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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忝雅契,自当一一奉白。
《与朱康叔十七首(之八)》
示谕亲情事,专在下怀。然此中殊少士族,若有所得,当立上闻也。写字,俟少闲,续纳上。墨竹如可尊意,当取次致左右,画者在此不远,必可求也。呵呵。
某启。近王察推至,辱书,承起居佳胜。方欲裁谢,又枉教敕,益增感愧。数日来,偶伤风,百事皆废。今日微减,尚未有力,区区之怀,未能详尽也。乍暄,惟冀以时珍摄,稍健,当别上问次。
《与朱康叔十七首(之九)》
阁名久思,未获佳者,更乞详阁之所向及侧近故事故迹,为幸。董义夫相聚多日,甚欢,未尝一日不谈公美也。旧好诵陶潜《归去来》,常患其不入音律,近辄微加增损,作《般涉调哨遍》,虽微改其词,而不改其意,请以《文选》及本传考之,方知字字皆非创入也。谨小楷一本寄上,却求为书,抛砖之谓也。亦请录一本与元弼,为病倦,不及别作书也。数日前,饮醉后作顽石乱筱一纸,私甚惜之。念公笃好,故以奉献,幸检至。
《与朱康叔十七首(之十)》
令子必在左右。计安胜,不敢奉书。舍弟已到官。传闻筠州大水,城内丈余,不知虚的也。屏赞、砚铭,无用之物,公好事之过,不敢不写,装成送去,乞一览。少事不免上干,闻有潘原秀才,以买仆事被禁。某与其兄潘丙解元至熟,最有文行。原自是佳士,有举业,望赐全庇,暑月得早出。为此人父母皆笃老,闻之,忧恐万端。公以仁孝名世。能哀之否?恃旧干渎,不敢逃罪。
天觉出蓝之作,本以为公家宝,而公乃轻以与人,谨收藏以镇箧笥。然寻常不揆辄以乱道尘献,想公亦随手将与人耳。呵呵。
《与朱康叔十七首(之十一)》
某启。武昌传到手教,继辱专使堕简,感服并深。比日尊体佳胜。节物清和,江山秀美,府事整办,日有胜游,恨不得陪从耳。双壶珍贶,一洗旅愁,甚幸!甚幸!佳果收藏有法,可爱!可爱!拙疾,乍到不谙土风所致,今已复常矣。子由尚未到,其寸步千里也。末由展奉,尚冀以时自重。
《与朱康叔十七首(之十二)》
与可船旦夕到此,为之泫然,想公亦尔。子由到此,须留他住五七日,恐知之。前曾录《国史补》一纸,不知到否?因书,略示谕。生细酒四器,正济所乏,珍感。生酒,暑中不易调停,极清。然闵仲叔不以口腹累人。某每蒙公眷念,远致珍物,劳人重费,岂不肖所安耶!所问凌翠,至今虚位,云乃权发遣耳,何足挂齿牙!呵呵。冯君方想如所谕,极烦留念。又蒙传示秘诀,何以当此。寒月得暇,当试之。天觉亦不得书。此君信意简率,乃其常态,未可以疏数为厚薄也。酒法,是用绿豆为曲者耶?亦曾见说来。不曾录得方,如果佳,录示亦幸。
《与朱康叔十七首(之十三)》
叠蒙寄惠酒、醋、面等,一一收检,愧荷不可言。不得即时裁谢,想仁明必能恕察。老媳妇得疾,初不轻,今已安矣。不烦留念。食隔已纳武昌吴尉处矣。适少冗,不敢稽留来使。少间,别奉状次。
《与朱康叔十七首(之十四)》
见天觉书中言,当世云冯君有一学服朱砂法,甚奇。惟康叔可以得之,不知曾得未?若果得,不知能见传否?想于不肖不惜也。
《与朱康叔十七首(之十五)》
今日偶读国史,见杜羔一事,颇与公相类。嗟叹不足,故书以奉寄,然幸勿示人,恐有嫌者。江令乃尔,深可罪。然犹望公怜其才短不逮而已。屡有干渎,蒙不怪,幸甚!幸甚!其令章宪今日恐到此,知之。
杜羔有至性,其父河北一尉而卒。母非嫡,经乱不知所之。会堂兄兼为泽潞判官,尝鞫狱于私第。有老妇辩对,见羔出入,窃语人曰:“此少年状类吾夫。”讯之,乃羔母也。自此迎侍而归。又往访先人之墓,邑中故老已尽,不知所在。馆于佛奔,日夜悲泣。忽视屋柱煤烟之下,见数行书,拂而视之,乃父遗迹云:“我子孙若求吾墓,当于某村家问之。”羔哭而往。果有老父年八十余,指其丘陇,因得归葬。羔官至工部尚书,致仕。此出唐李肇《国史补》。近偶观书,叹其事颇与朱康叔同相似,因书以遗之。元丰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记。
《与朱康叔十七首(之十六)》
近日随例纷冗,有疏上问,不审起居何如?两日来武昌,如闻公在告,何也?岂尊候小不佳乎?无由躬问左右,但有驰系。冬深寒涩,尤宜慎护。
《与朱康叔十七首(之十七)》
章质夫求琵琶歌词,不敢不寄呈。安行言,有一既济鼎样在公处,若铸造时,幸亦见,为作一枚,不用甚大者,不罪!不罪!前日人还,曾附古木丛竹两纸,必已到。今已写得经藏碑附上。令子推官侍下计安胜,何时赴任,未敢拜书也。
《与胡深夫五首(之一)》
某启。自闻下车,日欲作书,纷冗衰病,因循至今,叠辱书诲,感愧交集。比日起居佳胜。未缘瞻奉,伏望以时保练。
《与胡深夫五首(之二)》
乍到整葺,想劳神用。浙西数郡,例被淫雨飓风之患,而秀之官吏,独以为无灾,以故纷纷至此。公下车倍加绥抚,不惜高价广籴,以为嗣岁之备。宪司行文,欲收籴米,此最良策,而榷户专斗所不乐,故妄造言语,聪明所照,必不摇也。病中,手字不谨。
《与胡深夫五首(之三)》
某久与周知录兄弟游,其文行才器,实有过人,不幸遭丧,生计索然,未能东归九江。托迹治下,窃谓仁明必有以安之,不在多言。今托柳令咨白。冗中,不尽区区。
《与胡深夫五首(之四)》
彦霖之政,光绝前后,君复为僚,可喜。船斩新辍借,知之。冗中不一。
《与胡深夫五首(之五)》
某以衰病纷冗,裁书不谨,惟恕察。王京兆因会,幸致区区。久不发都下朋旧书,必不罪也。
《朱行中舍人四首(之一)》
某启。别后两奉状,想一一闻达,比日履兹春和,台候胜常。某留滞赣上,以待春水至,此月末乃发。瞻望惋怅。南海虽外,然雅量固有以处之矣。诗酒之乐,恨不日陪接也。更冀若时为国保练,不宣。某再拜。
《朱行中舍人四首(之二)》
某已得舟,尚在赣石之下,若月末不至,当乘小舟往就之。买公用人以节级持所赍钱窜去,又以疾疫气多死亡者,以此求还。亦官舟无用多人,故悉遣回。皆以指挥严切,甚得力,乞知之。适少冗,驰问不尽区区。某再拜。
《朱行中舍人四首(之三)》
少事不当上烦,东莞资福长老祖堂者,建五百罗汉阁,极宏丽,营之十年,今成矣。某近为作记,公必见之。途中为告文安国,篆额,甚妙。今封附去人。公若欲观,拆开不妨,却乞差一公人赍附祖堂者。不罪!某再拜。
《朱行中舍人四首(之四)》
某启。蒙眷厚借搬行李人,感愧不在言也。但节级朱立者无状,侵渔不已,又遂窜去。林聪者,又殴平人几死。见禁幸所殴者渐安,决不死耳。此中多言于法有碍,不可带去,故辄牒虔州云。得明公书,令某遣还,多难畏事,想必识此心也。买公用人于法无碍,故仍旧带去。此二十余人,皆得力不作过,望不赐罪。穷途作事皆类此,惭悚不可言。已得二座船,不失所矣。幸不贻念。陋句数首,端欲发一笑耳。某再拜。
《与李之仪五首(之一)》
某年六十五矣,体力毛发,正与年相称,或得复与公相见,亦未可知也。前者皆梦,已后者独非梦乎?置之不足道也。所喜者,在海南了得《易》、《书》、《论语传》数十卷,似有益于骨朽后人耳目也。少游遂卒于道路,哀哉!痛哉!世岂复有斯人乎?端叔亦老矣。迨云须发已皓然,然颜极丹且渥,仆亦正如此。各宜啬,庶几复见也。儿侄辈在治下,频与教督,一书,幸送与。某大醉中不成字。不罪!不罪!
《与李之仪五首(之二)》
某启。契阔八年,岂谓复有见日!渐近中原,辱书尤数,喜出望外。比日起居佳胜。某已得舟,决归许,如所教。而长子迈遽舍去,深以为恨。报除辇运,似亦不恶。近日除目,时有如人所料者。此后端叔必已信安矣。但老境少安,余皆不足道。乍热,万万以时自爱。某再拜。
《与李之仪五首(之三)》
某以囊装罄尽,而子由亦久困无余,故欲就食淮浙。已而深念老境,知有几日,不可复作两处。又得子由书,及教语,尤切,已决归许下矣。但须少留仪真,令儿子往宜兴,刮制变转,往还须月余,约至许下,已七月矣。去岁在廉州,托孙叔静寄书及小诗,达否?叔静云:端叔一生坎轲,晚节益牢落。正赖鱼轩贤德,能委曲相顺,适以忘百忧。此岂细事,不尔,人生岂复有佳味乎?叔静相友,想得其详,故辄以奉庆。忝契,不罪!
《与李之仪五首(之四)》
近托孙叔静奉书,远递得达否?比来尊体如何?眷聚各安胜。某蒙恩领真祠,世间美任,岂复有过此者乎?伏惟君恩之重,不可量数,遥知朋友为我喜而不寐也。今已到虔,即往淮浙间居,处多在毗陵也。子由闻已归许,秉烛相对,非梦而何。一书乞便送与。余惟万万自爱。某再拜。
《与李之仪五首(之五)》
某启。辱书多矣,无不达者。然不一答,非特衰病简懒之过,实以罪垢深重,不忍更以无益寒温之问,玷累知交。然竟不免累公,惭负不可言。比日承以赴颍昌。伏惟起居佳胜,眷聚各安庆。某移永州。过五羊,渡大庾,至吉出陆,由长沙至永。荷叔静舟相送数十里,大浪中作此书,上问无他祝,惟保爱之外,酌酒与妇饮,尚胜俗侣对。梅二丈诗云耳。
《与冯祖仁四首(之一)》
某慰疏言。伏承艰疚,退居久矣,日月逾迈,衰痛理极,未尝获陈区区,少解思慕万一,实以漂寓穷荒,人事断绝,非敢慢也。比辱手疏,且审孝履支持,廓然逾远,追痛何及。伏惟俯礼适变,宽中强食。谨奉疏,不次。
《与冯祖仁四首(之二)》
蒙示长笺,粲然累幅,光彩下烛,衰朽增华。但以未拜告命,不敢具启答谢,感怍不可言喻。老瘁不复畴昔,但偶未死耳。水道间关寸进,更二十余日,方至曲江,首当诣宇下。区区非面不既,乏人写大状,不罪。手拙简略。不次。
《与冯祖仁四首(之三)》
昨日辱远迓,喜慰难名。客散,已夜,不能造门。早来又闻已走松楸,未敢上谒。领手教,愧悚无地。至节,想惟孝思难堪,奈何!来日当往谒慰。
节晨蒙惠羊边、酒壶,仁者之馈,谨以荐先,感佩不可言也。
《与冯祖仁四首(之四)》
两日不果诣见。伏计孝履如宜。欲告借前日盛会包子厨人一日,告白朝散,绝早遣至。不罪!不罪!家人辈欲游南山,祖仁若无事,可能同到彼闲行否?
《与黄师是》
行计屡改。近者幼累舟中皆伏暑,自愍一年在道路矣,不堪复入汴出陆。又闻子由亦窘用,不忍更以三百指诿之,已决意旦夕渡江过毗陵矣。荷忧爱至深,故及之。子由一书,政为报此事,乞早与达之。尘埃风叶满室,随扫随有,然不可废扫,以为贤于不扫也。若知本无一物,又何加焉。有诗录呈:“帘卷窗穿户不扃,隙尘风叶任纵横。幽人睡足谁呼觉,欹枕床前有月明。”一笑!一笑!某再拜。
《与广西宪曹司勋五首(之一)》(一作与曹子方五首)
某启。奉别忽二载,奔走南北,不暇附书申问。子由转附到天门冬煎,故人于我至矣。日夜服食,几月遂尽之。到惠州,又递中领手书,懒废已放,不即裁谢。死罪!死罪!
《与广西宪曹司勋五首(一云与林天和)(之二)》
某启。专人辱书,仰服眷厚。仍审比来起居清胜,至慰!至慰!长子未得耗,小儿数日前暂往河源,独干筑室,极为劳冗。承惠芽蕉数品,有未尝识者。幸得遍尝,感愧不已。匆匆奉谢。
《与广西宪曹司勋五首(之三)》
某启。数日,稍稍清冷。伏惟起居佳胜。构架之劳,少休暇,思企清论,日积滞念,尚冀保卫。区区之至。因吴子野行,附启,不宣。
《与广西宪曹司勋五首(之四)》
某启。专人至,赐教累幅,慰拊周至。且审比来起居佳胜,感慰兼至。某得罪几二年矣,愚陋贪生,辄缘圣主宽贷之慈,灰心槁形,以尽天年,即目殊健也。公别后,微疾尽去,想今益康佳。养生亦无他术,独寝无念,神气自复。知吕公读《华严》有得,固所望于斯人也。居闲偶念一事,非吾子方莫可告者。故崇仪陈侯,忠勇绝世,死非其罪。庙食西路,威灵肃然,愿公与程之邵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