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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了,被人看见了,刚才得意忘形了。我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黑出租。”
“骗谁呢,”霜妞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毫不留情地拆穿我:“傻子才会拿奥迪A6跑出租,何况那个车牌我好像在哪见过。”
“哎,这年头”我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说:“司机居然都敢拿公家的车跑出租,胆太肥了。”
霜妞对我的回答明显嗤之以鼻:“我明明看到里面还有一个人。”
“那个司机拉了两个客,”说一个谎言圆一个谎言,我过得多么辛苦。为了不被察觉太多,我赶紧转移话题:“安氏果业不是经常来人嘛,老林怎么这次这么重视?”
霜妞给我答疑解惑:“这次来的可不同以往,是安氏的太子,新上任的采购部部长。”
用户签名想要下载我贴的小说,请到我的19楼博客:blog。19lou/14693355/spacelist…blogtop10#365555926 用户信息 19楼红太狼 发帖数:138654搜索帖子发帖数级别:超级写手 注册时间:2009…7…18最后登录:2010…8…13在线时间:5381小时认证:访问TA的家
不动产:威加四海之宫殿威望:388940金币:2078发短信加好友送礼物只看该作者 2010…4…5 20:22 0王子出现
安氏果业的老总在十年前,承包下我们当地的一家倒闭的罐头厂。进过一番改造后,做起了浓缩果汁的加工出口业务。
安氏果业的老总是我们当地数一数二的堆金能手,重组罐头厂的第一年就实现盈利,第二年盈利翻了两番,第六年就成功在香港上市。到去年年底已经在中国七个省份设有加工基地。
安氏果业的总部虽然在我住的这个城市,但它在这里的加工基地却是七个加工基地里面最小的一个。据老林说,这里的安氏果业主要起一个周转中心的作用,安氏果业每年有大量的果汁在这里装船运往世界各地。
我毕业的时候曾去安氏果业应聘,三振不到便已出局,从此对它又爱又恨。
其实我的专业在冷库远比去安氏果业对口,但找工作好比找对象,人总容易往高处看,也总容易对拒绝自己的那个念念不忘。
安氏果业的人九点半才到,严霜进去端茶送水,回来后便兴奋不已地对我说:“我看见安氏果业的太子爷了,很平易近人的样子。”
我眼前的严霜,留着柔长的秀发,青涩未褪的小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浓密细长睫毛下,清澈的大眼睛有纯真也有世故,当然也有见到帅哥的欣喜。
我问她:“安太子是不是很帅?”
“也不是很帅,”她偏着脑袋仔细回味着:“但是很有气质,人也很好。你不知道啊,我刚才不小心溅了一滴热水手上,他看到后,还很紧张地问我碍不碍事。”
少女怀春了,我知道大刘完了。
浪漫,对人不对事。《有情饮水饱》里梁朝伟和舒淇在马路上吃冰棍都觉得浪漫,大刘请霜妞吃了不下一百个巧乐滋,也没看到浪漫的影子。
过不多大一会,老林将我叫到他办公室,让我带安太子去参观一下气调库。
安氏果业来了三个人,其中有两个人我以前见过。不认识的那一位自然就是传说中的太子爷。
传说中的安氏老总已过花甲,而眼前的安太子看上去不过三十。
人瘦个高显修长,眸黑唇红最俊俏。不语自带笑三份,开口不输礼半点。
用户签名想要下载我贴的小说,请到我的19楼博客:blog。19lou/14693355/spacelist…blogtop11#365556167 用户信息 19楼红太狼 发帖数:138654搜索帖子发帖数级别:超级写手 注册时间:2009…7…18最后登录:2010…8…13在线时间:5381小时认证:访问TA的家
不动产:威加四海之宫殿威望:388940金币:2078发短信加好友送礼物只看该作者 2010…4…5 20:23 0 我不由感叹,无怪能把霜妞迷成那样了。
我发呆的时候,他已经伸过手来,主动打招呼:“我是安其生,有劳狄小姐了。”
他的声音干净利落,语气拿捏有度。
我亦伸手过去回握,客气地说道:“那里,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他的手匀称修长。两手交握,也不过掌心和指尖短暂地碰撞。但是他的手很凉,冰冻住我脑海里的某条神经。
气调库里是不能让人随便进去的,库门上都挂了危险标志。我带着安氏三个人穿过阴暗潮湿的走廊,他们没有主动提出进库,我也自然也不会提起。一路上,我简单地把冷库规模和自动化控制给安其生介绍了一下。
安氏果业的另外两个人因为跟我们是老交情,这些自然知道。
安其生大约是外行,只是静静地听,并不发表什么意见,连问题提得也少。
我们从库里出来时,老林和霜妞已经等在门口。
安其生迎到老林的跟前,与老林握手作别:“林叔,今天谢谢了,改天再来叨扰。”
老林笑得憨态可掬:“这就要走了,我那还有一罐上好的普洱不去尝一尝?”
“不去了,不去了”安其生摆手告罪道:“公司里还有点事,要赶着回去处理一下。改天再来。”
“那我们就不留了。”老林也摆手。
接下来是霜妞,安其生握住霜妞的手笑道:“严小姐泡茶的手艺真不错。”
霜妞含羞带怯地回答:“哪里,哪里,安总过奖了。”
最后到我,依旧是指尖轻碰,互道一些“谢谢”、“哪里”的客气话。
他淡笑,我轻笑。
没有姿色的女人无论放在哪都是被忽略的命运。
这是萧诗诗告诉我的。
这句话还有下半句,不过太悲伤,不说也罢。
安其生一行人的到来似乎并没有给老林带来什么,老林依旧回办公室打开音响,放出来的依旧是那出他百听不厌的《智斗》。
那悠久的锣鼓音,伴着茶香渺渺,我常觉得这不是一间公司,而是旧时的胡同。
霜妞似乎仍处在兴奋状态,不停地跟我说:“你觉得安总帅不帅;他怎么开个别克君威,我觉得他的型应该配个小跑;我觉得他好绅士,好儒雅啊;据说他是安氏老总最小的儿子,最得宠的一个……”
用户签名想要下载我贴的小说,请到我的19楼博客:blog。19lou/14693355/spacelist…blogtop12#365555996 用户信息 19楼红太狼 发帖数:138654搜索帖子发帖数级别:超级写手 注册时间:2009…7…18最后登录:2010…8…13在线时间:5381小时认证:访问TA的家
不动产:威加四海之宫殿威望:388940金币:2078发短信加好友送礼物只看该作者 2010…4…5 20:23 0 我抚额低叹,比傻女人还不可理喻的动物是什么?是发了情的傻女人。
手过眉心,蓦然想起那一手的冰凉。
我生命中曾经出现过一个少年,也是一手的冰凉,也是儒雅含笑。
他说:“以后你就是我的专用手套了。”
看我多廉价,一副手套最多不过几十块钱。更不别提学生时代,那种露着十个指尖的手套,也就五元不到。
我也就这个价钱了。
我们这的土话:鱼找鱼,虾找虾,王八找个鳖亲家。
为了让他能配得上我,我大发善心地说:“你以后就是我专用的竹竿了。”
廉价的碰上不值钱的,我们曾经是多匹配的一对。
我说过我有些矫情,事实上我只是一瞬间的失神。
很快我就若无其事地跟霜妞说:“看上了,对眼了,动心了,想追了?找我啊,我是资深的恋爱心理大师,从事恋爱心理研究工作几十年,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
“切,自己先找着再说吧。”霜妞施施然地站起来,款步走到饮水机旁,头都不屑回一下地对我说:“大姐,你谈过恋爱吗,就在这心理研究?”
马善被人骑,人丑被人欺,怎么说俺曾经也是被人追的主啊。
24岁的我还没有诗人的风骨,就已经有了诗人的落拓。
因为想起肖凡,因为被人歧视了,因为没有一丝好消息,我一天的心情都不甚好,即便是下班了我心情仍然不好。
心情不好,自然打不起精神,打不起精神自然就没有力气,没有力气自然就不能做饭。
好了,在一天将要结束的时候,我成功为自己找了一个不用做晚饭的理由,因而开开心心地拎着一份凉皮、一罐啤酒回家了。
萧诗诗不喜欢我喝啤酒,她跟我说优雅的女人应该喝葡萄酒。高脚杯,琥珀光,樽前流转美人姿。
我不是美人,做不来优雅的女人,我喜欢曹操,更喜欢曹操说的那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我躺在沙发上喝到半醺时,孟远打电话过来:“你在家吗,晚上想吃什么,我买回去你做?”
这是幻觉,我喝醉了,我这样自我麻醉完,心安理得地挂了电话。
一分钟之后,孟远再打电话过来,我烦躁地拿起靠枕使劲扔到一边,怏怏不乐地接起电话说:“刚才信号不好。”
孟远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我十分不情愿地说:“我胃口不好,没什么想吃的。你看你想吃什么,买点回来就好。”
挂上电话后,我认命地起来收拾。
还没吃多点的凉皮要扔掉,金箔包的孟远大少爷十分看不起这种食物,被他看到,他一定会把我训得很难堪。
才喝了半罐的啤酒也要扔掉。按照萧诗诗的话,我应该有职业素质,要喝也应该喝葡萄酒。但是孟远少爷不让我喝酒。
余下的事便是洗澡、刷牙、换衣服,清掉一身的酒气。
下次一定要在确认他不能来的情况下,再去花钱买醉。
开门声响起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我的那道关于欧莱雅口红和鄂尔多斯衬衫的哲学命题。
Oh,My god!现在躲起来来不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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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远进屋的时候,我刚穿上我的小熊维尼睡衣——两根带子,一块布,超市均码均价卖七块八,还有我的小猪底裤——前面是可爱的猪头,后面是一个猪屁股,屁股中央还缝了个卷又卷的小尾巴,超市均码均价卖五块八。
这俩件可爱的东西都是我跟萧诗诗去逛超市的时候买的,我买完以后,萧诗诗就发誓再也不跟我去逛超市了,理由是丢不起那个人。
24岁的女人和34岁的女人有代沟,正如我理解不了她的美艳,她也懂不了我的可爱。
我有很厚重的阿Q精神,每次被她嫌弃之后,我都这样安慰自己。
孟远身上的鄂尔多斯衬衫也是萧诗诗跟我一起去买的,她来我家串门,无意间发现衣柜里孟远的衣物屈指可数,当即拉着我去了商场。
商场男装区的入口就是鄂尔多斯的专柜。我进去以后,连挑的心思都没有,指着最显眼处的一款男衬衫,跟导购小姐说每种颜色拿一件,全要身高180人穿的。
导购小姐很快拿出四件,占着黑白灰蓝四种颜色。我麻利地收好东西,刷卡走人。
从我住的地方到市中心的商场往返需要四十分钟,而我买衣服总共花了不到二十分钟,得不偿失。
萧诗诗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你为什么不好点对孟远呢?你难道一点都不爱他?”
对他好,怎么算对他好?这个问题即便是我早知道答案,我也绝不会去做的,诚如我绝不会爱上他一样。
孟远早上穿了一件白色的出去,现在穿了一件蓝色的回来。
他脸白人高,穿浅色则是一风度翩翩的浊世佳公子;穿深色则气度不凡,有杀伐决断大将之风范;什么都不穿时,骨骼匀称、肌肉清晰,比脱衣舞男还养眼。
最后一句话,打死我也不会当着他的面说的。因为当着他的面说后,打死我也不会想活回来了。
虽然他脸色没有任何的不豫,但我知道我早上印在他衬衫上的红唇印,肯定被他发现了。
难道他不知道是我的恶作剧?
反正他不说,我自然也不会主动提及。
不过他心情好像很好,居然撩着我湿漉漉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