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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哒~’门被推开了,樊克诺斯走进来,脸上挂着惫懒的笑,还不断搓着手,很是猥琐的样子。
林克一见他这样子,就知道他想干什么,将书桌上放着的三个戒指扔过去:“拿着吧,知道你这回功劳大。”
樊克诺斯一把接过戒指,仔细一感觉,就知道这三个戒指极其不凡,里面包含一个闪现术和一个10级防御魔法,这对冒险者来说简直是保命神器。
“嘿嘿,谢啦,我会把转交给我的同伴的。”樊克诺斯不客气地收起来,然后在林克书桌对面坐下来,说道:“其实我给你带来了一个消息。”
“哦,你说。”林克起了兴趣,他知道樊克诺斯表面的吊儿郎当只是表象,他其实非常靠谱。
“是这样的,我这次不是在搜寻古墓吗?我找到一个很有趣的东西,你一定猜不出它的作用。”
说着,樊克诺斯拿出一枚银币,轻轻放在林克说完书桌上。
“它绝对会让你大吃一惊!”(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四章 时间薄片(1/2)
书桌上的这枚硬币看起来是银制的,一边是人头像,一边是一束玫瑰,周边的纹路很精美,它显然被樊克诺斯特意清洗过,看着和新的似的。
林克拿过硬币看来看去,依旧觉得这只是一枚普通的硬币,仔细感觉了下,隐隐地,他似乎感觉到这硬币有一些非常特殊的气息,有点熟悉,但一时又回忆不起在哪里感觉过。
他也懒得多想,直接问道:“它有什么用?”
“嘿嘿~”难倒了林克,樊克诺斯很是得意,他拿过硬币,问道:“我现在要把它抛出去,你说它落下来的时候是人还是花?”
这种随机的事怎么猜?
林克就随意猜了一个:“人吧。”
“哈哈,错啦。”樊克诺斯将硬币往空中一抛,整个过程没动任何手脚,在林克的注视下,他想动手脚也办不到。
“哒~”硬币落在书桌上,转了几圈,最后显示是花。
“是运气吧?”林克笑道。
樊克诺斯眯眼一笑:“嘿嘿,是不是运气,多试几次就知道了。你再猜。”
“还是人。”
樊克诺斯又扔,结果还是花。
林克不信邪,再猜,结果又错了。
“我自己扔。”他怀疑樊克诺斯手上搞鬼,这家伙是刺客盗贼之类的家伙,手快的很,估计是被他悟出了什么精妙的作弊手法,然后跑来和他显摆来了。
樊克诺斯笑眯眯地将硬币交给林克:“你扔就你扔。扔之前,你得先猜,并且要说出来。”
林克点头:“这回我猜花。”
然后他将硬币抛上去,其中没用任何手法控制,就是随意一抛。
‘哒~’硬币落在桌上,结果是人。
“。。。。。。”林克兴趣大起,这就有点奇怪了。
他又试,一连试了十几次,每次都错。
“有意思吧,我是偶然之下发现,在酒馆里,我用它赢光了一个酒鬼身上的一切,哈哈。”樊克诺斯笑的很是猥琐。
林克起了心思,他开始设立各种初始条件做起了试验,一连抛了一百多次,他发现,只要他抛硬币的时候不用任何手法控制,那么他之前猜的结果必然会错。
但如果在硬币在空中旋转的时候用法师之手稍稍干扰一下,也不用特意去控制,那么这硬币立即就失效,林克猜对的概率就会回到50%。
“有意思,真有意思。”林克好奇心大起,他说道:“这硬币给我了,你想要什么?”
“啊哈~”樊克诺斯一脸计谋得逞的模样,笑道:“我要一个戒指,一个非常漂亮的戒指,能讨女人欢心的那种。当然,其中附带的魔法也不能弱了,最好是10级传奇魔法。”
林克不发表意见,他注视着樊克诺斯,一直看的樊克诺斯有些不自在起来,他才说道:“你。。。。。。有点贪心啊。”
“那就不用传奇魔法,9级也行啊。”樊克诺斯缩了缩脑袋,弱弱地道。
林克绷不住了,笑出声来:“看上哪个姑娘了,和我说个名字,我就满足你要求。”
樊克诺斯摸了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嘿嘿,你吓了我一跳。我和你说实话吧,我一直和你说的那个年轻女牧师,你知道吧,我看上她了。”
“行了,那我知道了,一个星期后你过来吧,我会给你弄好的。”
“谢了。”
樊克诺斯心满意足地走了,林克则研究起手头的硬币,这硬币真是有点古怪。林克翻来覆去地看,依旧看不出究竟,想了下,他用上希格斯力场。
顿时,这硬币表层的银开始如水一般流动起来,最后就如烛油一般化掉,流走,最后,林克手里多了一粒西瓜子大小的薄片。
这薄片的颜色非常古怪,是纯黑色的,而且不是一般的黑,是几乎吸收所有光线的黑色,林克将这薄片和书桌上的墨水比较,结果和这薄片一比,原本已经非常黑的墨水竟然给人感觉非常淡。
林克目光看遍自己书桌,发现整个房间里竟然没有一样东西能比这薄片黑的,哪怕是阴暗角落里的一个墙洞也没它黑。
林克又在这薄片边上点亮了一个小型魔光术,银白色的光芒中,这薄片依旧黑不溜秋,表面没有丝毫被照亮,它把射向它的光线全部吸收了。
这就有点奇怪了。
照理说,如果黑成这样,又吸收了这么多光线,它表面温度应该会比常温偏高才对,但林克触摸这东西,却没有感觉到它和环境章的丝毫温差。
林克又对它使用改造系魔法,结果就是魔法无效,希格斯力场根本找不到可作用的实体。
“奇怪了。。。。。。我肯定在哪里见过这种气息。。。。。。我想想。。。。。”林克皱眉思索,忽然他心中一亮,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熟悉感了。
他拿出了一颗约古,他们两者之间有类似的气息。
这约古就如围棋白子似的,普普通通,林克一直感觉它的特殊来,但是,当约古出现在这黑色薄片边上的时候,这块白石头竟然开始发出光来。
约古发出的光十分奇特,它就像是一团白光组成的虚体,然后这团白光就像是一缕白色的丝带,它没有显出任何魔能气息,就仿佛普通事物一般,就这么一点一点地飘向黑色薄片,然后就没入其中消失不见。
过了大概三分钟,一颗约古就这么消失不见了,而黑色薄片的体积变大了一丝丝,原本他的直径大概是8毫米,这时候大概有8。5毫米了。
林克又用手去触摸黑色薄片,感受其温度,却依旧是常温。
这两个东西实在太奇怪了。
想了想,林克忽然心中一动,又用银币将这黑色薄片包裹起来,在一面纹上花,一面纹上人,他又开始扔银币。
这一次,林克依旧是每次都猜错。
但他想要试验的却不是这个,而是这个黑色薄片的抗干扰能力。
林克扔出薄片之后,小小用法师之手干扰下落过程,他每次都失败,但他仍旧一遍一遍地试,同时逐步降低法师之手的干扰力度。
当他试到300多次,法师之手的力度到了一个临界的时候,干扰被这黑色薄片抵抗了,林克接下来10次预测全部错误。
‘这说明,这个黑色薄片是有能力抵挡外界力量干扰的,只是它本身力量太弱,所以抗干扰能力也非常弱,那如果我再给他吸收一颗约古,它的抗干扰能力会不会变得更强呢?’
说干就干。
又一颗约古被这黑色薄片吸收,然后林克继续测试,50次之后,他确定了猜想,黑色薄片壮大之后,对外界力量的抗干扰能力也提升了一些。
“这。。。。。。。”林克真正震惊了:“如果黑色薄片变得足够强大,那它会不会抵抗所有的干扰,甚至是传奇力量干扰。。。。。。。那岂不是变成了无法更改的宿命?可它是怎么办到的?”
林克已经确定这个小东西是时间法则的造物,但对它具体的运转原理,林克却一窍不通。
正因为不懂,而这力量的潜力又是如此的巨大,林克心中顿时升起了一股极其浓厚的兴趣。
“艾森尼斯收集约古,我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小石子,却没想到竟然拥有这样奇妙的力量。毁灭之神的胜利之矛,蛇人祭祀的逃脱神术,还有依琳朵尔的预言术,席琳的短期精确预测,都涉及到了时间之力”
林克发现,时间的力量虽然稀有,但却并不罕见,他一直就对这种力量有接触,只是他一直没有却深想,也没有投入时间去研究而已。
但现在,随着林克力量越来越庞大,不了解时间法则已经成了林克的一个短板,他觉得自己必须开学了。
手头有了一个时间之力的实物用来做试验,还有一本时间魔法书,学习的条件已经非常充分了。
林克先为樊克诺斯打造戒指,到他这个地步,这类戒指轻而易举,三个小时后,一个美轮美奂又拥有一个传奇魔法的戒指就完成了。
然后,林克就再一次翻开了时间魔法书,研究了半天。。。。。。结果是,他头痛欲裂,几乎想要拿头撞墙!
这东西真是太难了。
半天时间,他就看进去半页,而整本书有两百多页,这可真正是绞尽脑汁。
“呼~真是艰巨的工程,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看明白的,急不得,我就当是完成我的空间论文吧,一点一点的往前蹭就是了。”
之后日子里,林克就和这本时间魔法师死磕上了,有实在想不通的,他就干点其他事换下脑子,比如写附魔魔法书,比如练习剑术,又比如指点席琳的附魔术等等。
就这么地,半个月时间一晃而过,林克总共就看明白了。。。。。。一页半,这书越到后面越难,他现在看到这本时间魔法书就有点头痛了。
好不容易,卡诺修的元帅授勋日到了,林克也有了合理的借口休息下,他感觉自己再强撑下去,说不定会忍不住把这本书一把火烧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五章 ‘竹筏上的船夫’(2/2)
在诺顿王国乃至人族历史上,平民出生的元帅少之又少,屈指可数,在诺顿王国更是第一次。
卡诺修能成为王国元帅,算是开了先例了。
不过,他还开了一个另外一个更加辉煌的先例,那就是在三千年人族历史上,他是第一个依靠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成就的传奇战士!
他是在三天前突破的,他突破前,军中那些贵族将官对他接任元帅这件事都有些异议,但他突破之后,所有反对意见都消失了。
林克对此并不意外,虽然他使用符文阵封锁了位面裂隙,但费罗曼对的魔能浓度依旧因此提升了近一倍,达到了游戏中后期的水平。
在这种情况下,大陆各地肯定还会有许多天才人物突破传奇之境,卡诺修只是先行者而已。
要塞堡垒中,卡诺修一动不动的站在房间里,任由侍从们给他穿上暗金色的元帅战甲,表面上,他看起来十分平静。
但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砰砰砰’地剧烈跳动,带动着他的身体一阵阵的轻微颤抖。
真的,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一天。
奥瑞达要塞是人族北方第一雄关,能成为这个要塞的元帅,那几乎可以说是一个战士所能走上的最巅峰了。
‘咔哒~咔哒~’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中,侍从们将战甲的一个个部件扣在他身体上,在卡诺修身前,有一面巨大的镜子,镜子中倒映出一个全身暗金色符文战甲的高大战士。
这战士气势雄壮,英武,气度森严沉厚,就和神话传说中的那些英雄一模一样。
看着这个倒影,卡诺修心神微微恍惚,他想起了他小时候的事。
那时候,他还是一个马夫的儿子。
从记事起,他就开始帮助父亲喂马、清扫马厩里的马粪,他每天清洗着那些高大俊美的战马,但却从来没有骑过它们一次,因为他没资格。
他看着一个个衣着华丽的贵族老爷们出没在阿贝尔家族的宫殿里,他最喜欢看那些跟在贵族老爷身后的骑士,那鲜亮的甲胄、华丽的利剑,他多么希望自己也能穿上它们啊。
当然,这都是幻想。
他的父亲时常告诉他:“卡诺修,我们是养马的,如果你想活的安稳点,就别想太多。”
后来父亲死了,他才13岁,继续在宫里养马,他以为这一辈子都会这么下去,直到有一天,他遇上了阿贝尔公爵。
“这个孩子不错,很强壮。”
公爵选拔亲卫,挑选了很多和他同年龄的少年训练,他也被挑中了。卡诺修仍然能记得自己一次次奋力的挥剑,一次次挥汗如雨、一次次受伤,只为成为一名强大的骑士。
现在,他成功了,比他想象的还要成功许多倍。
‘咔哒’一声轻响,最后一面火红色的金纹披风扣上了他的肩膀,侍从轻声提醒道:“元帅,是时候了。”
卡诺修点了点头,他看见镜子中那个传奇战士也轻轻点了点头,他心中忍不住想到:“父亲,你看到了吗,我现在不是养马的了。”
他转身朝门口走去,门外就是走廊,前方有侍从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