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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两字,秦帝马上就想到了母亲。父亲早逝,爷爷秦仲离则常年忙于家族事务,只有秦婉青一直照顾在他左右。要说亲情,秦帝只在秦婉青身上感受到了浓浓的亲情。
父爱如山,山,遮风挡雨;母爱如水,水,滋养心田。
母爱最无私,如涓涓细流,润物细无声。她没有大爱的深明广博,没有友爱的礼尚往来,亦没有情。爱的山盟海誓,它不需要任何华丽的辞藻修饰。她是朴素的,不虚伪,没有一丝杂质,她的光芒足以让整个天地为之震撼与动容!
在秦帝陷入回忆之际,权少皇却有点傻眼了,都说帝皇家无情,门阀世家也好不到哪里去。
母亲因后宅权斗惨死,父亲为一方州牧,常年在外任职,打小到现在,父子两人都没见过几次面。爷爷贵为国公,任皇家书院副院长,又是当今太子的老师之一,除了每年宗祠祭祀回来一趟,见一见权少皇,其他时间都呆在京城。
爷爷,父亲为了家族在外忙碌,家里叔伯、兄弟间则经常为了一点利益,争来夺去。亲情,在权家,权少皇还真没有感受过什么亲情。一时间真不知道该如何动笔。
回想秦婉青不辞辛劳,十年如一日,不嫌脏不嫌累,照料自己的点点滴滴,秦帝双眼湿润,他深呼吸了口气,提笔在纸上落字。
岁暮到家。
爱子心无尽,归家喜及辰。
寒衣针线密,家信墨痕新。
见面怜清瘦,呼儿问苦辛。
低徊愧人子,不敢叹风尘。
秦帝本想抄写孟郊的《游子吟》,然而最终还是选了蒋士诠的《岁暮到家》。
在秦帝看来《游子吟》虽然出名,但要论情之真,意之切当属《岁暮到家》,这首诗语浅情浓,质朴无华,没有一点矫饰,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与回味。
诗的大意是:母亲爱子女的心是无穷无尽的,我在过年的时候到家,母亲多高兴啊!她正在为我缝棉衣,针针线线缝得密,我寄的家书刚收到,墨迹还新。一见面母亲便怜爱地说我瘦了,连声问我在外苦不苦?我惭愧地低下头,不敢对她说我在外漂泊的境况。
宝光绽放,墨字飞舞,当浩然正气幻化成像的那一刻,看着画面中母亲与游子的互动。尤其是面对母亲的暖心询问,游子惭愧低头,不敢说出在外漂泊的心酸时。包括齐知书,周子康,方有为,刘天风等人在内的一众人都红了眼睛。
齐知书等人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场下那些背井离乡,带着家人以及乡里乡亲的期望,克服重重困难,来书院求学的庶民学子了。
画面里的一切,他们几乎感同身受,看完后,无不默默垂泪,克制不住的已经泣不成声。
场下,平时大大咧咧,看似没心没肺的柳乘风怔怔的看着那虚空上的画面,眼眶泛红。虽强忍着心中激动的感情,不想在众兄弟面前落泪,但那泪水最终还是如断了线的水珠,无声的淌了下来。
看着场下的场景,权少皇回头,看了眼双目泛红,搁笔后,两眼依然放空的秦帝。脸上神色复杂无比,有不甘,有嫉妒,但更多的是羡慕。
一诗让千人眼红,让百人落泪,权少皇自认做不到,无须动笔了,在秦帝这首《岁暮到家》面前,他已经败了,败的心服口服。
ps1:感谢书友150722224701553、风奇云庸的打赏支持。ps2:说点题外话,写这章的时候,想着在外拼搏的几年,太白也红了眼睛。母爱真的很伟大,古时候信息不便,只能写信回家,现在交通、通讯发达,作为子女,太白觉得有时间条件回家看父母就回去吧,即便不能常回家,也可以经常给家里打电话,千万别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
第四十五章 化塔双灵倾城赋
《岁暮到家》一诗最后的品级为六品上等,离化塔生灵只差一步之遥,让不少人为之可惜。
不过重点不是诗的品级,而是诗所表达出来的情感。齐知书,周子康,方有为,叶瑾途等人商量之后,当场就做出了表态,一致同意,将这首诗挂入藏书阁。
而当权少皇宣布弃权时,东方泽羽等人差点兴奋的跳了起来。
“大哥,三弟这诗王拿定了!”王经一口将杯中酒喝干,兴奋道。
三首诗,秦帝赢了两首,毫无疑问将摘得诗王称号。
“秦兄厉害,力挫权少皇拿下诗王称号,今夜一过,秦兄的才名怕是要传遍整个青州了!”季东明不无羡慕道。
“呵呵,这权少皇原先还想踩秦兄,扩大他的才名,现在看来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反倒成了秦兄成名的踏脚石了!”慕容白笑道。
“既然诗王称号三哥已经拿定了,第三场应该不用比了吧!”王兑伦说道。
“若是往常,当然不用在比。不过现在,就算三哥不想比,权少皇也会逼着他继续比的!”情绪已经恢复过来的柳乘风笑道。
“四弟说的没错,权少皇若是就此离去,那他的名声可就真的要臭了。诗王称号虽然已经无望,但他不得不继续比,最好是能搬回一句,即便第三局也是输,也比留下一个怯战退缩的名头强啊!”东方泽羽笑道。
确实如东方泽羽所言,权少皇此时已经骑虎难下。继续比的话,若是在败给秦帝,对他的名声绝对是个打击。然而若是不比,一个怯战退缩的名头绝对会落在他头上,到时要是传出去,绝对会成为天下读书人耻笑的对象。
两相比较,取其轻。权少皇也只能继续比下去了。毕竟名声落了还可以找机会攒回来,面子要是没了,那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叶瑾途自然知道这个道理,不会傻的去问权少皇要不要弃权,他朝刘天风行了一礼,道:“郡守大人,轮到您出题了。”
刘天风站了起来,笑道:“鉴于刚才齐山长,周监院所出的题目都有点沉重,我就出一个大家都感兴趣的题目吧!”
“先贤哲告子说,食色,性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千百年来,史籍上关于美女的记载不绝于缕,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关于美女的故事和传说。
可以说,历史典籍中若是少了美女这一章,那我们现在的文化史不知要逊色多少。日常生活中,要是少了美女这一话题,我们的生活不知要乏味多少。
才子佳人,英雄美人,正是有了众多千姿百态的美女,我们的生活才显得多姿多彩,你们二人便以美女为题写首诗吧,体裁不限。”
“哈哈,我们的郡守大人年轻时怕也是一个风流才子啊!”听了刘天风出的题目,场下学子彼此交头接耳小声议论了起来。
“自古便是才子爱佳人,佳人爱才子,你们难道不知,刘大人的正妻便是因为一场诗会,爱其文才风采才喜欢上他的吗?”
“哦,居然还有如此秘闻,说来听听。”
……
美人!
咋听到这个词,秦帝立马就想到了白倾城,再然后就想到了一首描写美人的诗。
关于美人的诗词,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都太多太多人写了,流传下来的更是多不胜数。然而美人诗好写,真正出名的美人诗却少之又少。
而秦帝打算摘写的这首美人诗,在前世便是千古第一美人诗,放在今世,也绝对是一首能流芳百世,千世的绝世佳作。
秦帝想着提笔便要落字,然而在笔尖即将触到纸页的瞬间,秦帝又抬笔,将狼毫笔搁在了笔架上。
“少皇兄,还是你先请吧!”
权少皇正在苦思,刚有了一点头绪,陡然听到秦帝的话语,一愣,随即瓮怒道:“秦长生,你要是想好了就写,让我先写是什么意思?!”
秦帝笑道:“我这不是怕写出来,你就没办法落笔了吗?”
“你……”
权少皇大怒,正要发火,忽然想到什么,又生生将涌到头顶的怒火给压了下去,他冷哼了一声,提笔落字,一首美人诗一气呵成。
宝光熠熠中,墨字飞舞,虚空中现出美人弄琴的画面,文昌塔起,渐渐拔高,止于一尺六。却是一首六品中等化塔诗。
“六品中等化塔诗,在美人诗中也算是一流了!”秦帝淡淡道。
听了秦帝的评语,权少皇露出讥讽表情,道:“听你的意思,你难道还能写出化塔生灵级别的美人诗不成?!”
“你回去后将大儒手札准备好吧!”
秦帝话毕,重新提笔,一个个漂亮的瘦金体墨字落下。
倾城赋。
北方有佳人,
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诗成,大绽宝光,墨字腾空而起,虚空中浩然正气滚滚而来,显现出一位绝世独立的美人。
只见那美人一身白衣,身骑白马,来到交战的城门下,对着守城的士兵瞧了一眼,士兵们立即放下了器械,打开城门,使得城池陷落。皇宫大殿,正在朝会议事,白衣美人骑马而来,对着皇帝看了一眼,皇帝倾心,自此不在上朝,没多久,国家败亡。
看着那浩然正气幻化出来的景象,包括权少皇在内的所有人都被震住了。
“一眼,城倾;再一眼,国灭。三,三弟写的这首美人诗,是,是要化塔生灵的征兆啊!”王经惊呼。
“自古以来,才子爱佳人,也爱写美人诗,是以流传至今,美人诗多不胜数,但能产生这种景象的,好,好像从来没有吧!”慕容白颤声道。
“不愧是诗才无双秦长生,这诗必定化塔生灵!”刘天风抚须笑道。
“遍观我大雁书院一千两百多年进学的学子,单论诗才,长生怕是能排进前三啊!”齐知书感叹道。
说话间,虚空中浩然气剧烈翻涌,文昌塔浮现,不断拔高,一尺,两尺,两尺一,两尺二……两尺七,两尺八,两尺九。
就在众人以为两尺九已经到顶了,文昌塔颤了一下,继续拔高,一寸,两寸……三尺,三尺一寸,三尺两寸……直至三尺一才停住。
“三,三尺一寸,塔,塔高三尺一寸,这,这是四品化塔双灵诗!”齐知书惊呼。
整个现场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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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完美落幕诗王剑
“塔高三尺三,四品下等化塔双灵诗!”
齐知书惊呼,下一秒蹭的一声站了起来,一个闪身便到了秦帝身前。
前文已经说过,受于体裁限制,绝大多数诗,在字数上远不如词,因而引动的浩然正气也有限。
一般而言,品级达到五品上等已经诗的极限了,只有极少数字数多,且文采、立意、情感均上乘的诗才有可能突破五品,晋入四品之列。
大雁书院建院一千两百多来,五品化塔生灵诗虽然不多,但也有两百多首,然而品级达到四品的化塔双灵诗却少的可怜,只有区区八首。
一千两百多年,只诞生八首四品诗,是什么概念,相当于一百五十年才出现那么一首!
大雁书院虽然只是郡级书院,但从这里走出去的才子,天骄,千百年来不要太多。
然而,四品化塔双灵诗,不要说学子,就是那些声名传遍天下的大儒,很多穷极一生,也难以写出一首!
这等品级的诗可遇不可求,需天时地利人和,方可得。正所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说的便是此理。
齐知书动作快,周子康,刘天风,方有为等人动作也不慢,浮光掠影间,全都围在了秦帝跟前。
就在这时,三尺三高的文昌塔,顶层塔门洞开,一声马嘶,飞出一个白点,白点渐大,现出一匹毛发全白的高头大马,虚空奔行。
忽然虚空中浩然正气翻涌不停,凝炼出朵朵白莲。这些白莲连成一片,横跨虚空,在高台与虚空而立的文昌塔顶间,铺成一座莲桥。
莲瓣洒落,花雨中,一道倩影从塔门迈步而出,赤足踩上莲桥,朝秦帝款款行来。
这是一个女子,一个姿容堪称绝世的女子。
有诗曰:眉黛秋山烟雨抹,皮肤细润玉柔妍,樱桃小嘴不留赤,秀雅清纯似白莲。
只见她白衣赤足,足踝处缀着莲子串珠,随着走动,发出悦耳的叮当声响。她双眸直视秦帝,眸间灵气四溢,长长的睫毛自然上翘,仿佛会说话一般,一头黑发随风摇曳,踩莲而行,尽显绝代风情。
“一眼城倾,一眼国灭,恐怕也只有这样的女子才有如此的魅力吧!”刘天风叹道,他们几人还没来得及看诗,便被虚空踏莲而来的白衣女子吸引了目光。
齐知书眼露骇色,死死盯着虚空踏行的白衣女子。
这,这不是白,白倾城吗?
不对,不是白倾城,气质不一样,只,只是这相貌也未免太像了吧,跟白倾城简直就像一对双生儿。
齐知书不知道的是,写这首《倾城赋》时,秦帝脑子里充斥的全是白倾城的音容相貌,他将自己对白倾城的情感都写入了诗中,是以化塔生灵时,变化生成的诗灵自然也就像极了白倾城。
白衣女子踏莲而行,在场学子无不被迷的神魂颠倒,成了一只只呆头鹅。
“小女子见过公子,请公子为小女子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