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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不要多得起啦!棒头上出孝子,筷头上出孽子,此话道得有些理儿。”
“峰儿,他到底怎样啦?”
“病人略有气色,不过,醒来的希望不是很大。”
“能否进去探望一下病人?瞧上一眼才放心啊”
“暂时不能进入急救室探望病人,里面是无菌病房,一个星期正常下来,转到普通病房后,需要家人的服侍。”
“嗯!知道了,峰儿没事也就放心啦!感谢医生的全力救治,芳儿,你先回家去睡上一觉养养神,他妈,咱上班去吧!”凌清平一拉老伴的手臂,朝医院大门口走去。
夏春熙眼圈儿一红,跟着老公走出医院,自是上班去了。
凌芳草犹豫一下,还是坐在长条椅上没动,稍待片刻,她站起身来走出医院,乘坐公交车回家了。
凌峰躺在急救室病床上,病情未甚恶化,不过,无苏醒意识,仍处于昏睡状态中……
一个星期,凌峰转在普通病房,独自居住一室,靠营养流汁维持生命。
凌清平、夏春熙、凌芳草三人,又来到第一人民医院探病,陪护在凌峰身旁。
凌家三口子,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凌峰,刚与死神擦肩而过,他脸色红润风采依旧,睡熟了一般。
凌家人看着昏睡中的凌峰,心儿掉进冰缸里快要结成冰疙瘩。
从此,凌峰睡在医院病床上,成了一个植物人,靠吸管输送流汁来养护器官不衰竭。
凌峰一具肉ti躺在医院病床上,灵魂离开了躯体,却成一楼幽灵,飞进了玄幻门来到另一个世界。
“噗通!”凌峰丢入一个地下水牢中,他睁开眼睛一瞧,眼前出现一个披发青年,比自己大不多少,正拿眼睛打量着自己呢!
凌峰不由大吃一惊,他心头一阵狂跳,一颗心直蹿喉咙口,恨不得要从嘴巴里蹦出来。
“喂!你…你是谁?为何在地下水牢中受活罪?”凌峰一见那人一脸渣相,他打了个愣瞪惊问着。
“你是凌峰吧?”那个披发青年不答反问道。
“哦!你是怎么知道的?是未卜先知还在咋的?”凌峰被噎得打了个闷儿,听那人的口气好像早就认得自己。
“你是从二十一世纪来的吧!这儿是十六世纪的康熙年间,一年不多一年不少,整整五百年唉!”
“有人道过,五百年前是一家,你难道也姓凌哇!”
“善也!真是一家人啊!”
“哇塞!真这么巧。”
“宇宙浩瀚之大,世上无奇不有,无巧不在,也许,还有更奇巧的事在后头呢!”
“此话当真?”
“那还会有假啊!”
“这难道是说?凌家人往后还会频频现身出来亮相,这倒也奇得去啦!”
“真是,你可得记住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姓,增益其所不能,慢慢去体味吧!”
“嗯!聆听长辈教诲。”
“孺子可教也!三凌合一,宇宙无敌,天下称雄,非你莫属,此地下水牢中,非是登身之处,快出去吧!”
披发青年双手一挽一圈,一股劲风聚起,空气成旋流回转,从水中托着凌峰,往上快速升起。
凌峰急声大喊道:“祖爷爷,您到底是谁啊?小辈从未来过这座陌生城池,自然是两眼一墨黑,谁也不认得谁?出去咋办呀?”
“你不必多问,天机不可泄,过后自知,独自外出自谋生去吧!”
凌峰一想也是的,自己从未被困难吓倒过,有着一身惊人的毅力,借机顺变,随遇而安,他心想一念间,被抛出了地下水牢。
凌峰一头冲向空中,稍后直落地面上,他两脚站稳一瞧,这是一座宏伟府第,大门上有块匾牌上书:“金陵王府”字样。
披发青年不知是何许人也?哦!凌氏家谱里有记载,一查便知端的,自己钻进了玄幻门,找不着出路门径,如何出得去呀?
还好,自身不是个武术冠军嘛!凭着一身功夫,从地下水牢中救出披发青年,这个哑谜不就揭开了吗!
凌峰念着自肚皮经,谁知,挥手踢足间,一拳打出去,虽有雷霆万钧之势,却无磅礴强劲之力,成了个凡夫俗子,那有本领救披发青年啊!如今,已是自身难保,待重新炼成一身功夫,到那时再说吧!一想到这儿,呵呵呵!不由笑出声来。
凌峰套着一件T恤衫,穿着一条牛仔裤,站在“金陵王府”大门口,他露出痴迷神色,打量起这座气派的古典建筑。
“嗨!那来的异域人,怪里怪去的站在眼前,不仅引人惹目,还大熬风景,快滚开去吧!”王府侍卫,见着个呆头不瞪的人,头上一根辫子剪掉,还剃了个板刷头,这等奇异打扮,站在王府门口有碍观瞻,有伤风败俗反传统之嫌,他气喋喋的喝斥道。
凌峰一看是个清朝侍卫,后脑壳上拖着一条辫子,此人怒言相向,他不假思索道:“哼!你小子是个清朝人打扮,古守呆板,看本人穿着时髦入流,就眼红起来啦!”
“小子,嘴里不要七勿老三的,是皮肉痒痒难傲,还是骨头发涨拱起了,不然,老子早就不客气,给你紧紧一身骨头,看是个异域人打扮的人那就算啦!还不滚远一点,不要在眼睛门前戳气。”
凌峰与侍卫不是一般见识,再说不是同一代人,气质涵养大不一样,便不再理会之,他转身往大街上走去。
金陵城内的古老建筑,与行人穿梭往来,好像有些不协调,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似的。
凌峰也说不出是啥的感观,他来到一条大街上,欣赏起古色古典的风景来……
金陵六朝古都,是江南长江水域的第一城,也是贯通南北的交通枢纽,还是达官贵人、富豪贾商的云集之地,又是贩夫走卒的窝身之地,也是三教九流、五花八门的盘居之处,更是绿林大盗、江湖窃贼的隐匿场所,秦准河上的宣泄景象,绝不亚于上海大世界。
第十章 人稀为宝
远远望去,金陵大马路上车水马龙,往来不绝,有的马车向南,快马加鞭疾驶而来,有的马车往北,飞马扬蹄绝尘而去。
街头上行人熙熙攘攘络续不绝,有的行人步履匆匆,擦身而过,急促离去,有的行人闲庭信步,欣赏街景,驻足而视。
凌峰走在繁华的街头,马路上人来人往,热闹盈盈,不管男女老幼,都带着奇异目光,时不时的射向他。
凌峰与当地居民毕竟不是同时代人,被别人当作西洋镜看,也是正常的事,反正,自己是个堂堂汉子,并不在乎别人的目光。
凌峰依然我行我素,挺直胸膛走自己的路。
“咕噜噜!……”凌峰肚中直叫唤,他方始觉得有些饿了,喔唷!家人为自己办庆功宴时,只喝了二杯酒,晚餐未甚来得及吃呢!一飞冲天,与凶鹫怪物舍命一搏,此后,有些事情记不得啦!
凌峰有点犯迷糊了,梦中有人用吸管在喂自己流汁,这些东西营养丰富,只能维持生命元素,这可不管用啊!还是觉得饥肠咕噜,有道是:“人是铁饭是钢,一曰不吃饿得慌。”那里去弄点吃的呐!填饱肚比甚么都强。
噢!还有一张百元大钞,看来,这儿是不通用的,那试试再说吧!
凌峰走向一处卖包子的摊店,他掏出一张崭新版的钞票道:“老板,买五只肉包子。”
“嗯!”摊贩汉子一见这张钞票,他接过一看,“咯噔!”心中一抖道:“唔!这是张未来世纪的银票,印刷精致有收藏价值,可发一笔大财,本朝不通兑,再者也没零钱倒不散,本摊店作的是小本卖买,这张银票恕不能收,你拿回去吧!”
凌峰饿得实才挺不住了,他紧了紧皮带道,“老板,这张钞票不用找零,送给作个纪念吧!换五个包子就行。”
“咱外财不收,虽有人道过:‘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被官府知道是要上缴没收的,还要吃官司坐牢,这可划不来的,送你五个包子吧!”摊贩汉子,那敢收下这张人民币啊!他从笼子中拿出五只包子,还热腾腾的冒热气呢!
凌峰接过五只包子,大口吞吃起来,一会儿,三下五除二,连包子屑都未留下一点儿。
摊贩汉子见着异域小伙子,一副难看的吃相,知道是饿极了,他又拿出五只包子,顺手递给凌峰道:“小伙子,你好像有几天未甚吃饭,那就吃个饱吧!”
凌峰拿过五只包子,又狼吞虎咽几口就吃光,“哦!”打了个饱嗝,总算填满胃肠,他从未受过别人的恩惠,很是过意不去,人家摊贩汉子,又不收百元大钞,这么来感谢呢!
凌峰一看手腕上有块上海牌手表,就摘下来拿在手里道:“大叔是作的小本生意的,这是记时的一只手表,早晨起来看看时辰,可派得上用场,请你收下来算是与物换物吧!”
“一只手表?大叔看不太懂,还是自个儿留着用吧!咱不用记时的表,抬头一看太阳,就知道是啥时辰啦!现在有卯辰了吧!”摊贩汉子抬头一看太阳,一口报出了时辰。
凌峰夜里穿越到五百年前的大清朝,落身在金陵城内,他拿着手表一看,此时,正好是早上七点半,不得不佩服道:“大叔好眼力,一看太阳就知道时辰,真是了不起啊!”
“做小本生意的人,争几个辛苦钱养家糊口,起早摸黑惯了的,练就了观天察辰的眼力,久经累月观之,就变得八九不离十。”摊贩汉子有观天识时的本领,他概然自信道。
“大叔不需要这块手表,那么就脱下这件T恤衫,给你作个留念可也!”凌峰不想白吃五只包子,要用T恤衫还清这个人情。
这件T恤衫是奶黄颜色,胸bu上印着一只大熊猫,坐在地上举起二只掌子,捧着一根竹杆在啃咬着,上面印有红色大字“国宝”。
“哦!是件什么衫来着,这只大熊猫是长得可爱,不过,在大清朝不算是国宝啊!小伙子是异域流逝来的吧!倒蛮对眼前这幅景象的,却是与众不同堪称国宝啦!”摊贩汉子是个本份人,也识得T恤衫上国宝二字,他不是有意耍笑闹玩儿的,而是吐出了当代的实情。
清朝时代,熊猫成群结队进城去作客,频频光顾市民家里,悠哉悠哉闲庭信步,出来活动的影子,连老百姓都能见到,那不算稀世珍宝了,物以稀为贵嘛!
“道我是‘国宝’,这将从何说去?”
“你是从异域来的,物以稀为贵,这不,人以稀为宝啦!不是有着相同的结论吗!”
“哦!人以稀为宝,倒也是有些道理的,不过,T恤衫一脱,不成了大清人了,这件衣衫就算换包子吧!”
“不肯占人家的便谊,看来,在异域也是品学兼优之人,不收也显得为难,这样也好,这件T恤衫呐!大叔先保管着,甚么时候来拿都可行,一笼包子拿去吃吧!就算包子T恤交换二清。”
凌峰脱下T恤衫,有着一股汗酸味,他拎在手里道:“这件T恤衫,就换下一笼包子,谁也不欠谁的了。”他接过一笼包子,T恤衫顺手递给摊贩汉子。
凌峰穿着一件背心,抱着一笼包子,向一条弄内走去,自以为脱掉T恤衫,与清朝人别无两样,可等同齐观了。
谁知?凌峰后脑壳上无有一条辫子,这是明显的一个结症,还有一条牛仔裤,也是与清朝人的习俗大相径庭,这是两个致命伤,他的形像或多或少受到点影响,再者处事方式不同,又气质不一,形态各异,也无法融入老百姓中去,很难在大清朝生存下去。
凌峰在城里转悠了一天,城中居民见到是个异域人,怕惹来甚么麻烦,就是做苦力杂活,也没人敢雇佣之,自然没找着干活的事儿。
夜幕降临,总得找个地方安稳的睡上一觉吧!大热天的睡在街沿石上有失大雅,找一座倒塌败落的废弃宅院,暂且住上一夜,能将就过去就行,不然,身上无分文银子,又能去那儿住宿过夜呢!
凌峰一路上走去寻找着,大约走了有三、五里路程,来到城郊荒野交界处,看到一座满目苍凉破败不堪的废宅院,已是残垣断壁,成倒推败落景象。
走近去一看,四周筑着一圈围墙,有百多亩方圆范围,已是残缺不全,内中是一片荒凉园地,一座大宅院塌落在里面。
第十一章 沦落乞丐
凌峰一见大喜,跑到这座大宅院门口,一手推开大门,“哗啦!”门体整个儿倒下,他一步跨进宅内,里面是个大园子,他来到一间正堂中,里面杂草丛生蔓延,蜘网当空挂绕,灰尘堆积满室,垃圾杂物铺地。
凌峰不敢睡在草丛中,用倒塌的烂木头、门板搭了一张简易床铺,和衣睡在上面,总算有个安身之处,勉强凑乎着将就过去便行,来到这个陌生世界里,生活无有着落,这种曰子怎么过,那里还睡得安稳啊!
半夜过去,仍无一点睡意,理不出个头绪来,咋会钻进玄幻门的?那个先祖救自己出了地下水牢,临行前道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这到底有着甚么意思?
哦!本身有着雄心大志,灭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