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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宝典-第3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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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人影消失在二楼,笑声渐消,秦歌这才叹了口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看来那场宴会自己是无论如何也逃不脱了,但愿不要闹出什么笑话就好。

不得不说,这几年窘困的生活,令到他锻炼出相当高强的自我开导能力,前一秒他还一脸垂头丧气。不到几分钟他又忽然恢复了劲头。

不就是一场大型商界宴会么?自个虽然不懂商学,难道还不会吃喝,了不起一晚上就在哪里吃吃喝喝,不跟其他人说一句话,就不信这样还熬不过那几个小时。

想通此处。很快秦歌便一扫之前的低靡,从另一边走廊尽头的杂物房取了洒水和铲草的器具,走出一号别墅,一路哼着小调到外面山坡上浇灌药圃。

几块整齐排列在一起的药苗,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浇灌,已然长出根冠。绿叶满头。哪怕是在十来度的低温气候下,仍然无法阻碍到它们的生长势头,山坡其他地方草坪还没有从隆冬的枯黄蜕变出嫩绿新芽,唯独这片小小的药圃焕发出蓬勃生机,绿意盎然。

没等秦歌走近,一白一黑两道影子突然从药苗之间蹿出。眨眼功夫出现在秦歌面前,一左一右地跳跃起来,稳稳落在他的之上,各自占据了一个肩膀,两双灵动的眼睛带着讨好地看着秦歌,赫然是棉花球跟疾电蝰蛇。

再远一些那棵参天大树上,还悬挂着好些蜂巢。那便是才安家下来的枯叶蜂群。

自从秦歌开始将从于洪军那里得来的药材种子种植在山坡上,同时也把枯叶蜂群安在附近,一方面是看护药圃,免得遭受到一些无关人士破坏,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纳兰曦的安全考虑,有枯叶蜂群在等闲先天强者闯入一号别墅,也休想能讨得了好。

一号别墅依山伴水,临近碧月湖风景区,有一些蜜蜂出没那是在正常不过,自然不会引起什么人怀疑。

起初这里也就只有枯叶蜂。但是等秦歌琢磨出利用灵气蜂蜜浇灌药圃,有利于药物生长,开始天天把兑了水调稀后的蜂蜜水用于浇灌,并且将枯叶蜂王小玉也放出来布置在这里。

随后原本窝在二号别墅睡懒觉兼职看家的棉花球也抛弃了温暖的小窝,把窝挪到了这里。没过多久,疾电蝰蛇也跟着钻了过去。

疾电蝰蛇对灵气有一种狂热偏好,往药圃钻秦歌还可以理解,但棉花球这头懒散的变异黄鼠狼居然也钻进药苗,这可让秦歌担心了很久。

黄鼠狼专门祸害庄稼,这是农村小孩子打小就听说的,虽说棉花球是变异物种,跟一般黄鼠狼有所不同,可天晓得这贪嘴的小家伙会不会祸害这片自己好不容易耕耘出来的药圃。

一连几天,不放心的秦歌都在紧盯着棉花球,每天总要把药圃上种植的每一棵小药苗数了几遍,生怕一不留神就让它吃掉几棵。结果没想到几天观察下来,药苗一棵也没少过,棉花球挖了一个小洞,将二号别墅里的小藤篮拽到这里以后,就把窝安了下来,除了找吃的,轻易不会离开。

在发现小家伙完全没有嘴馋药苗的倾向后,秦歌也选择了放任自流,没再去管这头小家伙。

有了棉花球,疾电蝰蛇和枯叶蜂这三大犀利生物坐镇,这片药圃的安全性无容置疑,三两个先天强者闯进来,也休想能讨得了好,就连那些蛇虫老鼠也几乎绝迹。只是时不时在药圃之间总能看到一些野兽的骸骨和毛发。

不用怀疑,这全是棉花球和疾电蝰蛇的杰作,两头小家伙被秦歌放出来以后,再也没有回过宝典空间,吃食也完全自己解决,不再需要秦歌准备食物。以两兽的本领,往山林一钻,那完全就是山中大王,不虞有饥饿之忧,逮着什么就吃什么,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舒坦。

“我说你也该减减肥了,死沉死沉的还往我肩膀上跳,他喵的,你刚刚去了哪里,脏兮兮也不先弄干净,我的衣服。”干净的白色运动装上,一行黑溜溜的小脚印是那么的显眼。

在秦歌的哀嚎声中,知道闯了祸的棉花球在主人发火之前,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很快消失在山的另一边。

“居然还敢逃,看我不把你的份子全部扣光。”看了看肩膀处那一摊混合着泥垢草屑,还有一些不知名污渍留下来的痕迹,秦歌气急败坏,正主却又已经跑得没影,找不着发泄对象,气得他咬牙切齿,发誓把小东西这星期,不是这个月的灵气蜂蜜份额扣光。

枯叶蜂王小玉需要生命源能,而它所产出的高质素灵气蜂蜜却是棉花球和疾电蝰蛇的挚爱,秦歌猜想这两头小东西之所以愿意把窝挪到这里就是冲着大树上那些蜂巢去的,之后的观察发现也证实了他的这个猜想。

因为有一次当他把前些时候收集起来的灵气蜂蜜全部在修炼上用光,打算再取一些补充的时候,惊奇地发现树上蜂巢内蕴含灵气的蜂蜜几乎没有了,而偷取这些灵气蜂蜜的小偷,正是这两头小东西。

自那以后,他就把能够产出蕴含灵气的蜂蜜的枯叶蜂收回宝典空间,在保证日常修炼前提之下,每天分出一些给棉花球和疾电蝰蛇。此举虽然惹来两兽的不满,秦歌却完全无视了它们那幽怨目光。

笑话!老子自己修炼还不够用呢!你们两小家伙倒好,正事没帮上多少忙,还敢偷吃,没把那一点份子也扣光,已经算他这个做主人的很仁慈了。

扔给疾电蝰蛇一个装着灵气蜂蜜的小瓶子,把它打发走,秦歌看了看那身脏兮兮的外衣,拿起工具开始给药圃除草浇灌。

很快一天就这么过去!

第二天中午,刚刚用过午饭,收拾完餐盘打算去地下室继续修炼的秦歌刚站起身,纳兰曦却把他叫住。

“还有什么事情吗?”秦歌很是无辜地转过身,看着依躺在沙发上有一波没一波地看着电视剧的纳兰曦。

“你没有忘记待会有什么重要事情吧?”眼皮子也没有抬起,纳兰曦随意地问了一句。

“记得。”秦歌没好气地应和,这妞实在太啰嗦了,自己不就是答应了晚上当她的男伴出席晚宴,至于一天问几十遍,生怕自己忘记似的。

纳兰曦话锋一转:“既然你记得,为什么还不去准备?今晚的宴会可是非常隆重,凡是出席者全都是沿海地区商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你可不要给我丢人。”

“还有什么需要准备的?”秦歌纳闷地反问。

“准备什么?你不会跟我说,打算晚上就穿这身衣服去吧?”从头到脚,认认真真地把秦歌打量了一翻,纳兰曦审慎地向秦歌确认了一遍,

“是啊!”秦歌理所当然地回答,不料却迎来了纳兰曦的凤目圆瞪,俏丽美眸几欲喷火,只要秦歌敢再多说一句,她肯定会给狠狠地咬上一口。

实在太气人了,参加那种规格的宴会,哪个男的不是西装革履,打扮得体,不是名牌货都不敢穿在身上进入会场。再看这家伙,一身耐克运动装而且是山寨的,脚下还踩着一双人字拖,要多俗气就多俗气,这身装扮在家里还没有什么,但到了那种富商云集的大场面,马上就形成了最鲜明的比对。

要是秦歌就这样出现在宴会会场,保准成为全场笑料,他觉得没有关系不要紧,自己可丢不起这个人。

哪怕是混杂在百千人中,也是一顶一的吸引眼球,绝对不出一秒钟就会被发现,然后成为宴会上众人嘴里的一份谈资,笑料。

第0章532改头换面

纳兰曦很庆幸,自己见秦歌这些天来来去去就穿那几件衣服,谨慎地问了一遍。要不然等到晚上临出发才发现这问题,到时候就来不及了。

别的没说,趁着现在距离宴会开始还有一些时间,纳兰曦半拖半拽地把秦歌拉到车库。

车库里停着一辆限量版的红色玛莎拉蒂,这就是纳兰曦的座驾。以前她外出总有司机随时待命,开车基本轮不到她,买了这辆玛莎拉蒂年终也开不上几回,现在紫风集团掌控权被夺走,不用再去公司,司机自然就被打发走,纳兰曦只能亲自开车,这辆豪华限量版玛莎拉蒂才有了用武之地。

“这是要去哪?”目光无神地看着纳兰曦驾着豪车驶出别墅区,秦歌有气无力地问道。

纳兰曦理直气壮地瞥了秦歌一眼:“给你买几套西装,再收拾一下形象,省的待会去了会场,被人把你当成小丑来笑话。”

“嘴巴长在别人身上,我又控制不了,他们想说什么就让他们说好了。”秦歌撇撇嘴,很是不以为然,那些人不待见自己,自己还不待见他们呢!

“别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你不怕别人笑话,我还不想让别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的,别忘了,你是我的男伴,你被人笑话,难道我会没事吗?”纳兰曦知道秦歌就是这性子,只要跟自己无关的事就高高挂起,爱理不理,一点进取心也没有。这要是放在古时候,还能得到一个隐士的称号,但是在现代社会,这种人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混吃等死。

出身纳兰家族这等豪门家族,这类人纳兰曦实在见得太多,她可不希望秦歌就这么过一辈子,所以才想带秦歌去见识见识大场面,让他长长见识。希望可以激起他的进取心。

看纳兰曦态度如此坚决,秦歌知道劝她打消念头是没戏,只能听之任之,坐在副驾驶席,很是无趣地看着窗外的飞逝而过的街景。

再有几天就是除夕旧历新年,外地人基本投入到浩浩荡荡的春运大军当中。通往城外的高速公路车多为患,拥挤不堪,反观市中心一带交通干道畅通得很,离开碧月湖别墅区没多久,玛莎拉蒂驶到南城中心地带的商业圈,来到这里人和车多多了起来。没有其他外围地区那冷清模样。

天堂大厦,南城商业圈最大的综合性商业大厦,坐落于最繁华,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地段,这里随便一间商铺的铺租,比起对出几条街道哪里商铺的租金贵了足足好几倍。自然这里所买的商品,所提供的服务都是针对真正的有钱人。特别是七楼以上,全都是世界级名牌商品的卖场,非会员不能进入。

对于富人而言,这里只是一个普通的购物点,在这里可以买到任何数得出名号的奢侈品。而对那些还处于小康和温饱阶层而言,这里就是犹如天堂般只可遥望的存在,因为这里随便一件商品,基本上比得过一个白领阶层一月工资,不是任何人都有这个资本在这里消费。

毫无疑问,天堂大厦就是为了纳兰曦这类富豪而设立的。她不光是这里的会员,而且还是最高级VIP会员。把车停到地下停车场,纳兰曦带上秦歌就直奔二十楼,找来一位据说是曾经给某某好莱坞巨星服务过的形象设计师,给秦歌制定了一个全新的形象。

看着眼前那个鼻孔穿了好些金属细环。烫了一头流浪汉般非主流发型穿得大红大紫的男性形象设计师在跟前晃荡,秦歌险些没有控制住一拳把人从二十楼打下去。

好端端的一个大男人,打扮怪里怪气也就算了,竟然涂脂抹粉,全身喷着令人作呕的古龙水,扮得跟人妖似的。最让秦歌无法忍受的是,这个疑似人妖的形象设计师,说话居然柔里柔气,还时不时翘起兰花指,如果不是看他还留着两撇纯天然的小胡子,秦歌差点就以为这货是一个太监。

秦歌万二分的恨不得把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轰掉,但纳兰曦那如刀子般锐利的目光一直紧盯着自己身上,无奈之下秦歌只好愤然地利用夺逆阴阳针的‘六针夺舍’,暂时封闭了自己的六识感官。

果然这样一来,世界就彻底清净了,什么声音画面感觉统统都消失掉,秦歌甚至都有点怀疑,当初创下夺逆阴阳针那位先贤,是不是因为无法忍受家无宁日,才创下前面屏蔽六识感官的‘夺舍六针’。

如果让创造出《夺逆阴阳针》那位大人物知道居然有人学了自己的绝学,还在恶意地诽腹自己,不晓得会不会气得从地下钻出来,找这个混蛋算账。

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感觉不到,这样好是好。却也实在太无趣了,就跟被关在小黑屋里没什么区别,秦歌无聊之下索性就解开其中一识感觉,然后呼呼地大睡起来。

直到感觉好像有人在喊自己,秦歌这才从梦中悠悠转醒,睁开眼睛发现那个妖人已经从眼前消失,这才松了口气,问道:“好了没有?”

“你是猪吗?这都能睡得着,还一睡就一个多小时,我叫了半个小时才醒来。”纳兰曦很是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平常受惯了她的白眼,秦歌对此已经有所免疫,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不经意瞥见对面那面镜子时,他忽然愣住了:“这是我吗?”

很明显镜中人的确是他,不过秦歌差点就认不出自己来,只见镜中的自己形象大变,平常随便拢在一边的头发,被精心梳剪成一个潮流的韩式花样型男发型,两道眉毛被画浓了,眉毛也精细地修剪过,从来没有划过妆的脸也被人涂了一些不知名液体涂抹在上面,有了几分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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