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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圆圆的,配合着她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脸型,一定超级搞笑。
但是,他是至高尊崇的王爷,怎么能做出挤人群这般粗俗的事?
就在这时,人群发出惊叹声。在《高山流水》的收音阶段,两位乐手齐齐变奏,进入了《沧海一声笑》的副歌部分。旋律欢快,节奏明朗,把那种快意江湖的豪迈洒脱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萧风颂听得极为入迷,唤来扮成小二的袁牧,让他把数额不小的赏钱转交给吹箫的女孩。
“曹医生的家境是不是很不好?一直在赚外快。”赖莱好奇地打听着。
“她父母常年不在家,应该是在外打工吧。以前她住的四合院里除了一个姓戚的男人,就只有一条狗了。”十几年过去了,萧风颂直到这一刻才意识到当年的那个小小少女是有多么的孤独。
没多久,袁牧回来了,把那叠红色大钞还给萧风颂,转述着曹洛的话:“她说,谢谢你喜欢她的音乐。婚庆公司给了她酬劳,除此之外,她不会收其他的钱。”
萧风颂语气凉淡地评论着:“都穷成这样了,还要坚持无谓的自尊心。活该她跟只小苍蝇似的一直跑场。”
袁牧为人极重义气,听到好友被这么开涮,血液立即嗖嗖地往上涌,生气地叫道:“跑场怎么呢?靠自己的努力赚来的钱,即便再少,不都值得尊重吗?像你这种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纨绔子弟,有什么资格指手画脚?有钱就了不起吗?”
赖莱赶紧用身体挡在两人中间,对着吹胡子瞪眼的袁牧解释道:“风少讲话向来都是没遮没拦,他其实没有恶意的。他只是心疼小苍蝇这般辛苦。”
赖来话音刚落,后脑勺又是一痛。
萧风颂用扇子底端一下一下地敲着他的头,眼中闪过恼意,训道:“我什么时候心疼她呢?还有,她有名字的,你干吗叫她小苍蝇?”
赖莱抱头鼠窜,中气不足地反驳着:“不是你这么叫她的吗?”
“我可以叫,但是你不可以。”萧风颂目光漠漠地朝赖莱打了个响指。
赖莱拖着沉重的脚步,挪到他面前,脸上呈现出视死如归的凝重神色。
啪、啪、啪——
袁牧看他又挨了好几下敲打,义愤填膺地教育着萧风颂:“谁不是人生父母养的?这位先生,你不能随随便便打人!”
赖莱连忙充当和事佬,脸上堆满笑容,向袁牧解释道:“我喜欢被他打。真的,我这人一直欠打。”
——
金牌助理守则第四条:千万不要多惹是非。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切记!
——
萧风颂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袁牧,仿佛在研究一*标本。他在五指间来回溜转着扇子,轻声笑道:“小二哥,你身上的圣父光芒差点闪瞎了我的眼睛。我说你不去当神父真是可惜了。”
还真被他说中了!袁牧自讨没趣,见吉时已到,换了身赞礼官的服饰,在门口朗声诵道:“关关雎鸠;在河之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古朴的钟鼓乐声中,新娘端坐凤辇,款款而至。她身着花钗青质连裳,清丽佳人,羞涩含笑。新郎则穿着大红色的麒麟补子官服,风度翩翩,翘首相盼。
在袁牧庄严肃穆的赞辞中,新郎新娘互相三揖三让,完成拜堂仪式。
另一边。曹洛和阿泽在僻静的花园,练习着今天要合奏的最后一曲——《凤求凰》。
曲声终了,两人肩并着肩坐在台阶上,欣赏着落日。
橘红色的霞光落在阿泽的身上,好似镶上了一层金边,有种朦胧而不真切的梦幻感觉,将他那张清俊的脸烘托得更为夺目。
“阿泽,为什么学古筝呢?”曹洛说出口后,才发现自己多嘴了。已经约法三章,不过问他的过去。
阿泽望着自己的双手,琥珀色的瞳孔暗沉得叫人看不出情绪,“我的养父命令我学的。”
这是阿泽第一次向她说起自己的过往。曹洛忍不住又问:“那你的父母呢?”
“我是孤儿。我在孤儿院长大的。”他抿着唇,深遂的眼神讳莫如深。
曹洛牵起他的手,什么话也没说,默默地陪着他。阿泽的嘴角绽放出一抹笑意,慢慢的,回握住她的手。
这样执手相望的时光,即便连只言片语都没有,却足以铭记一生。
啊——
远处典礼会场突然传来了惊叫声、哭泣声和吵闹声。曹洛跑过去一看,只见新娘倒在地上,腹部还插着一把匕首,鲜血染红了她的嫁衣。
“别碰她!我是医生,我来处理。”曹洛正要施行急救,被萧风颂猛然拉开了。
后知后觉的她终于发现周遭所有人都屏住呼吸,都在后退。一侍卫装扮的男人腰上绑着一排炸弹,手里还拿着一个遥控装置,神志不清地朝新娘走过来,整个人已呈疯癫状态:“嘉仪,我追了你那么久,你居然一转身就跟别的男人结婚。你以为他爱你吗?他不过是贪恋你的美色。这世上,只有我,爱你爱到可以和你一起去死!”
新娘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呜咽着,摇了摇头。
曹洛要过去,被萧风颂死死拉住。他压低声音,似是命令又似请求:“曹洛,听话,乖乖呆在我身边。”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如果见死不救的话,我还是医生吗?”曹洛用力甩开他的手,慢慢地走过去,努力挤出一丝微笑,温声劝着“侍卫”,“死有什么好的?一起活着才幸福啊。先生,你冷静点。让我先把她送到医院,好不好?我相信,经过今天的事,嘉仪小姐会知道你才是世上最爱她的人。嘉仪小姐,对不对?”曹洛向新娘子使了使眼色。
新娘子哭泣着,点了点头。
保安组织宾客们速速退场。萧风颂的双脚却像被钉子订在了地上,任赖莱如何拽如何拉,都不肯离去。他一瞬不眨地盯着不远处的曹洛。到底那只小苍蝇,知不知道“危险”这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现在想想,她从来都是认死理的人。只要是她认定的,就会执着地往前走去。以前,她认定他是她的,就不顾一切地去追求他。不管他如何冷嘲热讽,如何忽视作践,她从来都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在他面前掉过半颗眼泪。
那只小苍蝇,有着比所有人都要强大的内心。萧风颂开始自责、懊恼,甚至有点后悔,当初他是怎么把她弄丢的?
听到新郎的报警声,“侍卫”刚刚冷静下来的表情又变得狰狞起来,他高高举起了遥控。
“曹洛!”萧风颂感觉到心脏在急速下坠,他清晰地听到了自己急促空洞的呼吸声。一股排山倒海的惊痛,狠狠地朝他的心头袭来,痛得他五脏六腑几乎要开裂。
那个跟阳光一样温暖、泉水一般清澈的女孩,是要离开他了吗?
“不要!!!”萧风颂几乎是撕心裂肺地吼了出来。
砰、砰、砰——
三声清脆的枪声过后,“侍卫”轰然倒地。萧风颂扭头一看,在“侍卫”身后三百米的地方,站着一个男人。他手中稳稳地托着一把手枪,如一棵挺拔的青松站在那里,目光坚毅,沉定自若。
那个男人是——
顾离!
☆、第18章 打造真人灰姑娘
警车和救护车同时到达。曹洛和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一起,把新娘和“侍卫”一并送去了医院。
顾离被民警铐住,可是脸上毫无惧色,淡定地回答着警方的问题。
“你哪里来的枪?”
顾离不慌不忙地回道:“巡警那里的。我看他手脚哆嗦,吓得都快晕过去,就抢过来自己开枪。”
心有余悸的巡警点头,证实他所言不假。
“你是从哪里学的枪法?”
顾离缓缓又说:“我平时喜欢去游乐园玩玩具枪。”
“你觉得我们会相信你这个理由吗?”
顾离轻叹一声,神情显得有点无奈。
陆遥走过来,跟同僚知会了声,亲自来问话。他目光如炬地盯着顾离,发问:“阿泽,这么远的距离,你还能精准地射中歹徒的右手腕、左右两踝骨,枪法比警方还好。你究竟是什么来历?”
顾离低头望着手铐,微微扯了扯嘴角,句句在理地申述:“你们警方真的很奇怪。不给我颁发个见义勇为奖就算了,还把我当成危险分子扣起来审问。我要是坏人的话,就干脆一枪射中他的心脏,还要如此麻烦地让他失去行动力吗?陆警官,如果每个见义勇为的人都像我一样被警方抓起来盘问,那么以后这个社会还有谁敢挺身而出?”他语气温和,目光柔顺,分明就是个奉公守法的良民。
陆遥思考了一会儿,道了声歉并解开他的手铐。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顾离猜到他想说什么,继续笑笑道:“陆警官你放心。我不是爱管闲事之人,如果不是洛洛有危险,我绝不会出手。”
走出大门时,顾离撞见了熟悉的身影,脸色骤变。他犹豫了一下,停住脚步,恭恭敬敬地问候着:“大少爷好。”
萧风颂特地在此等候顾离。他徐徐吐出烟圈,在淡淡的薄荷烟草味中,冷冷地开口了:“顾离,你不是精英中的精英吗?跑到这里做什么?穿成这样子,不会来当群众演员吧?”
顾离抿着唇,没有作答。
萧风颂将半支烟在垃圾桶上方的烟灰盅碾了又碾,等到烟身扭曲得不成样子,拔高音量,斥责道:“你知道雨歌和雪默都在找你吗?你没死就吱个声,这样玩失踪,知道她们有多担心你吗?”
“雨歌不是很讨厌我吗?”顾离继续说,“至于雪默,她还是个孩子,你多关心下她。过个一年半载,她就会忘记的。”
萧风颂快步走到他面前,直视着他,愕然道:“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你不想回去了吗?”
“哦。”顾离拍了下萧风颂的肩膀,露出真心的笑容,语气轻快却坚定,“风颂,你就当我死了吧。那个家,非常沉重。我好不容易逃出来,不会再回去了。”
萧风颂默了默,望着蓝天中自由飞翔的白鸽,羡慕道:“真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逃出去?”
**
曹洛坐在医院门口,眼神飘飘忽忽,不知道在看什么。她十指交缠,夹在双膝间,全身抑制不住地在颤抖。
直到伤者脱离生命危险,直到她走出医院,她才意识到,就在不久前,她又一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要是阿江知道,一定又要骂她胡闹。要是阿瑛知道,一定又连夜从维也纳赶回来。
她长这么大了,却没有一天让父母省心过。想到这,曹洛自责极了。
已是深夜,街道上的行人屈指可数。一栋栋写字楼将长街切割得空旷冷清。早已过了下班时间,写字楼几乎一片漆黑。唯有零零落落的几个格子间仍亮着灯,越发衬得夜色寂寥。
“洛洛。”
清醇的声音如魔音一般灌入她的耳朵。曹洛猛然回过神,抬起头,视野中出现了气喘吁吁的顾离。“阿泽!”她扑入他的怀中,抱着他,终于哭了出来。
“没事了,没事了。有我在,别怕。”顾离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待她哭个痛快后,柔声说,“洛洛,我们回家吧。”
“嗯。”
……
曹洛被铃声吵醒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她在床上左滚右滚,终于在床头柜摸到手机,“喂——”声音含糊得已经完全变调了。
“……我还以为你怕的睡不着呢。”
这低沉的声线……
曹洛睡意全没,一骨碌坐了起来,“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
“我用荣呈一张签名照向薛妙换来的。”萧风颂又说,“我在四合院外面。限你一分钟内出来。”未等曹洛回复,他直接挂断电话。
曹洛匆匆换了套家居服。也许是她的动静吵醒了隔壁房间的顾离,在她下楼时,顾离探出头,问她怎么呢。
“朋友来看我。没事,继续睡吧。”曹洛手痒症又发作,揉了揉他的……脸,跑了下去。
萧风颂坐在香樟树前,黑色的衬衫,黑色的西裤,黑色的皮鞋,几乎要与夜色融为一体。见到曹洛,他打开一瓶罐装啤酒,递了过去,笑着说:“敬我们不怕死的女英雄。”
曹洛讪讪地接了过来,坐到他身边。啤酒冰冰凉凉地滑入食道,畅快极了。“其实我怕得要死。不过,阿泽陪了我好久,我现在没事了。”
她有爱她的父母,有她爱的阿泽,还有一大群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她可不想在如此美好的年华死去。只是,从当上医生的那一天起,她就发誓绝不能做出玷污白大褂的事。
“阿泽啊,”萧风颂想起了那只丑到天怒人怨的大黄狗,带着歉意说,“那一天,我有急事,所以没去。”
曹洛明白他指的是阿泽安乐死的事情,释然一笑。往事早已随风而逝,再去追究又有何意义?“都过去那么久了,我已经全放下了。”她话中有话地又说,“风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