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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恭恭敬敬道:“这是专门为柳公子准备的。我们作下人的自有干粮,一会儿路上边赶车边吃就行了。”说完这话,他收起食盒,退出车厢,准备继续驾车赶路。
“阿德!”柳迷亭把他叫住。
“柳公子还有什么吩咐?”
柳迷亭指了指车厢中依然昏迷不醒的少年问道:“是否要把他叫醒喂些吃的?”
阿德用一种很鄙夷的目光瞥了那少年一眼,平静地回答:“他想吃的时候自然会说话的。柳公子不必操心。”
柳迷亭暗想,依那少年目前的伤势恐怕醒过来也没力气说话。被糟蹋成那个样子,依然无人同情。难道作小倌的个个都如此凄惨?还是这中别有原因?反正坐在车厢里闷了一上午了,现在不如到外面透口气,坐在阿德边上看他赶车或者随便聊些什么。其实这也是柳迷亭调节心情的方式,眼不见心不烦。如果再呆在车厢里看着那少年,他无法保证自己不胡思乱想。
见柳迷亭坐到了车外,阿德没说什么,啃完干粮又继续赶着车。
柳迷亭其实很重视像阿德这样的小人物,以往的经验告诉他,越是这样平时毫不起眼的人在某些时刻会起到很微妙的作用。借机了解一下阿德的性格脾气或者水云间的事情,决不是坏事。阿德似乎不善言谈,柳迷亭只好自己找些话随便聊。
“阿德,你在水云间多久了?”
“十年。”
“这么久?那你一定很了解水云间的事情了?”
“小人只在老爷身旁作过四年小厮,后来一直是赶车的。”
“你口中的老爷,是指水云间前任老板花逢时吗?”
“是。”
“花逢时曾是江湖盛传的神秘人物,多少英雄豪杰巾帼美女都渴望能一睹他的风采,你能待在他身边四年真是很幸运啊。”
“柳公子夸奖了,小人身份卑微,只是伺候老爷的一个下人而已。”
若是普通的下人,被柳迷亭如此不着痕迹的奉承,往往会滔滔不绝讲下去,多是些跟在主人身边的风光事,他也可趁机了解些不为外人知的秘密。谁知阿德不吃这一套,宠辱不惊,受人夸赞也仅仅谢过再不多谈。
过了半天,阿德一语不发,柳迷亭只好转换话题:“阿德,你认识车中那个少年吗?他是盈袖阁的小倌吗?”
“他?”阿德的语气中带出很大的轻蔑,“比小倌还不如!”
“比小倌还不如?那是做什么的?”
“公子误会了。小人说的不是他的地位而是品行。作小倌虽下贱只要守本分也不会被人厌恶;倘若没有自知之明媚主害人,那就连我们这种下人都会瞧不起他。”
好像阿德与那少年有什么怨恨,话头一起,言语就多了起来。
“他叫含情,原是扮了女装在江南乐坊里跳舞的,卖艺卖身。后来我家老爷看他可怜替他赎了身带回家里。老爷本无龙阳之好,这回却不知怎的迷了心窍,那小贱人提什么荒唐的要求,老爷都答应,一天到晚为他买衣添物,还为他单独置了一座宅院,就是现在的盈袖阁,花去无数银两讨他欢欣,而且老爷竟然还容许那小贱人称他‘花叔叔’。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老爷抬举他,他还就真把自己当成家里的主子了!那时我实在看不过去婉转地说了他两句,他却觉得委屈向老爷搬弄是非,结果老爷信了他,不让我继续留在身边伺候,这才打发我到外房赶马车。”
无非是下人之间挣宠结了怨,可柳迷亭细细一想总觉得这中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按说一个娈童不该如此张狂,更何况含情还是乐坊出身应知进退,就算主人再宠爱也需收敛一些与周围人搞好关系才对。还有水云间的前老板花逢时,从以往行事上来说应该是个精明的人物,怎能就荒唐地由着一个男宠胡作非为?这些疑问一旦生成,就算柳迷亭刻意不去深究,总还是盘踞心头,时不时地想起。
五
天色渐暗的时候,远远望见一片炊烟,想是一个村镇。
村口有条河,河面不宽,不过附近只有一座石桥联系两岸,若是入村求宿必经石桥。
阿德请示道:“柳公子,咱们今晚就在前面的镇子休息如何?”
柳迷亭盘算了一下,那少年的身体状况显然不适合连夜赶路:“好吧,咱们就在前面镇上找一家普通的客栈休息一晚。”
车行快到桥头时,迎面遇上一列迎亲的队伍正要从河对岸过桥。三十多人,个个穿红挂彩,吹吹打打好不热闹。看这阵仗排场,估计是镇上的大户人家去外村迎娶新妇。
婚丧嫁娶是有吉时讲究和诸多忌讳的,若是迎面遇到其他行人车辆,一般是对方下道让路。柳迷亭通情达理,再说也等不了一时半刻,就吩咐阿德将车下道,让那迎亲队伍先过桥。
新郎官大约三十多岁,生得貌若潘安斯文俊秀,穿一身大红吉服坐在高头大马上。刚才在桥那头看不真切,等过了桥,阿德忽然吃惊道:“柳公子,那新郎官长得好像我家老爷。”
“真的?不会是你看错了吧?”柳迷亭怀疑道,“天下间相貌相似的人多得很。”
“小的也这么想。可是那新郎官的模样真是太像了,年岁也差不多。唉,若不是我家老爷已经过世,小人很难相信这世上居然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柳迷亭打趣道:“不会是你家老爷自小失散的兄弟吧。若是长得那么像,我也算是有眼福,权当亲睹了花逢时的真容。”
让过迎亲队,阿德边感叹着边驾着车子驶过石桥,进了村子。
在村口打听了一下才知这镇子并不大,只在主街上有一家客栈。
那村民健谈好客,除了告诉他们客栈的位置,还简单介绍了镇上的情况,末了又说了几句:“你们刚才遇到从镇上出去的迎亲队了吧?多风光!”
“是啊,那是你们镇上有钱人娶媳妇吧?”柳迷亭无意间有多问了一句,“新郎官是做什么的?”
“这事可新鲜。那新郎官是我们镇上的一个穷裁缝,辛辛苦苦干了半辈子才攒下一小笔钱娶媳妇,与王村一个大闺女说定了亲事,原来打算省银子自己赶了毛驴去迎亲,谁知两天前来了个吹鼓队,二十来人,说是刚组建的没生意,免费为他迎次亲,只是要多绕些村子吹打扩大影响力。这天上掉下来的好事那穷裁缝怎会不同意?忙不迭地答应。我说准是那小子祖上积德……”
那村民仍然滔滔不绝地说着,柳迷亭忽然心生不好的预感。他立刻跳下马车绕到车后,撩开车厢布帘,只见车厢内空空如也,含情早已不知去向。从含情手铐上连出来固定在车椽木上的那条铁链也不见了踪影。断开锁链,劫走人,做得悄无声息,敌人的武功和智慧非比寻常啊。
柳迷亭惊出一身冷汗。人是什么时候被劫走的?出于什么动机?难道是临行前花似锦告诫过的所谓江湖恩怨?刚才自己唯一失神大意的地方就是阿德说那新郎官貌似花逢时的那会儿。他们停车等候,迎亲队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若有人趁机下手成功的机会比较大。对,问题一定出在那会儿。他回到阿德身边低头耳语:“含情不见了,我怀疑刚才那迎亲队有古怪,你先到客栈里等着,我去把人寻回来。”
含情在车厢里半睡半醒之间隐约见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好像是他的花叔叔,他想张口叫,但喉咙嘶哑疼痛发不出声音。
那个人斩断铁链,把含情抱出车厢,飞身离去。那个人身上有种特别的令人安定的气息,把含情从车厢中的颠簸解脱出来。含情闭上眼睛,似乎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几年前,那时在他烦躁不安的夜晚,花叔叔就这样抱着他施展轻功越上高高的阁楼,在屋顶上陪他数星星。
痛楚,把含情从美梦中拽回现实。他被重重摔在冰冷的石地上,身上痛得像散了架似的,虚弱得根本无力再睁开眼。
“哗!哗!”几桶掺了盐的冷水泼下,含情的身体被刺激得不住颤抖。有人揪住含情的头发,迫使他仰起头来。
“小子,醒过来就别装蒜!乖乖回答我们的问题,就让你舒服一些。”一个黑巾蒙面的黑衣人手持一根皮鞭,抬起含情的下巴冷冷询问。
“老三,别跟他废话,快问!”另一人不耐烦地插话,他的装束也是黑巾蒙面一身黑衣。事实上这屋子里的四个人都是如此打扮。
含情完全搞不清楚状况,是阿德吗,还是柳公子,还是花似锦?听声音都不像啊。
“小子,你是不是韩淮誉的儿子?”
韩淮誉是谁?含情努力地回想。记得以前花叔叔说过,自己的父亲姓韩,他该叫“韩情”而非“含情”。花叔叔并没有告诉他父亲的名讳,只是隐隐透出些意思,大概是说他父亲原为武林中人,因为一时失足做了杀师盗宝的坏事后来自杀谢罪。花叔叔还说,含情的父亲一直被江湖人士追杀,所以为了含情的安全着想花叔叔不敢对别人透露含情的身份,即使在水云间也只有花叔叔一人知道含情是他义兄留下的唯一血脉,其他人都以为含情是买回来的男宠。含情那时根本不在乎别人如何看他,更何况他本来就是出身乐坊,一向被轻贱惯了。他以为只要花叔叔一人疼他,对他好,他就非常满足了。他的每个愿望花叔叔都会为他完成,他的每句话花叔叔都认真聆听,他无聊烦闷的时候花叔叔变着花样地哄他开心,他受了委屈花叔叔会立刻替他摆平。过去的伤痛渐渐被忘却,他甚至不再想明天想将来,他觉得自己现在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可惜好景不长,美梦易醒,四年,这样的幸福仅仅维持了四年。花叔叔去世了,含情的幸福失去了支柱,彻底坍塌了。
他们说的韩淮誉是不是自己的父亲?含情其实很想知道这个问题,可惜无力言语。
“别问了,那个人提供的消息肯定没错。这小子一定是韩淮誉的孽种。咱们赶紧问重点!万一柳迷亭找过来就不好办了。”
“说,姓韩的偷的那本武功秘籍藏在哪里?”老三逼问。
是了,韩淮誉应该就是自己的父亲了。父亲盗走的原来是一本武功秘籍?别说娘从没有提过,花叔叔也没说过。他又从何处知晓?他不禁苦笑。
“还笑!”老三不耐烦了甩开长鞭,一翻手腕狠狠打在含情身上。
“……呜……”虚弱的呻吟从含情口中溢出,他痛得一阵抽搐。
老大说道:“原来这小子不是哑巴,我看他一定知道,就是不肯说。老二、老三,你们再让他吃点苦头!”
一旁一直没出声的老四忽然阴森森地道:“小弟觉得那小子恐怕骨头硬得很,他身上原本带着伤估计是有人逼问未果。我看一般的刑罚对他都起不了作用。”
“老四,你的意思是……”老二不解道。
“二哥,那人不是说这小子最会伺候男人吗?小弟这里有瓶从西域弄来的春药,效果超强,三贞九烈只要吃了也会变成荡妇淫娃。咱们不如试试?”
老大轻蔑道:“我对玩男人可没兴趣。”
“咱们兄弟几个当然不会有这种癖好,再说那小子不知被多少人上过,肮脏下贱,哪配伺候咱们?喂他吃了春药,逼他说出咱们想知道的秘密,再找条野狗上他,帮他解除药力不就得了?”
“好,还是四弟聪明。”
六
柳迷亭在行内声誉很好,不是因为武功天下无敌,也非从不犯错,而是在困境危难时能够保持超乎常人的沉着冷静,这使得他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高效运用自己的智慧武功弥补过错,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失而复得是绝对可能的。
除非是极高超的轻功刻意行走才能不留下痕迹,据柳迷亭所知有这等功力的武林人不出十个,再有那新郎官骑的马行过处肯定有蹄印。他凭此追踪至镇外三里,蹄印和脚印在一处十字路口分开,好像是那伙人四散而去。
柳迷亭再仔细观察地上的脚印,虽然深浅不一但可以判定大多数人的轻功并不入流。那伙人中最多有四五个人的功力较强,理论上含情应该与功力较强的人在一起。认真分析完情况,柳迷亭已大致断定继续追踪的方向。只要有五六成把握他便会尝试,他绝不放过任何机会,而且他很冷静很有耐心,做好了掉头再追另一个方向的准备。
清晨,柳迷亭终于在一处破庙发现了他要找的人。若不是几声犬吠把他吸引过去,恐怕他还要多费一番周折。他凝神屏息慢慢靠近,在一棵高大的树木上隐住身形向内望去。
柳迷亭从未预料过看到的会是那样的场面,只可用四个字来形容:惨绝人寰。
伤痕累累的含情赤身裸体趴在青石地板上,连接手铐的那段铁链与支撑屋宇的柱子锁在一起。含情那清瘦的脊背上皮开肉绽,墨色的长发被伤口涌出的鲜血浸润,无神无主地散着,仿佛悄悄流逝的生命。含情的双腿被两个蒙面人一左一右地分开死死地摁在地上,使他维持着前胸着地臀部翘起半伏半跪的屈辱姿势。他身后那饱受凌虐的小|穴清楚地暴露在人前。
有个人牵着一条狼狗站在含情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