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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形世界-魔法的色彩 作者:[英] 特里·普拉切特-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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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再这么推门了!”布罗德曼在桌子底下尖叫。
  兹洛夫和伊默尔盯着门口的人。这人不高,挺胖,穿着讲究,非常讲究。几个又高又大的身影在他身后赫然耸立,高大得吓人。
  “这是谁?”兹洛夫问。
  “我认识他。”伊默尔说,“他叫莱尔波夫。
  他是铜桥那边‘叫唤盘子’旅馆的老板。斯特恩,把他轰走!”
  莱尔波夫伸出一只戴戒指的手。斯特恩·威瑟停在半路,几只庞大的巨怪低头钻进门,站在这个胖子身旁,被里面的光线晃得直眨眼。面袋子粗细的小臂上虬结着西瓜大小的肌肉块。每个巨怪都手拿双刃斧——拇指和食指,两根指头拈着。
  布罗德曼“腾”地从桌子后面站起来,一脸怒气。
  “给我出去!”他大叫,“把这些巨怪轰走!”
  谁都没动。厅里一时间鸦雀无声。布罗德曼飞快地往四周看了看,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都对谁说了些什么。他嘴里发出一丝憋了好久、巴不得跑出来的哭音。
  他奔向通往地窖的门口,这时,一只巨怪整只火腿大小的手懒洋洋地一挥,斧子飞向屋子另一端。地窖门撞上的声音和它被剁成两半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
  “他妈的!”毛脚兹洛夫叫道。
  “你们想干什么?”伊默尔问。
  “我代表商贸联合会。”莱尔波夫平静地说,“你知道,总得保护我们的利益呀。我冲那个小矮子来的。”
  伊默尔皱起眉头。
  “劳驾,”他说,“您刚才说……您代表生意人?”
  “生意人,还有其他贸易者。”莱尔波夫说。
  这时,除了越来越多的巨怪之外,他身后又进来几个伊默尔以前似乎见过的人,也许过去曾在柜台或是吧台后边见过他们。都是灰扑扑的脸,很难给人留下什么印象,于是人们很快就会把他们忘掉。伊默尔心底泛起一丝不快。他想,如果狐狸碰上的是一头愤怒的羔羊,会发生什么事。更要命的是,如果这是一头雇得起狼的有钱羊……
  “能问问这个联合会是……什么时候成立的吗?”他问道。
  “今天下午成立的,”莱尔波夫说,“你知道,我是负责旅游业的副会长。”
  “你说的这个旅游业是什么意思?”
  “呃……我们也不是很清楚……”莱尔波夫说。这时,一个满脸胡子的老头从他肩膀上探出头来,干巴巴地说:“我代表全体莫波克酒商,告诉你,旅游就是生意!明白了?”
  “又怎么样?”伊默尔冷冷地说。
  “是这样,”莱尔波夫说,“我刚刚说过,我们要保护自己的利益。”
  “贼都出去!贼都出去!”他身后那个老头子嚷嚷道,边上的人也跟着嚷嚷起来。兹洛夫笑了。
  “杀人的也出去!”老头接着说。兹洛夫不高兴了。
  “道理很简单,”莱尔波夫说,“到处都是抢钱的杀人的,能带给观光客什么好印象?人家大老远跑到咱们伟大的城市,观赏文化古迹,体会优雅风俗,结果死在巷子深处,尸体顺着安科河漂走——人家怎么回去对亲朋好友讲述旅行的美好时光?想清楚吧,你们得与时俱进哪!”
  兹洛夫和伊默尔两人大眼瞪小眼。
  “咱们难道没与时俱进么?”伊默尔说。
  “那咱们就‘进’一个,伙计。”兹洛夫说。
  他“唰”地掏出吹镖筒,放到嘴边,一枚短镖“嗖嗖”地飞向近旁一个巨怪。巨怪一晃,斧子出手,飞过兹洛夫的头顶,砍死了他身后一个不幸的贼。
  莱尔波夫急急弯下腰去,好让他身后的巨怪举起巨大的铁十字弩,冲着边上的杀手放出足有矛那么长的弩箭。
  恶战开始了……
  很早就传说,那些对“想像的色彩”——稀有的第八色射线敏感的人,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灵思风急匆匆穿过拥挤不堪、灯火通明的莫波克夜市,行李箱子慢悠悠地跟在后面。他一头撞上一个黑黑的大高个子,刚想恰如其分地咒骂几句,结果发现这一位竟是死神。
  除了死神,还有谁的眼窝里是空空的,走在街上,还在肩上扛着一把大镰刀?灵思风眼见一对儿热恋的情侣谈笑风生,直直地穿过这团鬼影儿,还若无其事。他吓坏了。
  虽然脸上不大可能会有什么表情,死神看上去仍旧像吃了一惊的样子。
  灵思风?死神说,声音低沉,宛如地洞里一扇铅质大门砰然撞上。
  “嗯。”灵思风应着,努力躲开那双空洞洞的眼睛。
  你怎么在这里?(轰隆,轰隆……好像深山脚下,蛀满虫子的地穴里,棺材板响动的声音)“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灵思风说,“而且,我知道你肯定很忙,所以我就不耽搁你……”
  你在这儿撞上了我,我很惊奇。灵思风。因为你我有个约会,就在今晚。
  “哦,不,不会……”
  当然会。可是。我本想在瑟福波罗利见你。这可真他妈的麻烦了。
  “但那地方离这儿有五百多里地呢!”
  用不着你告诉我。我自己看得出来,整个系统又乱套了。那么,能不能请你尽快去……
  灵思风退后几步,双手伸着,护着自己。旁边小摊上卖鱼干的小贩正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个疯子。
  “我不去!”
  我可以借给你一匹快马。
  “不要!”
  不会疼的。
  “不!”灵思风转身就跑。
  死神望着他的背影,伤心地耸了耸肩膀。
  混账东西。死神说。随后转过身,发现了那个鱼贩子。他一声咆哮,伸出白骨手指,停了那个人的心跳。然而,死神一点儿也不得意。
  随后,死神想到再晚些时候必将发生的事。如果说死神笑了也许不太确切,因为他反正老是咧着嘴,一副混凝土固定出来的表情。但此时他轻轻哼起小曲儿来,简直能给瘟疫灾区的景致充当背景音乐,偶尔停下来,要几只小飞虫的命;一只缩在鱼摊子底下的猫(所有的猫都看得见第八色)也被他索取了九条命中的一条。死神抬起脚步,走向破鼓酒家。
  莫波克的“短街”其实是全城最长的街道之一。它顺时向的尽头接上“金丝街”,形成丁字路口,破鼓酒家恰在交界点上,于是整条街的景致尽收眼底。
  “短街”尽头,几百只小腿撑起一个黑色长方块,跑了起来。一开始还只是慢腾腾地小跑,但跑过半条街后,那速度简直如同离弦之箭……
  一个更黑的影子沿着破鼓酒家的一堵外墙向前慢慢蹭去,离把守门口的两个巨怪只有几码远。灵思风汗如雨下。要是它们听见他系在腰带上那些特别预备的袋子里的丁当声……
  其中一只巨怪拍拍另一只的肩膀,发出一阵仿佛鹅卵石撞击的声音,往星光照亮的街道上指了指……
  灵思风从他的藏身处猛冲出来,一转身,猛地将口袋甩进破鼓酒家离他最近的一扇窗子里。
  威瑟看见有东西飞进来。这个布袋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翻个筋斗,砸在桌子角上散开了。
  一时间,金币满屋子滚着,转着,闪闪发光。
  房间里霎时安静下来,只有金币丁当和伤员哀鸣。
  威瑟嘴里骂骂咧咧,摆脱正跟他打斗的杀手。“这是个圈套!”他大叫,“谁都别动。!”
  五六十个人以及十几个巨怪正扑向金币,一听这话,都停住了。
  随后,今天第三次,大门又被人猛地撞开。两只巨怪匆匆进来,将门在身后一甩,插上粗重的门栓,接着逃向楼梯下面。
  门外响起一阵此起彼落的脚步声,越来越响。门又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打开了。实际上是炸开的。粗大的木门栓飞到房间另一头,门框也散了架。
  门板和门框掉落在桌子上,成了木片。随后,不知所措的打手们注意到,木片堆里还有点别的东西。是一个箱子,正使劲抖动身子,从烂木头堆中脱身出来。
  灵思风在已经炸毁的门口出现了,又扔进一袋他的“金币弹”。袋子撞到墙上,金币四散。
  地窖里的布罗德曼抬头看看,嘟哝了几句,随后继续干他自己的事。他储备的整个纺锤冬要用的蜡烛全都撒在地上,和引火木材混在一起。他打开一桶灯油。
  “‘保先’!”他喃喃她说。油流了出来,汪在他脚下。
  威瑟大踏步冲过去,一脸狂怒。灵思风仔细瞄准,甩出又一袋金子,正中大盗胸口。
  但伊默尔已经行动起来。他喝了一声,冲巫师伸出一只谴责的手指头。一只乌鸦从房梁上扑下来,向灵思风猛冲过去,张开的爪子闪闪发光。
  乌鸦没有得手。关键时刻,行李箱子从木片堆里一跃而起,箱子盖在半空中猛然打开,随即“啪”地关上了。
  箱子轻巧地落了地。灵思风看见它的盖子又张开了,只开了一道缝,刚够伸出一条舌头。这条舌头大如棕榈叶,红如桃花木,舔掉几根剩下的鸟毛。
  就在这时,吊在天花板上的大蜡灯掉了卞来,屋里顿时变得黑乎乎、阴沉沉的。灵思风像个弹簧般蜷起身体,然后一跃而起,抓住一根房梁一悠,荡到相对安全的屋顶。这力气令他自己都吃惊不小。
  “真带劲,是不是?”他耳畔有人说话。
  下面,盗贼、杀手、巨怪、做买卖的,似乎同时意识到这间屋子已经十分不安全:金币到处都是,而且屋里还有个东西,在黑暗中潜伏着,恐怖极了。他们仿佛一个人似的全往屋门冲去,可似乎都不大记得门到底在哪里了,往哪儿走的都有。
  在一片混乱的上方,灵思风瞪着双花。
  “是不是你把吊灯弄下去的?”他小声问。
  “是的。”
  “你怎么跑到这上面来了?”
  “我想我最好别碍大伙儿的事儿。”
  灵思风想了想,似乎没什么可说的了。双花又说:“真是打群架!想不到会这么棒!你觉得我是不是该下去谢谢他们?这是你安排的吗?”
  灵思风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我想我们现在得下去了。”他的声音空落落地,“所有人都走了。”
  他拉着双花走过乱七八糟的大厅,上了台阶。
  外边将近黎明,天上还有几颗星星,但月亮已经落下去了,边缘向的远处还闪着灰色的微光。街上一个人都没有。
  灵思风嗅了嗅。
  “你闻到一股油味了么?”他问。
  威瑟从暗处走了出来,一脚把他绊倒。
  地窖楼梯最上面的一阶,布罗德曼翻找着他的打火盒。找着了,一摸是潮的。
  “我杀了那只破猫!”他嘟哝着,手伸向门边的架子,那儿平时还放着一盒。没有。布罗德曼骂了一句。
  一支点燃的细蜡烛从空中飘了过来,正好出现在他身边。
  给你。甩这个吧。
  “多谢。”布罗德曼说。
  不客气。
  布罗德曼拿起蜡烛,想往楼梯底下扔。他的手停在半路。他看着这支蜡烛,皱起眉头。他又转过身,举起蜡烛想看个究竟。蜡烛不算亮,但多少也能在黑暗里照出一个身影……
  “哦,不……”他喘了起来。
  哦,是的。死神说。
  灵思风在地上翻滚。
  他刚才担心的还只是威瑟没准儿会啐他一口。
  事实竟比他的想像更可怕。威瑟等着他自己爬起来,道:“我看见你有把剑,巫师。”他平静地说,“劝你赶紧站起来,让咱见识见识你的剑耍得怎么样。”
  灵思风慢慢爬起来,动作能拖多慢就拖多慢,然后从腰带里抽出一把短剑。这是从那个警卫身上偷来的,不过几小时前的事,但好像已经过了一百年。比起威瑟其薄如纸的利刃,这东西简直钝得算不上是把剑。
  “可我不会使剑。”他抗议。
  “正好。”
  “难道你不知道吗?带刃的武器杀不死巫师。”灵思风绝望地说。
  威瑟冷笑一声。“是听说过,”他说,“所以我特别想试试看。”他一剑刺了过来。
  完全出于巧合,灵思风居然挡住了这一剑。他大吃一惊,吓得手朝上一抬,误打误撞挡开了第二剑。但第三剑刺穿他的长袍,正刺在心脏部位。
  “当啷”一声响。
  威瑟胜利的吆喝哽在嗓子眼里。他抽回剑,重新刺在巫师身上,后者又惊又怕,已经全身僵直。
  又是“当啷”一声响,接着,金币开始顺着巫师的袍子边儿往下掉。
  “别人流血,你流金子,是吗?”威瑟嘴里咝咝作响,“我倒要看看你这把癞胡子后面藏没藏着金子,兔崽子……”
  他抬手撤剑,准备发出致命的一击。就在这时,一直在破鼓酒家门口徘徊的那缕幽幽的微光忽地一闪,先暗了下去,突然绽成一个熊熊火球。火球将围墙炸得向外飞出,屋顶更是飞到百尺上空,这才炸开,烧红的瓦片喷射而出。
  威瑟看着翻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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