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还好吧?”我平静地问。
“挺好的,你呢?结婚了没有?”
“还没呢。我听说你结婚了是吧?”
“我早就结婚了,孩子都两岁了。”
听到这儿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对方结婚的事儿我是知道的,因为有人告诉过我,但她有了孩子这事儿我确实毫不知情。虽然我们已经那么长时间没见,但说到底毕竟之前的感情是很深的。她有了孩子,这让我心里的确有那么一点儿不舒服,但我依然故作镇定。
“是吗?男孩儿女孩儿啊?”我问。
“女孩儿,跟她爸在加拿大呢。”
“那挺好。”
也许是太长时间没联系了吧,说到这儿的时候我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了,我们俩在电话里尴尬了几秒钟。可仅仅几秒钟之后,我那根绷紧的弦又开始发出提醒的信号。似乎每当我对我的计划有懈怠的时候,它总能非常敏感地察觉到,并且及时提醒我:“完成你的任务!完成你的任务!”
“咳。”我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又说,“过两天有时间吗?出来见一面吧。”
“嗯……”她犹豫着。
“怎么?还怕你老公骂你啊?”我打趣着说。
“那倒不是,我得看看我有没有时间。最近忒忙了,一大堆事儿。”她为难地说。
“呵呵,我们有四年没见了吧?”
“嗯……差不多。”
“四年没见,我们见面聊四十分钟总可以吧?”我有点儿埋怨地说。
“嗯……”她还是犹豫着。
“哎呀,你还想什么啊?真服了你了。”我埋怨的口气越来越重。
“哈哈,好吧好吧!我才服了你了!”她爽朗地笑了两声,满口答应。
“那行,你看……什么时候?”我问。
“明天中午?你现在住哪儿呢?”她反问我。
“我还住朝阳,你呢?”
“我也在朝阳,最近住我妈那儿呢。”她说。
我想了一下,说:“那,我们还约老地方吧。”
她叫璟雯,我们的关系是:大学同学、初恋、未婚妻、朋友、陌生人,最后是仇杀对象。我做了很长时间的心理斗争,才把她列为在末日前月我要杀的四个人之一,我也能预料到杀她这件事儿会让我遇到很多的问题和困难。有外在的原因,比如那么长时间没联系,她会不会理我?会不会见我?会不会乖乖听我话,“配合”我完成这个计划?当然也有内在的原因,毕竟我们认识太多年了,有深厚的感情基础。我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虽然你现在可以把我当成是一个杀手,但我没杀掉任何人之前你不能认为我冷血。所以在杀与不杀之间,我因为她纠结了很久。但当末日前月迫在眉睫的时候,我最终下定决心,在那个杀戮名单上重重地写下了她的名字。原因?听我慢慢道来。
我和璟雯认识的时候是大一军训,因为我右腿残疾,所以并没有被列在军训的名单里,但我同样得和全体大一新生一起被拉到郊区的部队去。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穿着极不合身的军装,远远地站在我们系方阵旁边的某个地方观看他们军训,并且必要的时候给身体不适的同学拿毛巾或者送水。就因为这个原因,我有大把的时间观察这些陌生而朝气蓬勃的面孔。
最先映入我眼帘的并不是璟雯,而是一个外号叫老包的男孩儿。之所以叫他老包,因为他长得皮肤黝黑,而且脑门上有一个如月牙般的疤!很像包青天包拯,所以大家给他起外号叫老包。为什么我会对他感兴趣呢?因为他总是以各种名义逃避军训,不是胳膊疼就是腿疼。开始教官和老师还让他坚持坚持,后来发现他每次都演得惟妙惟肖,好像多走一步就要骨折,再走一步就会全身消融而死似的,所以干脆就放弃了这个“逃兵”。他经常坐在我身边跟我侃大山,一侃就是一天。当然侃得最多的就是关于这届大一的女生,如果不是他,估计我不会那么快认识璟雯。
老包喜欢一个护理专业的女生,而那个护理专业的方阵离我们外科专业的还有一段距离,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那个女孩儿的。老包把那个女孩儿形容得如貂蝉一样美丽,后来他强行拽着我去看那个女孩儿,让我帮他参谋参谋,其实我知道他是想在我面前显摆显摆罢了。而当我看到那女孩儿的时候确实被她的美貌惊住了,不过唯一的出入就是这个女孩儿不像貂蝉,而是像小凤仙。就在见到那个小凤仙的同时,我也见到了她的同学璟雯。
那天军训结束后,全体同学排队去食堂吃饭。老包拉着我找到护理专业的队伍,寻找着那个小凤仙的踪迹。找她并不困难,因为那个女生被一群女生围在中间,她好像一个说书艺人一样妙语连珠,时而还能听到她放声大笑。总之,在人群中,这个女孩儿绝对是焦点中的焦点。而我们的老包同学也不含糊,直接走过去开门见山地搭讪。
“同学,能认识一下吗?”
一群女生都被这个愣头愣脑的黑小子吓了一跳,几乎每个人都不知道他在跟谁说话。而只有小凤仙非常自信,她好像非常笃定老包在跟她搭讪一样。
“行啊!”
后来两人喜笑颜开地聊了些什么我几乎都听不到了,因为我已经被这开门见山的搭讪方式和一拍即合的默契所折服。就这么两句,这两人就认识了。我当时心中暗暗挑出大拇指,罢了!罢了!太牛了!泡妞居然就这么简单!
就在这时,我突然看到立在一旁的一个女生。她显然对老包和小凤仙的调侃没听进去,甚至眼睛都没看他们。她默默地发呆,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当我第一眼在人群中看到她的时候,我觉得她长得就是个一般人,中发,中等身高,白皙的皮肤,淡淡的眉毛,眼睛不小,但总觉得有点儿空洞,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这个普通的女孩儿,她,就是璟雯。
第二天白天,我照样和老包坐在军训方阵旁边闲聊。老包把他如何挑中小凤仙、他如何跟她搭讪、如何把她泡到手等一系列经验口传心授,毫无保留地告诉我。并对我说:“现在刚开始军训,你要看上哪个了就得快点儿下手!要不然就全飞了!”
后来在他的逼迫之下,我告诉他我想认识那个大眼睛女生。但说实话,我是没打算上来就跟璟雯谈恋爱的,因为我根本没有那个经验,而且也没那个本事。从小到大都是好学生的我,再加上那条残腿所带来的自卑感,我怎么会有谈恋爱的念头呢?曾经我真有一辈子不娶老婆的打算,不过后来在老包和小凤仙的介绍之下,我还是认识了璟雯。就此,我和璟雯的恩恩怨怨彻底拉开了序幕。
那时候刚刚结束了军训,从部队回到学校的第一天,老包就拉着我去见璟雯。当璟雯扭扭捏捏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简直和小凤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比产生的冲击力之大足以让在场所有人都觉得浑身不自在。不过不管怎么样,我们后来还是相识了。只不过我们第一次见面的熟络度远没有老包和小凤仙那天那么高。因为我和璟雯都不是特别能聊的人,要不是老包和小凤仙一直胡侃撑场面,那次见面应该算是挺尴尬的。
其实我根本就不喜欢璟雯,我也没想和她怎么样。只不过是被老包和小凤仙认识当天的场景给震住了,从而产生了不理智的从众心理,就觉得大学的时候应该认识一个女孩儿,就算不谈恋爱,搞搞暧昧也好。
自从那天认识之后,我并没有像其他男生一样马上向心仪的对象发起攻势。送花、请吃饭、出去玩、请看电影这些事儿我通通没做过。也许是没自信、也许是自卑、也许是不知道怎么做,甚至也许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儿。所以我每天依然该上课上课、该做实验做实验,吃饭睡觉什么事儿都不耽误。直到大一过了四个月,我只单独见过璟雯一面,而且还是在食堂偶遇。在那次偶遇之前,除了她叫璟雯、是护理专业的学生之外,其他依然一无所知,甚至连她是哪儿人都不知道。
“北京的,你呢?”璟雯喝了一口鸡蛋汤。
“我也是。”
“你干吗要考这个学校?”璟雯问我。
“我妈……”我吃了一口饭。
“你妈是医生?”璟雯惊讶地看着我。
“我妈死了……”我嚼着饭,含混不清地说。
“啊?是吗?”璟雯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有什么惊讶的?因为亲人去世立志从医的事儿挺多的。”我平和地说。
“哦,也对。”璟雯听我这么说也渐渐平和了一些。
“你呢?你干吗要学这个?”我问。
“我妈是医生,她逼我学的。我其实不想学,我想学文科。唉——”璟雯说完叹了一口气,仰望着食堂的天花板,一副怅然若失的样子。
后来我们聊了好多关于各自专业上的知识,个人问题几乎没聊什么。我很庆幸的是璟雯没有戳我的痛处,她没有问我的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这让我对这个璟雯产生了一丝莫名其妙的感觉,如果非要让我具象地表达这种感觉,那就是有点儿信任伴随着感激夹杂而生。
从那次以后,我和璟雯就渐渐熟络起来,几乎每周都有两三次单独见面的机会。每次见面都聊聊彼此的学业再聊聊私事,但她从来绝口不提我那条残疾的右腿。这种关系一直保持到大一的下半学期。
有一天璟雯把我约到学校的“后花园”,我记得那天挺暖和。后花园里有三三两两的学生,有的是一对情侣,有的是一对朋友,还有的独自一人念念有词地背着什么。那天璟雯穿了一件紫色外套,那是她最钟爱的颜色。她的下半身裹了一条很紧身的黑色长裤,把她修长的双腿暴露无遗,一双庄重又不失时尚的高跟鞋踩在脚下。最重要的是她今天还化了妆!也许是突然摆脱了家长和高中制度的束缚,大学里的每个女生都开始急功近利地注重自己的外表。大学里不化妆的女孩儿是很少的,而璟雯就是其中一个。但这确实是我第一次见她化妆!化了妆的璟雯仿佛五官都显得格外立体起来,眼睛更大更有神了,颧骨的棱角也更明显。也许平时璟雯给我的印象是沉稳甚至有点儿古板的女孩儿,而今天她的妆容让我觉得亲和力骤增。
也许是她的变化让我有点儿不知所措,我一时间不好意思起来。璟雯看出了我的不自然,随即笑着说:“你觉得我这身怎么样?”
“不错,挺好看!”我夸了一句。
“真不错假不错啊?别敷衍我。”
“当然说真的呢,但你今儿这是要干吗?”
“相亲啊!”她甩了一下飘逸的头发。
“相亲?”
虽然我和璟雯现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但我依然还不确定是不是喜欢她。而当我听到璟雯要去“相亲”这事儿的时候,我的心骤然紧了一下!这种感觉很奇怪,如果不喜欢的话她去不去相亲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系有一个男生总追我,今儿晚上约我吃饭。”璟雯又整了整自己的衣服。
“是吗?那挺好。”我看着脚底下。
“哎呀!骗你的!笨!你怎么那么笨?”璟雯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完就“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如释重负,心里暗自长出一口气。正当我还沉浸在这种莫名的喜悦之中时,璟雯又说话了:“其实我今天找你是想让你帮个忙。”
“嗯?”我说。
“你看。”璟雯挽起自己外套的袖子。
璟雯雪白的胳膊暴露在我面前,从大臂到小臂,密密麻麻遍布针眼,有的还泛着淤青。我知道,这是学护理专业必经的一环,那就是同学之间互相打针,互相输液。说实话,我看着璟雯被扎得像筛子一样的胳膊,着实有点儿心疼。
“居然给扎成这样!”我惊叹道。
“跟我一组的那个女生特别笨!练这么长时间了都扎不好!但她自己对乙醇过敏,我还不能扎她,只能她扎我。可我自己也得练啊,我也只能自己扎自己,就扎成这样了。”说着璟雯委屈得都要哭出来了。
听到这儿我大概明白什么意思了,也许是因为我得知璟雯不是去“相亲”而产生的喜悦吧,所以心里已经答应帮璟雯这个忙。
我问璟雯:“是不是你想扎我?”
也许璟雯根本没料到我会明白她的想法,她先是愣了一下,但后来却像小鸡啄米一样猛点头。
“行,你就说扎哪只胳膊吧?”我挽起两只袖子,慷慨地问。
一个月之后,我同样被璟雯扎得千疮百孔,后来都已经麻木了,以至于见到她就直接撸胳膊挽袖子挨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