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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你的手机-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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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男人作为一个物种来好好勾引、欣赏和把玩,而不再会去占有和袭击。只是因女人知识结构和眼界范围的偏窄,能做到天衣无缝,大气守信的,并不多见。所以但凡最后能成功的,在历史上,就往往会被人们尊称为——“尤物”,她们是女人中的极品,必将永垂不朽!    
    顺致默哀!    
    


第三部分:不谈永远第24节:当已婚遭遇已婚

    两个已婚的男女,发生了婚外关系。无论怎样的海誓山盟,你死我活,却总要面临一个无法逾越的暗沟,尤其是男人,他一定会想:现在她可以背叛她的家庭,以后是否会同样背叛于我?    
    当男人不再是孩子后,他对女人的感觉会变得狐狸一样的狡猾:你比他幼稚,他根本不会真的爱你;你比他成熟,他则不相信你会毫无保留地爱他。婚外的感情,既甜蜜又疲倦,很大程度上正是来自于男人复杂的揣测。经历过女人的男人,心底很明白女人都是吸血鬼。他要保持正常,唯一的办法就是别和你走得太近,否则就会被吸干。    
    易出轨的妇女,在外表上,似乎就有一种共性:清澈而飘忽不定的目光,光滑毫无血色的皮肤,一般有古典的鼻子,细细的腿。也许年轻时就善于利用性来争取前途,所以也特别会压制自己高潮的渴望。她们从不会认为自己笨,很少说心里话,表情比较受委屈。其实按她们聪明的本性,应该比现在快乐,可事实是,她们却总是不太快活——她们心地善良,可天性自私,什么都想要,年轻的时候喜欢抢别人的男人,岁数大了,就喜欢说自己的不幸,总是缓缓地说,认真地说,渐渐自己也分不清楚真假了。    
    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特别渴望激情的男女,生活中却反而是最难身心投入的那种人。他们总是热爱痛苦,又爱面子,不太容易相信人,可一旦相信了就觉得那就是爱,最糟糕的是,一旦爱了,就认为会永远。不要以为已婚男女都是在寻找刺激。在互相付出的那个瞬间,却是一种很彻底的真爱。    
    爱情如同咳嗽,一样是不能隐瞒的。咳嗽憋不住会呛得死去活来,已婚者的爱情,也是纸包不住火——如果包住了,就属于假咳,不算婚外情,应以婚外性论处。    
    当已婚碰到已婚,一个合适的理由可以送给他们:循规蹈矩的男女,未必得到了上帝更多的恩宠。如果能用充满理解力的心去看待其中的复杂和不可捉摸,你会发现,人生的喜剧有很多种,微妙的三角乃至四角关系,也是喜剧之一种。只是这个故事里,爱情会成伤心的小事,简单处敏感,浪漫处降温。而他们,不过只是热爱生活的普通人而已。    
    爱情与偏见    
    事实上,人在爱情的宣传上,几乎都抱着一种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偏见,而且,还美其名曰脱离庸俗、审美趣味云云。    
    表现如下:    
    一、无论什么年代的爱情,人们歌颂的都是无法达到的,而且因为达不到的爱情才特别强烈,一不小心就弄成了千古绝唱,万年离骚。朱丽叶罗米欧,梁山泊祝英台,明明只是门不当户不对,转眼却发飙成动物世界,一会狮子大开口,一会蝴蝶翩翩来。令人不禁要问,难道门当户对就没爱情了吗?难道不转化为低级动物,就无法幸福了吗?     
    二、除了把爱情弄成无法达成的外,人们更喜欢制造一些生死存亡的悲剧,仿佛主角不死,爱情就无法成立。网上这类故事最多,不是得癌,就是出车祸,实在没创意的还有白血病。你说写手在写伟大的爱情,还不如说他们潜意识里根本就没指望伟大的爱情能长久。两个人爱了三个月或半年,看着吧,肯定就要出事了。    
    三、如要创造伟大的爱情,一定还得有偷情的成分,比方崔莺莺、红拂、卓文君等。这几个还算好的,因为最后都达到了目的,嫁了。就连《廊桥遗梦》,后面都有了续集——过了好多年后,老太太的丈夫去世了,摄影师也得了绝症,利用最后的时间重新来找弗朗西斯科。看吧,好的爱情,就是这样:绝症,回忆,一再地错过!!!    
    总之,伟大的爱情一定要让人扼腕叹息。因为看书的写书的,都是为了释放焦灼,完成自己生活中不能达到的小幻想。读者可以不负责,作家更可以不负责,他反正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西门庆很快活,那就让他早点死好了,否则其他男人不平衡。其实他算什么啊,摸摸小脚就满足了。现在的男人,走到街上,放眼望去,肩胛乳沟,胸腰大腿,早比他老人家幸福到哪里去了。对作家来说,只要记住在结尾拉出几句道德训诫,也就没人说你什么了。    
    只是时间一长,就害了一些比较纯洁的读者。他们也分不清他们所崇敬的感情,究竟是是信仰,还是愿望,或者是事实了。搞不好就照猫画虎搬进自己的生活,那样一来就更糟糕,因为戏如人生还好说,人生如戏却容易没谱。谁有那么大的精力天天折腾让人看着眼睛为之一亮,还要心潮澎湃的东西啊,想折腾又没素材,也就只好闹腾爱情了,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恋爱中去。    
    于是渐渐地,爱情在人们心中,就变成了上帝,信则有,不信则无。    
    我们相信爱情,是相信它的发生,比方一见钟情啦,四目传情啦,心神荡漾啦,却不是相信爱情的过程。比方你做春梦,一定都是些心花怒放的画面,类似在一起游玩啦,海边散步啦,手拉手啦,全是愉快的场景,谁还会梦到厨房里烟熏火燎、送完孩子自己蹬自行车上班?    
    爱情究竟伟大不伟大,还真不是谁说了就算的事情。至于人类在爱情上,根本没有自己表现的那么心地纯洁,没有心计,倒是千真万确的。


第三部分:不谈永远第25节:种下龙种 收获跳蚤

    谁痛谁知道    
    结婚十年后,阿惠发现老公爱上了一个年轻姑娘。    
    尽管只有几岁之差,却仿佛隔了无数代。阿惠约年轻姑娘见面,想最后确定这份婚姻是否需要保存。和现在的很多年轻人一样,女孩子并不认为自己的爱情伤害了他人,她的人生信条是:只要肯说真话,就是活得有理。    
    阿惠的丈夫并不愿意做最后的坏人,他把让自己能否回家的权利交给了阿惠,希望她能想办法拉他回家。    
    阿惠却被年轻女孩教训得体无完肤,她说要敢于面对自己的心:既然他已不爱你,就请你自觉离开。    
    如果离婚,阿惠经济上并没有任何问题。她想了好久,觉得还是不离为好,不为别的,只是基于对婚姻、对信仰的维护,对生活诺言的尊重,如果还有,那就是对丈夫的怜悯之爱。    
    阿惠的婚姻最后保住了,其实年轻女孩也许也明白,即使她赢,阿惠的今天就是她的明天,何苦要悲剧重演?    
    每个男人和女人在一生中都有可能会遇到令你动心的异性,但不同的认识和处理方式会带来不同的结局和命运。    
    婚姻是所学校的老话很有道理,因为我们的成长贯穿其中。可有些人也许永远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以至轻而易举就休了学,或者三心二意,什么都没学会。还有些人惰性十足,不肯进步,令自己的一生永远停留在孩童阶段,无法成熟。    
    正是因为婚姻,因为生活的日渐烦琐,情感的间歇停顿,尤其是不确定的诱惑,我们才会真正懂得人心的脆弱和深邃,感受到爱的痛楚和自私。阿惠在特别痛苦的时候,因为心理学大师海林格的一句话而豁然开朗:“人们常常会遇上某个人,他突然闯入你的心灵,变得对你很重要。我们要尊重这一事实,就像尊重伤痛和损失的感觉一样”。她说,如果没有婚姻,她也许永远不会懂得尊重出轨,让平静呼吸代替折磨对方。    
    因为这场意外,阿惠对人性的了解简直可以说是连跳三级。但愿她的丈夫,也能共同成长,否则等着施舍,终会留级以至开除。那时的阿惠,估计再也不会顾同学之情、夫妻之谊,他也只能看着她绝尘而去,哇哇大哭——当然,自以为很聪明地笑,也是很有可能的。谁也不能说辍学的孩子就都不是好孩子吧?至于阿惠,在愿望和舆论虚构的棋盘中,连跳三级,是否又有着绝尘离世的清寂呢?    
    唉,谁痛谁知道。    
    这话是诗人歌德说的。指没指爱情咱不知道,但是用来说爱情,倒是很经典。歌德是爱情大王,不仅情诗写得好,恋爱也谈得好。八十岁了还和小姑娘玩,这种人在医学上讲应该是属于除了心理年轻外,还有点自虐倾向,因为他喜欢用活蹦乱跳的小姑娘来打击自己无能的身体,打击乐据说就是这么来的。    
    同时带来的还有一个词,叫礼崩乐坏,这个活动和客厅里的钢琴有关。大家可以想像一下诗人兴奋起来是个什么样子,琴键压坏,杂音四起。不过很奇怪的是,越是激情满怀的人,却容易感到索然无味。碰上的时候都是龙种,为什么到最后却是遍地跳蚤?    
    其实爱本身是没有什么错的,错的是我们老以为自己不是俗人。萧伯纳萧夫子说过一句话,很是精辟:“置身于最强烈、最疯狂、又最不可靠、最短暂的激情漩涡中的人,往往指天发誓,他们要一直处于这种冲动、反常、令人衰竭的状态中,直到死亡把他们分开。”爱情能让人怎么样呢,舒服、有趣,那是肯定的,但你偏偏要说它让你文雅、高尚,没有爱情的人生就是没有意义的人生什么的,就有点过分了。究其根本,爱情也是一俗事,是上帝可怜我们漫长旅途的寂寞焦虑给我们发的一幅扑克牌而已,打发时间的东西,赢了就赢了,输了也就输了,有什么呢?可就有人老计较有没有抓到大王小王,或者有些人脸上老是挺得意的,好象满手的好牌,风流倜傥得不行,其实小三小四藏在家里出不来,心里也着急着呢。    
    急管什么用啊?而且玩牌的人都知道,要是你老抓好牌,谁还跟你玩呀?    
    实在是不可把爱情想得太美妙。随便的游戏观反而说不定种个跳蚤,收个龙种呢。比方过去人们先结婚后恋爱,盖头掀了才发现对方是个麻子;现在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先做爱,后恋爱,做的多了,就越来越像是恋爱了,这就很有点意外的收获嘛——就算是跳蚤,也是个大的。呵呵,可别批判我,要批批古人,谁让他们一开始就说了:人之初,性本贱的?    
    所以,没好牌别生气,只要你还爱玩,就可以了。向往爱情本身比有爱没爱重要多了,最怕的是那种想都不敢想的境况——不偷偷摸摸也就罢了,还不肯心怀鬼胎,搞得最后全无生趣,更没欲望,刚发一张牌给他,他就给你来讲上三讲,那就真的没意思了。估计就算是跳蚤,也是最小的那个吧。    
    


第三部分:不谈永远第26节:阴阳已不怪气

    聪明的,请你告诉我,性别是与生俱来的吗?    
    不,也许以前是,但现在已经不是了。    
    要是你还没弄明白这个道理,那你首先不适合做一个时尚的人,其次不适合做一个吸引别人注意的人,最重要的是,你可能无法成为一个追随艺术潮流的人。    
    而艺术的潮流,往往又是引领我们赶时髦的标准信号。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商品粗大傻笨,与此相配,时髦的人儿也多不太精细,比方男的就时髦个高仓健什么的,除了壮,还简单,在性别表现上特别单一,要完全展示其男性的一面。    
    但现在已经不是这样了,因为人们似乎更喜欢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东西了。吸引人的东西,无论是物件还是人,无论是观点还是噱头,都变得暧昧、古怪,要是再加上说不清道不明,有可以说出的内容,但又有更多不能说尽的深藏,就更好了。    
    比方艺术家们的行为艺术展呀,政府部门的新闻发布会呀,满大街挑染的头发呀什么的,只露那么一小块儿。    
    这似乎也反映了人在性感这个问题认识上的新追求。高仓健那样玩块儿的主已经没法吃香了,现在的女孩子,看见那种瘦瘦的男性,胳膊长长的,有时候穿女性的衣服,腰什么的还露出来,就会觉得好那个呀——反正和传统男人不一样,性感,没说的!    
    性别不能分清楚,应该讲是当下最时尚的一个信号。太有正气或者太邪气了都不好,要正邪兼备,才会好玩,有意思。以前喜欢小崔,就觉得他坏坏的,不装好人,也算是个性感的主儿,但现在一看他跟冯小刚吵,就觉得没意思,拿出导师的样子来了,就算说的对,也不好玩,装大尾巴狼呀?扯远了。    
    现在的明星很多都是男不男、女不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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