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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钥匙握在哪个雇佣兵手上,那更糟糕。即使森顿把那人的名字说出来,秦歌又如何晓得那人长什么模样,加上刚才的爆炸不少雇佣兵被炸得粉碎,让森顿去认尸也未必能认出来。
沉寂了片刻。心中抱着最后一丝小小的希望,秦歌还是不希望跟那神奇的‘梦云石’失之交臂,开口问道:“那把瑞士银行保险箱的钥匙,你藏在什么地方?”
倒不是他太贪心了,拉蒙的实力摆在哪里,也就秦歌沾着身法优势,手上又握有如意板砖这宗奇妙无比的专属装备,攻防合一,再以螺旋气劲奇兵突袭,种种因素叠加。才能击败拉蒙。
换了别人,别说几只特种部队,即便来个先天前期的内劲修炼者,也甭想能讨得了好。要知道,拉蒙的控物异能,最不怕群攻枪击。
开枪射击,子弹还没打中,就会被控物之力挡住。如果对手是先天期古武者,他大可以拉开距离。使用控物异能的特点,操控一大堆武器拼消耗。硬生生耗夸先天期古武者。
先天期内劲修炼者可以使用真气护场挡子弹不假,可那也需要消耗不少真气,一旦僵持下来,拉蒙很大机会能占据优势。
哪怕对手是先天中期内劲修炼者也不例外,毕竟丹田储蓄的真气是有限的,人家用的是却军火,只要子弹管够,跟你拼个三天三夜也不成问题,此消彼长。拥有控物异能的拉蒙还是很占便宜的。
然而,根据森顿所说,拉蒙的强大乃是得益于梦云石,才能在四年间完成两级半的跳跃,从c级升到a级巅峰。对于这种可以使得进化者异能提升的石头,秦歌自然倍感兴趣。
“保险箱的钥匙,在我的外甥身上。”
正处于深度催眠状态。对秦歌所提出的问题,森顿都是有问必答,答的还全是实话。
“你外甥在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
把银行保险箱的钥匙交给亲人保管。这点很好理解,秦歌连忙又问道。
“我外甥也是一个雇佣兵,不过山谷里并没有人知道我跟他的关系,所以我把钥匙做成一个吊坠的模型让他贴身保管。”森顿浑浑噩噩地道:“他的名字叫巴顿。”
一听前面半句,知道森顿的外甥也是雇佣兵时,秦歌一颗心顿时凉了半截,心想那倒霉蛋八成已经挂了。不过听到后面森顿说出的名字,他马上有一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感。
巴顿!
那不是之前在边境线附近那片丛林里,被自己杀掉那个家伙的名字么?他居然是森顿的侄子,这实在太巧合了。
记得下杀手时候,他还真在那叫巴顿的雇佣兵脖子上,就看到一个黑乌乌的吊坠,当时还没有唯意,没想到哪里头还藏着一把瑞士银行保险箱的钥匙。
既然问出了想知道的答案,秦歌没有拖拉,直接了结掉森顿的性命,便马不停蹄地离开了山谷。沿途发现几个侥幸没有被炸死的雇佣兵,他也顾不上击杀。
毒王已死,也算为鬼锋等惨死的锋刃特种部队成员报了仇。
没了拉蒙这个守护神,刚才又炸死了那么多精英,剩下这些小喽啰根本成不了什么气候。
相比起收拾那些漏网之鱼,秦歌更担心那把钥匙的事情。
那叫巴顿的雇佣兵尽管已经被杀,钥匙当时还在他的身上。只不过,‘陆箭’的人想必已经打扫完战场,那些雇佣兵的尸体,连同锋刃特种部队成员的尸体想必会被一并带走。
对于那些死在边境线上的雇佣兵,军队一贯的做法,会先把尸体带回军区辨认死者身份,再焚化尸体。
不过从丛林区返回军区这一路上,谁也不敢保证那把钥匙会不会丢失在路上。
若然只是单纯的丢失还好,怕就怕在掉在路上,会不会被什么人捡走,到时候想找都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找。
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但是秦歌却不会忽视这种可能,眼下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先把那个藏着钥匙的吊坠拿到手才行。
在秦歌离开山谷之后不久,森顿身死的消息,随着那些幸存雇佣兵的逃离,很快便传遍金三角区域。
如此震撼的消息,所有听到这消息的人都是满脸愕然,特别是听到一些见过拉蒙和秦歌激战的幸存者所说,毁灭毒王势力的人,竟然是一个年龄连二十岁不到的华夏特种兵,这份愕然顿时变成了惊骇。
一个二十岁不到的青年,单枪匹马闯入毒王老巢,非但没有如飞蛾扑火般消亡,反而将毒王的根基彻底毁灭,这简直就是天荒夜谈,也只能在故事里才会发生的事情。
偏偏,那些幸存者一个个都说得有板有眼,煞有其事。也有一些人到现场勘察过,那笼罩在四周仍未飘散的硝烟和血气,那满目疮痍的山谷,那随处可见的尸体,使得所有人很快就相信了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得知毒王势力土崩瓦解,金三角一带不少毒贩的心思也开始活络起来,以前有毒王拉蒙,还有那一大帮雇佣兵在压着,他们根本没有出头的机会,现在毒王一死,金三角这么一块大蛋糕谁还会干瞪眼。
未来的一段时间,金三角的局势进入了一片前所未有的混乱,流向华夏境内毒品大幅度减少。一方面是毒贩们都在争地盘,没有多余功夫和人手,另一方面却是怕了华夏的军人。
想想看人家一个二十岁不到的特种兵,就能单枪匹马灭掉盛极一时的毒王,其他毒贩自问跟毒王比起来,还有不少差距,自然轻易不敢去碰这个霉头。
万一惹来华夏的怒火,又派出一个这样的猛人出来,恐怕他们也要步上毒王后尘,一夜之间尽皆土崩瓦解。
从傣国深山那处山谷离开后,秦歌马不停蹄地赶回华夏边境,幸亏这段时间,修炼《无极风云录》内劲篇的同时,并没有落下精神力的研修。
尽管快有一天没合眼,精神状况有点不好,秦歌保持着大脑的清醒,继续赶路。
使用踏风步身法越过了丛林地带,一到了平坦点的地方,秦歌随即把先前从毒王山谷里顺来的一辆摩托车从宝典空间取了出来,以车代步。
一小时后,秦歌终于来到了边境军区。
云边市附近这座军区,并非国家七大军区之一,只是一个军分区,主要用于震慑边境一带作乱的毒贩团伙势力。不过在这里驻扎的军队却是直属大军区,‘陆箭’特种部队便是大军区特意派遣过来,以应付各种突发情况的强兵。
“站住。”
开车来到军区门口,那两个站岗的士兵突然迎了上来,语气颇为不善地持枪警告。刚刚经历过两场血战,秦歌那件特战服满带着斑驳的血迹,光是让人看着都能感受到那战斗的惨烈。
这两个士兵看出秦歌应该才杀过人,而且还杀得不少,故而来不得询问,第一时间就像把人制服。
“我是‘锋刃’的成员,来找你们‘陆箭’部队的耿秋中校,麻烦通报一声。”
没有加入军籍,秦歌自然拿不出军官证,只好搬出之前有过一面之缘的耿秋,想办法进入军区。
看了一眼秦歌那件特战服上的臂章,其中一个士兵掏出了对讲机。锋刃和陆箭常年都有来往,偶尔还会协同一起执行任务,这个军区站岗的士兵也认得锋刃特种部队的臂章。
“你叫秦歌是么?”放下对讲机,那名士兵试探地问道。
“没错。”
秦歌微微点了点头,他知道这两个士兵只是照规矩行事,因此被他们用枪指着,也只是稍微有些不满,却没有像之前那样,一言不合就把人杀死。
“请稍等,耿中校很快就过来。”那士兵低声说道。
不一会儿,一辆喷着土黄迷彩色的吉普车从军区内开出,车门打开下来的人正是陆箭部队的中校耿秋。
第0章204幸存者
“秦兄弟,没想到真的是你,还以为是谁来找我呢!”
看到被士兵拦在门口的秦歌,刚下车的耿秋脸上忽然堆满笑容,一脸热情地走过去,那股亲热的劲头,不知道还以为他们两个是什么几十年交情的难兄难弟:“看到你没事回来,我就放心了。”
靠!老子什么时候和你那么熟,还兄弟都叫上了!对于耿秋的热情,秦歌有些吃不消,心里也有些纳闷。
“耿队长,你好!”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待会可能还有需要对方出面的地方,也不好太得罪对方,秦歌微微一点头,向对方打了个招呼。
“你是来找你的战友么?”
相互寒暄了几句,耿秋眼睛微微一眯,旁击侧敲对方意图的同时,也在暗地里打量着秦歌。
跟昨天相比,从秦歌身上耿秋明显地感受到他身上的杀气更加浓厚了几分,光是和他站到一块,都不自觉地受到那股杀气影响,显然在这段时间里,秦歌肯定又杀人了,而且还杀得不少,否则也不可能凝聚出那么浓厚的杀气。
联想到不久前从逮国境内传出的消息,耿秋看向秦歌的眼神中,逐渐多出了一丝敬畏。
军人从来都是尊崇强者,傣国山区那边传出的情报还未经证实,难辨真伪。可是边境丛林里那几百具尸体,所有的证据无比都指出,秦歌就是杀死这些雇佣兵的凶手。
以一人之力面对几百全副武装。训练有素的雇佣兵,即便是‘陆箭’这样号称军队中精锐之中的精锐部队,拿出三五只小队也未必能打包票做到,而秦歌做到了。不仅如此,他还新月赶路,杀到毒王的老巢,为战友报仇。
虽然说秦歌年纪尚小,人家所干出的事情却足可配上强者两字。
“我的战友?”
听到耿秋的话,秦歌愣了一下,带着几分倦容的脸上骤然变色。有些惊喜地叫道:“你是说,和我一起过来的锋刃小队,还有人或者?”
“没错!你走了以后,我就带着我的队员开始在那片丛林搜索幸存者,结果还真的找到了三个活着的锋刃队员。”轻轻地点了点头,耿秋沉声道:“炮击发生之前,那几个老兵扑到了他们,用身体替他们挡下了大部分伤害,几乎都是受了点轻伤。有一个伤得比较重,现在还在加护病房。至于那几个老兵其他人就没那么幸运。”
惊喜之色瞬间褪去。秦歌眼睛里光芒一暗,不禁又想到了在丛林里救回自己一命鬼锋。如果没有鬼锋舍命相救,或许他未必能还能站在这里。
“既然你都来了,也别在门口站着,我带你去见见你那些战友。”
瞧见秦歌低着头,沉默不语,脸色暗淡,耿秋适时地提出了建议,还不待秦歌反应。就硬拉着他的手,往军区门口停着那辆迷彩吉普车走去。
虽然还不能淡忘掉鬼锋离世的哀伤,但出于战友情谊,秦歌还是想去看看那些幸存的战友。因此也就没有抗拒耿秋的好意,随着他上了那辆迷彩吉普车。
即便是进了大门,军区内部的守备还是相当严谨,每个大院门前都有警卫把守。隔开几个路口就有士兵站岗巡逻。
耿秋坐的这辆车挡风玻璃上放着一张通行证,特种部队的通行证在这军区大院通行无阻,那些盘查的士兵倒是识趣,没有贸贸然上来拦车检查。
沿着军区的道路开了七八分钟。迷彩吉普赛停在了一座大院门前。
“这是军区医院,整体水平或许比不上那些三甲医院,不过在外科方面却能稳超那些三甲医院。”
下了吉普车,耿秋如数家珍地介绍起来:“锋刃部队那三个伤员,昨天救出来后,军区司令员下令要全力救护,所以就把人安排在这里。”
“谢谢!”
秦歌这次并非像刚才那样的勉强应付,而是发自真心感激。
“大家都是保护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的军人,我们这么做是应该的。”随意地摆了摆手,耿秋以地主的身法,带着秦歌走上了军区医院五楼的一间病房前。
“苍刃,还活着,鹰刃和电刃这对活宝也活着。。。。”
透过病房窗前的玻璃,望着病房内那三张病床上绑着绷带的伤员,秦歌很轻易地认出了三个伤员。竟然全都是跟自己一队的同伴。
三人虽然还在昏迷当中,不过看起来鹰刃和电刃伤势并不太重,反而身为队长的苍刃两条腿都打上石膏,身上缠的绷带也比另外两人要多,好一些绷带上还沾着血,显然那次意外突袭受创不轻。
收回目光,秦歌看向了身旁的耿秋,关心起苍刃他们的伤势:“耿中校,他们的情况怎么样?”
“情况还算稳定。”耿秋老老实实地回答:“根据上回军医诊断,那两个被救回来还清醒着有精神斗嘴的活宝大部分是被炮弹片造成的擦伤,倒没有什么大碍,倒是那个领队的小子,双脚被炸伤比较严重。”
“有多严重?该不会要截肢吧?”
看到病房里那双打满石膏的腿,秦歌为苍刃捏了把汗,苍刃这个队长性格有些要强,在训练营的时候没少跟自己争考核项目分数。如果因为这场变故没了双腿,怕是苍刃能活下来,心里也一定不是滋味。
耿秋淡笑了一下,微微摇了摇头:“医生说他的腿因为被炮弹近距离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