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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没必要。
而且你也不能对每个人都这样,每个单位你只能挑一两个主要拍板做主的人这样伺候就成了,剩下的再分出几个层次来,那些是该没事请吃饭聊个天的,那些是该年节里送点购物卡让人家记住自己的,那些是隔三差五甩条烟混个脸熟的。
这样一套工作下来,差不多又是一个月过去了,工作到了这里才算正式开始,前面那些都是铺垫,您就说吧,干事业容易吗!那个小庙都得进去拜一拜,但凡漏一个,后果就很可怕,说不定你以前拜的庙全白瞎。
没有花钱的不是,也没有请客吃饭的错,钱花到位了,关系处到位了,你想要的信息是马上就到,而且一来就不是一个,是一批。
如果说前面那些铺垫工作还比较考验人的交际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的话,那后面这些工作就得考验人的阅历和对这座城市的熟悉程度了。
从几个房管所工作人员哪里得到的消息都是笼统的,片面的,人家不可能去亲自给你过问那些有意出售房屋的房主的具体报价和想法,只能给你提供一个意向和具体门牌号以及房屋的质量和面积。
于是,洪涛的工作又来了,他得从这些信息中筛选出最具操作性、最符合自己要求的房源来,然后再反馈给具体管这一片的房管员,通过他们和房主建立直接联系。
经过了2天的仔细甄别,洪涛从这一批信息中选出了3处目前看还算合适的房源。一处是位于东城区黑芝麻胡同的两间平房,这里是个大杂院,房屋就谈不上啥质量了,已经好几年没人居住,屋顶都快漏了。
房主是位40多岁的下岗工人,家里有个同样下岗在超市里干合同工的妻子和一个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儿子。他们一家人并不住在黑芝麻胡同的这所房子里,而是住在朝阳区的回迁房里,是个二居室。
这所房子是他父母留下来的,父母前两年去世了,房子就转到了他们的名下。其实他们属于有房户,按理说不应该继承这两间平房,不过这位男主人的户口一直都落在这里,一般情况下,房管所的人都不会和人较这个劲儿,差不多花点小钱也就把这事儿给办了。
目前他这个儿子要结婚,但是没钱买新房,而他们的儿媳妇又不愿意继续住在这种大杂院的老房子里,一直蹿腾这他们的儿子去买新楼房,而且还拖着不肯去领结婚证。
其实这事儿是明摆着的,人家女方就是想要一套新楼房,也算是正当要求,一点都不过分,那家的闺女愿意嫁给一个没房的男人啊。不过这个正当要求可就让这两口子犯了难,去哪儿弄那么一大笔钱给儿子付新房的首付啊!别说几十万,就算是几万,这两口子也一下拿不出来啊!
三百四十二章商机
于是房管所的管理员义正言辞的把这件事就给否了,那两口子也清楚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不过他们花不起那份送礼钱,更缕不顺这里面的弯弯绕,只好就这么作罢。巧了,这件事刚发生没几天,洪涛的腐蚀就蔓延到了这个房管所,当洪涛在小白羊里请这个所里的几位管理员吃饭时,这个管理员趁着上厕所嘘嘘的功夫,悄悄的就把这个消息透露给了洪涛。
洪涛是个懂事的人,不能白听了人家的消息,虽然还不能确定这个小心的可靠性,但是两条软中华还是妥妥的落入了管理员的皮包,至于后续的好处,那就得看洪涛的选择和管理员的办事能力了。
除了这两间平房之外,洪涛还选出了另外两处房产,有一处同样是学区房,位于府学胡同,属于另外一个东城区的房管所,也是公房,情况和黑芝麻胡同的这两间房差不多,也是急等钱用。
不过这个房主是个酒鬼,从年轻就开始喝,每顿饭少则半斤多则2瓶,他原本是个电梯维修工,挣得也不少,但是整天这么喝,已经酒精中毒了,不喝酒手就哆嗦,啥也干不了,最后让单位给辞退了。
没了工作,就没了收入,他媳妇也是个实在人,一看大事不好,干脆离了吧,反正孩子也都大了,没啥可牵挂的。自从离婚之后,这位酒鬼就更加变本加厉了,原来喝酒还找不到个由头,现在可好,妥妥的借酒浇愁啊,名正言顺了。
不过就算你喝最便宜的酒,也得花钱买不是,他又没了收入,虽然每月有几百块钱的低保,但是也架不住顿顿往酒厂里送啊。几年下来,就混不下去了。于是他就想着把多余的这处房产给卖了,拿着钱再找个外地媳妇,凑合把后面这几年或者十几年的余生给混下去,反正他自己心里也清楚,他是活不长了,阎王爷曰小鬼,舒服一会算一会儿吧!
第三处房产比较特殊,这里是一座小院,里面连同房主一共有3家住户。而且这是一座私房,更巧的是,这座小院居然就是洪涛的邻居,不过洪涛和这家人没什么接触,也就是见面点头的关系,搞不好连那三家人都认不全。
这家人不是急等钱用,而是生了一个争气的闺女。他们的女儿已经在美国定居了,据说是个女博士之类的高端人才,两口子都移民了。在当地混得不错。现在正催着这老两口赶紧也过去呢,估计是去给他们带孩子。中国人这个传统走到哪儿都不容易改变,就说美国那个地方教育体系是多给力啊,但是不成。中国人一去,还是愿意让自己父母帮着带自己的下一代。
老两口本来是不想去,谁不愿意守着祖产养老啊,这么大岁数了。语言也不通,大老远的赶过去,把这把老骨头也埋在异乡。太亏了!不过天下的父母都是一个德行,尤其以中国人为最,不管你有天大的理由,一听说自己孙子或者外孙子需要自己了,立马浑身都是劲儿,啥祖产啊,啥自行车!全都顾不上了。
所以啊,现在还没结婚没当父母的朋友们,快长点心吧,世界上谁亲也不如爹娘亲,那才是赤果果的爱,一丝杂质都不添,就算是在某些地方和你有不同意见,那也是百分百为了你好,只不过是出发点不太一样而已,对不起谁。也不能对不起父母,让他们过得舒心一点、快乐一点是做儿女唯一能够回报给他们的,其它的东西他们用不到。
写着写着就跑偏,赶紧拉回来继续说正题。
这老两口下定决心要去米国照顾外孙子或者外孙女,在有生之年估计也就不打算回来了,不过他们这所房子可就成了难题了。这玩意带又带不走,卖又没法卖,因为里面还住着两家人呢,这个属于文革时期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还不能轰走。而且那两家的情况也挺清楚,人家真的没房,单位也不可能分房,按照他们两家的工资,也不可能买得起商品房,就算是两限房也买不起。
其实这个问题挺好解决的,找房管所给调配一下就成了,把那两家人给调到那些无人居住的公房里,双方都不会有意见的。不过话有说回来了,在当今这个社会,让你去当房管员,不光没有任何好处,还有可能得罪同事,并且肯定会有一大堆麻烦等着你,你会去给他们调房子吗?反正我是不会,我能不害人就已经很克制了,这个年头当好人不得好死,什么土壤就长什么作物。
这件事儿也不能怪房管所的人不主动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这都什么年代了,指望不上这些了。怪就怪那老两口当教授当傻了,光把自己闺女教育成才,却没跟上时代的步伐,结果落伍了。
这个事情解决起来其实非常容易,只要老两口吐个口,答应给房管所的经办人员一笔费用,那两户租客立马就能转到别的房子里去,就算你是在不想掏钱,你睁只眼闭只眼的让买你房子的人掏这份钱不是也一样嘛!
不过这老两口活得那是真硬气,直接就把房管员这个提议给回绝了,并且放下话来,不清楚楚的事情人家老两口坚决不干!如果房管所不能给他们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去找房管局的领导投诉,如果房管局也不管这件事儿,他们宁可把房子荒废了,也不会花这份钱走这个门路,人家活了一辈子,从来没干过亏心事儿,到了到了,离坟头没几步远了,更不能干这种事儿了。
洪涛听完还是很佩服这老两口的硬气,不过也得送给他们一句话,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您们这是去米国投靠女儿女婿,那边也不缺吃缺住,有没有这所房子两可。如果你闺女等着结婚缺钱,不卖房子就结不成婚,看您老两口还这么硬气?洪涛真的不信。但是洪涛觉得,这个社会不是这种太多了,而是太少了,由于土壤的原因,这种人活得很艰难,基因自然变异,下一代长出来就会自然而然的适应社会,也就没了这份硬气。
这三处房产对于洪涛来说,前两份很简单,找管理员联系房主,然后谈好价钱,一手交钱一手签字,就算过户完毕了,至于自己算不算有房户,符合不符合租用公房的条件,那都不是规定说了算的,而是领导说了算。
自己花了那么多钱,费了那么多时间,陪着领导连吃带玩的,都涉及到五大铁之一了,求得是什么?不就是求这个领导说了算嘛!而且不光是五大铁之一,事成之后还有五大铁之二呢,一起分过赃这点也很重要!
但是这第三处房产洪涛更眼红一些,小时候洪涛去过自己家前面的那个院子里玩,因为那个院子里有一颗很大的核桃树,周围的小孩没事就想爬到房顶上去摘核桃,自己也不例外。
您就琢磨吧,院子里能种一颗大核桃树,这个院子就不可能太小,至少是不比洪涛家的小,而且人家那个院子更规整,更符合四合院的标准,洪涛家里的那个院子不严格的说起来也不是四合院,先不说有没有影壁了,就连院子都不是规整的长方形或者四方形,院门的位置也开得不对,除了那几间正房是青条石地基的老玩意,其它房子都是后盖的,顶多也就比洪涛年纪大几岁而已。
三百四十三章旗开得胜
但是这个邻居的院子就不一样了,洪涛清楚的记得那个院子非常方,正中间就是这颗核桃树,而且树下面还有一个花坛。北面是几间正屋,具体有几间洪涛记不得了,反正不会比自家的少,东西都有厢房,南面还有两间更矮的房子,那应该叫做倒座房,也就是南房,因为与正屋相反,所以叫倒座。
而且那个院子的院门也非常独特,和洪涛他家这个简单的两扇木门不一样,上面还有一个门楼,也是像房子的屋顶一样,只不过就是小点,到了下雨的时候,雨水根本就不会大湿木门。
费了这么多话,说白了洪涛就是很喜欢这个院子,真想把它据为己有,但是希望不大,不过要是作为商品出售的话,洪涛觉得好好收拾收拾,该翻盖的翻盖,该仿古的就仿古,弄完了之后,卖出去的价格肯定不会低,他坚持认为自己的审美观点还算有代表性,尤其是对比较高端上档次的玩意,房子当然也算是高端上档次的东西了,至少从价格上来说够高了。
不过这个小院操作起来的难度就比较大了,既不能让这老两口怀疑里面有猫腻,又得像办法把院子里的那两户人给迁走,最后这个院子还得落在自己手里,不能便宜了别人。
但是洪涛目前还顾不上处理这个院子,他得先把那两处简单的房产弄下来,虽然和小院比起来那两处房产都不好意说是房子,但它们的利润也是不小的,而且作为公司的第一笔业务,还是很提振人心的,必须要搞定!
和洪涛想象的一样,当两位不同房管所的管理员分别接到洪涛的电话之后,来的速度都是非常快的,有一位甚至打车跑到了洪涛约定的酒楼里。当然这个事情不可能大家混在一起谈。这玩意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每多一个人掺合,洪涛就得多掏一份钱,不管人家帮没帮忙,这个嘴得封上,而且省不得,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万一你忘了一份儿,人家以为你看不起他。故意给你折腾捣乱,那就太麻烦了。
虽然不是同时间同地点谈的同一件事情,但是两位管理员的反应基本相同,只要洪涛开口说求自己办理房子的事情了,那他们这份好处就算是没跑了,至于所里的领导签字盖章的问题,那就不是他们需要考虑的了,当初洪涛和所里的人勾搭的时候,还是所长带来的。据说人家上面还有人。
一旦打通了办事的环节,那事情办起来就是飞快,比什么政务综合大厅、减少审核手续都管用,只用了3天。原本被告知不符合手续的两口子就接到了房管员的电话,手续一切ok,到所里签一份协议之后,就可以当面从洪涛哪里拿走17万现款。对于另外一个房主那位酒鬼也是一样。到所里签一份协议,然后7万现款也是当面点清。
只用了不到一个星期,三间房子已经到了洪涛的名下。连上房款带给所里经手人和领导的好处费,一共花了29万。如果按照04年的市价,这三间房子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