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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商供应市场上所有各种汽车型号的全部零件,以便提供最低限度的服务。但是,代销商又没有足够的汽车销售量在许多地区建立强大的服务部门。因此,美国汽车公司未能吸引或保持有足够资金和足够销售能力的代销商,以便在这些社区中建立起领先地位。换句话说,美国汽车公司处于一种恶性循环之中。它为了使销售量达到足以维持公司生存的地步,不得不使销售成本超过收益的比例而增加,以便能保住市场。但其收益却又不足以使销售成本成为公司能够负担得起的。
另一个例子是,有一家公司,虽然在其业务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并且有相当的销售量,但处于严重的困难之中。它所有的销售都集中在每年的一个很短的时期之中,或者是几个星期,或至多是几个月。但是,为了获得这些销售量,公司必须进行大量的研究和发展工作,尤其重要的是,在其业务领域中进行持续的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工作。这种技术服务工作必须维持在足以支持销售高峰的水平。必须把这种服务工作维持十二个月并在十二个月中支付其费用,以便获得六个星期的销售。公司很正当地为其优异技术而自豪,但却负担不起其成本。六个星期所能获得的收入和整年维持出色服务的成本是过于不成比例了。
以上例子表明了规模不当的企业的基本问题。这类企业的费用始终是同过于庞大的活动或职能部门的规模成正比的。无论在生物界或社会中,在任何结构中,努力和成本始终是由最大器官的最大部分所决定的。但是,收益自然是由实际成绩、由实际成果决定的。因此,支持规模不当的企业始终是不对的。过于庞大的职能部门虽然是绝对必需的(或始终显得是绝对必需的),但永远是企业的一个漏洞。它吸去了企业的力量和资源。而且,正好像癌一样,它永不满足,始终要求“更多”。这使得规模不当成为一种愈陷愈深的疾病。必须采取根本的措施来治疗这种疾病并重建一个规模恰当的企业、一个所得收益足以维持必要活动的企业。
什么是行得通以及什么是行不通的
规模不当的企业中的管理当局的正常反应是把企业的销售量提高到足以支持过于庞大的职能部门。这是一种“成长”的计划,以期通过成长而达到平衡。
这也可以用美国汽车公司来做例子。该公司自五十年代末期以来曾几次试图扩大其销售量。1972年春该公司又一次宣布一项进取性计划,招募新的、强有力的代销商把其销售量扩大到每年六十万辆,几乎为当时销售量的两倍。它再次决定增加其销售费用以便把销售量扩大到规定的水平。这项战略看起来似乎行得通,但实际上却行不通。为了把销售量扩大到企业能够生存的水平,则使企业难以生存的费用就必须增加——正如美国汽车公司的例子所表明的。而这正是企业难以承担的。这项战略很可能不得不放弃,而且往往是在它刚开始要提供成果时。
一家公司可能别无选择而只能试行这种战略。但这是一种绝望的战略,只能作为最后一着。不幸的是,绝大多数管理当局把这看成是唯一可行的战略,而且不管它是否取得了成果而一再地予以使用。
其实对于这一问题有三种可用的战略。
第一种战略最为困难,但其潜在的报酬最大。那就是试图改变企业的特性。一个规模不当的企业没有一个维持生存和取得成功的合适的生态地位。要仔细考虑的第一种战略就是改变企业的特性以便使自己具有特色。
把美国汽车公司同德国的大众汽车公司进行比较就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前者由于没有特色而规模不当,后者由于占据了一个特殊的生态地位而规模恰当。美国汽车公司的销售量在六十年代中期的美国汽车市场上仍占有相当的销售量。但它对同样的一些美国买主提供与三巨头相同的一些汽车,同通用汽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和克莱斯兰汽车公司处于直接硬拼的竞争地位,必须承担每年改变车型的同样成本。而大众汽车公司当时只提供“甲虫”型车和小型公共汽车。这两种车子当时底特律的三巨头部没有生产,而且其顾客对象都不是购买新汽车的人。购买甲虫型车的人是那些否则就要买旧车的人。而小型公共汽车当时在美国汽车市场上也没有竞争对手。大众汽车公司并不提出每年改变车型,而是强调其车型每年都不变——这就使得它能够以最少的零件存货和最小的代销商资本而为美国顾客提供出色的服务。
但是,怎样才能使自己从“美国汽车公司”型的企业转变为“大众汽车公司”型的企业呢?
有两个例子,都是来自同一行业,但采取了不同的战略。这就是,两家“人造丝”公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尼龙开始的石油化学纤维的发展而成为规模不当的企业,转变成了其它的企业。
直到那时为止,嫘萦之类的“人造丝”仍占有特殊的地位。大化学公司一般缺少进入这一领域的科学技术知识。人造丝是以木浆制成的,而木浆是化学公司一无所知的一种材料。而石油公司直到四十年代末期,对于这个并不应用它的产品的领域,并无进入的兴趣。但是,石油化学纤维的发明急剧地改变了这种情况。化学公司突然地拥有了这方面的技术知识,而且也具有了进行大规模研究的手段。对于石油公司来说,石油化学纤维成为使其产品——原油——进入市场的很有吸引力的手段。它们也拥有进行大规模投资的现金。老式的人造丝公司在大规模研究方面无法同大得多的化学公司相竞争。它们也无法同大石油公司在提供资金方面竞争。但是,人造丝公司也必须生产新的石油化学纤维,否则就会灭亡。
两家领先的人造丝公司——英国的柯陶德公司和美国的雪兰尼斯公司各自在特殊的生态地位上把自己重建为可以生存下去的企业,并重新在其中取得了领先地位。这两家公司部恢复到了恰当的规模。但它们所遵循的是不同的战略。
柯陶德公司实行前向一体化,主要通过收购纺织纤维的主要顾客,即纺织业者。这样,它就为自己的石油化学纤维保证了市场,同时也可以利用其它生产者的纤维来获得利润。
美国的雪兰尼斯公司基本上仍是一个纺织纤维的生产者而不是纺织物的生产者(虽然它也收购了一些纺织厂)。但它制定了一种使自己成为优先的流通渠道的战略。其它的公司,特别是非美国的公司,可以通过这个流通渠道把它们的石油化学合成纤维进入美国市场。换句话说,雪兰尼斯公司把它的战略建立在其市场推销的长处上。通过其市场推销能力,象英国的帝国化学公司这样的非美国的巨型公司可以使其研究成果在美国获得市场和领先地位。否则,会耗费很大。
这两家公司基本上都是以一种适合于它们的经济性的方式利用其市场知识。柯陶德公司的战略不适于美国。因为,美国的纺织工业过于庞大和多角经营,外界的供货者无法通过收购其企业股权而获得统治地位。另一方面,雪兰尼斯公司的战略在英国又行不通。因为,非英国的大石油化学纤维制造商,特别是美国的制造商,倾向于在世界范围内销售自己的产品,而不愿通过进口特许证的办法。雪兰尼斯公司却正是制定和成功地应用了进口特许证的战略。
这两个例子表明,改变本企业的经济特性以克服规模不当的战略,是极为困难的,是有高度风险的。风险不只指所花的精力可能遭到失败,而更重要的是,虽然成功了,却发现事物并末发生真正的变化。事先的确很难说出什么战略能够造成一个具有不同经济特点的企业,什么战略只是在短期内行得通,尽管短期内取得很大的成功,从长期来看,却只会使事情更为糟糕。
美国汽车公司的例子清楚地表明了达一点。该公司首先于五十年代初期试图以制造“小型汽车”来解决规模不当的问题。小型汽车比当时底特律各汽车公司生产的“标准车”要此更为便宜,适合于交通拥挤的情况并能在拥挤的市区中停放,但又是一种能提供各种服务的汽车,为美国家庭提供它们所习惯的车厢面积。这种汽车立即得到了成功并使美国汽车公司在短期内获得很大的成果。但这只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胜利,结果使得该公司的情况更为糟糕。因为,三巨头也完全可以轻易地造出很好的小型汽车来。它们的销售系统、设计和工程方面的专长、生产设备可以比美国汽车公司更好地制销小型汽车。这样,美国汽车公司除了为三巨头创造出了一个汽车市场以外,一无所获。在这个市场中,它又成了一个规模不当的企业。
回过头来看,很容易看出,对美国汽车公司来说,制造小型汽车是一种错误的战略;但也容易看出,为什么在五十年代时,制造小型汽车成了美国汽车公司的管理当局解决规模不当并转变为规模恰当的一种手段。
任何一家公司,在考虑改变其业务以便纠正其规模不当时,不仅要问一下“是否可能成功?”而且必须问一下“成功了是否能解决问题?”是否最终会使我们的情况更为糟糕?”“换句话说,这是否真正能使我们长期地保持特色?”
企业合并和企业收购
第二种战略风险较小,即通过合并或收购来纠正规模不当的问题。事实上,当企业规模不当时,必须认真地考虑合并和收购的问题。再说一遍,一般讲来,规模不当的情况不能通过内部成长来纠正,而必须有“量的飞跃”。而合并和收购当然就可以提供这种量的飞跃。
但是,这种合并或收购的目的不应该是原有的量的增加。在规模不当的基础上追加数量,是自找麻烦。其目标应是努力找到自己缺少的部分,然后同自己已有的部分合并起来,组成一个真正的整体。目标在于找到一个同样苦于规模不当的企业——但其原因却正好同自己相反。如果一家公司由于销售系统或研究部门过于庞大而难以维持生存,它就应该找一家生产部门过于庞大而销售系统或研究部门过小的公司。同时还要注意使两家公司的生产线能互相配合,即应该能使用同样的销售系统和研究力量。
因此,在合并和收购时,必须了解自己的企业规模不当的原因。但是,只要清楚地了解了原因并找到了能相配合的企业,往往能迅速而很好地纠正这种情况。
企业出售和企业放弃
规模不恰当的企业所能采取的第三种战略是企业出售、企业放弃或有系统的收缩。企业管理当局一般认为这种战略很不合口味,因而连考虑都很少考虑它。但是,它却很可能是一种最易取得成功的战略。只要可以来用,就应该采用这种战略。
一个企业,如果本来在某个领域中有着坚强而安全的基础,处于领先地位,其后却扩展到一些边际领域中去,因而使得规模不当,它就应该采取企业出售或企业放弃的战略。一个中等企业如果在没有获得一个滩头时就建立“滩头堡”,因而使自己的长处削弱了,它就应该撤回自己的力量并停止其努力。它应该承认自己犯了错误。这种战略不仅适用于中小企业,同样也适用于处在边际领域而规模不当的大企业。
通用电气公司在七十年代初期把它的电子计算机事业部出售给了汉尼威尔公司。该事业部当时处于规模不当的状况;它当时的规模太大了,以致不得不在主要的电子计算机市场上进行硬拼竞争,但它要成为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一个有力的挑战者,规模又太小了。汉尼威尔公司当时已是中、小型电于计算机的一个成功的制造商。该事业部同汉尼威尔公司合并后组成的新公司就有足够的生意来支持其大量研究工作、电子计算机生意所需的大量销售力量和资本投资。如果通用电气公司不趁还有人购买时出售其电子计算机事业部,再等一两年,就会象它的激烈竞争者美国无线电公司那样,不得不在蒙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结束其电子计算机业务。
J?B?S?霍尔丹1928年在其《论恰当的规模》一文中说,对于生物有机体来说,“规模小”和“规模大”是一些没有意义的用语。无论小至白蚁,大至大象,只要是高度成功的物种,就是恰当的规模。这同样也适用于企业。绝对规模的大小并不是成功和成就的标志,当然更不能表明管理工作的能力。规模恰当才是其标志。
一个公司会大得无法管理吗?
一个公司是否会大得无法管理,是一个老问题。一个公司可能过于复杂以致无法管理,这一点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事实上,目前的某些多国性联合大企业显然已达到能够管理的边缘了。但是,迄今为止,单只规模大本身还没有超出能够管理的程度。迄今为止,我们对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的能力同企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