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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平时听这话,我早跳起来反驳,可病猫实在没什么威慑力,口气太轻听起来自己都觉得心虚:“你别胡说八道……”
话说着,心思就跳回前一夜,好像还真有点什么说不清,不由得窘得没了声音。
这话说半截没说完,自然被光头大个儿捏着嘲笑,好在他正当值,胡言乱语不了几句,就匆匆跑了,才解了我的尴尬。
照看我的护士是熟面孔,就是上次来遇见的那个活泼的酒窝护士,光头大个儿叫她唐唐。
唐唐替我扎针,挂吊瓶,动作轻而快,十分熟练,笑起来眉眼弯弯的:“这次轮到你了?要注意身体呀。”
有光头大个儿的前车之鉴,这点调侃我完全能招架,一笑而过。
输液室里病人多,唐唐和她同事忙得走路都带跑的,根本坐不下来。值班室里只剩我一人,门掩起来,门外人声喧哗就离得远了,我裹着毯子,感觉冰凉的药水一点点流进血管,身上的热度一点点消退,渐渐觉得倦,闭上眼就不愿睁开。
不知过了多久,半梦半醒间,我听到唐唐的声音说:“是高烧,三十九度五,扁桃体发炎,你既然知道她在发烧,怎么还让她一个人来医院?还好给林飞撞上,关键时刻不好好表现,真是……”
她似乎在和谁说话,我隐约感觉说的与自己有关,费好大劲才睁开眼,发觉值班室里已经亮起灯,眨了眨眼,才适应了光线,面前站着的两人,一个是唐唐,另一个是——
看到是他,我是欢喜多过吃惊,一时忘了说话,望住他,竟然只会傻笑。
他看我醒了,弯下腰,轻声问:“感觉怎么样?”
看出他眼里有关切,我笑得更傻:“还行。”
一问一答间,唐唐已经收住话,眼睛滴溜溜地在我们俩身上来回打转,看得我们都不自在起来,才笑吟吟地说:“那程哥你照看着,药水快滴完就叫我,我先忙去了。”
唐唐走了,就只剩我和他两人,他在我身边坐下,照旧走沉默的摆酷路线。
我问他:“你和唐唐认识?”
他点点头:“她是大飞的女朋友。”
虽然早就猜到,但一经证实,我还是惋惜,唐唐和光头大个儿,活脱脱的美女配野兽,但嘴上只能说:“林飞真有福气。”
他不可置否地应了一声,我就没法接下去,其实想说的话有很多,但挑来拣去,再没一句是无关痛痒的,于是话到嘴边就咽下去,就这样没了声音。
我抬眼看吊瓶,看药水一滴滴滴下来,一时希望赶紧滴完,一时又希望永远滴不完。感觉身边的人也在同看,仿佛比我看得更专心。
光头大个儿那张嘴说的也不完全是胡话,一男一女,都是成年人,独处时,跟刚开窍的少男少女似的,连场面话都说不下去,能不别扭吗?我又不是情窦初开的懵懂小花朵,当然清楚这意味着什么,睁眼看清是他那一刹,我也看清心里的期待,原来,和他在一起时,那些失落那些沮丧那些慌乱那些无措,全都有原因的。只是,他呢?
换作任何一个别的人,单为他会出现在这医院里,我就觉得我挺有戏的,但,偏偏是他,从初初见面起就见识我的野蛮我的莽撞我的刁钻我的无礼,却还没来得及见识我的美丽我的温柔我的贤惠我的优雅,就把我给狠狠拒绝的人,怎可能和我有同样的心思?
可是,前一夜,他的英雄救美不是假的,他的焦急担忧不是假的,他的温柔关切更不是假的,而且,他现在还在这儿,在我的身边,再加上光头大个儿的胡话,和唐唐那暧昧的笑,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忍不住猜想,他的沉默,是否也和我的局促一样,有别样的意味。
想来猜去,一颗心冷了又热,热了又冷,煎熬着倒觉得时间走得快,输完液从医院出来,夜都黑透,雨却还没停,淅淅沥沥下着。湿漉漉的空气里有刺骨的凉意,他把外套脱下来递给我:“披上吧,别又着凉了。”
这动作,不见殷勤,只有自然,坦荡得让我有点失落,但毕竟是他的体贴,我微笑地接过:“谢谢。”
他的外套上没有烟草味,沾了他身上的味道,是离得近了才闻得到,不像是古龙水,很清新干净。
披上他的外套那一刹,我家高堂的教诲就在耳边响起:“曼曼啊,遇上合适的,别光傻等,该出手的时候就出手!”
于是,在他撑伞护着我走向停车场的路上,我决定遵从我家高堂的教诲,对身边的这个人,出手!
要出手就趁早,第一步,就是寻找机会,向他展示我的温柔可人慧质兰心聪慧明敏,不在他心里重建我的光辉形象,誓不罢休。
本来,在他护送我回家的路上,我应该顺势提出请他吃晚餐来表示答谢——中国人民的饭桌文化流传千年不灭,感情是可以吃出来的,有了饭桌这个大好舞台,凭我相亲多年修炼的道行,就算不能立即把他给拿下,但修正他对我的坏印象,还是小菜一碟。
但我没忘,我还是感冒病毒携带者,就算是出于公德心,都不该去公共场合传播病毒,特别是为了不祸害这位我想出手的对象,更应该尽可能减少和他相处的时间。所以,在车上坐定时,我只能很遗憾地对他说:“本来,麻烦你这么多次,怎么都该请你吃顿饭,好好谢谢你,但我今天这样,实在不合适,”顿了顿,很郑重地提出邀请,“等我病好了,看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约个时间,我做东,请你吃饭。”
“不用这么客气。”
依他的性格,这回答是意料之中,我殷勤又不失婉转地坚持:“你帮了我这么多,不是说几句谢谢就可以的,你要不给我做东的机会才真是客气。”
他不说话,我继续进逼,微微咳了两声,声音有些虚弱:“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成心想谢你,当然,你要是觉得……”我没说下去,偏开头,咳得厉害起来,留给他一个颇委屈的侧脸。
“你还病着,别说这么多话。”他没正面回答,却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一瓶矿泉水,打开了递给我,“喝点水,有什么事,等你病好了再说。”
这男人的周到总是恰到好处,我接过水,象征性喝一口,小声地说:“谢谢。”顿了顿,又补上一句,“那我们就说定了,等我病好,请你吃饭,你可别不给面子。”
他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就岔开去:“你系好安全带,要是困,就睡一会儿。”
他答得像是敷衍,但知道他是言出必行,得了他回应,我依然觉得高兴,这约会订下了,就是有好的开始,也就不计较他的态度。依我的经验,他开车时不喜欢说话,我就顺着他的话,合眼休息,但却没真正放松,在心里分析起目前的形势:
订下约会,只是开始的小小彩头,连阶段性成果都算不上,千万不能骄傲自满,但也值得高兴,毕竟第一步已经走出去,而第一阶段的目标是,让他看到一个全新的我;第二阶段的目标是,让他对我生出那么点意思;第三阶段——距离革命最终成功,还真有漫长的道路要走,但我坚决一路向前!
总结完过去,展望完未来,就要着眼当下,我开始在脑海里预演约会的细节——时间、地点、服装、话题,兴奋地谋杀自己的脑细胞,等发现他把车停下来时,他已经锁好车门下车了。
我坐起身,往窗外张望,发现他把车停在路边一家饭馆门口,眼睁睁地,就看着他走进那家馆子。
面对这突发状况,我只能瞪大眼看饭馆的招牌:“私房小厨”,是他饿得慌了,还是这家馆子的菜太好吃,竟然让他半路就抛下我,跑去吃独食?
茫然地研究了那招牌有十多分钟,那抛下我的人终于姗姗然走出来了,手上还拎着——饭盒?他是去买外卖去了?
笼罩在头顶上方的乌云马上散去,阳光普照大地,我躺下,继续装睡,听到他开关车门的声音,我做出被吵醒的样子,睁开眼,有些迷糊地看他:“到家了?”
他像是有些措手不及:“把你吵醒了?还没到,你继续睡吧。”
我眼睛一转,目光落到他放到后座的饭盒上,做出吃惊的样子:“这是?”
“是粥,这家店的粥不错,我没吃晚饭,路过就进去买了,刚看你睡得熟,就没叫醒你。你生着病,喝粥也比较好,所以,我就自作主张也替你买了一份。”
难得听他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落在我耳里,就很唯心地听出欲盖弥彰的味道,连带看他那张酷脸,都觉得他的微笑里有着窘意。心里欢喜得要开出花来,面上却不能露出来,只是很平常地微笑:“谢谢你,我还愁今晚不知道吃什么呢。”
他像是松口气:“别客气,我也就是顺便,你不介意就好。”
我看着,简直是心花怒放,说话就调皮起来:“程昊,你有没有发现,我们最常说的话就是‘谢谢’、‘别客气’?”
第一次直呼他的名字,就这样自然出口,我心里一动,他似乎不觉不妥,只是随着我的话想了想,忽然笑了:“听你这样说,我还真发觉是。”
人说,美人一笑倾城,可眼前这酷男的魅力也绝不弱,这一笑,眉宇间像有春风吹过,吹得眼里柔波荡漾,让人不自觉陷在那柔波里——这时候,他要开口要天上的星星,保不准我迷颠颠地也会答应。
我被迷得挪不开眼,都忘了该怎么继续,一直到他咳了一声,说:“你坐好些,我要开车了。”
我这才如梦初醒,连忙转开眼,一张脸皮就烫得都要熟了,再侧眼看他,他坐得一派端正,但拧了好几次钥匙,才把车发动起来。
他像在自言自语:“手怎么这么滑。”
我掉开眼,再也忍不住,无声地笑开。
第十章 原来我只是配角(1)
这一场病,来得快,去得却也快。
病假只请了一天,领导对我的复原速度十分吃惊:“小张,工作上有冲劲是好的,但也要注意身体啊。”
小查当我是怪物:“曼曼姐,今年公司的三八红旗手你是拿定了。”
小冉打来电话慰问,得知我已经奋战在工作岗位上,就说:“张曼曼,你们公司真该给你颁个劳模奖章。”
离“十一”黄金周已经不剩几天,难得今年没项目要赶,部门里人人的心都长了翅膀飞向长假,消极怠工,人浮于事。领导撞上有同事在网上灌水,也只当没看到,我却在这时候,不趁机多休几天病假,还继续赶回来上班,真是积极过头,难怪别人当我是异类。
其实,我对当劳模完全没兴趣,但窝在家里,不是拿着手机在家里乱走想把地板走穿,就是在电话周围划圆圈似的活动还时不时把话筒拿起又放下,与其老做这些蠢事,还不如上班来得有意义。
只是,对着电脑屏幕,眼前却是某人那张酷脸来回晃,手不住地摸向摆在旁边的手机,这样就不蠢吗?在第N次伸出手时,我一发狠,把手机扔进抽屉里,但还没过几秒,又亟亟找出来,摆在手边,然后,又扔,又找,又扔,重复无数次,抽屉开开合合,声音惊动了在外间的小查,她探头进来问:“曼曼姐,你找什么呢,这么大动静,要不要帮忙?”
我这才惊觉自己做的蠢事又升级了,胡乱找了个借口敷衍过去,关上门,坐下来,眼睛定在扔在桌上饱受摧残的手机上,颓然长叹一口气,完了,这回,居然真栽了!
我叹完,又觉好笑,虽然说,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遇到定头货那是迟早的事,栽了也就只能认了,但,怎么会是他?分明在半个月前,还千方百计要撇清关系的人,不过一场感冒,就要变成我心头上的那个人——我头一次发觉自己如此传统,要答谢落难时搭救我的英雄,也只会走以身相许的老路。
再回想自和他相识以来的这一系列误会和巧合,这分明是一出烂俗的言情肥皂剧,片名就可以叫《不是冤家不聚头》,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喜剧走向,所以,按剧情需要,我这个女主角,现在该等着男主角来表白,然后欢喜大结局——可那该死的男主角,只在送我回来的第二天,打了个慰问电话,就没了消息,更别提有送花送补品之类举动,连落在我这儿的外套,都没问一句,像打算扔掉不要一样。
所以,这就是现实,有了戏剧的开场,并不代表有戏剧的收场,没人能肯定老天这导演,会在安排我栽了之后,以同样手法处置男主角。但,尽管成事在天,总该尽力谋划一番,这样好歹对得起自己,没白费一番表情。于是,我一咬牙,拿起手机,拨了他的电话。
他的外套,这一落一还,就成了最好的借口,在听铃音一声声响的时候,我迅速打好腹稿,务必从还外套上落实第一次约会。可惜天不从人愿,连连重拨好几遍,都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