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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可寻-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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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邋里邋遢的打扮,在他身上居然也很帅气。
在我报出自己名字之前,老师进来了。
他拉出课本竖在桌上,小声冲我说:「替我挡著点。」就又趴下去。五分钟以後看他,他已经呼吸均匀得让人嫉妒,嘴角还有点口水。
真是幸福的家伙。我好羡慕他可以这么轻松,跟我完全不一样。
「喂,借我本书。」
难得他在旷课许久後,又出现在教室裏,开口就这么对我说。
我虽然已经习以为常,但还是条件反射地皱厂皱眉头,「你又要睡觉?」
其实,他在数学课上用化学书挡在脸的面前睡觉,根本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还不——开诚布公地趴下来睡给老师看,比较有诚意。
而这个幸福王子,上课时,常常连做屏障用的书都没带,总是要我无偿支援,然後还给我一本皱巴巴地沾著些可疑水迹的东西。
「你书包裏,到底装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啊?」
「想看?」他给厂侗「你确定」的眼神,然後大大咧咧把东西一样•;样往外掏,CD机,PC盘,皱巴巴的Se情杂志,零食,还有……
我瞪了那个粉红色的东西半天,直到自己的脸慢慢地变成猪肝色。
「带这种东西来学校,你想做什么!」我几乎足咬牙切齿。
「吹气球啊!」他哈哈大笑,真把那个避孕套掏出来,作出要吹的样子。
我差点没晕过去。
太过分了,我根本部没成年啊,这个混蛋!
第一次年级测验,一片考试前的恐慌中,他在我身边神情自若,悠闲得不得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稳操胜券,只有我清楚,这个白痴的脑子和脸上表情一样,是一片空白。
卷子发下来,我答得正流畅,却听到安静的教室裏,除了笔尖刷刷声和细微的询问答案的声音以外,还有种很均匀的,很幸福的,很安稳的呼吸声……
我望了他一眼,就觉得眼前发黑,这个人,这个人居然又睡著了!还,还香得几乎要打呼噜!
我腾出左手粗暴地扯了扯他,没反应,用力掐他的胳膊,掐了半天,他才低低惨叫了一声,抬头哀怨地瞪著我。
「瞪什么,快做题目啊!」我尽量压低嗓子,从牙缝裏挤出一句话。
「我困。」他可怜兮兮地望了我一眼,转个头,又安详地睡了过去。
我气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为什么不做题目?」考试结束时我凶他。
就算一题也做不出来,你好歹作弊啊,难道连作弊也要我教你?全班第一就坐在你身边离你不到五公分,这么好的资源,你都不会利用?
「我不会。」他倒是坦然。
「为什么不会?」
「……上课没听。」
「为什么不听?」
「……听不懂。」
「怎么会听不懂?」
「……上课没听。」
「为什么不听?」
「……听不懂。」
我一脸困惑地和他对视了五分钟,终於知道是没什么好交流下去的了。
他就是那个幸福王子,外面包了层金叶子,里面全是废铜烂铁。
经常我定一边嫌弃地,把他睡著时无意中搭在我腿上的脐膊挪开,一边又忍不住羡慕那一脸完全不知道人间疾苦的幸福睡相。
仅有的那么几次看到他,不是以那副睡眠不足、精神不济的样子出现,就是在球场上。
我自从初中时代被篮球命中鼻梁上的眼镜以後,就留下了心理阴影,发誓至死不碰那个狠狠砸在我脸上造成我终生耻辱的东西。
而篮球在他手裏,会变得那么富有生命力而且驯服,是我想像不到的。
当时,我站在二楼的广播室门口,低头望著在篮球场上的男生们。
他个子并不是最高,在其中却足异常醒目,投出最後一个漂亮的三分球时,他闪闪发亮地抖动起来的金发,和手掌优美的姿势,连同观赛女生们充斥了耳朵的尖叫,还有冬日午後淡淡地洒落了他一身的阳光,在空气中完全定格。
即使离得有点远,他露出的笑容,却是那么清晰地在我眼前绽放,我呆滞地揑著手里的演讲稿,一时间忘了讲辞,只听到自己怦然的心跳声。
这些是我在高中前两年裏,关於他的所有片段。
这个人,一直都只从我身边擦肩而过。我和所有人一样,只能在远处观望,胡乱猜测。
关於他是同性恋的说法相当盛行,「Gay」对於那时的我们来说,还足一个禁忌性的名词,等同於变态,从嘴裏说出来,总要带点轻蔑的意味。
的确,他常常流露出来那种挑逗的神态,和一般男生似乎是不太一样,连唇色部比别人嫩一点。同样是男孩子,站在他身边,总是容易有心跳的感觉。
当然,也许是我书看太多了,脑袋发晕容易有错觉。
可是,我很讨厌听见林竟经常和不同的中年男人进出宾馆之类的谣言。
虽然他只是我的同桌,没怎么跟我说过话,但我当他是朋友,是很好的朋友,从开学第一天起就坐在我身边的朋友。
我不许别人乱说他坏话。
那个在背後,很鄙夷地说「林竟那个贱货」的男生,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被我「不小心」用篮球狠狠地砸中了脑袋。
「文扬,你做班长的,去联系一下林竟。」这是三年级的某天,欧阳派给我的命令。
我拿著那片写上他手机号码的纸片,被班导欧阳差这去找林竟,旁边的肖玄愤愤不平,「不公
为什么你联系的是林竟,我就是张大伟!」
林竟和张大伟,是高三第一次年级统考仅有的两个挂满红的败类。
除了语文以外,几乎全拿了满分的我,实在很难想像得出来,智商要低到什么程度,才有办法每门都考不及格,但显然张大伟比林竟要表裏如一的多,一眼望过去就看得出来不聪明。
对美色非常执著的肖玄,无论如何,不能忍受那个痴肥的、行动比反应还迟缓的男生
终於有可以再跟林竟说话的机会,我好紧张,差点连话也说不清楚了。可那家伙说他腿断了,草草两句就挂了电话。
我猜他是在撒谎。不管怎么样,他一定足觉得我很无聊。
虽然很难过,那晚上的打工,还是不能不去。
周末的晚上,我会偷偷去narcissism半工半学地调酒。那裏的调酒师是T城最好的。我喜欢调酒,因为我父亲喜欢。
第一次看到两个男人在我面前接吻的时候,我是脸色发绿,使劲抓着台面,才没让自己晕过去。
时间一长,就慢慢地习惯了。我在打工的时候,应老板要求拿掉那黑框大眼镜,据说算得上帅气,所以经常被客人搭讪。
在这之前,我倒是从来不知道我对男人也能有吸引力,在南高两年多,都没见哪个女生冲我尖叫过,公认的白马王子是肖玄,我连匹马也算不上,我只是个普通人。
那晚我头一回被人明目张胆地调戏,而那家伙就是几个钟头前自称摔断腿、正在打石一骨的林竟。
清楚听到那笑得贼兮兮的家伙咽口水的声音,我鸡皮疙瘩都站起来了,吧台那么高,那么宽,亏他还能爬上去,然後挣扎著把脸凑过来。
我的原则是,要在任何一个占我便宜的男人头上敲一个酒瓶。
但他的嘴唇贴上我脸颊的时候,那种柔软温热的触感,让我哆嗦了一下,一时间热血上涌,呆若木鸡,不仅没有出手,脸还很不争气地变成了丢脸的红色。
下一秒,他就被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从吧台上拉下来,占有性地死死吻住。
我低头免得去看他们纯熟的表演,顿时为自己刚才那几分钟的心跳失速而懊恼。像我这种凡事认真得几近古板的人,根本玩不来他们那些游戏。
但我终於还是有机会抱了他,在伤心地喝醉酒以後。自己那时候真的是很有勇气,也很卑鄙。
把他用力压倒在床上的时候,过量的酒精的确令我头脑发热,可是我清醒异常。我当然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也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我想要身下那个人,我喜欢他,想拥抱他,我希望他能够是属於我的,奢望他能够、水远陪著我。
我很寂寞,我最在意的两个男人,一个是我父亲,我们那么那么爱他,可是他已经不要我们了。
另一个就是林竟。
我想要他认真地看待我,而不只是一个开玩笑、寻开心的对象,可是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
抱他的话,也许他可以明白我的心情。
那是我的第一次,没有经验,只凭本能。
我表现得乱成一团,我很心虚,怕他会挣扎,要是他拒绝了,哪怕只有一个「不」字,我都不敢再继续下去。
他从头到尾一直在重复著喃喃地说「你醉了」,但他始终没有说「不」,始终没有推开我。
被他的温暖包围的时候,我颤抖起来,死命地紧紧抱著他,觉得终於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毕竟他掐进我肩堕异的手指是那么用力,紧贴著我的胸脯炽热里莆,黑暗里清楚感受到他的激烈的心跳。
一瞬间,我以为他也是喜欢我的。多好的美梦。
醒过来的时候,他没有在我怀裏,甚王没有在我身边。他微笑著站在房间的另一头,说,早安!
他那么镇定悠闲,神态自若,笑嘻嘻的,他跟我说,暍醉了难免做些蠢事,你就当放了个臭屁,风吹一吹就没了。
对我来说,是那么重要的事,他却只当一个笑话看,他才不肯对我这种古板的人认真。
我该明白,我们俩是不一样的。亏我在进入他的那一刻那么高兴,以为自己被接受了,以为这样,就是可以认真在一起的意思。
其实这种事情……Zuo爱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只有我这个傻瓜才会觉得珍贵。
我发誓,这一辈子都不要再碰他。我没有他那么潇洒,身体的接触会让我想太多。
我是无趣的人,我觉得性和爱该是不可分割的,除非他爱我,否则,我绝对不可以。
可是,显然我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一个正常的男性,和喜欢的人朝夕相对,怎么可能没有想法,更何况他还主动来引诱我。
我要花很大的力气,才不让自己的防线崩溃,他一勾引我,我就生气发怒。不只是在气他,我也在气自己,恨自己的没用和窝囊。
他根本不用做得那么露骨,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我混乱著投降了。可他那种满不在乎的态度让我茫然,他总是说,那是「发泄」。
林竟,你肯给我的,就只是欲望而已?
你想和我上床,我很高兴,可是,对不起,我很贪心。林竟,我想要你爱我。
我努力想让生活轻松一点,我用自己的方式关心他,我希望他明白,我跟那些随时和他一夜情的人不一样,我是真心对他的。
那家伙的成绩一直很差,这和他的智商无关。尽管他总捣乱,一点也不肯正经下来,可我们一起做脑筋急转弯和猜字游戏,他反应从来不会比我慢。
他肯把那些小聪明的一半,用在功课上就好了。
我努力给他补习英文,其他的还无所谓,这门课是最好不要挂,不然,小心连学位都拿不到。
也许我直的口笨舌拙,不是个好老师,看他那一脸神游天外的蠢相,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比较好。
替他补了那么久,居然连一点成效也没有,还一次比一次考得更烂。害我看著他的成绩,就满脸通红,比他还不好意思,他反过来很大方地拍著我的肩膀说:「没事的啦,我不会怪你的。」
真过分。
那时候碰巧认识了joanna;她除了是外文系的系花之外,还是出名的打工皇后,在兼课的语言学校裏,口碑出奇的好,认识她对我来说真是大惊喜,忙不迭去请她帮忙。
可是,林竟那家伙不领情就算了,还臭著张脸,把眼睛拉成死鱼眼。
我忍辱负重地坐下来,和Joan摊开一堆补习资料找切入口,那家伙「碰」地就摔上门进房间了,留下我们面面相觑。
「喂……文扬……他好像不喜欢我。」
林竟,臭家伙,补课而已,你还要我怎么样?难道进去拿棒棒糖,哄你出来?
「算了。我跟你说,我昨天看了一本emilydinkinson的诗集……」
Joan挺喜欢林竟——也不奇怪,不喜欢他的人真的没几个——不屈不挠地来得更勤了。
她把摩卡壶和烤箱都搬过来了,准备长期作战,通过征服他的胃,来征服他那一装英文就往外漏、像个筛子的大脑。
一等一的义式花样咖啡,多少人想喝都喝不到,那家伙还真拽……说个「好」字会死吗?一声不吭,人家专门为你做的,都不懂得领情。
「你做那么多习题,听力练得怎么样了?」我监督过他做几次听力练习题,可他总是在磁带放完之前,就把所有空都填满了,气得我想拿笔扔他。
「啊,那个差不多能听懂吧。」
又要我!你当我是傻瓜吗?
「那是法文好不好!」
结果,他的眼睛一下子就狠狠地吊起来,接著马上就摔门。
joan同情地望著我,我只能低头捏著手裏的笔苦笑。
林竟,你就不能对我梢微客气一点点吗?
我也知道我无趣,只会一天到晚逼你做习题,往你头上套耳塞,我的确不会做别的。跟你身边那些人比起来,大概我真的就像个面目可憎、言语无味、见之就想乱棍打出的老头子吧,
房间裏突如其来一阵陶瓷破裂的声音。
陶瓷……
我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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