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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胡人离他们还有十余步,突然勒住了马匹。惊马仍在不住狂奔,但不知为何,一到这些胡人周围便四散奔开。薛庭轩此时已十拿九稳了,冷笑道:“是突利台吉让各位前来的吧?”
这些胡人却没有答话,也不知是不懂中原话还是故意不说。当先一人举起火把,突然将一个东西举到嘴边,忽地一吹,猛然间发出一阵尖利之极的啸声。一听得这阵啸声,马群忽然转了方向,全都绕过了这里,将薛庭轩一行围在了当中。刘奔低声道:“薛帅,这些人果然能指挥惊马!”
马群惊了居然还能指挥,薛庭轩也有点茫然,搞不懂其中玄虚。看来赫连突利手下也着实有些奇才异能之士,不能等闲视之。他也将长枪摘下,道:“不要出动出击,他们是想把我们分开。”
这些人能指挥惊马,一定想用惊马将自己分隔开来,各个击破。周围都是狂奔的惊马,根本无法挺枪应战,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以不变应万变,阿史那钵古派来的救援队肯定马上就要到了,沉不住气的该是对手。
薛庭轩把枪杆挂在马鞍前,伸手抓住了腰间的手弩。他左手已废,用了手弩便不能再用长枪,不过现在敌人也不能马上就冲上来,倒是用手弩的良机。
薛庭轩刚摸到手弩,身下的玉花骢忽然打了个响鼻,似乎有点畏惧之意。玉花骢是一匹难得的良驹,从来不曾有过畏缩不前,薛庭轩不由一愣,却听得边上金枪班诸人胯下坐骑突然齐声发出哀嘶,竟掉转头便要逃走。刘奔诸人措手不及,险些被颠下马来,连忙勒住坐骑。也正是这时,薛庭轩只觉一股腥臭之气扑面而来。
马群当然也有气味,但这种气味薛庭轩早已闻得惯了,现在这股腥气却大是异样,简直有如刀锋一般锐利。他还没回过神来,刘奔已惊叫道:“狼!薛帅,是狼!”
从惊马群中,冲出了十几头饿狼。一刹那,薛庭轩终于明白这些敌人为什么能指挥惊马了。
原来,这些人竟然能够指挥狼群!
草原上,野兽也有不少,不过最为可怖的无过于狼群。狼群少则七八条,多则二三十条。曾经有几百头的羊群碰上了狼群,在转瞬之间被咬得尸横遍地,牛马这类大牲畜,见到狼群也登时会炸群。眼前这群惊马原来是被狼群驱赶。如果再聚在一处,正好成为狼群的目标,可是现在四周尽是狂奔的惊马,就算想落荒而逃,也已失去了机会。
刘奔此时已吓得满头大汗。在西原呆了几年,狼群虽不曾见过,这一类故事却听说过不少了。他心道:听说狼吃东西是先掏空了五脏六腑的,难道……难道……一想到自己要被肚子掏空了死在草原上,他便不寒而栗,不由看了看薛庭轩,却见薛庭轩仍然神情自若,他又一阵惭愧,心道:有薛帅在这里,几万的叛军都打退了,还怕狼不成?只是,他却不知薛庭轩此时心里亦是追悔莫及,几乎要吐出血来。
果然还是小看了赫连突利!
薛庭轩的心头有种难以忍受的痛楚。赫连突利没有想到自己的攻击,可自己同样未曾看透赫连突利的攻击。在赫连突利真正的一击面前,自己到底挺不挺得住?就在片刻之前他还踌躇满志,现在却方寸大乱,几乎失去了所有的信心。只是他也知道,若是自己先行乱了阵脚,那么就算还有一分生机,也马上就化作乌有。
现在,无论如何都要镇定。薛庭轩想着。敌人用狼群来攻击,但狼毕竟不是人,肯定会有破绽。眼见那群狼越来越近,他举起手弩,对着了当先一头。
现在来不及去对付那些敌人了,先解决了这些饿狼再说。他手指一扣,“啪”一声,三支弩箭已疾飞而出。他知道狼有铜头铁背麻杆腰之称,狼头极硬,一支弩箭只怕对付不了,因此一发便是三箭。那条狼冲在最前,哪里闪得开,三箭齐中,全都射在顶心。这狼惨嚎一声,一跃而起,足有四五尺高,不等落地,边上有两条狼已同时扑了过去,齐齐咬住了这狼的两条前爪。那两条狼亦极为强壮,咬住了那条狼往两边一撕,立时将这狼撕成两半,鲜血直溅开来。几乎就在同时,后面的狼也扑了上来,只听得一阵嘶吼,鲜血四溅,那条死狼转瞬间便被撕咬成无数碎块。
这些狼如此凶残,所有人都不由打了个寒噤,薛庭轩更是倒吸一口凉气。他听四部胡人说过,草原上的狼都是成群结队,由一头狼王统率。狼王是狼群中最为凶悍的一条,当狼王年老体衰后,狼群中的年轻一代便向狼王发起挑战,老狼王一旦落败,便要被新狼王咬死。假如狼王是在猎食中被其他猛兽咬死,狼群便立时散去,直到再有一个新狼王为止。薛庭轩见冲在最先的那条狼体形最大,只道那就是狼王,没想到这条狼一死,其他饿狼根本不散,反而越发凶悍,才知自己想错了。
狼群将那条死狼撕咬得粉碎,又开始向他们逼近。因为尝到了血肉的滋味,这些狼眼里闪烁着绿油油的光芒,仿佛两团磷火。刘奔打了个寒战,小声道:“薛帅,怎么办?”
薛庭轩最担心的,其实还不是狼群。假如那些人以弓箭攻击,到时自己一方必定会手忙脚乱,难以招架。他眼角瞟向那些人,那些胡人中分明大多背着一张长弓,但还没有取下来,似乎尚不想以弓箭攻击。他也小声道:“护住坐骑,一字排开,不要自乱阵脚。”
金枪班都是从五德营中挑出来的枪法出众之辈,编入金枪班后练枪更为刻苦,个个都已是枪术好手,枪法出类拔萃。七个人,七支长枪,枪尖朝下,便如立了一道栅栏,枪尖寒气森森,一时间狼群也不敢过于逼近。这时从那些胡人中又传来了一阵尖啸,听得啸声,群狼齐齐抬头,盯着薛庭轩一众。
原来是用这啸声来指挥狼群。薛庭轩心中对赫连突利又增添了几分佩服。他本以为赫连突利的一举一动都已在自己掌握之中,但赫连突利在这儿伏下这样一支奇兵,自己一样毫不知情,看来赫连突利也认为现在是除掉自己的唯一良机。不知为什么,薛庭轩心里反倒有些惋惜,因为今后恐怕再不会有这样一个能与自己势均力敌的人物了,说不定赫连突利也在这样想吧。
这时刘奔在一边又道:“薛帅,他们要上了!”金枪班个个枪术精绝,但现在他们要对付的却不是人,而是一群饿狼,更不利的是枪术却是要靠坐骑之力甚多,可惊马已将他们团团围住,根本无法带转马匹,十分枪术用不出五分来,刘奔心下也有点着慌。
薛庭轩道:“刘奔,千军万马都闯过了,还怕一群畜类吗?”他提起了长枪,在马上一长声,喝道:“不要惊慌,阿史那部的救援马上就会到了。”
阿史那钵古肯定已经得知后方遭袭,很快就会带人来援,只要自己不自乱阵脚,就不会有太大危险。敌人一定同样明白这一点,所以用惊马和狼群来攻击。刘奔见薛庭轩仍是镇定自若,心中不觉一阵惭愧,心道:薛帅说得正是。他高声道:“遵命!”
在十几步外,那五六个狼旗军见薛庭轩这么快便已站稳脚跟,不由大为佩服。
狼旗军一共有二十余人。七年前,赫连突利从仆固部中千挑万选,选出了这二十多个部族精锐,一直让他们在远离本部的地方练兵。狼群是牧人的大敌,赫连突利偏偏反其道而行,豢养了一群饿狼,连他们自己都不曾想到。不过,要驯养狼群着实不易,他们足足花费了五年之久,才驯出了五十多头的狼群。在试练时,他们曾经对几个小部落下过手。首先以狼群惊散牛马,然后发动突袭,几十人的小部落转眼间就被冲得落花流水,连一个活口都逃不出。这一次要突击阿史那部的大部队虽然还是第一次,但出击以来都很是顺利,不曾有半点落空,却没想到将对方围住后,这区区几个对手却出乎意料之外地强悍。
怪不得赫连台吉说这些人不好对付。狼旗军的首领仆固摩利支按了按手中的狼笳,又用力吹了一下。狼笳发出了一声尖厉的呼啸,狼群眼见薛庭轩诸人坚守在大车边,长枪密密对外,一时也不敢冲上,听得狼笳催促,齐齐低吼一声,终于冲了上来。狼群共有五十多头,大部份由狼旗军副首领乞陆得模领着去驱逐惊马,这里只有十几头,但这十几头也是狼群中最为凶悍的一群,被狼笳一催,更是凶性大发,席卷而至,直如平地起了一阵旋风。
薛庭轩见这些饿狼呲着森森白牙,直卷过来,心头亦是一沉。他喝道:“听我命令,不得妄动!”狼群如此凶残,金枪班只有以密集枪阵才能抵挡。假如各自为战,纵然每人都能刺中一头狼,终究不是群狼之敌。七个金枪班虽然害怕,但他们平时是薛庭轩亲手训练出来的,军纪极严,就算狼群扑到面前,不得薛庭轩号令仍不出枪。眼见一头狼冲得最快,忽地长身一跃,向薛庭轩扑过来,薛庭轩喝道:“出枪!”一声令下,八支长枪同时一探。虽然只是八枪,但动作整齐划一,便如在身前竖起了一座枪墙,那条狼跃在半空中,正扑到了枪网之上,薛庭轩的一枪正中那条狼的前心,左边的刘奔与右边的金枪班同时出枪,那条狼一声惨叫,登时被戳了三个血洞。
这些狼体型甚大,起码有六七十斤重。薛庭轩一刺中,便觉枪尖一沉,长枪险些要脱手而出。好在三人同时刺中,等如三人一共挑着这条饿狼,虽然那狼临时前挣扎之力极大,但被这三人刺中,还是立时毙命。他三人同时发力,将狼尸直甩了出去,鲜血一路洒过去,其余的狼见此情景,纵然凶残,亦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嘴里呜呜地低吼,却不敢上前了。
薛庭轩即使专练单手枪,毕竟是独臂使枪,挑出了这条饿狼便觉掌心发烫,手臂亦有点软。这种密集枪阵要精神高度集中,同时又要有极大臂力,他不知道自己不能坚持多久。到现在为止,只不过杀了两条狼,不要说还有那五六个在一边虎视眈眈的敌人。但他心中虽然有点不安,脸上仍是镇定自若,喝道:“好,就这样,大家不要慌!”
金枪班不知薛庭轩心中实已有些忐忑,只道薛庭轩胜券在握,登时镇定了许多。刘奔舔了舔嘴唇,喃喃道:“要是带了火枪就好了。”
确实,假如有火枪,轮番发射,狼群终是些畜生,害怕火光和响声,可能不必费太大力气就可以让它们一哄而散。可是火枪骑是五德营赖以取胜的王牌,薛庭轩怕的就是让阿史那部得知这种武器的秘密。一旦阿史那部有了火枪,以他们一族实力,横行西行便是轻而易举的事,所以根本没有带火枪来。听刘奔这样说,薛庭轩心中也有些黯然,心道:人算不如天算,终究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他朗声道:“没有火枪,金枪班就是废物了不成?”
刘奔听薛庭轩话中有不悦之意,心头一凛,忖道:正是,金枪班的名声岂是白来的!他咬了咬牙,又握紧了手中长枪,突然听得又是一阵尖啸,却是从身后来的。
那也是狼笳,却是狼旗军副首领乞陆得模吹响的。乞陆得模率领狼旗军余众驱赶着惊马将薛庭轩团团围住,耳听得狼笳响了数次,但薛庭轩一干人仍是岿然不动,心道:不妙了,再僵持下去,阿史那部的人就要增援上来了。他们突如其来,将队伍后面的薛庭轩从大队中切除下来,但闹得这般翻天覆地,阿史那部当然已经知晓。他知道要杀薛庭轩必须速战速决,时间拖得越长,胜机就越远,眼见薛庭轩以密集枪阵守得如铁桶一般,仆固摩利支久攻不下,当即一咬牙,也吹响了狼笳,指挥着自己所率狼群扑了上去。他带着的这些饿狼已绕到薛庭轩身后,失了狼群驱使,惊马群便要落荒而逃,但摩利支攻不破薛庭轩的守势,再用惊马群将他们围在当中亦无济于事,索性孤注一掷,全军压上。
乞陆得模的攻击来得突然,薛庭轩听得身后传来笳声,心道不好,喝道:“小同,当心!”
他们八人原本排成一个半月形,小同是最左边的那个。原本两头的金枪班正带马向后转来,想要围成一个圈,但带转马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何况周围又是饿狼惊马,那小同正待带马,斜刺里已有两条饿狼同时扑上。饿狼扑食,向来无声无息,加上周围马蹄声如暴雨一般响个不停,小同待得发现已经是晚了,两条饿狼一下扑到了他座骑边,一条咬住了马腿,另一条却咬在他的脚上。小同痛得惨叫一声,边上的同伴待要上前接应,可是他腿上受痛,登时牵不住坐骑,马一受惊反向狼群里冲去,几乎只是片刻,又有四五条狼扑上。这五六条饿狼挂在这一人一马之上,简直将他的人和坐骑都遮掩住了,小同已无法出枪,连惨叫都只有半声,但已被群狼从马上拖了下来。黑暗中,饿狼又源源不断地奔出,不住地撕咬,片刻之间,已将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