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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乔的父亲觉得这一切都是甄吉利害的,对他更加痛恨,发誓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就不会让女儿嫁给这个平庸的男人。
小乔明显老了,她的脸上有了细微的皱纹。
甄吉利实在不想再这样僵持下去了,他觉得自己在犯罪,就对小乔说:“放弃吧,你再找一个吧。”
小乔叹口气,久久看着他,说:“那样的话……你恨我吗?”
他坚定地摇摇头。
“你恨我爸爸吗?”
“其实,我和他抗争这么多年,是因为我们都太爱你了。我不恨他。”
小乔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幽幽地说:“可是,我恨他,也恨你……”
那段日子,出现了一个意外的人物———卡黑。
这小子当年竟然考上了一所大学!这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情。毕业后,他开了个公司。据说还干得红红火火。后来,不知为什么,他老婆跟他离婚了……
小乔有一个礼拜没来找甄吉利了,他的生活突然变得空空荡荡。
这天,他一个人吃完夜市回家,路过小乔家,看见一个男人走进了她的家门。
没下雨,那个男人却穿着一双棕色的雨靴。
当晚,甄吉利拨通了小乔的电话,证实了他怀疑的一切。
小乔说她父亲好像被卡黑买通了一样,他对卡黑极其满意。接着,小乔叹口气说:“反正都这个样子了,我也就听天由命了……”
甄吉利突然萌生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一头朝卡黑的胸部撞去!很快,他就更正了自己的想法:一拳捣过去!
他低低地说:“我不会放过这个无赖。”
小乔在电话那边久久没说话。
他意识到了什么,突然问:“你……幸福吗?”
“他对我挺好的。”
甄吉利被噎住了,喉管很堵,他涩涩地说:“……啊,挺好的。”
丢下电话,他冲到厨房,大口大口吞冷水。
从此,甄吉利和小乔彻底断了。他变得消沉,很快,又失业了。
他用最后一个月的薪水,买了一大堆鲜花,在房间里摆成小乔的名字,呆呆地看。小乔叫乔艳。
后来甄吉利听说,卡黑真的对小乔不错,他为她花掉大部分资产买了一幢别墅式的房子。每天开车接送小乔上下班,风雨不误。
一蹶不振的甄吉利一直没有工作。他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窘迫,最后,他连吃饭都困难了。
这天,下着蒙蒙细雨,甄吉利在酒馆吃了一碗面,喝了两瓶啤酒,晃晃荡荡走在一条无灯的马路上。
偶尔抬起头,他看见前面走着一个人,那双棕色雨靴一下就让甄吉利认出他是谁了。
新仇旧恨涌上甄吉利的心头,像熊熊的火。
他看出,卡黑也喝醉了,并且醉得比自己更厉害,走路歪歪斜斜。
甄吉利弯腰捡起一块砖头,追了上去。
卡黑腋下夹的包,很鼓。
甄吉利想,那一定是钱,够自己活半辈子了。
他猛地抓紧了凶器。
那一刻他分不清自己是为了爱情还是图财害命,手一扬就把砖头朝卡黑的头上拍下去了。
对方软软地倒了下去。
甄吉利又补了几下,直到砸出脑浆。
那一刻甄吉利觉得他是为了小乔,是光荣的。不然的话,他砸昏对方拿走他的包就行了,犯不着杀他。
接着,甄吉利拿起那个包,转身就跑。
他又恐惧又激动———这一刻他又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可耻的抢劫犯。
刚刚跑出几步,他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头。
他四下看看,没有一个行人,就转身返回来,趴在那个人的脸上仔细看了看,顿时就傻了———这个人不是卡黑。
他只是杀死了一双棕色的雨靴。
转眼就逛完了街。
甄吉利被押进行刑房。
装在玻璃瓶里的爱心(4)
乔大夫慈祥地问:“小伙子,害怕吗?”
他说:“不,不害怕。”
乔大夫就温和地笑了:“那你自己把左袖子挽上去吧。”
他挽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最后,是乔大夫帮他挽的。
接着,乔大夫很麻利地把他固定在铁架上,把药物抽进针管,走近他。
乔大夫一边用他那散发着来苏尔味儿的细长手指轻轻抚刮着甄吉利的胳臂,寻找血管,一边用医生特有的温柔口吻像对孩子一样说:“没事,不疼的,真的不疼的,就像平时打针一样……”
他一直木木地看着乔大夫的眼睛,嘴唇抖起来。
当针管刺进他肌肤的那一刹那,他突然从牙缝里弱弱地挤出两个字:“爸爸……”
接着,他的脑袋就飘起来,眼睛定在了乔大夫的脸上。
他已经看不到他了。杀人的药物把他带回了多年前的那个梦,画面更加清晰……
黑夜,一条空旷的马路。
和尚念经的声音远远传来,很整齐,很急促。接着,他又看见了那双棕色的雨靴!没有人穿它,它却在地上挪动着。
它比成人雨靴小一点,比儿童雨靴大一点。
它停下来,脚尖转向他,并且慢慢朝他走过来。
他害怕极了,举起一块砖头,猛地朝它砸过去……
接着,他开始奔跑。
他的双腿抖得厉害,实在跑不动了。这时候,他听到空寂的马路上传来一阵清脆的铃铛声:“丁零丁零丁零……”
它停在他旁边,那个黑色帘子掀开了一角,一张白白净净的脸露出来,说:“上车走吧?”
他爬了上去。马车继续走。
他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你为什么不把门打开呢?”他问。
乔大夫在黑暗中说:“这车没有门。”
这一天是周末。
小乔来了,她蹦蹦跳跳跑进父亲的工作室,叫他回家吃饭。
她看见一只有培养液的玻璃瓶子里,装着一颗心脏,红红的,她一下呕吐起来。
卡黑和小乔一直很恩爱。
家常日子不再赘述。
巧的是,甄吉利被执行死刑后不久,小乔突然生了一场大病,经诊断,是病毒性畸形心肌炎,造成心肌坏死。
她被送到医院时,呼吸都困难了,心脏甚至出现了停跳。医生急忙为她启动体外心脏循环器,暂时维持生命……
卡黑急得如同热锅里的蚂蚁,他扬言:花多少钱都要把小乔救活。
一个著名的心脏外科教授主刀,为她做了心脏移植手术。
手术做了6个小时。
她的心脏被摘除了,扔掉了。另一颗心脏装进了她的身体里。
可喜的是,没有出现排异反应。
她出院这一天,和卡黑抱头痛哭。
这天晚上,卡黑到外地谈生意,没在家。
小乔躺在床上,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闪现出少女时代的光景……
天很蓝,她和甄吉利一起坐在草地上。
甄吉利沉默地揪着地上的草。他的头发长长的,被风撩起来。
小乔说:“你不会变心吧?”
甄吉利抬起头看她,眼眸里流淌着稠黏的爱意:“我爱你,小乔,相信我,我的心永远是你的。”
接着,他把小乔的手拿过来,轻轻按在他的胸口上。他的心“怦怦怦怦怦怦”地跳得很有力。
小乔相信了他。她喜欢男人这样蓬勃的心跳。
……在这个寂静的深夜里,小乔想着想着,忽然有些害怕了,仿佛看到了冰冷的铁窗,后面黑糊糊的,隐现着甄吉利那苍白的脸……
她的心狂跳起来。
她对自己说,他已经死了半年了,不要怕……
可是,她的心跳得更加剧烈,好像很激动,好像很愤怒,几乎要蹿出她的胸膛!
她忽然意识到:这是另一个人的心脏!
于是,她更加恐惧了,越恐惧那颗心跳得越厉害!她张大嘴巴艰难地呼吸,眼睛里闪出惊骇的光……
一个弱弱的声音仿佛从她的身体里传出来:你…自…己…的…心…呢…
第二天,卡黑回来后,发现小乔已经死在家里。
她死于心脏功能衰竭。时间是最恐怖的。
路遇
我这个人向来没有时间概念,甚至记不清自己在初中辍学那一年是13岁还是16岁。我之所以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是因为对于我来说,那是最惊险的一个日子我第一次经历了女人
路遇(1)
那天是1991年7月28日。
我这个人向来没有时间概念,甚至记不清自己在初中辍学那一年是13岁还是16岁。
我之所以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是因为对于我来说,那是最惊险的一个日子———我第一次经历了女人。
从那以后,我不管在什么地方见到“禁果”二字,都会想起铺天盖地的油菜花。
是的,路边长着大片大片的农作物,那应该是油菜吧,黄艳艳的花无边无际,漂亮极了。
当时,我在山西省大同市某部服役,掌管军用油料,列兵。
我的宿舍是一间白色的房子,在军营大院的一角,很安静。它让我经常产生一种女孩般的自怜自爱。
吃过晚饭之后,我总是爬到房顶上,朝军营外的一幢幢家属楼凝望。
每一扇黑洞洞的窗子里,都生活着已婚或者未婚的年轻女人。她们没有一个属于我。
我是一个来自乡下的孩子,没有人知道我,没有人关注我。我的孤独与敏感,我的欢笑与泪水,统统被这个城市忽略。我像水泥路的缝隙里露出的一棵草,眼巴巴地望着城里女子忙忙碌碌的脚步,只有自卑自怜自暴自弃———她们穿着各种颜色各种式样的皮鞋,长长的鞋跟与我的微贱的生命一般高……
压抑久了,我就想冒险。这一天,我偷偷开车“出逃”了。
我不会驾驶。
出发前,我用“千斤顶”把汽车的后轮支起来,让车轮空转,靠这种办法熟悉了前进档和倒退档。然后,我不快不慢地把庞大的军车开出了军营大门。
那是一辆大尾巴吉普车。
我至今不敢想象,没有接受过任何驾驶训练的我,当时是怎么在车水马龙里穿行,是怎么通过了一个又一个的交通岗红绿灯,最后把车开出了大同市,冲上了通往怀仁县的公路。
我到那里是去看一个同乡,他在怀仁县连队。
从怀仁县回来时,天已经是黄昏了。路旁是稀稀拉拉的树和开阔的田野,空气无比新鲜。
我第一次开车,心里一直兴奋着,把喇叭按得震天响,很希望遇到一个熟人或者一个女孩。
怀仁县这地界我从来没来过,当然不可能有熟人。但是我穿过一个村子之后,看见了一个女孩,她背着一个很小的包,沿着公路一侧向前走,听见了车声,她停下脚步,回头朝我张望。
我一下激动起来,减了车速,慢慢开向她。
这是一种友好的暗示。
她似乎鼓起了勇气,举起胳膊小心地摆了摆。
我停下车,她就爬了上来。
“谢谢你大哥。”她小声说。她的口音带着浓郁的当地味道。
“你去哪儿?”
“前面。”
“远吗?”
“不远。”
车窗开着,风灌进来,很爽。
她的头发挺长,时不时地被风撩起来。
她更多的时候呈现给我的是半张脸。她长得不漂亮,脸微微有些黑,那应该是晒的。她的胳膊却很白,像嫩藕一样, 她穿着一件白色无袖衫,那条胳膊在我的眼角一晃一晃的,吸引着我的心神。她下身穿一条草绿色的裙子,成为破旧的驾驶室里惟一鲜亮的颜色。
她似乎显得有些心事重重。
我把车开得慢腾腾,和她聊天。
“你多大了?”我问她。
“19岁。”她转头看了我一眼,认真地答道。
“你家就住在刚才那个村子吧?”
“不是。我家离这儿有几十里路。”
一只灵巧的鸟迎面飞来,差点撞在风挡玻璃上,她似乎吓了一跳。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她定定地看着车上的那个电子表,没有回答。
“不想说?”
她冷不丁回过神来:“你说什么?”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噢,我叫三郎。”
“这好像是男孩的名字。”
“就是。”
大约走出了十几里,前面出现了一个小镇。这个小镇脏兮兮的,我记得它,来时我差点在这里被一个跛脚的交通监理逮着。
我想着这个女孩肯定要下车了,心里有些恋恋不舍。可是,直到我把车开出小镇,她都没有提出下车。
我得寸进尺,心中生出了渺渺的希望———也许她能一直跟我到大同。
天色渐渐变得红,路旁的油菜花也一点点收敛了那耀眼的金黄,变得凝重和黯淡。
她问:“你在哪儿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