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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恋红尘-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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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知道啦,反正那些歌迷就是一直在狂呼乱叫,最后我只好用催眠的曲调让他们安静下来。”沈信想起演唱会的情形,不由笑了起来,他根本不考虑什么商业因素,只是单纯地觉得好玩。
  “听说歌迷现在强烈要求你出专辑,想听你唱歌呢。”凤仙笑道。对于沈信的成功,她打心底高兴。
  “催眠嘛,是有点后遗症的。”沈信沉吟道。无论他是伴奏,还是唱歌,都不自觉地有一种蛊惑力,那是来自于他修练的功法,对于普通人自然能让他们神魂颠倒,而后遗症就是听过歌曲之后,会上瘾。
  说这些话的时候,沈信的《迷惘》已经送交各大电台了。沈信自己也听过,发现那种蛊惑力不仅是在现场才能发挥最大的效力,灌成唱片依然有效力,虽然没有现场听起来那么强烈,但更像是发自他嗓音的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分外具有感染力,连他自己听过都觉得很有韵味。
  “嗯,我发现我自己都开始喜欢听我唱的歌了。”以前沈信都是对着大自然歌唱,听到的声音自是自我感觉的声音,灌制唱片对他是一个新的体验,而听自己的歌也同样新鲜得不得了。
  “听起来不错。”这是沈信自我的评价,他还是不太明白唱片公司的运作,也懒得理会,他只想听音乐或者演奏音乐,并不考虑太多。
  沈信的《迷惘》第一次在电台播出的时候,除了沈信,相关人员都紧张得不得了,虽然对这首歌充满信心,但关心则乱,没有人能坦然处之。不过这个疑虑马上就被打消了,从第二天开始,各大排行榜上《迷惘》的排名就节节上升,一周后已经排到首位了。
  之所以会有这么好的成效,不能不归功于刘德华的歌迷,尤其是在刘德华演唱会后打电话到公司的那些人,他们不遗余力地为沈信大力宣传,人长得如何帅,歌又唱得如何好,其状有如信奉邪教之人,谁要是不相信,他们甚至摆出拼命的架势。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论信或者不信,反正都对沈信这个人大有兴趣,而当沈信要推出单曲的风声传出,为了第一时间听到这首歌,受在收音机旁等候的歌迷已经不知有多少。而沈信的歌曲确实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别的不说,光是听沈信的声音已经是一种享受了,更何况音乐更是超凡脱俗,令人一听难忘。所以在沈信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帮铁杆崇拜者已经形成了,甚至在各个学校已经有“沈信歌迷会”开始筹建了。
  这么好的结果不能说是出乎意料,但还是让众人欣喜不已,只有沈信自己不明白,不过看到所有人都喜气洋洋,他的心情自然也不会太坏。
  “是不是该推出唱片了?”一周之后,众人开始提出这个问题。
  “再等等。”刘德华沉思半天,最后这么说道。本来趁着歌曲登上排行榜首位发行唱片是最好的,但综合各方面情况之后,刘德华决定暂不发行。这是一个很冒险的决定,因为现在歌迷的情绪已经完全被调动起来了,到处打听哪里能够买到《迷惘》的唱片,如果这股热潮降温之后,发行的效果可能就会差不少。而且说不定更会造成逆反心理,对沈信抵制起来。但刘德华还是觉得再等等好,因为沈信的歌曲是如此的具有魔力,他相信歌迷的情绪还有上升空间。他要趁机将沈信打造成巨星。就像一个炒股者,刘德华不想稍有盈利就将股票出手,他要等股票升至最高再出手。这种心态,已经是标准的赌徒心态了。但刘德华却充满信心,因为他手里的沈信,是大小通杀的天牌。
  事实证明刘德华的决策是正确的,在到处都买不到沈信唱片的情况下,歌迷并没有放弃,反而更狂热地追寻。更多的电话打到公司,措词激烈之极,甚至有人破口大骂,还有人发出死亡通牒。这时歌迷的情绪已经疯狂。
  一个月后,当局势已经快要控制不住,开始有歌迷到唱片公司示威的时候,刘德华终于发出发行的决定。在这期间,唱片早已制作完成,刘德华一声令下,顿时全港的音像店都有沈信这首名为《迷惘》的单曲出售。
  不过饶是如此,刘德华还是小看了沈信造成的影响,各大音像店前排出的长龙一时成为一大奇观。而很快各大音像店都打电话到公司,要求更多的唱片,因为即使已经将唱片销售一空,还是有大量的歌迷要求购买。
  对此情况欣喜之余,刘德华等也不由面面相觑,究竟潜在的购买群到底有多大?本来刘德华已经是按当红歌星的标准出片了,居然还是供不应求,当时觉得刘德华的决定冒险的人现在又觉得刘德华的决策太小心翼翼了。
  一时想不明白,但也不需要想太多,马上发行更多的唱片才是正理。加班加点地工作,终于新的一批唱片马上送出,接着也是被守候的歌迷一扫而光。
  这个销售热潮持续很久,而当港内热潮降温之后,从东南亚和大陆发来的信息又让刘德华等一喜,那里的音像经销商也同样要求得到这张单曲的发行权。
  事实上这一现象正好说明刘德华决策的英明,本来对沈信这首单曲期待的只有刘德华的歌迷,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少男少女,这也是通俗音乐最大的消费群。在遍寻不到沈信唱片的情况下,本来不知道沈信其人,或者知道而不屑一顾的人也都对沈信有了兴趣,而每天广播的音乐排行榜播放的《迷惘》片断让他们疯狂不已,这个群体的数目滚雪团般壮大起来。刘德华的估计并没错,他预计的发行量和这一部分歌迷的数量相差无几,不过刘德华没有估计到的是另一部分歌迷,他们并不是发烧友,也过了追星的年龄,但同样也被沈信的歌曲给打动了。
  这一部分人就是广大的白领阶层。在社会上,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阶层,他们一般受过高等教育,眼光都比较高,喜欢的是西方音乐,对于一般的华语通俗音乐一般都不屑一顾。在沈信风潮刚起的时候,他们自然都是一笑了之,不过又是一个被包装出来的明星而已。但是,沈信的唱片迟迟不出,少年歌迷们的疯狂最后还是勾动了他们的好奇心,想听听什么歌曲能有这么大的魔力。而一听之下,顿时一发不可收拾。这首《迷惘》表达的情绪,正好与他们的心态吻合,顿时打动了他们。于是才会有供不应求的情况出现。
  对于跟一般追星的少年一样喜欢一个歌星,对于他们说来倒是比较丢脸的事,一个被采访的男青年的话颇能表现这一点,他对着镜头不屑一顾地评价少年歌迷道:“这些人根本不懂音乐,只是盲目追星,只有我们这个阶层的人才真正懂得沈信的音乐,他和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他表达的东西正是我们想要说的。”一时间白领阶层颇有点将沈信当作自己代言人的意思。
  对此情况,各大媒体自然是众说纷纭,其中又是以陈辉的评论最为精彩。在评论的一开始,陈辉大肆抨击刘德华的营销手段,认为这种吊人胃口的手法太过分,对广大歌迷完全不负责。但接着文笔一转,他有哀叹的口气说道:“遗憾的是,我不得不承认,这种手法极其成功,而且听过这首歌曲,我更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有吊大家胃口的实力,这么长时间的等待,完全是值得的。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我和广大歌迷的心态是一致的。”
  接下来是从音乐的角度分析,陈辉再次发挥出他敏锐的感受力,他说道:“我曾说过沈信会成为一个最成功的表演型歌手,我现在还是这么说,而且要加上一句,他将是未来最成功的集创作和表演于一体的天皇巨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不是我的预言,而是肯定会出现的事实。从音乐来看,沈信其实不是一个通俗音乐人,更倾向于严肃音乐,但有了任务这个编曲者之后,沈信的音乐就可以为大众接受,他们将成为黄金搭档。正是由于任务天才的编曲水平,沈信的音乐才有这么大的魅力。沈信是大雅,任务是大俗,但他们却能找到一个契合点,共同完成一首歌曲。所以,不用再讨论沈信这首歌曲应该归属通俗音乐还是什么,一句话,他是雅俗共赏的。当然还有沈信本身的嗓音条件和唱功,对于这一点,我只能说,那具有魔鬼般的诱惑力。可惜的是,我已经完全被这个魔鬼迷住了。”
  这个评论倒是赢得了所有人的赞同,没有人否认刘德华营销策略的成功和沈信音乐的魔力。
  沈信看到这个评论,是因为任务。当他看完这个评论后,任务笑道:“看到没有?人家都说了,我们将会成为黄金搭档,你可不能抛弃我。”
  沈信很奇怪地问道:“你为什么一副非我不嫁的模样呢?搭档并不是夫妻,只要我们合作得好,自然一直合作下去。难道我会对你始乱终弃吗?”
  任务先是笑骂一番,接着很认真道:“我入音乐这一行,完全是兴趣,我自己也知道永远成不了大音乐家。但是,认识你之后,我觉得你可以,我希望能作为大音乐家的助手而名留青史,你能收下我这个忠实地仆人吗?”
  沈信哭笑不得,说道:“既然你这么热心,我当然不能拒绝,好了,去把我的皮鞋擦干净。”
  众人哄堂大笑。在半开玩笑的情况下,一个为后世称道的音乐合作团体就这样诞生了。
  看着各地来的要求获得《迷惘》发行权的公函,刘德华又一次沉思起来。是现在发行《快乐》的专辑呢?还是趁热打铁,发行一张MTV呢?
  这个时候,各大媒体都要求能够采访沈信,却被刘德华拒绝了。沈信对于这一点倒是很高兴,他虽然入行时间不长,并没有发觉媒体的恐怖,但想想如果媒体问起自己以前的生活,那倒是不容易回答的。所以他依旧每天和乐师以及任务在一起,忙着进行《快乐》这张专辑的后期工作。 
 
 
 
  
第一部 巨星成长之路 第十三章 车缘
 
  在刘德华的策划下,沈信虽然名胜大噪,却还没有受到盛名之累。原因很简单,虽然沈信现在的名气之大无从估量,但除了曾观看过刘德华演唱会的人之外,再没有人知道他长什么样。而那场刘德华的演唱会虽然有录影,但在刘德华的要求下,没有人有权将它发行,歌迷们也只能凭想象来估计沈信是个什么样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有沈信是个丑八怪的传言,否则怎么解释这反常的情形?说反常,是因为普通艺人如果成名后,自然是露面越多越好,这样才能赢得更多的知名度和好感度。但在沈信身上,刘德华已经下决心反其道而行之,即使沈信已经红透半边天,他还是拒绝了很多邀请沈信出席各种活动的请帖。没有人知道刘德华在想什么。
  至于沈信是个丑八怪的传言,很快也就销声匿迹了,首先没有一个歌迷愿意这样想,那简直是对自己偶像的亵渎,更不要说见过沈信的人信誓旦旦地说那是一个美男子了。做出这个猜测的媒体,其电话马上就被愤怒的歌迷的声讨占满了全天时间,根本没法做事了。
  而这个时候,沈信对此一无所知,他甚至还可以悠闲地逛书店。只是当他漫步街头,忽然听到某家店面的音响中传出自己的歌声,那种感觉倒颇为奇妙。
  在沈信的唱片大卖特卖之后,沈信也得到了自己的第一笔薪水,他理也没理,反正有张林兄妹打理,什么也不用他操心。凤仙还好说,她现在只在乎沈信的感受,对钱也不如何看重。但张林就不同了,钱一到手,他的心就发热,不知道该干什么好。没钱时自然可以随意想象有钱后的状况,但真的有了钱,却有点不知所措的感觉。
  首先,现在应该有辆车了。张林最后决定先买车。沈信一签约,刘德华马上就给他派了一辆车,不过对于张林来说,别人的车再好,也不如自己的车。
  所以,这天早上,沈信还在看书之际,却发现张林难得地起个大早。
  “莫非有什么大灾难要发生?居然连你都可以这么大早?”沈信疑惑不已。
  张林得意洋洋道:“没钱的时候需要做梦,所以我才贪睡。现在我们有钱了,还用得着做梦吗?我们要去花钱,这才有乐趣。”
  “花钱?去哪里花钱?”沈信问道。
  “问得好,钱到处都可以花,但要花得好,这可是一门学问。”张林洋洋自得。
  “听你的意思,你好像就是花钱专家?”沈信讥讽道。
  “当然,花钱找我那是找对人了。”张林很骄傲的模样。
  沈信扑嗤一声笑了出来,张林大怒:“你不相信?”
  “相信,当然相信。所谓的花钱专家,其实还有一个名称,我觉得你绝对符合。”沈信勉强不笑。
  “什么名称?”
  “败家子。”沈信一本正经说道,接着大笑不已。
  “你?”张林大不忿。
  “好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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