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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18.6 世俗之为说者曰:“尧、舜不能教化。”是何也?曰:“朱、象不化(1)。”是不然也。
尧、舜,至天下之善教化者也,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然而朱、象独不化,是非尧、舜之过,朱、象之罪也。尧、舜者,天下之英也;朱、象者,天下之嵬、一时之琐也(2)。今世俗之为说者,不怪朱、象而非尧、舜,岂不过甚矣哉?夫是之谓嵬说。羿、蜂门者(3),天下之善射者也,不能以拨弓曲矢中(4);王梁、造父者(5),天下之善驭者也,不能以辟马毁舆致远(6);尧、舜者,天下之善教化者也,不能使嵬琐化。何世而无嵬?何时而无琐?自太皞、燧人莫不有也(7)。故作者不祥,学者受其殃,非者有庆。《诗》曰(8):“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9),职竞由人(10)。”此之谓也。
[注释]
(1)朱:尧的儿子,封于丹,故又称丹朱。传说他德才不好,所以尧不传位给他而让给舜。象:
舜的异母弟弟,传说他曾多次谋杀舜。(2)嵬、琐:见 8.17 注(5)。一时:一世。(3)羿、蜂门:见 11.15注(1)。(4)拨:通“彆”(b@蔽),弓乖张不正。“中”下当有“徵”字(陈奂说)。(5)王梁、造父:见 11.15 注(2)。(6)辟(b@避):通“躄”(b@避),腿瘸。(7)太皞:古帝名,传说是远古东夷族首领,风姓,居于陈。一说即伏羲氏(传说中人类的始祖)。燧人:古帝名,传说他发明了钻燧取火,使民熟食,于是人民推举他为王,号燧人氏。(8)引诗见《诗·小雅·十月之交》。(9)噂(z(n 撙):聚在一起谈论。沓:形容话多。(10)职:主要。竞:争逐,此指争抢灾祸。
[译文]
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说:“尧、舜不能教育、感化人。”这种说法的根据是什么呢?他们说:“因为丹朱、象都没有被感化。”这种说法不对。
尧、舜,是普天下最善于进行教育感化的人,他们朝南坐着治理天下,所有的民众无不惊恐颤动听从归服以至于被感化而依顺他们。然而唯独丹朱、象不能被感化,这不是尧、舜的过错,而是丹朱、象的罪过。尧、舜是天下的英杰,丹朱、象是天下的怪物、一代的庸人。现在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不责怪丹朱、象而非议尧、舜,岂不是错得很厉害了吗?这叫做奇谈怪论。羿、逢蒙,是天下善于射箭的人,但不能用别扭的弓和弯曲的箭去射中微小的目标;王良、造父,是天下善于驾驭马车的人,但不能依靠瘸腿的马和坏车子到达远方的目的地;尧、舜,是天下善于进行教育感化的人,但不能使怪僻鄙陋的人转化。哪个社会没有怪僻的人?哪个时代没有鄙陋的人?从太皞氏、燧人氏以来没有什么时代没有过。所以那些创立学说的人不善,学习的人就受到了他们的毒害,非难他们的人才有幸福。《诗》云:“民众的灾难与不幸,并非从天来降临;当面唠叨背后恨,主要作祟在于人。”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原文]
18.7 世俗之为说者曰:“太古薄葬,棺厚三寸,衣衾三领,葬田不妨田(1) ,故不掘也。乱今厚葬,饰棺,故掘也(2)。”是不及知治道而不察于抇不抇者之所言也(3)。
凡人之盗也,必以有为(4),不以备不足,足则以重有余也(5)。而圣王之生民也,皆使当厚优犹不知足(6),而不得以有余过度。故盗不窃,贼不刺(7),狗豕吐菽粟,而农贾皆能以货财让;风俗之美,男女自不取于涂(8),而百姓羞拾遗。故孔子曰:“天下有道,盗其先变乎!”虽珠玉满体,文绣充棺,黄金充椁,加之以丹矸,重之以曾青(9),犀、象以为树,琅⒘取⒒钜晕担10),人犹且莫之抇也。是何也?则求利之诡缓,而犯分之羞大也(11)。
夫乱今然后反是(12)。上以无法使,下以无度行,知者不得虑,能者不得治,贤者不得使。若是,则上失天性(13),下失地利,中失人和;故百事废,财物诎(14),而祸乱起。王公则病不足于上,庶人则冻奸羸瘠于下;于是焉桀、纣群居,而盗贼击夺以危上矣。安禽兽行,虎狼贪,故脯巨人页炙婴儿矣。若是,则有何尤抇人之墓、抉人之口而求利矣哉(15)?虽此倮而■之(16),犹且必抇也,安得葬■哉?彼乃将食其肉而龁其骨也。夫曰“太古薄葬,故不抇也;乱今厚葬,故抇也”,是特奸人之误于乱说,以欺愚者而潮陷之以偷取利焉(17),夫是之谓大奸。传曰:“危人而自安,害人而自利。”此之谓也。
[注释]
(1)传说商代以前平葬而不垒坟,所以不妨碍种田。(2)掘:《集解》作“抇”,据宋浙本改。
(3)抇(h*胡):挖掘,指盗墓。(4)以:为。有为:有所为,有缘故。(5)“足”为衍文。(6)当(當):是“富”字之误。厚:富。优犹:叠韵联绵词,同“优游”,与 29.6 的“犹若”、31.2 的“犹然”同义,形容宽舒的样子。不:当为“而”字之误。(7)盗、贼:搞偷窃的叫“盗”,搞劫杀的叫“贼”(杨倞说)。刺:《集解》作“剌”,据宋浙本改。刺:杀人。(8)取:通“聚”,会。涂:通“途”。男女自不取于涂:依古代正统的礼俗,男、女不走同一条路(见《孔子家语·相鲁篇》),或者是男的走右侧,女的走左侧(见《礼记·内则》),所以风俗美好时男女不会在路上相会。(9)丹矸(g1 n甘)、曾青:见 9.17 注(2)。(10)琅╨2ngg1 n 郎干):形似珠子而质次于玉的美石,一名火齐珠。龙兹、华觐:也是珠玉名。(11)分:见 4.13 注(7)。(12)然后:这才。是:指代上文所说的古代圣王统治时的情形。(13)天性:指天时。参见 10.11,11.25。(14)诎:同“屈”(ju6 决),竭,尽。(15)有:通“又”。抉人之口:是为了偷琀(古代死人口中所含的珠玉等)。(16)倮:同“裸”,赤身裸体,指不使死人“珠玉满体”,甚至于没有“衣衾三领”。■:同“埋’。(17)潮:古作“■”,实为“淖”字之误。淖陷:使……陷于泥淖中,坑害。偷:苟且,指薄葬之说对死者是极不负责的。
[译文]
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说:“远古时代葬礼节俭,棺材板只有三寸厚,衣服只有三套,被子只有三条,埋在田底下而不妨碍种田,所以不会被挖掘。混乱的今天葬礼奢侈,用珍宝来装饰棺材,所以会被盗挖。”这是对治国的道理还没有达到通晓的程度而对盗墓不盗墓的原因又不清楚的人所说的话。
大凡人们的盗窃,一定是有原因的,不是为了使自己不足的东西能齐备,就是为了使自己绰绰有余的东西进一步富余。而圣明的帝王养育民众,使他们都富足宽裕而懂得满足,不可以有多余的财物,不可以超过规定的标准。所以窃贼不会来偷窃,强盗不会杀人抢劫,狗猪会不吃粮食,而农夫商人都能把财物让给别人;风俗是那样的美好,男女自然不在路上相会,而百姓都以拾取别人遗失的东西为羞耻。所以孔子说:“社会政治清明,盗贼大概会首先转变吧!”像这样,即使珍珠宝玉挂满了尸体,绣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塞满了内棺,黄金塞满了外棺,用朱砂涂刷它,用曾青粉饰它,在墓穴中用犀牛角和象牙雕刻成树,用琅⒘取⒒钭龀墒魃系墓担嗣侨越挥腥サ镣谒摹U馐俏裁茨兀渴且蛭嗣乔笕∷嚼墓钫┲乃尚噶耍シ傅酪宓男叱芨性銮苛恕
混乱的今天这才与古代相反。君主不根据法度役使人民,臣民不根据法度去办事,有才智的人不能去谋划国家大事,有能力的人不能去治理国家,有德行的人不能在位役使人。像这样,那么上面就会错失农时,下面就会丧失土地所产生的利益,中间就会失掉人民的同心合力;所以各种事情被废弃,财物紧缺,而祸乱也就产生了。天子诸侯在上面忧虑财物不足,老百姓则在下面受冻挨饿疲弱消瘦;于是桀、纣似的暴君成群地占据在各国的君位上,而盗贼也就打家劫舍以至于危害到他们的君主了。于是像禽兽一样横行,像虎狼一样贪婪,所以也就把大人做成肉干来吃而把婴儿做成烤肉来吃了。像这样,那么又为什么要指责盗掘死人的坟墓、挖死人的嘴巴来求取利益的行为呢?像这样,即使是赤身裸体来埋葬死人,也一定会被挖掘的,哪能埋葬呢?因为他们将会吃死人的肉而啃死人的骨头。所谓“远古时代葬礼节俭,所以不会被挖掘;混乱的今天葬礼奢侈,所以会被盗挖”,这只是奸邪的人被谬论所迷惑了,却又用它来欺骗愚蠢的人而坑害他们,以便从中苟且捞取好处,这叫做最大的奸邪。古书上说:“使别人危险以便使自己安全,使别人受害以便使自己得利。”说的就是这种人。
[原文]
18.8 子宋子曰(1):“明见侮之不辱(2),使人不斗。人皆以见侮为辱,故斗也;知见侮之为不辱,则不斗矣。”
应之曰:“然则亦以人之情为不恶侮乎?”
曰:“恶而不辱也。”
曰:“若是,则必不得所求焉。凡人之斗也,必以其恶之为说,非以其辱之为故也。今俳优、侏儒、狎徒詈侮而不斗者(3),是岂钜知见侮之为不辱哉(4)?然而不斗者,不恶故也。今人或入其央渎(5),窃其猪彘,则援剑戟而逐之,不避死伤,是岂以丧猪为辱也哉?然而不惮斗者,恶之故也。虽以见侮为辱也,不恶则不斗;虽知见侮为不辱,恶之则必斗。然则斗与不斗邪,亡于辱之与不辱也,乃在于恶之与不恶也。夫今子宋子不能解人之恶侮,而务说人以勿辱也,岂不过甚矣哉?金舌弊口,犹将无益也。不知其无益,则不知;知其无益也,直以欺人(6),则不仁。不仁不知。辱莫大焉。将以为有益于人耶(7)?则与无益于人也(8),则得大辱而退耳!说莫病是矣。”
[注释]
(1)宋子:见 17.15 注(5)。(2)明:阐明,宣传彰明。见:被,受。之:犹“而”。辱:意动用
法,参见 22.7 注(4)。(3)俳(p2i 排):滑稽演员。优:优伶,演戏的人。侏儒:发育不正常而身材
矮小的人,古代常充当供人取乐的活宝。狎(xi2 侠):戏弄。徒:服劳役的人。詈(l@力):骂。
(4)钜:通“讵”,与“岂”同义连用,难道,哪里。(5)央:中。央渎:沟中。古代人常把猪养在沟
中,参见《韩非子·外储说右下》。(6)直:犹“特”。特地,故意。(7)《集解》无“耶”,据世德
堂本补。(8)与:通“举”,都。
[译文]
宋钘先生说:“宣明了被人侮辱而不以为耻辱,就能使人们不争斗。人们都把被侮辱当作为耻辱,所以会争斗;如果懂得了被侮辱算不上是一种耻辱,就不会争斗了。”
回复他说:“这样的话,那么先生也以为人之常情是不憎恶被人侮辱的吗?”
他说:“虽然憎恶被人侮辱,但并不把被侮辱当作是耻辱。”回复他说:“像这样,那就一定达不到先生所追求的目标了。大凡人们的争斗,一定是把自己憎恶受侮辱当作辩解,而不是把自己感到耻辱作为理由。现在那些滑稽演员和唱戏的优伶、供人取乐的矮子、被人戏弄的奴仆,受到辱骂欺侮却不争斗,这哪里是因为他们懂得了被人侮辱算不上是一种耻辱的道理呢?然而他们不争斗,是因为他们不憎恶被人侮辱的缘故啊。现在如果有人进入人家的沟中,偷了人家的猪,那么失主就会拿起剑戟去追赶窃贼,甚至不避死伤,这哪里是因为他把丢失猪看作为耻辱呢?然而他不怕争斗,是因为憎恶窃贼啊。所以,即使把被侮辱看作为一种耻辱,但如果不憎恶它,就不会争斗;即使懂得了被侮辱算不上是一种耻辱的道理,但如果憎恶它,就一定会争斗。这样看来,争斗不争斗,不在于感到耻辱还是不感到耻辱,而在于憎恶还是不憎恶。现在宋先生不能消除人们对被人侮辱的憎恶,而致力于劝说人们别把受侮辱看作为耻辱,岂不是错得很厉害了吗?即使是能言善辩的铁嘴巴把嘴皮都磨破了,仍将毫无裨益。不懂得这种劝说毫无裨益,那就是不明智;知道它毫无裨益,却故意要用它来骗人,那就是不仁慈。不仁慈不明智,耻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要认为宋先生的说法有益于人吗?但全都无益于人,只落得个极大的耻辱而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