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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敌人-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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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不是一个独立性很强的人,忍受不了长时间的孤独,需要拥抱,凡事总须有人帮助商讨,如果我们不能对身边走过的对对伴侣所传达出的诱惑漠然处之,不能抵抗住适龄而婚的传统的催促,同时又发现了一个被自己爱慕的人出现在生活中,那么,我们就应该结婚,并以家庭的形式滋润自己的灵魂。不论我们多么不喜欢热恋过去后的平淡、夫妻纠纷的麻烦、家务负担,但至少对自己的寂寞,家庭的建立是一种最好的安慰。    
    假如是处在这样的心态下,独身状态便不是我们主动的选择,而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我们被迫所采取的一种生活方式。那么,我们就该静静地想想看,为什么我们那样期待家庭,但却没能实现这个心愿,不妨翻翻这本书的前面一些章节,检讨一下自己的性格和爱情方式。    
    否则,今后的日子将苦不堪言。    
    不得已独居的男人,往往在花费上为追求轻薄的快乐,不得不付出高昂代价和大量无可收益的时间,他们大多数人在中年时期便出现了时断时续的枯萎。女性的反应就更为恶劣,会变得异常怪僻,神神叨叨,善变不定而易冲动,恋爱中疑神疑鬼,惧怕失败,手淫使声音变粗,并且早早处在了更年期心态。    
    大凡独身者,都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种类型———    
    失意型:包括暂时或永远没能找到适合的配偶的人。    
    缺陷型:包括粗心大意的人,无性趣或过分胆怯的心理障碍者,生理缺憾者。    
    变态型:包括纵欲者和同性恋者。    
    信念型:包括新生活论者,禁欲主义者,婚姻坟墓论者,奋斗者。    
    实际上,失意型的人都应该努力寻找归宿,去过婚姻生活。    
    缺陷型的人,生理和心理不甚健全。对异性同性都没有兴趣的人,缺乏做人的灵犀和柔情,反感性的人则怀有仇恨注视着世人,胆小如鼠的人实际上对性与婚姻有着强烈的欲望,但他们却让这种正大光明的愿望,躲在黑夜里。    
    变态型对于中国的公众生活来说,已经越来越不陌生。在中国,露阴癖患者和由于精神问题而导致的极端纵欲者,会被关进拘留所和监狱,而不是被交给医生。实际上,这些人在日常生活中大多为人谦和而本分,甚至是社团的模范人物。同性恋是个棘手而复杂的问题,一言难尽,我们很难断定这种天性对他们自己而言是不是真的有害,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们常常被议论为令人恐怖的怪人,在别人的戳戳点点下过着偷偷摸摸的生活,因而他们的心情是阴郁的。    
    在信念型中,禁欲主义者在花一般的世上,却抱着吸引自己和其他人过那种所谓的“纯洁生活”,因而婚俗在他们眼里是一件罪孽的事情,他们看不到家庭的任何积极意义,也不认为夫妻情爱是一种美和有价值的东西。他们仅仅认为,婚姻是一种发泄性欲的合法出路。把婚姻视为爱情的坟墓的人,对于婚约有一种颇为浅薄的批判意识,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多半是因为自私和轻浮,在一段浪荡的独身生活过后,他们会发现,自己的鱼尾纹比别人出现得早,皮肤也失去了水分和光泽。而那些为了伟业而远离人爱的君子,成功之后自有一番得意,但在日夜奔忙的竞争中,他们就像独臂将军,一只手要充当两只手的用场。    
    看来,只有一种人堪称健康的独身者了,即,新生活论者。他们做好了独自挑起生活重担的准备,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他们自己面对疾病,自己做三餐,换煤气罐,交水电费,清洗衣物。他们和自己钟爱的异性伙伴们过着自由自主的理想生活。    
    他们建立起单身家庭,并努力着,欲与传统的夫妻家庭平起平坐。以此,他们求得了家庭中的个人自由和社会生活的广泛性。他们拥有自己的性伴侣,并认为这种若即若离的方式,更利于长久相爱。    
    对于一个生命力旺盛的人来说,爱和孤独都是享受。对于健康的独身者而言,能够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无论多少风雨都一肩担当,这是一种英雄主义的幸福观。但是,由于独身主义有悖于千百年来的婚姻传统,因而呈现出了特殊的复杂性(此问题将在第五部分细论,这里不做更多的阐述)。    
    1991年早春,我在李银河博士组织的一次独身者调查中,结识了23岁的高和19岁的马,她们都决计要过独身生活。高认为婚姻是坟墓,马觉得自己秉性多变,不可能专注在丈夫一个人身上。为了不使她们反感,我曾小心翼翼地告诉她们,因为没有面临社会习惯和父母催促的真切压力,没有感受到活生生的性的热烈,没有成年人那种找不到听自己说话的人的孤独,这样的时候谈独身,未免太早了。应该到26岁,当情感经历已迈过一道门槛,过去的都已化为经验,未来的已可以眺望,那时再决定自己是不是该独身。而26岁之前,很多人都曾有过不结婚的打算,但跨过这个年龄,却纷纷一笑打消了那些少年的呓语。    
    当然,高和马都没等到26岁,而是在25岁那年先后结了婚。    
    26岁真是转折的一年。这一年,唯美主义已不再是择偶的首要要求。年龄告诉我们,闪光的不全是金子。我们还悟出,脚踏两只船实际上并不会鸡飞蛋打,它的结果有害于他人,却对自己有利。我们已不热衷于了解配偶的一切,以便保存心底的安静和对美丽假象的钟爱。突如其来的爱已再不可能像18岁时那样,迷乱我们的心房,我们可以放下它去做工,回家之后再拣起来亲昵。    
    26岁,工作、性格、婚姻,都应该是某种终结。由于翻开了新的一页,岁月便开始了一个新的篇章。我们去领略新的局面,用笔在上面圈圈点点,勾勾画画,筹划未来的日子。    
    26岁,我们见到老朋友,常常叹息说:老矣,老矣!    
    


第五部分 新世界从未到来向独身挑战

    然而,独身者在中国是苦涩的,他们的处境并非像结婚者想像得那样超脱。尽管青年人业已变异的观念是宽松的,但我们还没有掌权,没有形成有力的势力。社会对我们生活方式的认同依旧取决于尚持权柄的老年人。在这些掌权人以及他们掌握的人民大众的思维里,权本位、血本位、家本位占有相当重量。在孟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中,“齐家”是第二位的。尽管今天的长辈们也许根本不知道他们要求子女必须适龄而婚的原始冲动源自这个他们闻所未闻的古训,但这种千年影响,恐怕早已渗入他们的血液。因此,一个不能“齐家”的人,在他们看来,无以“治国”和“平天下”,这已是无人细究出处及其正确与否的公理认识。在人们的潜意识里,一个不能“齐家”的人是残缺的。    
    在西方国家,单身现象已是普遍的事实。在独身者中有一小部分人,按照美国社会学家的归纳分类,仍属于“传统模式”,他们是希望结婚的,只是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如愿以偿。而绝大多数人则属于“先锋模式”,他们完全不打算结婚,社会也承认他们建立了“单身家庭”,他们自己也认为这种单身家庭完全可以与“夫妻家庭”相媲美。可是在中国,单身作为一种公认的残缺状态,是不能被视做家庭的。人们总是把“有情人终成眷属”和组成夫妻家庭,视为社会安定的一般条件。单身就是未完成状态,就是疑问。    
    于是,在物质利益上,独身者便看到了第一种苦恼———没有房权。在一些低工资、高福利单位,一个月薪1 000元的人,必须完全依赖雇主提供每平米数千元价格的住房。而得到雇主住房优待的不成文条件是,婚者优其先,有子者更优其先。实际上,如果从缓解人口压力上考虑,独居生活的合理待遇可以大规模减少早婚和早育现象。但是,尽管独身者的文化背景和技术水平一般都远远超过从婚者,但现实却是他们无权得到住房优待。而且在公众意识没能在思想解放的状况下对各种各样的感情和方式有所宽容的时候,现实往往可以用一句“世道将不古”的预言,理直气壮地打消掉独身者的住房梦想。    
    从精神待遇上讲,独身者便会看到了第二种苦恼———没有人权。独身者如果不想沦为禁欲主义者或泛性爱好者,他们便需要正常的社会交际活动、工作关系中的礼遇、爱情和性生活。但是在一个认为只有结婚的人才可以合法拥有这些人所必需的生活的国度里,独身者就会自然地受到委屈、歧视、谣言污蔑、监视,并成为人们饭后茶余的谈资。中国第一位社会学博士刘德,自留学结束回到北京,就曾因为打算独身而不能得到住房照顾,并且受到了人们舌头的困扰,最后他痛苦地宣布:“在中国,不结婚就没有人权。”然后,怀着悲愤,飞回德国。    
    当这些独身主义者没有自己的基本生存空间去过隐秘的个人生活,当他们不能在精神生活中感受到人的尊严的时候,独身所带来的自由和欢娱便被抵消殆尽,独身变得不幸。    
    可是当他们安静的时候想到婚后的麻烦,甚至强烈地感知婚姻制度的荒唐时,他们就会依然坚定地对抗那些烦恼和挑衅,继续走下去。至于将来会怎样,无人细究。    
    一般说,与本书第四部分提到的独身四种类型相对应,独身者总的说来由三种执意不婚的人(真正的独身者)和一种需要帮助的人(暂时独身者)共同组成。    
    第一种独身者是对人生粗心大意的人,他们几乎从少儿时代就显露出不能持久的根性。过分活跃的天性和精力充沛的好奇心,使他们不断地见异思迁。他们喜爱全新的事物,热爱自由,缺乏责任心。他们最讨厌与小孩子打交道。他们一生所需要的,就是崭新的感情,并凭借这种情感使自己不厌倦生活。这种天性使其不愿成家。面对这样的人,我却觉得他们十分善良,他们一方面知道自己内心的不安分,另一方面又不愿给别人带来伤痛,因而只是私下里与一些性格相类似的情人约会,满足自己每一段时期的感情。当情人们另有所爱时,还他们自由,自己也正想另寻新知。一般说,艺术家常常属于此类中更为特别的一类,他们终其一生,不能像凡人和其他伟人们一样,使自己成为那种把稳固的爱情当做人生幸福的顶点的人,他们要的是崭新的艺术以及滋养这种完美艺术的全新的爱情。你能找出100对白头偕老的艺术伴侣,我就能把100个平淡无奇的艺术庸人指给你看。    
    第二种独身者是对性生活格外贪婪的人。区别于第一种仅仅由于性格原因导致不婚的人,这种人突出的标志是有着贪得无厌的性冲动。他们更愿意借用未婚者的身份,无休止地欺骗异性,满足自己畸形的欲望。他们长期遭到不正常情感和性抑制的折磨,在被允许多一些行为自由的时候,便会加倍反弹自己的原始冲动,张扬积蓄已久的贪欲,甚至达到了不顾惜身体,把事业和感情外衣统统抛到九霄云外的地步。    
    有一种愚昧的社会认识,认为一朝放任独身作为一种从者广泛、为数众多的成人生活方式,第一种无心的人和第二种别有用心的人就会弄脏整个社会的心理。不能说这个忧虑没有道理,在欧美,自由的生活方式已的确引起了许多严重问题。可是,我们能不能认为靠旧有压力迫使这两种人结婚,对于他们可怜的配偶是有益的?那只是在劝说这些天性特别的人,用合法的方式,随便凑合一个异性,然后由于他们的特殊癖好,在法律保护的家庭中生活一段很短的时间便去离婚。我从来没有过多地考虑如何遏制他们难以遏制的放纵,而是一直在想别把那些古朴守旧的人推进他们的火坑。    
    第三种独身者,是那些对婚姻制度有着严肃认识的人们。在他们成长的家庭中,其家庭成员的知识水平常常较高,他们自己的社会背景和地位也较为良好。他们像史书中许多伟人一样,批判着婚姻方式,认为婚约违背人性的自由,败坏了爱情,本质上是不可能带来幸福的。这种方式,一边把人类最高级的情感———爱情,放到琐碎庸碌的日常生活中加以煎熬,一边使夫妻总是依照两人中较为平俗的一人的水准去应付生活。    
    实际上,一个有思想的人,哪怕她/他是顺从婚姻制度而终其一生的人,也会在其内心深处不满于一夫一妻制的弊端。比起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一夫一妻制度并没有进步多少,它只是在性合作的法定方式中,显示了男女人格尊严的平等原则,而没有从根本上触及情感遭受束缚的问题,也没有在爱情与生育的区分上,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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