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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潜规则-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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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第七十一章 伟大的孤独者屈原

    屈原列传是《史记》中最精彩的篇章之一。蟠蜿淋漓,针缕细密,于喷薄处见雄肆,鸣咽处见深恳,笔歌墨舞,纯乎化境。作者的情感完全融化到了字里行间。屈原从被贬谪到沉石自杀,都是冤枉的。司马迁开门见山,道出了屈原“倒霉”的缘由:上官大夫官职与屈原等同,心有不甘,想独享君宠,加之本来就嫉贤妒能,于是无端地在楚怀王面前造谣生事,恶人先告状,说屈原对楚怀王大不敬。楚怀王居然深信不疑。屈原的倒霉就不可避免了。“先下手为强”,用在此场合是再合适不过了。    
    谚语云:祸患常积于忽微。然而屈原并无“忽微”的过错,完全是小人构陷。即使屈原没有接受制定法令的任务,上官大夫也不愁找不到借口。人情恶薄,世路艰险。与小人为伍,祸端必生,有早晚而已。屈原像血性正直之人必遭遇小人,犹如鲜花必招引蜂蝶。屈原是血性诗人、正直文人,这本身也注定了悲剧性结局。正如法国作家沃夫拿格所说:“文人在世受讥讽,死后受赞扬。”屈原注定是活给后人的,他的才华也注定是为了恩泽后人的。兹不论屈原的诗祖地位。作为孤独者的先驱,屈原的人格、人品也会永昭日月,万古不    
    堕。屈原被驱逐流放,行吟泽畔,举目无亲,只能以文墨自慰。他放荡无忌,道世人所喋言:举世混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与释迦牟尼出生后说的第一句话“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庶几近之。当他闻听到国土沦丧的消息,再也无法忍受了,决定以死抗争。这一段是精彩中的精彩。渔夫劝他“随波逐流”:夫圣人者,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举世混浊,何不随其流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铺其糟而啜其?何故怀瑾握瑜而自令见放为?《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第二十四》屈原回答:    
    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常流而葬乎江鱼腹中耳,又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之温蠖乎!    
    屈原就这样投江了,留下了端午节吃粽子的习俗。一人之死而成千古习俗,上下五千年,独屈原一人。我们说到诗歌,说到民俗,说到人品,说到媚雅,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屈原。    
    上官大夫“其名人也,而智则小虫也”。上官大夫像一条小虫,蜷缩在历史舞台的一隅,而屈原则是历史舞台上熠熠生辉的主角。屈原之诗,奥舒宏深,气机鼓荡,沉郁苍凉,随事赋形,文章声气,一时无两,开创了“遗响伟辞、卓绝一世”的楚辞,作为诗歌之源泉,永飨后人。“其影响与后来之文章,乃甚或在‘三百篇’之上”(鲁迅《汉文学史纲要》)。屈原之人,行歌笑傲,愤世嫉俗,高洁磊落,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八风”吹不动,死生契阔,遗音绝响,生而为英,死而为灵,真丈夫也!    
    


第八部分第七十二章 吕不韦

    吕不韦作为燕国商贾,玩够了贱买贵卖那一套,把买卖做到政治领域里来,竟然大获成功。他玩政治于股掌之间,左右逢源,如珠走盘。他先是投资一千斤金,其中五百金送给子楚,作为子楚的日常开销;另外五百金,自己带上,去秦国游说安国君与华阳夫人,劝立子楚为太子,居然劝说成功,安国君刻下玉符,决定立子楚为继承者。这一切都是用商贾生意之法完成的。    
    最不可思议的是,吕不韦把一个已经怀孕的女人送给了子楚,生出了后来残暴无比的赢政。吕不韦还恬不知耻地说这是“奇货可居”。吕不韦一手遮天,以商贾的手法,翻云覆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历史格局。    
    如此荒唐、愚蠢与腐败的秦国,居然以其外强中干,灭掉六国,开创了华夏皇权大一统,真是绝妙之讽刺。    
    吕不韦经常与赢政的母亲偷情,后来怕事发致祸,又让醪取代自己,为此演出了一场醪假受宫刑的闹剧。赢政得知此事之后,不仅灭了了醪三族,还杀死了他与太后生的两个孩子。赢政执政之后,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俨然摄政王,左右赢政相当长一段时间。    
    吕不韦最终失宠于秦始皇,饮鸩酒而亡。    
    ……这多像戏剧家编写的戏剧!战国末期的政治之腐败、虚伪与荒唐,通过吕不韦所作所为,被揭示得淋漓尽致。    
    恐怕后来“狸猫换太子”之类宫廷闹剧,灵感无不来自于吕不韦“奇货可居”的闹剧。吕不韦像这样一个跳梁小丑,居然有所谓的权威,将其称为“中国有数的大政治家”,果真如此,“政治”也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了。实际上,吕不韦所作与“政治”是乖离不合的。政治———无论是封建政治还是皇权政治———都有其规则,都有章可循。吕不韦有机可乘,说明政治缺乏规则与章法,一潭浑水,什么人都可浑水摸鱼。缺乏规则,首先表现在血统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基本没有安全保障。    
    子嗣继承,本头等大事,却被视为儿戏,蒙在鼓里而不知。君王被商贾支配着,愚弄着,侮辱着。而这个君王恰恰又是当时最强大、最残暴、最不可一世的君王。    
    《史记》的态度是鲜明的:嘲笑与贬损吕不韦,无情地揭露这荒唐的一幕,将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首先,司马迁把吕不韦为赢政生父这一极为特殊的事件当作信史来写,不容置喙与怀疑,充分表现出司马迁对腐败秦王朝的嗤之以鼻。为了鞭挞这个腐败的王朝,对这一史实采取了“信其有”的态度。    
    其次,对赢政生母,只提其人,未道其名,充满鄙视与不屑。“吕不韦命令醪将其阴茎穿在桐木车轮上”一段描写,显然极富夸张意味,完全是为了突出赢政生母的荒淫无耻。    
    最后,司马迁借用孔子之言鞭挞吕不韦。在论赞中说:“孔子之所谓‘闻’者,其吕子乎?”孔子的原话是:夫闻者也,色取仁而行违,居之不疑,在邦必闻,在家必闻。《论语·颜渊》    
    


第八部分第七十三章 荆轲刺秦王

    司马迁在《刺客列传第二十六》中描写了五位刺客的事迹,重点刻划了荆轲的侠义形象,《荆轲刺秦王》的故事至今广为流传。刺客杀王的事情,在春秋战国时期屡有发生。专诸刺杀王僚就是其中有名的一件。但从影响力看,还是荆轲刺秦王的影响最大。荆轲刺秦王并非是荆轲一人之事,除总谋划太子丹外,至少还有四个人直接参与了这一历史事件:田光、樊於其、秦舞阳、高渐离。除了秦舞阳一笔带过,其余几个人物都写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关于田光的事迹:    
    太子逢迎,却行为导,跪而蔽席。田光坐定,左右无人,太子避席而请曰:“燕秦不两,愿先生留意也。”田光曰:“臣闻骐骥盛壮之时,一日而驰千里;至其衰老,驽马先之。今太子闻光盛壮之时,不知臣精已消亡矣。虽然,光不敢以图国事,所善荆卿可使也。”太子曰:“愿因先生得交于荆卿,可乎?”田光曰:“敬诺。”即起,趋出。太子送至门,戒曰:“丹所报,先生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也!”田光俯而笑曰:“诺。”偻行见荆卿,曰:“光与子相善,燕国莫不知。今太子闻光壮盛之时,不知吾形已不逮也,幸而教之曰:‘燕秦不两立,愿先生留意也。’光窃不自外,言足下于太子也,愿足下过太子于宫。”荆轲曰:“谨奉教。”田光曰:“吾闻之,长者为行,不使人疑之。今太子告光曰‘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是太子疑光也。夫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也。”欲自杀以激荆卿,曰:“愿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因遂自刎而死。《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关于樊於期:    
    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曰:“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今闻购将军首金千斤,邑万家,将奈何?”於期仰天太息流涕曰:“於期每念之,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荆轲曰:“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报将军之仇者,何如?”於期乃前曰:“为之奈何?”荆轲曰:“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王,秦王必喜而见臣,臣左手把其袖,右手其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见陵之愧除矣。将军岂有意?”樊於期偏袒扼而进曰:“此臣之日夜切齿腐心也,乃今得闻教!”遂自刭。太秦代士兵使用的铜戈子闻之,驰往,伏尸而哭,极哀。既已不可奈何,乃遂盛樊於期首函封之。《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关于高渐离:    
    其明年,秦并天下,立号为皇帝。于是秦逐太子丹、荆轲之客,皆亡。高渐离变名姓为人庸保,匿作于宋子。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客击筑,彷徨不能去。每出言曰:“彼有善有不善。”从者以告其主,曰:“彼庸乃知音、窃言是非。”家丈人召使前击筑,一坐称善,赐酒。而高渐离念久隐畏约无穷时,乃退,出其装匣中筑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举坐客皆惊,下与抗礼,以为上客。使击筑而歌,客无不流涕而去者。宋子传客之,闻于秦始皇。秦始皇召见,人有识者,乃曰:“高渐离也。”秦始皇惜其善击筑,重赦之,乃其目。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复进得近,举筑朴秦皇帝,不中。于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    
    刺王的事情到荆轲戛然而止,后来再也见不到那样壮烈的场面了。这是因为一方面大一统皇权已经牢固得如同铁桶一般,刺王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另一方面皇帝也做了充分的防范,一切呈递均需转手当值太监。皇帝时时刻刻处于重点保护之中,要刺杀他,谈何容易。    
    


第八部分第七十四章 专制帮凶李斯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殿设宴招待群臣。淳于越劝秦始皇分封子弟。就在此时,李斯的一番话导致了焚书坑儒这一中国历史上最野蛮最令人羞辱的事件。我们不能断言,没有李斯的进谏,焚书坑儒事件就不会发生,但可以断言,李斯的进谏加速了秦始皇的决策。最恶劣的是,李斯是借驳斥淳于越的分封主张兜售其灭绝文化货色的。“焚书坑儒”与反对分封制并无必然因果关系,并不是说要实行郡县制就必须焚书坑儒。李斯所言基本属于诡辩,他是这样说的:    
    古者天下散乱,莫能相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今陛下并有天下,辩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史记·李斯列传第二十七》李斯先是担心百姓议论朝政,作为专制皇权的鹰犬,害怕树倒猴孙散,倒还可以理解。但是扫除《诗》、《书》及诸子百家之书就让人难以理解了,难道扫除了文化,人们就不议论了?天下哪有这个道理!禁锢思想,剿除文明,堵塞言路,只能造成高压,导致王朝在高压之下迅速地崩溃瓦解。若没有李斯的这个馊主意,或许秦朝尚能够多苟延残喘些日子,按照李斯的主意做了,注定要迅速灭亡。因为完全没有文化、没有思想、没有自由的社会是无法持久的。考察世界各国历史,可以发现一条规律:再专制的社会,也要留些出气的阀门,给人们些许发言权,否则就会形成“高压效应”。欧洲最专制的中世纪,学者还是可以偷偷摸摸地做自己的学问,统治者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什么也没看见。其中最根本的道理在于,无论多么强大的统治者,也没有力量实行彻头彻尾的专制,没有力量把被统治者的方方面面都监控得严严实实,滴水不漏。焚书坑儒绝对不是好办法,在任何场合都不是好办法,只会南辕北辙。以李斯之聪明,不可能不明此理,他是为自己计,苟且一日算一日。    
    李斯提出的“以吏为师”更是恶毒无比。那是对孔子民间办学并将“师”从官吏中分离出来的一种反动,纯粹是开历史倒车,李斯像是把从朝廷中溢出的些许权力悉数收回,其结果与焚书坑儒殊途同归,导致高压效应。中国帝王的内圣外王、金口玉言都是以李斯的“以吏为师”为依据的。话自帝王口中出即真理,毋庸置疑。中国排斥知识分子(师)的传统也是自李斯始。中国的专制统治者根本不允许作为“师”的知识分子独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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