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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具有数百年让国、让权的历史。与中国数千年杀戮争权的历史比较,吴国的传统算是个叛逆。相对于争权争国,让权让国无异于尘里振衣,泥中濯衣,未对其后的中国历史产生了不起的影响。但作为遗产,藏之名山,传之后世,总可以给我们带来一丝慰藉,而且可以让我们警醒:真正该为之“奏黄钟歌大吕”的,并不是那些杀戮大王,而是吴太伯等让国英雄。司马迁的记叙十分明晰:
吴太伯的生卒年月应在武王伐纣之前。吴太伯、仲雍、季历都是周太王的儿子。季历最小。季历的儿子昌很贤德,所以太王欲传位于季历。对此,吴太伯、仲雍不仅不争,反而以出走的方式表示支持。他们来到荆蛮,自称“句吴”,像蛮人一样剪了头发,以示不再染指世俗政治。武王伐纣的时候,将仲雍的后代周章封侯于吴。
公元前561年,吴王寿梦死。死前欲传位于四子季札。季札不受,他说: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矣。”君义嗣,谁敢干君!有国,非吾节也。札虽不材,愿附于子臧之义。《史记·吴太伯世家第一》公元前548年继位的诸樊死前留下遗言,不传位于子,而传位于弟,意在最终把王权传到季札手中。就这样,传到了老三余昧。公元前527年,余昧死,死前示意传位于四弟季札。季札避权如避祸,离家出走。臣僚们决定自此改变兄弟传位的定例,改为传子。于是余昧的儿子僚,被立为吴王。
以上便是从吴太伯至季札的让国让权故事之梗概。
遗憾的是,尧、舜、禹之后,中国历史上让国让权的事情,几乎千载独步,惟此一例,剩下的就都是杀伐了。杀人成为最好玩的游戏,以至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蓝狱”案中就杀死“凡万五千人”,杀得他自己都腻味了,想换换花样。皇子之间的杀戮都成了家常便饭。皇帝生的儿女多,为权力殿堂供奉的牺牲也多,这成为一道中国独有的风景线。陶射俑历史是什么?就是集体记忆,就是集体的价值取向,就是集体的共识。
中国的历史没有接纳吴太伯与季札的仁爱之心与他们的政治理念。毋宁说,吴太伯与季札成为了历史的反面教员,为政治家们所不齿。物以人贵,人以官显。“让”的结果只会使自己一无所有,一无是处一生潦倒,一事无成。让了权的,哪个能身名俱泰,善始善终?没有权力,怎能不卑言频频,毂觫不迭。诚如权贵的鹰犬韩非子所说:“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独断的资本就是权力,权力不争何来?
司马迁写让国、让权,本意在于扬善弃恶,抒发胸臆,针砭时弊。然而今日读来,像是一个绝妙讽刺。官卑名亢的司马迁的经历不就是讽刺大餐中的一道主菜吗?在权力面前,皎者易污,者易折,绝不能任由情性,圭角毕张,锋棱崭露,率性豪宕。
在嗜斗的种族中,在传统人治的政治框架中,让国让权属于乌托邦,是永远实现不了的。“让”是一种品德,而非一种机制。作为个别现象,让是可歌可颂的。但从实际考察,让不具有普遍性。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固然需要品德,但更需要机制。所谓机制,就是确保政治体制运行的动能,在必要时,这种动能便自动地被释放出来。就字义来说,“争”具有普适性。即使在现今的民主政体中,“争”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润滑剂。问题在怎么个争法,是否非要以杀戮人头的多少为判断胜负的标准。显然,我们的先人只考虑过“让”,没有考虑到:只有合理的争,才可能形成有效的政治运行机制。如果一味地“让”,回避政治操作问题,那就永远停留在乌托邦的水平上,毫无实际意义。———当然,这些属于司马迁力所不逮的地方,不能苛求于他。
第三部分第二十三章 专诸刺王僚
专诸刺王僚的血腥一幕,乃让国、让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断定“让国=乌托邦”的佐证。
为叙述方便,先将由让权而争权的大辂椎轮描摹如下:
公元前527年,王余昧死。死前有意传位于季札,季札避让,于是传位于儿子王僚。王僚当上吴王之后,在权力合法性问题上与公子光发生了严重分歧。王僚是王余昧的儿子,公子光是王诸樊的儿子。公子光坚持兄弟继承的遗训(实际上自己想当王,因为自己的父亲诸樊死前就是吴王),王僚则认为,既然季札放弃继承权,就应该还原子承父业的国祚传承模式
,自己就是合法继承人。一山容不得二虎,必须平息分歧。然而,请神容易送神难。结束让国让权,必须流血。面对二者择一的局面,必须有一方死。
公子光抢先一步发难了。
伍子胥将一个叫作专诸的人介绍给了公子光。公子光待他为上宾,把宝押在了专诸的身上。
公元前515年四月丙子日,公子光把甲士埋伏在地下室,请王僚赴宴。王僚很谨慎,一步一兵,贴身紧随。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藏在地下室中的专诸,把匕首藏于鱼腹之中,假装送菜。专诸将鱼送至王僚面前的时候,突然抽出匕首,刺向王僚。王僚的卫士急忙用剑刺穿专诸的胸膛,专诸当场毙命,但王僚也不治身亡了。公子光如愿以偿当上吴王,是为阖庐。吴国的让国让权的悲剧,就此收场。
上一代谦和仁爱的“让”,与下一代残酷无情的“争”,恰成鲜明对照,形同霄壤。龙凤纹重环玉佩想必司马迁写这段故事的时候,一定是钩稽档案,搜罗传闻,绞尽了脑汁。要不怎能如此高蹈细腻,入情入性,写物状人,兴味悠长,令人为之嘻笑怒骂,顿足三叹,久读而不释呢?
让国让权的先辈们自己也不曾想到,他们欲射一马,误中一獐,他们的让国让权,并没有达到消灭互相杀戮的目的,没有缓和由于权的离间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仇视。让国让权对于历史的作用,不过是教训后人在权力面前不能存半点妇人之仁,告诉权力熏心的人:心不狠,祸先行。
公子光下了狠心,而且先下手了,成为后人景慕不置的英雄。他因刺杀同宗成功而名留青史。
在权力面前和平共处,建立文明的游戏规则,成为中国人无法弥补的缺失。春秋战国不论,仅就秦开创大一统皇权专制之后而言,中国人被权力弄得再也没有宁日了。哪怕哀鸿遍野,民瘼深重,也绝不会有人过问。权力的局外人觊觎权力自不待言,就是权力内部,也没有一日停止过争斗。儿子杀父亲,父亲杀儿子,兄杀弟,弟杀兄,臣杀君,君杀臣,甚至母亲也可以残忍地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一切都是为了权。权,让中国人为之朝思暮想,为之神魂颠倒,为之如醉如痴,为之六亲不认,为之黑白不分,为之禽兽不如。权,仅这一个字,使得一人独乐,而天下的机趣全无,使得真理不彰,正义不显,使得人们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一小块龌龊之地。
大一统之后,国家归于皇家,中国人基本上已经无国可争,于是变为了争权,一切为了权力。这一点正是“窝里斗”陋习的最主要的成因。争权不像争国,完全可以普及到引车卖浆的最下层,人人参与。中国历史上,除去司马迁等少数良知未泯的思想家,绝大多数御用学者或名师硕儒都是在为权而布道,造成政酷民贪这一令人尴尬的现实。
第三部分第二十四章 春秋无义战
比起大一统皇权专制来,中国的封建制简直可以算是昙花一现。在公元前221年,就早早地夭折了。
究其原因,封建制与中国人好争好斗的性格不合,这恐怕算是最主要的一个原因。
天子之下的诸侯不能相安共处,非要有霸主高居于其他诸侯王之上,发号施令,颐指气使。诸侯割据(这是封建制最主要的特征,不割据不足以称其为封建制)的局面总是处于风雨飘摇的动荡之中。
“春秋无义战”,是春秋战国几百年历史的经典性概括,准确而又切中要害。战争的惟一动机就是存在讨伐的对象。对他人权力的觊觎,常常使诸侯王们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对与自己不合的诸侯更是切齿之声,霍霍可闻,一日不讨伐,一日不安宁。讨伐需要名分,师出无名必为人耻笑,于是,各种各样的名分就出来了,有的让人哭笑不得。司马迁记叙了如下的故事:
(吴王僚)八年,吴使公子光伐楚,败楚师,迎楚故太子建母于居巢以归。因北伐,败陈、蔡之师。
九年,公子光伐楚,拔居巢、钟离。初,楚边邑卑梁氏之处女与吴边邑之女争桑,二女家怒相灭,两国边邑长闻之,怒而相攻,灭吴之边邑。吴王怒,故遂伐楚,取两都而去。
《吴太伯世家第一》只用些许笔墨,就把战争如同儿戏的事实揭示了出来。类似的事情在那个时代太平常了。仅仅因为边邑吴楚两国的采桑女的争斗,引起了边邑长官的怒火,就发兵互相攻杀,酿成一场战争。这个故事至少对我们有两点启示:第一,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鸡零狗碎的小事皆可以成为攻伐的理由;第二,小小的边邑长官就有引发战事的权力,用不着请示,足见战争之频仍。
在中国几百年封建制的历史时期,诸侯之间因缁铢小事而大开杀戒的事情实在是不胜枚举。有为女人开战的,有为话不投机开战的,有听了说客的煽动开战的,有为一块玉石开战的,有为附和“天象”开战的,有为附和“谶语”开战的……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诸侯王们不适应和平的日子,不适应在统一的规则之下游戏,不适应共享同一片蓝天,不适应共存共荣。他们只习惯于一人居高而众人诺诺,只习惯于把天下的快乐集中于一人之手。巢车于是,杀啊,伐啊,争战啊,没完没了,直至只剩下一个国,一个君,一个声音。所以,可以断言,秦的大一统绝不仅仅是秦始皇个人的选择,那是中国人的选择,是不可抗拒的历史宿命。
换个角度思考,也可以认为,春秋战国的几百年“百家争鸣”是一次浩大的社会“试验”,试一试中国人能不能在“分权”中生存,政治势力能不能和平共处,能不能由许多人共享权力资源,能不能避免权力与权威合一(从而导致可怕的独裁)。结果是以失败而告终。
寻常史家往往认为:春秋无义战,而秦始皇大一统皇权建立之后的战争就属于“义战”了,为了瓦解腐败无能的专制王朝,必须发动战争,以新鲜血液取而代之。其实,这是儒家自娱娱人的一种妄说。大一统本身就意味死气沉沉,怎么能够断定,用一种“死气沉沉”替代另一种“死气沉沉”是“义”呢?
况且,在大一统专制统治下,“战争”已经化大为小,化整为零,已经变为看起来波澜不惊的“窝里斗”了。
第三部分第二十五章 伍子胥
春秋时代的吴国,乃龙蜷虎卧之地,孙武、伍子胥都是吴国名将,一位工于谋,一位工于略,掠地夺城,如履平地,立下千年伟业,让人神交在怀,时怀渴想。特别是伍子胥,提起他的大名,怎能不“遥遥望白云,怀古一何深”?
春秋时代,小国林立,然而人们并没有明确的守国爱国意识,“良禽择枝而栖”的做法是极为普遍的。身为楚国人的伍子胥就是为报父兄蒙冤被杀之仇,毅然决然地杖剑去国,投奔吴国,在吴国施展自己抱负的。
然而,伍子胥最关键的三次进谏都没有被吴王夫差接纳。第一次发生在公元前494年,吴王出动倾国之兵伐越,在夫椒大败越军。越王句践带五千兵甲躲进会稽山,派文种向吴国太宰伯提出媾和,表示越国愿为吴国奴仆之国。吴王准备接受。伍子胥进谏:昔有过氏杀斟灌以伐斟寻,灭夏后帝相。帝相之妃后缗方娠,逃于有仍而生少康。少康为有仍牧正。有过又欲杀少康,少康奔有虞。有虞思夏德,于是妻之以二女,而邑之于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后遂收夏众,抚其官职。使人诱之,遂灭有过氏,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今吴不如有过之强,而句践大于少康。今不因此而灭之,又将宽之,不亦难乎!且句践为人能辛苦,今不灭,后必悔之。《吴太伯世家第一》夫差不听伍子胥的苦心规劝,反听了伯之言,与越国媾和,订立和平盟约后率兵回国。
第二次进谏发生在公元前489年。夫差欲北伐齐国,伍子胥进谏:
越王句践食不重味,衣不重采,吊死问疾,且欲有所用其众。此人不死,必为吴患。今越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