,个个都显得很是疲倦,而且他们谁也不想,也不敢再在这里多做逗留。因此也就没有把那些亡故于此的同伴,给入土埋葬。而是直接将他们残缺不全的尸体,给聚集在一起。然后放一把火,连房子一块都给烧了,以免被出来寻找猎物的野兽给分食。
因为四匹马都直接横死,附近尽是白茫茫的一片,没有半点人烟。因此林宇等人,也就只好用双腿在雪地里赶路。
由于长途跋涉的劳累,再加上又受了不小的刺激,梅若雪在他们找到客栈的当天晚上,就直接病倒啦。
还有那个身子本来就十分孱弱的卓文来,此时情况也比梅若雪好不到哪里去。咳声的次数是越来越频繁,而且一次时间,就长达半个时辰,甚至一个时辰,基本上每次还都会咳出血来。脸色极为苍白,甚至 都看不到一丝血色。给人的第一眼感觉就是:此人命不久矣!
不过看卓文来的神情,对于生死,好像看的很开。不咳的时候,经常喃喃自语的念叨着一句话:“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然而林宇却还是从他念叨的这句话的眸子里,捕捉到了一丝落寞和无奈。不过当他那深邃的眸子,看向梅若雪时,却流淌着潺潺的柔波,满是爱抚之意。
只要有恋人在的地方,炼狱也是天堂!他卓文来此生能够得到,梅若雪这样冰清玉洁的女子芳心。恐怕就算是真的去死,也亦无憾矣!
因为梅若雪和卓文来的身体都有些不适,所以他们也就不打算去参加华山的武林大会啦。最喜欢去凑热闹的梅天通,也因为自己的宝贝女儿,放弃了这五年一度的江湖盛事。
林宇在客栈里逗留了两天之后,也就独自一人踏上了华山的路。其实他本来也不想前去凑这个热闹,可是卓文来却对他说了一句话:
“西域魔宗,欲乱江湖,定然不会让武林大会顺利举行。君乃侠义之人,绝不可让外邦蛮夷,乱我华夏,残害我大明百姓!”
卓文来说的话很在理,而且和林宇也是不谋而合。
卓文来是聪明人,林宇也是聪明人。能让两个聪明人,都不谋而合的推测,基本上都会成为现实。可是这次,他们的推测却完全落了空。
这一届的武林大会,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势力的阻挠。而且还进展的很是顺利,比以往任何一届都要顺利!
正月十二日,武林大会如期在华山举行,华山剑派掌门人李九莲,技压群雄,顺利成为了中原武林的盟主。
于三天之后,元宵佳节时,正式举行大典。各大门派掌门人,皆会在当天前去华山祝贺,共同商讨江湖大事,并听从武林盟主的调遣指令!
第六百五十三章元夕夜,花灯会
林宇独自一人,漫步在华山小镇的街头之上,看着那些无忧无虑的小孩子,提着各色各样的花灯,稚嫩的脸上,都绽放出来了天真无邪的笑容。他们时而朝父母撒娇,要一些新玩具,时而会和小伙伴们一起,比谁的花灯更为漂亮……
见到这样欢乐喧嚣的一幕,在不经意间,林宇的嘴角之上,就已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谁也不知道,这笑容里,到底含有几分苦涩,几分欣喜。
孩童永远都是快乐的,对于他们而言,只需要一根冰糖葫芦,一个小玩具,就足以把所有的不快乐抛到九霄云外。
可是现在又有什么,能让自己将心中的无尽忧愁,都给抛到九霄云外呢?人越长大,烦恼也就越多,如果能够回到过去,永远都停留在那个无忧无虑的时代,那该有多好啊?
飕,飕,飕!
绚丽多彩的烟花已经相继燃起。它们燃烧了自己所有的生命,在黑暗之中,绽放出自己最美的时刻。在人们的欢呼雀跃声中,永远的陨落下来,残躯挂在树梢之上,落在房顶,或者一个不知名的角落里。无论是谁看见这些残破不堪的躯壳,都不会把它们和天空中那绚丽夺目的烟花,所联系在一起。
突然间,林宇心中竟然浮现出很多莫名的念头,在为人类的薄情寡义叹息,在为这些燃烧自己整个生命,只为博人类一笑的烟花,感觉不值。
想到这里时,林宇嘴角之上又扬起了一抹淡淡的苦涩笑意。雨燕,齐香,红裳,清儿,她们不就是那燃烧自己生命的烟花吗?而自己和这些薄情寡义之人,又有什么区别,甚至做得比他们还要绝情,自己又有什么资格来嘲笑他们?
林宇苦笑自嘲了一会之后,望着这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景象,不禁想起了已经逝去的元夕,已经成为了回忆的事情,还有那些成为了永远的人。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
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林宇记得很清楚,父亲以前教他读古诗的时候,就有古宋词人欧阳修的这首《生查子·元夕》,那时候尚不知愁滋味的他,还在嘲笑欧阳修堂堂的大学士,顶天立地的七尺男儿,竟然也会作妇人垂泪状。
然而现在想起,他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可笑和无知,无论多么顶天立地的铮铮铁骨,也都有自己柔情似水的一面。
欧阳修最后两句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虽然犹如妇人一般,伤心垂泪。可是却字字都戳到了林宇此时的心,让他有一种欲语泪流的无尽凄凉。
人到情深处,无论你是铮铮铁骨的大汉,还是娇弱柔情的女子,只要有心,都会垂泪!
其实相对于欧阳修的“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的无奈和凄冷,林宇更喜欢“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样突然到来的欣喜。(注一)
只是他望眼欲穿,也没有在那阑珊灯火处,寻到自己想要见到的伊人。这就是现实,一个无奈而又不得不去接受的现实……
这时一阵冷风拂来,吹乱了林宇两角处的鬓发,露出一阵黯然神伤的脸,嘴角之上还挂起两三点落寞的苦笑。
“猜灯谜啦,快来猜灯谜啦,只要能够猜对灯谜,就送一个精美的花灯!”远处花灯老板扯起嗓子,开始喊了起来。
林宇并不想去凑这个热闹,一个人形单孤影,去这样喧嚣的场合,也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可是街上人山人海,还没等他走出喧闹的街头。他的身体就像是一片随波逐流的落叶,被挤到了花灯摊前。
林宇微微的仰起头看去,大红的条幅之上,写着一个灯谜,这个灯谜并没有像京城花灯会那样咬文嚼字,而是用了寻常百姓,都能够听得懂的语言,字数也比较少,只有十二个字:
一把刀,顺水漂,有眼睛,没眉毛。
那个微微挺着翩翩大肚的老板,指着那条大红条幅,又开始扯起嗓子喊道:“快来猜灯谜咯,猜中了就送一个精美的花灯。 很简单的灯谜: 一把刀,顺水漂,有眼睛,没眉毛。走过路过莫要错过,快来猜灯谜咯……”
“一把刀,顺水漂,有眼睛,没眉毛。”被老板这么一吆喝,花灯摊前就聚集了上百名围观者,有些人便开始喃喃自语的条幅上的字。
“刀能够在水里漂吗?
“怎么可能会有眼睛,而没有眉毛呢?”
“什么东西有眼睛,没眉毛,难道是和尚?不对,和尚是没有头发,有眉毛。”
…… …… ……
众人纷纷开始用自己的思维逻辑,推测着谜面上的意思。这时一个如同银铃般清脆的声音,就传入到了林宇的耳中:
“小师弟,你个大笨蛋,怎么这么笨啊,到现在都还没有猜出来。”
被她骂的那个人,看着有些木讷,挠了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