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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忽然病逝于畅春园。前几天,他因为往南苑猎场行围,着凉后患了感冒,不知为什么会死?当时守卫畅春园的是掌握京师卫戍大权的隆科多,时人怀疑: 是不是他与胤禛相勾结害死了康熙帝?民间一直有这种传说。雍正七年(1729年),发生了曾静案。曾静在他的著作《知新录》中指责雍正帝犯了“谋父”、“逼母”、“弑兄”、“屠弟”等十大罪恶。所谓“谋父”,是说雍正帝用一碗人参汤毒死了康熙帝。雍正帝为了洗刷自己,将当时的情况描述为这样: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冬至之前,朕奉皇考之命代祀南郊,当时皇考身体不爽,朕请求侍奉左右,皇考以南郊大典,应于斋所虔诚斋戒为重,朕遵旨于斋所至斋。十三日,皇考招朕回畅春园,朕未回之前,皇考命诚亲王允祉、淳亲王允祐、阿其那(允禩)、塞思黑(允禟)、怡亲王允祥、原任理藩院尚书隆科多,至御榻前谕曰: “皇四子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承继大统,着继承朕即皇帝位。”……及朕驰至畅春园问安,皇考告之以病情严重。朕含泪劝慰,当天夜里皇上即归天了。朕哀恸号哭,痛不欲生。隆科多乃宣读皇考遗诏,朕闻之惊恸,昏仆于地。诚亲王等向朕叩首,劝朕节哀,朕才振作起来,开始办理大事。
当时朝鲜使臣金演回国后,有一段不同于此的报告: 康熙帝在畅春园病剧,自知不起,召阁老马齐至病榻前说: “第四子胤禛最贤,我死后立为嗣皇,胤禛第二子有英雄气象,必封为太子。”并以做皇帝不易以及治国平天下的重要道理训诫胤禛,然后解脱其头颈间所挂念珠,对胤禛说: “此乃先帝(顺治)临终时遗赠之物,现在我把它赠给你,你要好好保存。”又说: “废太子皇长子性情不顺,依前拘囚,丰其衣食以终其身。废太子第三子朕所钟爱,其特封为亲王。”言迄而逝。
这段记载与清朝的官方记载或野史都不同。正史固不足信,野史描述此事,则明显为演义之笔,更不能令人信服。国内所存史料虽不能支持这个说法,但朝鲜使臣的报告也未必无所根据。
这里还需补上一笔,交代马齐的复出。当初马齐因操纵群臣拥立胤禩为太子,被革职。不久佟国维病逝,使得朝中满汉官员之间失去平衡,大小事都由汉族大臣做主,满洲大臣内竟然没有可以和汉族大臣抗衡的人物。康熙帝于是又重新起用马齐为武英殿大学士、内务府总管,以壮大满臣的势力。可见当时马齐是朝中颇具威望的人物,他被重新起用后,不再支持胤禩,但何时转而支持胤禛的则不清楚。难道他真的只是临危受命,秉公办事吗?
胤禛即位后任命马齐、隆科多、胤禩、胤祥四人为总理事务大臣,他赞赏马齐“任大学士二十余年,甚属敬谨宽厚,先帝出巡,每尝随从,殊为出力,此番改元大事,又公同善为办理,黾勉勤劳,著赏给一等轻车都尉世职。”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在雍正帝即位的关键时刻,马齐是积极的支持者之一。雍正帝又令马齐为《康熙实录》的总裁官,马齐一定在销毁康熙朝对雍正帝不利的各种材料方面,为雍正帝出了不少力。弘历被秘密立为皇储,雍正帝指定马齐的侄女为弘历的福晋(即未来的皇后),后来,弘历继位以后,富察氏一门荣耀至极,傅恒、福康安等都官至大学士,深受皇帝倚重。雍正和乾隆两位皇帝对马齐和富察氏一门的优待,似乎可以视为是对马齐当初拥立功劳的奖赏。
可以肯定地说,隆科多是确保胤禛继位的关键人物。他掌握北京的卫戍兵权,康熙帝死后一日,他奉胤禛之命,立即关闭了京城九门,隔断了胤禩、胤禟等人与胤禵的联系。他保护雍正帝处理善后事宜,对胤禩、胤禟等人的不满和可能的反抗,起到了威慑和压制作用。胤禩曾被众臣推举为太子,在朝野都颇有影响力,他觊觎皇位久矣,现在眼睁睁地看着胤禛以非正常的手段继位,他心里十分懊恼,行动反常,态度倨傲。胤禟则倚柱发呆,叫他做事,他也不理不睬。但是他们都没有采取什么实际的反抗行动,说明他们对隆科多的禁军是畏惧的,虽然他们根本就不打算采取任何激烈的行动,但也并不能说隆科多的作用不重要。当年康熙帝在世的时候,他们尚且能大肆活动,把父皇的警告当作耳旁风,今天也必然会兴风作浪,之所以没有采取什么反抗行动,也实在是因为对手是有武力做后盾的,而自己却是赤手空拳。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强大武力的反抗,只能是以卵击石,稍有头脑的人不会出此下策。
与在京城中手无寸铁的皇子们相反,当时胤禵却是手中重兵在握。可惜他无法行动,因为他的驻军之所,正在川陕总督年羹尧的辖地之西,他如果要举兵东进,年羹尧是不可逾越的障碍。当然,胤禵也许并没有举兵反抗的打算。但是,年羹尧的作用仍然不可低估,他起码能起到巨大的威慑作用。雍正帝命大将军王胤禵立即驰驿来京。封胤禵手下的都统延信为贝子,并命他驰驿赴甘州,然后又发一道密谕给延信,说: “你抵达之后,将大将军王所有奏折、所有朱批谕旨(及他的家信)全部收缴封固后奏送。如果大将军要亲自带来,你从速开列缘由,在他家信等带至京城前密奏。你若手软疏怠,使他得以检阅奏文后,并不全部交来,朕就生你的气了。如在路上遇见大将军王,勿将此谕稍有泄露。”雍正帝显然是害怕康熙帝曾经给大将军王胤禵的朱批中有传位于胤禵的暗示。他说: “皇父诸旨,今若不收,不肖之徒有皇父谕旨,妄行指称,为生事证据。”因为,雍正帝并没有得到康熙帝的真遗诏,只是由隆科多口头传达遗嘱,当然没有充分的合法性。因此他很害怕胤禵手中康熙帝的朱批,有对他不利的文字。
戴铎此时正在四川布政使任上,他向巡抚蔡珽表示,如果胤禵敢于起兵反抗,四川应该出兵丁钱粮支持雍正帝。蔡珽则向雍正帝上书,提出优待八旗、从西北撤军等建议,以便稳定人心。
胤禛做了皇帝,就下令其他皇子名字中的“胤”字一律改为“允”字,以避其讳。
当时就有传说,雍正帝是矫旨篡位,因为康熙帝没有正式诏书留下来,对此问题这里不做分析。仅从君臣关系的角度分析,雍正帝是高明的,他和他的属下为了争得储位,做了极其周密的谋划和多方面的活动。他与诸位阿哥谋位的方式不同,他不是去争取,而是“逃避”,他把做皇帝称之为“大苦之事”,把自己打扮成 “富贵闲人”,这是他高过诸阿哥之处。在常人的观念中,凡是要求的东西不争取就得不到。这种直截了当的方式在有些情况下行得通,但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行得通。往往有这种情况,某些东西你越是去争取越是得不到。适得其反,指的就是这种情况。
雍正帝学佛与僧侣往还,制造出世假象,真骗得了人吗?章嘉喇嘛、迦陵性音、弘素等人常与他谈论佛法,恐怕谋位之事,也能从僧人那里得到一些以忍让求进取或“感应道交”一类的“开示”吧,可惜这些事情没有留下记录。从胤禛做了皇帝把文觉禅师安置在宫中,“倚之如左右手”,军国大计常与他商量这一点来看,在他谋取储位这件事上,僧人必然也会与他谈论世间法。
雍正帝利用弘历博取父皇欢心的做法也很巧妙。不能把他的孝心视为纯粹的阴谋,真正的孝心还是能打动人心的,康熙帝也不是那么好欺骗的。康熙帝痛恨太子不孝,对于其不仁则可以容忍。对于胤禩的仁义非常反感,甚可怪也。难道有这样的理学家吗?
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历史记录的缺失。康熙帝在位61年,时间久,所处理的军国大事亦多,《清圣祖实录》至少应在1000卷以上(乾隆朝实录为1500卷)。在清代各朝实录中,每年所占的篇幅以康熙帝最少,每年只5卷,顺治朝每年8卷,雍正朝每年10。32卷,乾隆朝每年25卷,这说明在后来纂修《清圣祖实录》时有些记载被大大删除了,当然是将于雍正帝不利的记载销毁,皇子们争嫡之谜也就被永远地掩盖了。
确立秘密建储制度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雍正帝前往天坛举行祭天典礼,这是他登基后第一次祭天。祭天归来,回到宫中养心殿休息,雍正帝命人将弘历召来,将带回的一小块祭肉赐给弘历吃,而没有赐给他的哥哥弘时。多年以后,弘历做了皇帝,回忆起这件事,认为其中定有深意,想必是父皇在第一次祭天时就已将建嗣之事默告于天,然后赐胙肉于他。雍正帝封弘历为“宝亲王”,暗含有将授予其大宝(玉玺)的意思。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弘历做了皇帝以后人们的分析,当时并没有明显的迹象。
雍正帝即位不到一年,就对中国历史上封建皇帝生前预立太子的制度进行了改革。他鉴于康熙帝立太子失败的教训,也吸收康熙帝晚年不立太子的经验,结合满洲的历史传统,废除了公开建储的制度,明确建立了一个秘密立嗣法。一般都说是雍正帝创设了秘密立储法,似乎并不尽然,康熙帝晚年不明立太子的做法本身就是秘密建储法的开端,只是因为他的病忽然加剧,使他还来不及做完最后的工作而已。
公开预立太子的制度源于儒教的宗法制度。按照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从血统来说皇帝的嫡长子是法定的大宗,其他诸子皆为小宗,诸弟对嫡长子在亲属关系上是兄弟,但从政治上说则是君臣关系,不容有所僭越。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即皇位理所当然要由正皇后所生的长子继任,如果长子夭折,则立长孙,如果没有长孙,再由嫡次子按顺序继承。只有在正皇后无子的情况下,才可能考虑立嫔妃所出的长子为太子,如果皇帝根本不曾生育,则依照族内亲疏顺序选立皇储。
在君主专制时代,国家的兴衰都在君主掌握之中,因此如何选择君主就是头等重要的大事。宗法制度是儒家文化中的糟粕,有着严重的缺陷,究其本意是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希望以血缘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来确保皇位交替时能够和平而有条不紊地进行。然而一切事情都有所谓的悖论。往往由于嫡长子本人的品性不良,使得和平交替的正面价值被它的负面价值大大地抵消了。因为“龙子龙孙”生长于禁宫之内,长成于阉宦妇人之手,自幼娇生惯养,所以“童昏狂暴,接踵继出”(赵翼《廿二史札记》),他们对国计民生一无所知,怎么能治理国家?
清初思想家唐甄批评儒家的宗法制度说: “帝王之家,富贵尊荣,天生的习性就是骄纵恣意,岂能成为贤人!一个朝代十多世中能有两三个贤君,不能说不多。其余不是残暴即是昏暗,不是昏暗就是乖僻,不是乖僻就是懦弱,懦弱之君使国家隐藏动乱,乖僻之君引发国家动乱,昏暗之君招致国家动乱,残暴之君激发国家动乱。”(唐甄《潜书·鲜君篇》)总之,宗法制度是国家动乱的一大根源。
“宗”,从“宀”,从“示”,“宀”是屋宇,“示”是神主,是宗庙和尊的意思,表明终身、世袭与不可变易是顺理成章的。汉族的宗法制度,虽然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其实历朝历代都有破坏者。如明太祖朱元璋因太子朱标早死,乃立朱标之子朱允炆为皇太孙。朱元璋死后朱允炆继承帝位,史称建文皇帝,不久即被皇叔朱棣夺去帝位。虽然是皇家内部的争夺,但也是“以臣易君”的弑君行为,是宗法制度所不容的“乱臣贼子”。宗法制度虽然不断受到冲击和破坏,但是这种冲击和破坏却是消极的,皇子们为谋夺储位而相互倾轧,皇后妃子们争夺“母由子贵”的机会而搅乱皇帝的视听,宫中和朝中各种政治势力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其中,闹出了许多的宫廷政变。
由于嫡长继承制弊大于利,汉族统治者也常常不遵守嫡长继承制,储君不是由皇帝指定,就是由权臣拥立,全是非程序化的独断专行,往往演出逼宫篡位的悲剧,谈不上正面有益的经验,少数民族政权则有过一些成功的经验。辽、金、元三个朝代都是实行王公会议推定继承人的办法,比较成功。然而,汉人对此方法的优越性却视而不见,反而斥之为“以臣选君”,认为是野蛮民族的做法。
其实,“以臣选君”这一原始的方式比儒家的宗法制度高明得多,国家元首的产生形式永远是国家政治的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