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矗翰环祷兀阜派焙哦挥星鄣纳鳌#22)《清庙》:《诗·周颂》中周统治者祭文王的颂歌。(23)叹:指随声应和。三叹:三个人应和。(24)县:同“悬”。县一钟:挂一口钟,指不用编钟,崇尚质朴。(25)拊(f(府):一种打击乐器,即拊搏(又名搏拊)。由熟皮制的皮囊中塞满谷糠而成,形如小鼓,拍打时声音沉闷。之:犹“与”。膈:通“鞷”,是一种与“拊”类似的乐器,见 20.11。(26)朱弦:把弦染成红色。由于染色时要把弦煮过,可使弦变得柔软,从而使它发出来的声音较为低沉。越(hu¥活):豁口,瑟底的孔。通越:打通瑟底的孔,这也是为了使瑟音低沉。
[译文]
在太庙合祭历代祖先时,以盛着清水的酒器以及俎里盛着的生鱼为上等祭品,首先献上不如调味品的肉汁,这是为了尊重饮食的本源。四季祭祀远祖时,以盛着清水的酒器为上等祭品,酌献甜酒,首先献上黍、稷,再陈供稻粱;每月祭祀近祖时,先进献未加调味品的肉汁,再盛陈各种美味的食物;这些都是为了尊重饮食的本源而又接近实际的食用。尊重饮食的本源叫做形式上的修饰,接近实际的食用叫做内容上的合理,这两者结合起来就形成了礼仪制度,然而又使它趋向于远古的质朴状态,这才叫做对礼的最大尊崇。所以酒杯中以替代酒的清水为上等祭品,俎中以生的鱼为上等祭品,豆中先盛不加调味品的肉汁,这三种做法与远古的质朴是一致的。代替死者受祭的人不把佐食的人所献的酒喝光,祭礼完毕时俎中的祭品留下不吃,劝受祭者饮食的三次劝食而不食,这三种做法与远古的质朴是一致的。婚礼中还没有进行喝交杯酒的时候,祭祀太庙而尚未使代表死者受祭的人进庙的时候,人刚死还没有换上寿衣的时候,这三种情况与远古的质朴是一致的。天子祭天的大车用未染色的丝绸做车帘,在郊外祭天时头戴麻布制的礼帽,居丧时先散乱地系上麻带,这三种车服与远古的质朴是一致的。三年期的服丧,痛哭时放声直号而没有曲折的声调;《清庙》的颂歌,一人领唱而三个人随声咏叹;乐器只挂一口钟,而崇尚使用拊搏与鞷;把琴弦染成红色而打通瑟底的孔;这三种做法是和远古的质朴一致的。
[原文]
19.7 凡礼;始乎棁(1),成乎文(2),终乎悦校(3)。故至备,情文俱尽(4);其次,情文代胜(5);其下,复情以归大一也。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物变而不乱,贰之则丧也(6)。礼岂不至矣哉!立隆以为极,而天下莫之能损益也。本末相顺,终始相应;至文以有别,至察以有说。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小人不能测也。
[注释]
(1)乎:于。棁(tu#脱):通“脱”,疏略。(2)文:文饰,指礼节仪式。参见 1.8 注(8)。(3)校:通“恔”(xi4o 效),快意,满意。(4)情:感情,指礼仪所要表达的感情,如丧礼所要表达的哀,祭礼所要表达的敬等等。(5)代:交替,轮流。情文代胜:指情、文两者不相协调,或者情胜过文,或者文胜过情。(6)贰:不专一,背叛。以上几句押韵,韵脚是“明”、“行”、“昌”、“当”、“明”、“丧”。
[译文]
大凡礼,总是从疏略开始,到有了礼节仪式就形成了,最后又达到使人称心如意的程度。所以最完备的礼,所要表达的感情和礼节仪式都发挥得淋漓尽致;比它次一等的,是所要表达的感情和礼节仪式互有参差;那最下等的,就是使所要表达的感情回到原始状态,从而趋向于远古的质朴。但无论如何,天地因为礼的作用而风调雨顺,日月因为礼的作用而光辉明亮;四季因为礼的作用而秩然有序,星辰因为礼的作用而正常运行;江河因为礼的作用而奔流入海,万物因为礼的作用而繁荣昌盛;爱憎因为礼的作用而有所节制,喜怒因为礼的作用而恰如其分;用它来治理臣民就可使臣民服从依顺,用它来整饬君主就可使君主通达英明;万事万物千变万化而不混乱,但如果背离了礼就会丧失一切。礼难道不是登峰造极了吗?圣人确立了发展到高度成熟的礼制而把它作为最高的准则,因而天下没有谁再能增减改变它。这种礼制的根本原则和具体细节之间互不抵触,人生终结的仪式与人生开始的仪式互相应合;极其完美而有明确的等级区别,极其明察而有详尽的理论说明。天下遵循礼的国家治理得好,不遵循礼的国家混乱;遵循礼的国家安定,不遵循礼的国家危险;遵循礼的国家存在,不遵循礼的国家灭亡。礼的这些作用小人是不能估量到的。
[原文]
19.8 礼之理诚深矣,“坚白”、“同异”之察入焉而溺(1);其理诚大矣,擅作典制、辟陋之说入焉而丧(2);其理诚高矣,暴慢恣睢轻俗以为高之属入焉而队(3)。故绳墨诚陈矣(4),则不可欺以曲直;衡诚县矣,则不可欺以轻重;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于礼,则不可欺以诈伪。故绳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规矩者,方圆之至;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5),谓之无方之民(6);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礼之中焉能思索,谓之能虑;礼之中焉能勿易,谓之能固。能虑,能固,加好者焉(7),斯圣人矣。故天者,高之极也;地者,下之极也;无穷者,广之极也;圣人者,道之极也。故学者,固学为圣人也,非特学为无方之民也。
[注释]
(1)坚白、同异:见 2.8 注(2)。(2)辟:通“僻”,邪僻。陋:见识少(参见 2.3)。(3)雎:《集解》作“雎”,据宋浙本改。队:同“坠”,坠落。(4)陈:陈列,指拉出来弹画。(5)足:指充分地掌握。“足礼”即上文所说的“审于礼”。一说“足”是重视的意思,也通。(6)方:道。无方:无道,没有原则,没有固定的法度。(7)者:犹“之”,见《古书虚字集释》。
[译文]
礼的道理真深啊,那些“坚白”、“同异”等所谓明察的辩析一进入礼的道理之中就被淹没了;礼的道理真大啊,那些擅自编造典章制度、邪僻浅陋的学说一进入礼的道理之中就没命了;礼的道理真高啊,那些把粗暴傲慢恣肆放荡轻视习俗作为高尚的人一进入礼的道理之中就垮台了。所以木工的墨线真正拉出来了,就不可能再用曲直来搞欺骗;秤真正挂起来了,就不可能再用轻重来搞欺骗;圆规角尺真正设置了,就不可能再用方圆来搞欺骗;君子对礼了解得明白清楚,就不可能再用诡诈来欺骗他。所以墨线这种东西,是直的极点;秤这种东西,是平的极点,圆规角尺这种东西,是方与圆的极点;礼这种东西,是社会道德规范的极点。既然这样,那么不遵循礼,不充分地掌握礼,就叫做没有原则的人;遵循礼,充分地掌握礼,就叫做有原则
的贤士。在遵循礼掌握礼的过程中能够思考探索,叫做善于谋虑;在遵循礼掌握礼的过程中能不变,叫做能够坚定。善于谋虑,能够坚定,再加上爱好礼,就是圣人了。所以天,是高的极点;地,是低的极点;没有尽头,是广阔的极点;圣人,是道德的极点。所以学习的人,本来就该学做个圣人,不是只学做个没有原则的人。
[原文]
19.9 礼者,以财物为用(1),以贵贱为文(2),以多少为异(3),以隆杀为要(4)。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里,并行而杂(5),是礼之中流也。故君子上致其隆(6),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步骤、驰骋、厉骛不外是矣,是君子之坛宇、宫廷也(7)。人有是(8),士君子也;外是,民也;于是其中焉,方皇周挟(9),曲得其次序,是圣人也。故厚者,礼之积也;大者,礼之广也;高者,礼之隆也;明者,礼之尽也。《诗》曰(10):“礼仪卒度,笑语卒获。”此之谓也。
[注释]
(1)用:用具,工具。礼注重贡献馈送礼物,所以说“以财物为用”。(2)文:见 1.8 注(8)。(3)多少:指享受的物质待遇的多少,如 19.10 提到的棺椁、衣衾的多少便是其内容之一。(4)隆:隆重,丰厚。杀(sh4i 晒):减少,简省。(5)并:并列。杂:交错,相互配合。(6)致:极,尽,尽量做到。(7)坛宇、宫廷:见 8.25 注(1)、(6)。(8)有:通“域”,用作动词,限定在……范围中。是:此,指“上致其隆,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的规矩。(9)挟:通“浃”。方皇周浃:见 12.3 注(9)。(10)以下见 2.2 注(8)、(9)。
[译文]
礼,把钱财物品作为工具,把尊贵与卑贱的区别作为礼仪制度,把享受的多少作为尊卑贵贱的差别,把隆重和简省作为要领。礼节仪式繁多,但所要表达的感情、所要起到的作用却简约,这是隆重的礼。礼节仪式简约,但所要表达的感情、所要起到的作用却繁多,这是简省的礼。礼节仪式和它所要表达的感情、所要起到的作用之间相互构成内外表里的关系,两者并驾齐驱而交错配合,这是适中的礼。所以知礼的君子对隆重的礼仪就极尽它的隆重,对简省的礼仪就极尽它的简省,而对适中的礼仪也就作适中的处置。慢走快跑、驱马驰骋、剧烈奔跑都不越出这个规矩,这就是君子的活动范围。人如果把活动限定在这个范围之中,就是士君子,如果越出了这个规矩,就是普通的人;如果在这个规矩中间,来回周旋,处处符合它的次序,这就是圣人了。所以圣人的厚道,是靠了礼的积蓄;圣人的大度,是靠了礼的深广;圣人的崇高,是靠了礼的高大;圣人的明察,是靠了礼的透彻。《诗》云:“礼仪全都合法度,说笑就都合时务。”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
[原文]
19.10 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1) 。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谷,犹且羞之,而况以事其所隆亲乎!故死之为道也(2),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亲,于是尽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谓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谓之瘠。君子贱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椁十重(3),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然后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数,皆有翣菨文章之等(4);以敬饰之,使生死终始若一,一足以为人愿,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极也。天子之丧动四海,属诸侯(5)。
诸侯之丧动通国,属大夫。大夫之丧动一国,属修士。修士之丧动一乡,属朋友。庶人之丧,合族党,动州里(6)。刑余罪人之丧,不得合族党,独属妻子,棺椁三寸,衣衾三领,不得饰棺,不得昼行,以昏■(7),凡缘而往埋之(8) ,反,无哭泣之节,无衰麻之服(9),无亲疏月数之等(10),各反其平,各复其始,已葬埋,若无丧者而止,夫是之谓至辱。
[注释]
(1)倍:通“背”。倍叛之心:别人活着就敬重他,他一死就怠慢他,这就是背叛了他,所以说是“倍叛之心”。(2)故:犹“夫”。为:犹“有”。(3)棺椁(gu%裹):古代的棺材有多层,最里面的一口叫“棺”,套在“棺”外的大棺材都叫“椁”。十:当为“七”字之误。《庄子·天下》作“天子棺椁七重”。(4)翣(sh4 煞)菨:当为“翣蒌”之误,古书中也写作“菨蒌”、“翣柳”、“蒌翣”、“缕翣”,是棺材的遮蔽物。翣,形似团扇,用木条制成框,蒙上画着图案的布,宽三尺,高二尺四寸,柄长五尺。灵车驶行时让人拿着遮蔽灵柩,埋葬时便插在墓穴中遮蔽棺材。蒌(li(柳):通“柳”,古代遮蔽衬垫棺材的饰物统称“柳”,它包括在旁的“帷”,在上的“荒”,以及衬垫棺材的木材。文章:见 5.13 注(2),此指翣蒌上的花纹图案。(5)属(zh(嘱):聚集,会合。(6)州里:周代的行政单位,一万二千五百户为一乡,二千五百户为一州,二十五户为一里,(7)■(j@n 进):通“墐”,用土掩埋。(8)缘:衣服的边饰。凡缘:指平常的服装。古代送葬时穿丧服,此言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