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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飞翔 作者:[英]维多利亚·贝克汉姆_2-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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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则在墙的另一边,做着同样的事。他们在一起玩时,非常可爱,出去的时候总是拉着小手。
    生下来只有几个小时我就看到了的那个看起来有点滑稽的婴儿已经长成了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在许多方面与布鲁克林是相反的——一个真正的小女孩,她喜欢化妆,用喷发胶。我看着她,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她不仅长得像我,而且也是个爱炫耀的家伙。去年她过生日,我给她买了一双亮闪闪的小号高跟鞋,她非常喜欢,还把指甲涂成与之相配的颜色,然后穿着新鞋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但说到勇敢;布鲁克林的确是个男孩。比如说,有一次,我、露易丝、布鲁克林和利伯蒂去参观我妈妈家旁边的一个农场,布鲁克林径直走向大肥猪,而利伯蒂则站在后面,要是有只苍蝇飞到她跟前,她会很厌恶。要是露易丝和利伯蒂不住在隔壁,我真不知道我们会做什么。而现在布鲁克林总是有人玩。
    因为我一直在忙,生日派对的大部分事务都由马克来安排——他的一个朋友经营一家旅馆,有这项业务。马克是总负责人。所有必须的或得额外再增补的保镖都由他聘用,并由他让受聘者在保密协议书上签了名。
    任何一个为我们工作的人都要签一份保密协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我们私下里说的话不会出现在报纸上。从全英音乐奖颁奖典礼上回来才一天,因此马克对安全问题深感忧虑,甚至说他将搜查整个旅馆,看看是否装有窃听器,尽管我弄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录下一个孩子的生日派对。
    我想让派对进行得像一个杂耍表演,因此我们请来了小丑、变戏法的人、魔术师,而人们要化妆成各种角色。真是个奇妙的想法。可是,过去几周的压力开始给颜色给我看了。我已十分疲惫,疲惫不堪。主要是因为我得来回跑曼彻斯特,但如果我要工作,那就免不了旅行。而就我来说,比起布鲁克林很小的时候,我现在可是轻松多了,那时候我只能穿运动服,整天呆在公寓里。
    我们有那么多时间不能生活在一起,最难过的是大卫。
    他可不是个只说不做的父亲,和布鲁克林告别让他受不了。
    大卫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和他呆在一起。
    正是由于大卫决定把布鲁克林放在第一位才导致他和阿莱克斯·弗格森发生了激烈、公开的争执。这发生在2 月份一场对阵利兹的英超比赛前几天。大卫正在伦敦,他打算第二天早起,然后开车去曼彻斯特。当然,不是他开车,马克开车——大卫可以在后座上睡觉。
    就这样,布鲁克林的一夜开始了。这一次他病得不轻,每十分钟我们给他换一次尿布,他的尖叫简直能让你的血凝固起来。甚至大卫给他揉搓后背也不管用。大卫就那么抱着他走来走去。因此大约凌晨两点钟,我们只得请来了医生。是肠胃炎。医生给了些药,但是又过了几个小时布鲁克林才终于安静下来。
    因为第二天一早大卫得早点出发回曼彻斯特,所以我接过孩子来回走着,抚他的后背,好让大卫去睡会儿。能让布鲁克林安静下来的惟一途径好像只有紧紧地把他搂在胸前,让他听着我的心跳。
    六点钟,大卫和马克走了,不到一个半小时,大卫又回来了。
    他进来的时候,我正在厨房喝茶,布鲁克林睡在我腿上。
    大卫踮着脚尖走进来,吻吻我的头。他说,他不能这样留下我和一个生病的婴儿。他来换我一会儿,他说,这样我可以去睡一下。
    “那你的训练呢?”我说。
    “九年来我的训练只缺一天。”他说。于是,我上床去睡觉了,而大卫和布鲁克林呆在一起。我起来的时候,布鲁克林正睡在他的小床上。此时已近中午。我们弄了些吃的,然后大卫又出发去曼彻斯特了。
    由于布鲁克林的腹泻,我们所有的尿布都用完了。洗衣篮里满是脏了的婴儿套衫。我妈妈说她来照顾布鲁克林,我到马克斯和斯宾塞超市再买些回来。
    我回来时,他已经醒了,看上去非常高兴、平静。我真不敢相信这就是几小时前又哭又闹的那个孩子。但是孩子都这样,每个父母都知道的。应该说除阿莱克斯·弗格森以外的每个父母。
    第二天,大卫照常去训练,却受到弗格森的痛斥,说大卫真让人丢脸,还有更坏的话。弗格森后来告诉媒体说,他生气是因为大卫为了照看孩子而不参加训练,可他的妻子却到伦敦时装周去闲逛。把它和时装周联系起来真是奇怪,一名摄影记者设法目睹了这一切,接着这件事就像皮疹一样遍布各家媒体。
    不错,我出席了伦敦时装周的招待会,但那时大卫早就:返回了曼彻斯特。这是早就定好了的事,我不想让人们失望。如果布鲁克林还病着,我是不会去的。但他病好了。我等他睡着了,才到招待会上露了一下脸,颁了个奖,立刻就走了。我只离开家几个小时。当我回家时,布鲁克林还睡着。
    问题的关键在于:阿莱克斯·弗格森一直在等一个籍以发难的借口。
    大卫早已知道,由于他好像总是在旅行,“头儿”对他很生气,声称频繁的旅行影响了比赛。但那纯粹是胡说,大卫刚刚踢了个精彩的赛季。任何一个与大卫·贝克汉姆交往的人都知道,他绝对不会做任何影响比赛的事。对他来说,足球和曼联就是一切。
    弗格森就在球场上向他发难、让他出去,事后大卫去他的办公室找他。
    我不在场,因此我只能转述大卫回家后告诉我的事。既然弗格森在他的平装本自传里从他的角度描述了此事(此前,他曾在公众场合说过那件事到此为止,他不会再提及此事),似乎我也得从我们的角度说说这件事,那才公平。
    大卫非常、非常沮丧:弗格森说大卫对自己的俱乐部不尽责,他这个不做,那个不做。作为惩罚,他将不让大卫参加下周六与利兹队的比赛,并罚款五万英镑。
    大卫说他那么爱曼联队,他那么努力地工作。一上球场他总是投入百分之一百一的精力。比赛前的晚上他总是早睡。而弗格森却对大卫说他那儿没有对俱乐部不尽责的人的位置,没有哪个球员比俱乐部还重要,他赶大卫走。
    回家时,他的状态很糟糕。一个引领了他多年的人,对他来说好似他的第二个父亲,却对他说,滚开。
    要不是我说,不,大卫,你得咬紧牙关留下,他很可能会照阿莱克斯·弗格森说的话而离开俱乐部。又不是说他无处可去:看看世界上任何一份报纸的最后几页,你会发现他们排起长队、捧着支票本等着与大卫·贝克汉姆签约。
    那为什么我不抓住机会要他离开曼联队呢?因为似乎每个人都认为我穷尽一生都在密谋此事。如果我说不喜欢住在伦敦,那是说谎。但当我刚开始与大卫约会时,我就知道那是我得牺牲的东西。只要能和大卫在一起,我愿意住在垃圾桶里。曼彻斯特、苏格兰、德里、迪拜,我会住在任何地方,只要他最适合大卫。
    因此,大卫从阿莱克斯·弗格森的办公室回家后几乎要发疯了。我知道我得劝他留下。为什么呢?因为他在那儿基本上还是开心的,他的朋友们都在那儿,从16岁起,他就一直在那儿。我不能责怪曼联队的球迷看着我想“你这个可恶的女人,你竭力想把大卫拽走”,因为有人让他们产生了那样的印象。但那不是事实。
    阿莱克斯·弗格森是曾经出现过的最成功的足球主教练,他的工作能力非常强。他通过控制他的球员来实施他的工作,那是他成功的关键。我想他更喜欢把这看作是在保护他的球员。但我怎么知道呢?在我认识大卫的四年里,他只对我说过“你好”。
    这不是我们第一次与这位主教练发生冲突——假如媒体的报道能被人相信的话。
    当你在一个俱乐部呆了十年时,你会有一个纪念年。这通常包括专门为你举行一场比赛。你可以拿走全部比赛所得而不用付税。这也包括其他一些活动。比如,为阿莱克斯·弗格森举行的是一场高尔夫球比赛,(大卫也是),还有一顿纪念性的晚餐和一场舞会。
    那是在尼里克斯,一个巨大的体育场。当时有数千人买了票。只有球员不用付钱,只需到场——捐赠一些物品用来拍卖。大卫捐了一件签了名的衬衫,拍价达一万五千英镑。
    但是我和大卫去迟了一点。第二天的头版新闻是:“高贵”轻慢弗教头,等等。
    我没有轻慢弗教头。事实恰恰相反。为了出席晚会,我把前往洛杉矶的行程推迟了一天。问题出在布鲁克林身上。
    我请了我妈妈的一位朋友,住在斯托克港的帕特来照看布鲁克林。那天晚上他又是不停地哭。要是有可能,我会在把他交给任何人之前哄好他。但当时他哭得太厉害了,以至于气都喘不过来。我可不能这样离开他。
    因而我们迟到了,但只迟了几分钟:晚餐会还未开始,人们甚至还未就坐。首先,一面巨大的电视屏幕播放弗格森的足球生涯集锦,接着阿莱克斯爵士将在苏格兰风笛手的伴奏声中开始他那盛大的入场式,而我们到的时候这还没开始。
    第二天,所有的报纸上都是这样的报道,说我在他的餐会和舞会上多么失礼。我真不能理解。
    4 月初,我去洛杉矶和一些歌曲作者见面。我带上了布鲁克林、我妈妈、露易丝和利伯蒂,当然还有马克。
    自从我遇到那些姑娘们,这么多年来,人们总是说我无用,称我的才艺还不如一只椰子,这让我完全丧失了勇气。
    我从来都没有信心去考虑单独从事演唱事业。但大卫不断地劝我考虑录制自己的专辑,办公室的南希也很支持,为我操办了所有事务。这只是一次探路式的旅行,去见见人,找些思路,而不是真正去写歌。
    去过洛杉矶后,我们又飞往迈阿密,去和爱玛、梅尔·B 汇合一起制作那部新专辑。梅尔·C 在纽约,以后再把她的演唱部分加进来。我们有不到一周的时间和罗德尼·杰金斯一起来完成这个专辑,他只有22岁,却已是音乐界炙手可热的词曲作者之一,他创作过许多热销的歌曲,演唱他的歌曲的人中有惠特尼·休斯顿、托尼·布莱克斯顿(美国著名女歌手)、“真命天女”(美国城市蓝调音乐四人演唱组)和迈克尔·杰克逊。
    他的整个家族都在这个圈子里,除罗德尼之外,还有他哥哥弗莱德、他父亲杰金斯牧师、他表弟李·西恩。他们不吸烟、不喝酒、也不骂人。你总能认出他们的歌来,因为歌词中总会有“黑男孩”,那是他们唱片和出版公司的名字——像一种下意识的广告。他们通常不让你与他们一起写歌,但对“辣妹”,他们破例了:因为我们只唱有我们自己合创的歌曲。事实上,我们和他们第一次在伦敦合作时,我真的感觉整个创作集体有些可怕。但我知道这几天将会很美好,尽管在演唱方面他们确实会逼迫你发挥到最大限度。
    我们到的时候天色已晚,迈阿密海滩的闹市区是迈阿密的“红灯区”:闪亮的霓虹灯,到处都是酒吧,女孩们穿着撩人的比基尼走在大街上。我们的旅馆在哪儿呢?你猜对了。就在中心大街上。
    在人口处,我们有机会与一条大蟒蛇合影,付费一点五美元。我在想,里面可能不会这么糟。错。到处都是水泥地,小孩子的膝盖和指关节很容易受伤。我的房间临街。布鲁克林和利伯蒂本该睡觉了,但马路对面俱乐部传出的噪音大得可以听着它的节奏跟着跳舞。每隔几个鼓点窗户都会震得哗啦哗啦响。我给爱玛的私人助理莎拉打电话,这次旅行中她负责照料我们三个。她们去哪儿了?
    “那个旅馆糟透了,”她说,“我们正在找其他地方。”怪事,真是怪事。
    我决定那一夜我宁可呆在汽车里,也不愿呆在这个旅馆。因此我们离开了。马克仍在楼下,和汽车、行李在一起。
    我们把那些好一点的旅馆一家一家地看过来,像丹兰奴这样的地方。全部客满。原来学校放春假,所有的大学生都出来度假,到处都被预订了。我们倒不是为自己担心,主要因为孩子:梅兰妮带着菲尼克斯,我们带着布鲁克林和利伯蒂。
    后来,有个司机建议我们去试试迈阿密海滩南端的一个叫“渔夫岛”的小岛——那是个与众不同的度假地,你只能坐飞机或私人渡船去那儿。它非常与众不同,迈阿密海滩下雨时,“渔夫岛”可能阳光明媚。博利斯·贝克尔(德国网球明星)在那儿有幢房子。
    我们驱车直达堤道的尽头,然后上了渡船——他们核实了我们的登记后才让我们上船。不到十分钟就到那儿了。
    尽管价格贵得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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