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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丧钟 (全本)作者:多萝西·利·塞耶斯-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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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极有可能是别人写的,但是封皮上署的是他的名字,就是这样。大战后,他
曾经这样出了几本书,但是他很机灵,在当时,的确很前卫,一九一四年的时候他
三十五岁,谈不上受过什么教育,不过他脑子天生的聪明,聪明得有点过头,他自
己都得小心以免伤着自己,明白我的意思吧。”

  “很正常,是我们这个社会大学的产物。”

  “比喻得很恰当。”布伦德尔先生说,把这种陈词滥调当成是鼓励,“的确很
精辟,对,他就是这种人。迪肯就不一样了,他可谓高人一等,是个爱读书的人,
事实上,在梅德斯通礼拜堂的牧师说他是个很了不起的学者,具有诗人的想像力,
不管准确地说到底是什么,查尔斯·索普先生很喜欢这个家伙,对他非常友善,让
他管理图书。哦,这两个家伙是在大约一九一二年的什么舞会上认识的,那时候查
尔斯先生在伦敦短期停留。克兰顿的叙述是:迪肯勾搭上的一个女孩——迪肯总是
追逐女孩——用手指着他给迪肯看,说那就是她跟他说起的那本书的作者,迪肯对
那本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且从他那里打探出关于骗子的骗术及其伎俩。他说迪
肯硬缠住他不让他安生,总暗示他:他最终还会回到老路子上去。迪肯说的又是另
一套,他说他对其中的被他称之为‘文学方面’的事情感兴趣,他认为,如果一个
骗子都能写一本书,管家为什么不能。据他所说,是克兰顿死缠住他不放,问他是
否有了目标,如果有了骗到钱的地方,他们应该合作,得手后一起分享,由迪肯负
责内应,克兰顿负责其他的工作。

  如果你要问他们怎样分赃,那肯定是对半分,没错。”

  警长先生停顿了一下,手端着白蜡酒杯,喝了一大口啤酒,又继续说下去:
“明白了吧,”他说,“这就是案子发生后,我们逮捕他们后他们的口供。起初,
他们也是信口雌黄地说,他们发誓从来就不认识,但是当他们发现他们面临的起诉
很严重时,他们改变了口气。克兰顿一认识到自己逃脱不掉干系,就做了上面这番
供词,坚持自己说的是实情。事实上,在审判时,他请求宣布自己有罪,他的一句
话使得迪肯被判为监禁。他说迪肯欺骗他,出卖他,他只是出去把属于自己的东西
找回来。不管他的话里有多少真实性,不管他是否以为可以很容易就逃脱责任,使
自己听上去像是一个受到诱惑的可怜的受害者。不管这一切是否是预谋好的,我不
知道,审判有自己的判断,法官也一样。

  “好了,一九一四年四月,亨利·索普先生的婚礼就要举行了,众所周知,威
尔布里厄姆夫人会戴着宝石项链参加他们的婚礼。伦敦的小偷没有一个不知道威尔
布里厄姆夫人这个人的。她是索普家的侄女,很多次搬家,又常常回来,她很有钱,
既有犹太商人的富有,又有他们的吝啬。她现在大概有六十八岁或者七十岁的样子,
据说像个老顽童了。可是在那个时候,她可是个怪人。多可爱的老人,身体僵硬,
戴着珠宝、手镯、胸针,总是身穿黑色的丝绸缎子衣服。只有上帝才知道她为什么
对首饰和衣服这么着迷——老式的那种样式——你知道,她喜欢这些首饰、衣服喜
欢得近乎疯狂。另外,她既不相信保险,也不相信保险箱。她自己市区的房子里有
一个保险箱,把自己的东西存放在那里,加上了锁。但是,我认为在他的丈夫在世
时,如果他没有把保险箱放进房间里,她是不会那样做的。她太吝啬了,不会给自
己买那么一个大箱子,在她外出走访亲友时,她更愿意相信自己的智慧,由自己保
管。那时候她一定疯野得像三月里处于发情期的野兔。”

  警官若有所思地说,“可是,你一定很奇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一群散漫的女
人? 当然了,因为她富有得让人嫉妒,自己一人全权处理自己的财产。索普家是这
个世界上她唯一的亲戚,因此尽管他们很讨厌见到她,没有人愿意和她说话,后来
他们还是邀请了她来参加婚礼。如果不邀请她,她就会感到受到冷落——没有一个
人愿意得罪她这样一位富有的亲戚,不是吗? ”

  彼得勋爵又倒满了酒杯,若有所思地说:“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的。”

  “好了,那么,”警长紧跟着说,“克兰顿和迪肯的口供又不一致了。迪肯说,
婚礼举行的日期一宣布,他就收到了克兰顿的一封信,在信里请迪肯来利明赫特见
他,讨论如何搞到宝石项链。而克兰顿说,是迪肯写信给他的。

  他们两个人都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话是可信的。不管怎样,付出了代价就
会有所得。但是有证据表明他们确实在利明赫特碰过面,克兰顿在同一天看了房子。

  “很好,威尔布里厄姆夫人有个女仆,如果没有她和玛丽·索迪的话,就什么
都不会发生了。你可能记得玛丽·索迪那时名叫玛丽·迪肯,她是红房子酒吧的女
佣,在一九一三年末和迪肯结婚。查尔斯先生对这对年轻人非常好,他特意让给他
们一间卧室,和其他仆人分开住,就在通往餐具室的后面一点的楼梯那个地方。这
在他们看来很像一个小小的家,所有的盘子都储存在餐具室,当然,迪肯的工作是
照看这些餐具。

  “那么,威尔布里厄姆夫人的女仆——名叫埃尔茜·布赖恩特,是个聪明伶俐
的女孩,非常可爱,精神高昂,碰巧她发现了威尔布里厄姆夫人在她不在家时如何
处置宝石项链的。好像这位老姑娘聪明过头了,我想她肯定读了不少侦探小说。如
果你问我,她转动脑子想存放宝石项链的最好的地方不是首饰盒,或者什么大箱子
之类的地方,一定是窃贼首先能想得到,而其他人想不到的一个神奇的地方,简而
言之,她看准的地方,请您原谅,是一间卧室里的器具下面,您可能会笑在法庭上
大家都笑了,只有法官没有笑,那个时候他正巧咳嗽,用手绢捂着嘴,把脸遮住了,
所以没人能看得出他的样子。像许多姑娘一样,埃尔茜是个好刨根问底的姑娘,在
临近婚礼的一天,她就隔着锁眼正好看到夫人把东西拿开,当然,她不可能把不属
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当夫人和仆人一起去东部教堂的时候——他们在婚礼之前
去过几天——她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是与玛丽·迪肯( 当时她的名字) 成为知心朋
友。在我看来,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把全部经过都悄悄地告诉玛丽。当然了,身
为贤妻的玛丽也必然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丈夫。我认为这很自然,被告律师很
重视这个问题。

  毫无疑问,卧室里的器具保护了埃尔茜和玛丽没有被投进监狱。‘先生们,’
在做陈述时,他对陪审团说,‘我看见你们就威尔布里厄姆夫人藏宝的地方在笑,
肯定你们回家后都会把这个故事讲给自己的夫人听。既然如此,你们肯定会很理解
我的当事人玛丽·迪肯和她的朋友,理解她们天真地把这个秘密泄漏给一个她们期
望能一样保守这个秘密的男人。’他是个很聪明的律师,陪审团一直到案子结束完
全听命于他。

  “现在我们又得猜测了,克兰顿收到了一份发自利明赫特的电报——毫无疑问,
我们一直在对他进行跟踪,他说是迪肯寄来的,可是迪肯说如果真有什么人寄来,
肯定是埃尔茜·布赖恩特。那天下午她和迪肯都在利明赫特,但是我们没法让邮局
里的工作人员指认他们。电报上的字是加黑粗字体,在我看来,那指的是迪肯,因
为我怀疑那个工作人员是否想到过这个问题。不用说,当告知他们两个人出示一份
他们的印刷字体的样品时,和表格上的看上去一点都不像。他们或者是太聪明了,
或者是他们让别人为他们做的。

  “你说你已经听说过那晚发生的事情,你想知道的是克兰顿和迪肯是怎么讲的。
在我看来,克兰顿比迪肯表现好,除非他的确掩藏得深。他讲的从头到尾都很一致
:整个事情都是迪肯一手操纵的,克兰顿开车来,按照电报上写的时间到维纳布尔
斯夫人的窗户下,迪肯就把宝石项链扔出去,克兰顿就径直去伦敦把它拆开,卖掉,
得到的钱分给迪肯一半,不到五十镑的钱会打入到他的账户里。只是他说从窗户里
扔出来的只是首饰盒而不是项链。

  他归罪迪肯自己藏起了项链,故意惊醒了房间里的人怪罪于他——克兰顿。就
是这样。当然了,如果这一切确实是迪肯一手密谋的,确实是个周密的计划。他把
项链带走,而让克兰顿背黑锅。

  “当然了,问题是克兰顿被逮捕后的一段时间后消息才传出来,结果是当迪肯
被带到警察局做口供时,他不知道他该怎么叙述整个事情才能和克兰顿讲的一致。
他第一次讲的非常直接、简单,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显然他在撒谎。他说他夜里
醒来,听见花园里有动静,他立刻对夫人说:‘一定是有人要偷餐具。’然后,他
就走下楼,打开后门,向外看,正好看到有人在维纳布尔斯夫人房间的窗户下面的
阳台上,然后,他说,他就跑回房间,冲上楼,快速冲向窗户去抓住那个要逃跑的
家伙。”

  “威尔布里厄姆夫人把门锁上了吗? ”

  “没有。她从来不锁,原因是怕起火或者有什么其他的意外。他说,他大喊着
有小偷,接着,夫人就醒了,当时就看见他在窗户旁边,同时,小偷已经顺着常春
藤爬了下去,逃跑了。所以他就冲下楼梯,发现男仆正从后门走出来。在整个经过
中,在整个案情中,后门一直是个疑团,因为迪肯没有解释,开始是没有提到,他
碰巧在威尔布里厄姆夫人的卧室。他最初对查尔斯先生讲的,他听到花园里的动静
后,就走了出去,可是警察抓住他的时候,他又自圆其说,说他不是当时太心烦意
乱了而没有解释清楚,就是大家当时太心烦而没有听懂他的话。直到他和克兰顿曾
经见过面的事实以及电报的事情暴露后,这些话显然都是不可信的了。克兰顿见整
个阴谋暴露了,把整个经过全部抖搂了出来,当然,这使得迪肯非常狼狈。迪肯不
能全部否认,所以他就承认认识克兰顿,不过他说是克兰顿教唆他偷宝石项链的,
并表白他曾经是一个多么坚强无私而执著地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的人,至于电报的
事情,他一概否认有这一回事,并且说这都和埃尔茜有关系。他不承认有五十镑交
易的事情,说事实上他们从来没有找他要这笔钱。

  “当然了,他们对他的审问很严酷,他们首先想知道为什么他没有提醒查尔斯
先生防备克兰顿,其次想知道为什么他前后讲的不一致,他口口声声说他以为克兰
顿已经不再打算偷窃了,他也不想吓着大家,但是当他听到花园里的动静时,他猜
到了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还说后来他害怕承认认识克兰顿是因为担心自己被控告与
他是共犯。但是这听起来很难令人信服,法官和陪审团都不相信他的解释。裁决后,
布拉姆希尔大人对他严厉地说,如果不考虑他是初犯,他会对他判处他上任以来最
严厉的裁决。他称之为最严重的重盗窃罪,深得信任的仆人在主人的家里犯的罪行,
窗户打开着,使得窃贼得手,然后他拒捕,诸如此类。最后,他判处迪肯八年劳役,
告诉他,他够走运的。克兰顿是个惯犯,本该判处的更重些,可是法官说他不愿意
对他判得比迪肯更重,所以只判了他十年。结果就是这样。克兰顿去了达特穆尔,
在那里老老实实地服役期满,没有惹任何麻烦。作为初犯的迪肯被送往了梅德斯通
监狱,在那里他起初一致被认为是好好改造的模范犯人,是那种引起人们注意的那
种人,因为犯人们总是胡闹、捣乱。将近四年后,在一九一八年初,就是这样一个
温文尔雅、表现良好的模范犯人,在残暴地袭击了监狱看守后,越狱了。看守死了,
当然,警察到处搜寻迪肯,最终也没有找到。我可以肯定地说,他们在战争时期都
没有安排这么多的人力去搜寻一个犯人,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没有找到。有两年的
时间,由于他是历史上唯一一名成功越狱的犯人而广为人知。然后,人们在沙丘坑
里——当地人的叫法——发现了他的尸骨,是在监狱系统范围内的地区——肯特的
树林里发现的。当时他身上还穿着囚服,他的头颅被撞破了,肯定是夜里跌跤时摔
的——可能是在他逃跑一两天后发生的,这就是他的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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