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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吃”字当头吧——正宗的广州人从来不说这个字,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皆是一个字——【食】。相比之下,“吃”不仅过于直白,甚至流于粗鄙。单凭一个“食”字固然无法改变广州话在外地人心目中“粗俗”的印象,不过,广州话俗起来可以是俗不可耐,雅起来也是能雅死人的。
例如,广州人把“过去”说成“旧时”,把“什么时候”说成“几时”,“多少”说成“几多”。如果这些不规范的“鸟语”让你胃口大倒,那么,想想“旧时王谢堂前燕”“夕阳西下几时回”,或者“问君能有几多愁”这一类美丽的句子吧。
不妨再想一想更经典的“食、色,性也”。普通话的“食色”不仅完全不同形,发言也不一样。不过,在广州人读来,“食”和“色”却是同一个音,字典上皆记做sek,区别只是声调不同而已。音韵学我不懂,不过我估计,孟子时代的山东话,“食”和“色”大概也是同一个音。以字的同音隐喻性质的同构,这是文字游戏的一种常见玩法。是故,如果日后有调查发现广州方言地区的居民对“食色性也”的理解力大大超过其他地区的同等教育程度的汉语人群,我是不会有任何诧异的。
当然,有大雅必有巨俗──【食自己】常常被外地人误做“自食其力”。这三个字其实与吃无关,忽略了性的成分,相当于北京土话“一边玩去”“一边凉快去”或“洗洗睡”。不过讽人之外,“返屋企食自己”的好处还在于可以用来自嘲。一个在众人面前深感无趣的北京人要找遁词,总不能说“我一边玩去了”。
广州话表现在饮食上的独特,来自于某些特定的食物给他们带来的特殊的感受。
众所周知,中国人里面以广州人最敢吃蛇也最善吃蛇。因此,语言上对“蛇”的应用及其综合开发,中国话里面亦以广州话为最。除了饮食上的【蛇羹】、【蛇碌】?穴蛇段?雪以及【蛇春】?穴蛇之阳具?雪为外省所无,举凡【蛇头】?穴组织偷渡者?雪【屈蛇】?穴偷渡?雪【蛇仔】?穴专指非法营运之交通工具的拉客者?雪,【蛇王】?穴偷懒?雪【放蛇】?穴警方向怀疑犯罪组织派出卧底?雪之类,虽然其中的一部分已为中国主流媒体所采纳,不过,如果一个外省人在广州的报纸上读到以下句子:“警方经过多次放蛇终于将蛇头绳之以法”,毛骨悚然倒不至于,鸡皮疙瘩恐怕还是会崛起一些的。
排队、尤其是排得很长,而且长得拐了弯的队,广州话叫【人龙】。如果语带不满,【人龙】固然不会改称“人蛇”,而是变成了【打蛇饼】。“蛇饼”并非吃食,而是指蛇的盘踞状。此外武夷山蛇园也盛产一种晒干的蛇饼,做入药之用。
对“蛇”字的全方位开发成果,不能不包括【蛇果】和【阿蛇】。前者为产于美国加州的一种苹果,英文叫做red delicious apple,与蛇一点关系没有。起初,此果被香港人音译为“红地厘蛇果”,后来逐步简约为“地厘蛇果”,今以“蛇果”之名见风行于各地的水果摊。至于用来称呼警察或者师长的“阿蛇”,则绝无任何不敬之意,而是英语Sir的音译。很显然,广州话不仅以“蛇”字很好地解决了某些普通话难以音译的英语发音,尤其是“蛇果”,听起来不无恐怖,其实译得甚有文化底蕴,亚当和夏娃的失足经过及其细节,你不会假装没听说过吧。
一条菜
如果说【咸鱼白菜】代表着一种平民化的粗茶淡饭,那么【冬瓜豆腐】则修辞着一种平民化的麻烦。
虽然冬瓜和豆腐都是广州人的日常食品,“冬瓜盅”和“东江豆腐煲”分别是经典广州菜及客家菜的代表,不过,如果你听到一个广州人说“万一有什么冬瓜豆腐”,千万不要误以为此人是在吩咐另一个人前往市场买菜,这个人其实是在为另一个人或事所可能遭遇的麻烦而忧心忡忡。
何以原本好好的冬瓜和豆腐一旦被组合起来,就只剩下“三长两短”的意思?这个我也不太明白,估计是某种黑话和暗语的漂白。说到切口,不可不包括广州话里面暗示“死”的那个【瓜】字。此“瓜”固然没有“破瓜”的含义,却仍能造成强烈的破碎或毁灭的感觉。此外,【瓜直】和【瓜硬】则有“玩完”或“死定”、“死硬”之意,我怀疑《Die Hard》这个火爆的片名,是不是好莱坞从广东人那里偷来的。
说实话,每一次听到高怡平口中“瓜哥瓜哥”的叫个不停,我的心里面都有“冬瓜豆腐”在七上八下着。
说到瓜就离不了菜。普通话的“菜”之所指十分繁杂,可以是蔬菜,也可以不是蔬菜而是鱼、肉、豆腐。下饭之物,广州人科学地造字为“”,至于“菜”字,则专指本质意义上的蔬菜。
菜胆狼心
普遍性的【鸽子】一词,在广州话里并不存在,而是以特殊的【白鸽】替代。
难道广州的鸽子一概都是白色的不成?也不对,也对。广州人爱吃鸽子,被吃的鸽子皆是肉鸽,所食肉鸽乃以美国白羽王鸽与本地鸽之杂交种,皆为白色。因此,除了“白鸽”之外,广州话里与鸽子有关的词就剩下了【乳鸽】——即出生七日至二十五日龄的鸽雏,因接受亲鸽嗉囊中半消化分泌物之“哺乳”而得名。粤港一带嗜食乳鸽,着重的就是那种柔若无骨的感觉。
【粉肠】——猪小肠及十二指肠的合称,口感既粉且脆,白灼最宜。午夜十二点左右,城外杀猪已毕,此时广州人最爱开车前往番禺一带的大排档吃新鲜猪杂,猪肝?穴广州话称“猪润”?雪、粉肠以及“猪生肠”?穴母猪的子宫?雪为必食之物。
此外,“粉肠”还用来骂人,“你这条粉肠”相当于京俚“你丫”。
前后换位,“粉肠”就变成了另一种街头小食【肠粉】——把米粉浆蒸熟卷成长条,中间或裹上馅料,再加上调味,为广州常见的食品,因形似猪肠,故又称“猪肠粉”,多用于早餐。许多年前,我曾在一出港产片中听到对于“粉肠”和“肠粉”的最精彩的运用。剧情是:某饥饿劫匪身陷警方重重围困,仍企图吃下一碟热气腾腾之肠粉,不料刚一张嘴,心口即中一弹,该匪于毙命前仰天长啸曰:“你这条粉肠,阻住我食肠粉!”
【菜胆】——指菜帮子之内的菜之嫩芯,常用于料理高级菜肴,例如【菜胆翅】。除了“胆结石”,或“胆粗粗”及“胆生毛”?穴指胆大妄为?雪之外,“胆”字后置的词组则包括“蛇胆”、“电灯胆”?穴电灯泡?雪。
By the way,“菜胆狼心”并不是一道菜,而是我在网上的一个曾用名。
甜到漏
【摆酒】——设宴,在广州人的世俗生活中,又是“结婚”的代词,就连广州美领馆里的老外移民官也通晓此词。遇到因婚的移民申请者,他们通常会盘问一句:Where did you Bai-Zou??穴你们在哪儿摆的酒??雪
说到“摆酒”,广州话里尚有【摆堆】一词,一句不常用的切口,意思是大便,也算是与饮食有关的下游产业。
与动词和名词相比,用于饮食的形容词应该是广州话的弱项。一个字【靓】,几乎通用于“好吃”或“质量上乘”的一切状况。香港茶楼里的伙计为了讨好老主顾,就是只添点热水,他也会高唱一句:“靓滚水一壶!”
还有一个用来形容“好吃”的词:【和味】,“和”字读音若“窝”。这是以故意读歪以示强调,仅限于真真正正的好吃,没有任何客套之意。
真正为现代汉语作出杰出贡献的形容词,则非【生猛】莫属。与“活”、“鲜活”以及“活蹦乱跳”之类相比,“生猛”不但准确地表示了“活”的意思,更是难能可贵地向进食者传达了某种激烈的、不无挑战性的“生”之状态。不过,如果你听到【死鸡撑饭盖】这样的说法,勿以为这是“生猛”的最高级状态,死鸡就烹,因热力作用而不时“撑”起锅盖,乃“垂死挣扎”之意。对于一个“自强不息”了一辈子的SB,就很应该把“生当做人杰,死亦撑饭盖”写入他的悼词。
如果上述文字让你觉得有点“腻”,你应该用广州话说【】,“肉之善也”。广州的年轻人已将其简化为读音相似的“漏”,形容甜或腻的极致,“甜到漏”,“肥到漏”。西关的“凤凰奶糊”就是“甜到漏”代表性食品。事实上,不管是白天黑夜,从第十甫步行街两旁的每一扇门缝里“漏”出来的味道,都有无尽的甜腻。 莎剧中的饮食,常流露出严重的暴力倾向。比较突出的例子见《王子复仇记》《马克白》,而在《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穴Titus An…dronicus?雪第五幕第三景中,甚至还出现了碎尸人肉宴的血腥场面。
这并不全是剧情的需要,因为莎士比亚在某一个场合也曾说过:食欲是人类心中的一匹恶狼。
人类心中的恶狼不止一匹,而是成群结队。同样,用食物来对付这些恶狼的方式也不止一种。在供驱散人群所用的镇暴武器之研发上,食物的成分正在日益加重。例如,胡椒粉这种常见的调味品,今天已被广泛使用于“胡椒喷雾”;辣椒也早就不是川菜的专利,辣椒水的古典疯癫以及催泪弹的现代文明,都能使空气中弥漫着麻婆豆腐的味道,区别只是暴力及其程度的合法与否。
与其说暴力的食品化有助于将暴力降低到最低,不如视为一种互相的暧昧化过程。我们可以想像,如果在高压水炮中加入适量比例的香槟,或者在水炮的发射上直接借用香槟的开启方式,无疑将令被驱逐对象产生极大的困惑,并且深陷于一种突如其来的尴尬境地。“香槟水炮”在人群中挥洒出的那种庆典的色彩及味道,足以令巴赫金为之目眩神迷。同样,盖在比尔·盖茨脸上的蛋糕或掷向美国农业部长格利克曼的豆腐,相对于投枪匕首,一方面便于被袭者做出迅速的自我解嘲,另一方面,袭击者也借此获得了“享受”最轻惩罚的机会。
一九九五年的美国电影《死亡晚餐》(The Last Supper),以黑色喜剧的方式把暴力饮食发展成美学:同室的五个博士研究生自行授予了一项资格:对思想“不纯正”的人判处死刑,方法就是以一顿周日晚餐来展开连环的杀戮。当可否“为除恶而杀人”以及一个人是否有权评断他人思想的正确性这类道德习题在一席丰盛酒宴之上被深入探讨之际,食物所散发出来的死亡气息,令影片的角色和观众都不寒而栗。
挨饿以及断食是一种常见的惩戒,反过来,强迫一个人吃下他不愿吃的东西,则是比挨饿更严厉的惩戒。作为惩戒的饮食,并非不可食之物及不洁之物,反而常常刻意地以正常的饮食方式进行,这正是暴力所在。忆苦饭就是一例。当然,忆苦饭作为共同文化背景下的饮食,与英超球会温布尔顿的跨文化惩戒相比,仍属温柔。一九九六至一九九七赛季,温布尔顿颁布了一项罚则:如果一场比赛被对手射进四球或以上,队中的四名球员将被强迫看完一出歌剧的整套制作过程或者在赛季结束时去一家黎巴嫩餐厅吃上一顿中东大餐,包括生肝、煮骆驼脑及煎绵羊睾丸。
我不大关心温布尔顿的赛绩——主要是球衣太难看,缺乏明星倒在其次——因而对是否有人真去了那一家黎巴嫩餐厅以及相关情景的报道亦未做跟进。不过,如果温布尔顿买到了戴伊这样的中东籍射手,同样的惩戒顷刻间就变成了奖励。
其实,奖励或惩罚,本质上都是同一种仪式,正如厌食症和暴饮暴食乃同一病灶的两种爆发方式。像已故英国王妃戴安娜那样同时患上厌食症和暴食症,也并非罕见的病例。厌食和暴食看似自我惩罚,本质上也是社会性的压迫。人莫不饮食,人莫不受惠同时也受制于饮食。食物的暴力品质若比之于疯癫,同样会像福柯所说的那样,不可能发现在蛮荒状态,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 要一个人独自进食,即使不算惩罚,在中国文化中通常也被视为不幸,一种不无悲凉的境界。汉语对独食情境的描述,大都乏善可陈,一句“胡乱吃了些”搪塞过去。
单独进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着个人与社会暂时隔绝的处境。敦煌社邑文书显示,一个人申请加入某社团组织,条件就是请大伙儿撮一顿。伯二四九之“投社人马丑儿状”:“鸳鸯失伴,一只孤飞。今见贵社斋集,意乐投入……入社筵局,续当排备。伏乞三官众社等乞此收名入案。不敢不申,伏请处分。”成为会员后所须履行的义务,大部分皆是饭局,无故缺席者受罚,至于罚则,就是请大伙儿再撮一顿。
不是存心敲竹杠,捉弄freshman,也不是为了解馋,龚鹏程教授指出,吃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