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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仙妻凶猛 作者:第五轻狂(潇湘高收藏vip2015-05-08完结-第2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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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乎,这事儿就闹到了萧国烽耳里,萧国烽气急败坏地把她押了回来,把她关在家中,萧叶芝也是个倔脾气,竟然以绝食相逼,萧国烽终究是疼这个女儿的,瞧着女儿偷偷离家,他便睁只眼闭只眼。

    后来见女儿与那男孩子重修于好,萧国烽也就没再说什么。

    一直到萧叶芝毕业,萧国烽与其合影,那时,萧叶芝脸上还挂着灿烂的笑容。

    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就传出那苏家少爷与门当户对的小姐订婚的消息。

    而萧叶芝毕业之后一直留在帝都,遇到这样的事,有骨气的也该甩了渣男离开。

    但是萧叶芝却没那么做,被萧国烽再次命人抓了回来。

    几次闹腾,终将萧国烽气得恼子一热,把她赶出家门,断绝了父女关系。

    萧老爷子是气坏了,好几年对女儿不闻不问,没曾想后来悄悄一打听,女儿不在帝都,而那个苏家少爷订婚两个月后便结婚了。

    萧家暗中找了许久,联系能联系上的朋友帮忙,也没能找到萧叶芝。

    世界之大,犹如瀚海,在大海中捞针,哪里捞得到。

    其实只要查一查,便知道萧叶芝与萧老爷子闹翻后并没有去苏家找那个负心汉,而萧家人遍寻不到萧叶芝,是因为她出了国。离故乡,渡重洋,估计那时候她已经知道自己怀孕,不想给家族蒙羞,才会选择彻底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后面这些不是萧老爷子告诉萧秋水的,而是萧秋水从大舅那里听来的,听完后她只能叹息一声,能说什么?痴女一个罢了。

    但也是个骄傲的女人,才会在被抛弃又怀孕之时选择了悄悄离开,而非挟子上位或者请求家人帮忙。

    萧秋水只是一个外人,不能评价什么。真正和那个已逝女子有关的是原来的萧秋水,但是那个萧秋水的灵魂也不知去了哪里,现在的萧秋水没有见过萧叶芝一面,没有感受过一天萧叶芝给予的母爱,实在无法对她产生太多的感情,对那个姓苏的男人,自然也没什么恨意。

    也许那个男人是她这具身体的亲生父亲,但那又如何?

    既然他当年抛弃了萧叶芝另娶他人,与萧家便无关系,与萧秋水便也无关系。

    她现在的父母是林昭辉与闵玉霞,萧老爷子对她好,她也可以接受,至于那个素未蒙面的苏少爷,那就算了!

    在萧家,享受了几天公主的待遇,萧秋水便回了江城。

    离别之前,萧老爷子万分不舍,萧兰兰劝她多留几天,等开学的时候一起回去。

    萧秋水拒绝了,一方面是每天呆在这里无所事事,对她来说实在浪费,除了与萧老爷子呆在一起的几个小时外,其他时间更加难熬,萧家人对她不错,但是他们于她而言还是一群陌生人,她不是那种很容易跟人打成一片的人,对方与她说了一会儿话,发现她太沉默,话题也就聊不下去,难免尴尬,既然双方都不舒服,何必强扭在一起。

    以后有空来看看萧老爷子便是。

    说实话,她在林家都没一连几天花那么长时间和林家人说话,若非萧老爷子满头白发,看着怪可怜的,她说不定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还有一个萧秋水不得不离开的原因。

    明景竟然又跑到她家里去了!

    据林逸清说,明景提着一篮子水果去林家拜年。

    据说,林母被明景哄得很开心!

    这还得了,一个居心叵测的人来给自家拜年,那不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么!

    萧秋水心里隐有不安,觉得明景终于开始行动了,上一学期追了她许久,追不上,这一次看样子想从她的家人下手,她得赶紧回去阻止。

    不过等她回到家的时候,人家早走了。

    萧秋水想去找明景,狠狠威胁一番,让他不要再来自己家,不过她没能找到明景的家。

    这让她更肯定了明景不简单。

    于是,她只能在家中防备,除了再次告诉家人自己与明景没有关系,也对他没有意思外,还明显地表现出了自己对明景的不喜。

    然后,她又在家里的房子外面设了一个阵法,一旦有人硬闯,她立刻就能感觉到。

    如此这般,改日她不在,明景若是敢闯进去,必定要让他吃一番苦头。

    过了几天,便开学了。

    新年新气象,同学们脸上还挂着过年时的兴奋神情。

    萧秋水的生活也渐渐恢复了正轨。

    只是那个两次寒假打扰她家的明景却没来上学,据说是病了,然后被他在外城的亲戚接走了,不过并没有退学。

    萧秋水知道后,皱了皱眉,也就没去多想。

    生活还要继续,萧秋水除了读书外,偶尔得跟同学们出去玩,萧老爷子每周都要来看看她,还有公司里,有些事福生也会来寻问她,这些时间一扣除,萧秋水发现自己除了睡觉时间,竟是没有多少时间能拿来修炼。

    她只能尽量挤出来修炼,课上得多了,以前听起来不明所以的一些课程,现在只要看看书上的例题,大概便明白,老师讲一两题,完全弄懂,于是她再次把上课的时间拿来修炼,不过成绩却没有掉下去,从入学时的倒数第一,到现如今的全班前十,萧秋水的进步已经算是非常惊人的。

    如此过了一个月,平静无波的生活如同湖面落了颗石子,有了波澜。

    江省各市每年会派出一所高中参加一年一度的中学生野外生存竞赛。

    据说参赛选手进入决赛后会被带到人烟稀少的野外,或是丛林,或是沙漠,或是山地,应对一系列的生存考验。

    这样的比赛,一般很少出现在中学生间,现在学生的自理能力差,应对野外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弱,但也正因为如此,十年前才搞了这么个竞赛。

    这个竞赛一开始并不是华夏首创,而是从临国传进来的。

    江省里的竞赛,其实只能算初赛,获得了省里前十名的,则可参加全国竞赛,到时候比拼的就是各省选拔出的优秀人才。

    一开始这样的比赛很少有学生参加,一听名字就是出去外面吃苦的,家长担心孩子在外面出事,也不愿意让他们的孩子参加。

    不过这个比赛奖励非常丰厚。

    一旦进了省里前十,便可保送到全国重点高校,而且会得到一枚飞鹰奖章,那枚奖章比保送重点高校更有诱惑力。

    飞鹰奖章代表了无上荣耀,几届过后,凡是能够拥有飞鹰奖章的,不管是入伍,或走上仕途,都要比一般人容易得多。

    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既然有这样的妙处,谁不想争上一争?

    而那些家长得知了参赛获胜的优待后,口风立刻改成“现在孩子太娇气,应该让他们出去吃吃苦,锻炼一下。”

    头几年还是冷门的一个中学生野外生存竞赛,到了今天,已经成为高中生们最为期待的比赛了,那些奥数奥英什么的,完全不及这场比赛引人兴趣。

    今年是第十届,西城高中的学生一早就盼着报名时间到来。

    虽说西城高中里的学生非富即贵,要想进哪所名牌大学,也不是难事,不过飞鹰奖章却不是用钱或者权能够买来的,这样代表着荣耀,又对他们以往的前途有帮助的东西,自然不肯放弃。

    萧秋水在开学的时候便隐约听人讨论过什么野外生存竞赛,不过她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

    直到今天,萧兰兰和闫珊珊拉着她跑去操场,抢了张单子让她填,她才从两人口中听到了这些。

    不过听完之后,她依然不感兴趣。

    保送大学?

    她不需要。

    飞鹰奖章?

    她不需要。

    对前途有助益,入伍入仕途容易?

    她没兴趣。

    不过她没兴趣,她的两个好友却非常有兴趣。

    “秋秋,你就陪我们一起报名嘛,你现在没兴趣,也许等你参加了之后就有兴趣了。”萧兰兰摇着萧秋水的胳膊撒娇。

    萧秋水板着脸掰开她的手,脚下一定掉了一鸡皮疙瘩。

    闫珊珊也被萧兰兰嗲声吓了一跳,不过马上就劝萧秋水道:“秋秋,你不能每天都闷在教室里或者家里,这样会闷出病来的,野外生存,我们就当是出去野营好了,上次去仙台山,最后被一场暴雨打断,我们都没好好一起在外面玩玩。这一次,你就陪我们两个一起去,你看,连班里最不爱说话的张欣叶都来报名了。”

    站在她们不远去的一个有些胖的女生正趴在桌边写着什么,听到闫珊珊的话,扭头看了她们一眼,便又转回去填她的表了。

    萧秋水皱眉,看着前面人挤人。

    “去吧去吧!”萧兰兰又在发挥她的嗲功了,前段时间,萧兰兰看了本小说还是言情剧来着,然后就喜欢嗲声嗲气说话来撒娇,别说,让人心软没有,让人被麻得想吐还是行的。

    萧秋水悄悄远离了萧兰兰一步,然后声音平稳道:“嗯。”

    “秋秋,你就……”萧兰兰劝到一半,忽的意识到自己刚刚貌似听到了萧秋水的声音,她睁大眼睛看向萧秋水,“你……你答应了?”

    ------题外话------

    虽然说会更得少,不过还是尽量日更四千哇

 第二百一十一章 选拔赛开始

    “笔。”萧秋水伸出一只手。

    “哦,给你。”闫珊珊把笔递给她。

    萧兰兰在一旁笑眯眯道:“秋秋,你最善良啦。”

    萧秋水快速填完表,其他两人早就填好了,就等她,一填完,闫珊珊拿着三张表去交。

    闫珊珊与萧兰兰二见大功告成,互相挤眉弄眼,萧秋水只当没看见,她知道二人不会害自己,也就不去管她们那点小心思。

    西城高中有三千多人,看到操场上的盛况,得有三分之一的人报名。

    萧秋水随口问了一句:“这么多人都要出去比?”

    闫珊珊笑道:“当然不是,学校要先进行首轮选拔,之后再跟市里其他高中比,到最后再跟各市的高中比。”

    “学校里怎么比?”萧秋水心想,这么多人不可能跑太远,江城郊区貌似也没什么危险,去了跟郊游还真没多大区别。

    “我也不知道,每年的比试都不一样,不过一般都在学校里比。有时候是比体能,有时候是比生活常识,如果是比体能的话,可能让长跑之类的,如果是比生活常识……”闫珊珊面容有些古怪。

    “怎么了?”萧秋水正听着呢,却见她没往下说。

    闫珊珊看了眼前面人山人海,笑道:“说是生存技能更合适,现在的学生,大多是在家长的溺爱下长大,尤其像我们学校,好些学生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小公主,问他们车怎么开,牌怎么玩,衣服怎么装他们可以说得头头是道,但是让他们做顿饭,就能难倒一大批。”

    “学校让大家做饭?”

    闫珊珊笑着点点头:“是啊,在外面不可能有人给你准备食物的,不过我想看过前辈们的教训,现在参加比赛的人多少都会做一些饭菜了吧。当然,生存技能可不只这些,还得懂得怎么找水源,怎么辨别方向……”

    她说的这些对萧秋水来说都不是什么难事,就连生火这种能让不少人愁眉不展的事,对萧秋水来说,也不过是小火球就能搞定的事。

    报完名,第二天,初试的题目便出来了。

    这次比试分三场,第一场耐力赛,有传闻,这次去的地方路不好走,而且长,所以首先要过的第一关就是耐力。

    比赛更简单——长跑。

    绕着学校操场跑二十圈,而且要背上五公斤的书。

    后面这条规定一加上,立即引起哀鸣一片。

    以前比耐力就比耐力,可没有让他们负重,不带任何东西跑上二十圈,都能累趴一群人,何况要背上五公斤的书。

    而且这次虽没有没有时间限制,但其实也有条件,只有最先完成长跑任务的一百个学生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于是,很多人的重心不是放在自己能用多快时间跑完,而是想数数几个人不太可能超过自己,几个人无法跑完全程。

    对萧秋水来说,这样的比试自然没有半点难度。

    倒是怂恿她来参赛的萧兰兰,还没上场就先怯场。

    “哎,秋秋,我能不能不参加了?”萧兰兰皱着小鼻子,看着正在给她们的书包称重的老师。

    她一直当自己是娇柔小公主,很少运动,用她的话说,那会让她漂亮的双腿变成萝卜大粗腿,会让她如雪肌肤晒成黑木炭。

    娇小姐现在要跟别人负重长跑,确实很为难。

    萧秋水淡淡瞥她一眼:“可以么?那我也不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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