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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宫实录-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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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当了皇帝便成了天底下最孤独的人,他不再有与自己利益相同的
人,如果有那只能是敌人,必须杀掉。强敌项羽己成过去,当年的功臣变成
了潜在的敌人,他便日夜不得安宁。没有人值得他信赖,没有人会不渝地忠
于他——宦官却属于例外。皇帝确信,真正忠于他的人是宦官。臣子有内外
之分,文武百官是外臣,宦官是内臣。皇帝对内外臣子加以区别,发现内臣
是爱他的,而外臣则有私心。外臣爱自己甚于忠于皇帝,他们有自己的家族、
血脉,他们做事先要为自己和子孙着想,只有宦官日夜陪伴着皇帝,是皇帝
唯一可以信赖的人。

关于宦官的忠诚,古代阿拉伯和欧洲人也有同样的见解。他们认为,男
人被阉割等于被征服,被征服者失去了反抗能力而代之以效忠,再者,他们
与家族、与外界脱离了关系,就能心无二用地效忠他的主人。西亚和欧洲的
王室也常用阉奴看守王宫,并保护国王的安全。看来宦官并不是中国特产,
但在中国古代皇宫中,宦官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利用,宦官在皇帝生活中的


意义也最为重大,宦官竟成为皇宫中一时不可或缺的成员。皇帝需要真正的
奴仆,百官、后妃、外戚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奴仆,真正的奴仆是宦官。皇
帝与宦官是明确的主奴关系,而君、臣之间虽有一定的主、奴色彩,但还有
一种“义”存在。君、臣见面有一定的礼仪,皇帝怎么可以枕在宰相的腿上?
汉武帝时,汲黯来见,武帝没有戴好帽子,就躲起来不敢出见。因此大臣与
手持溺器的宦官决非一种人。大臣有自己的是非观,不以君主的是非为是非,
而作为奴仆的宦官则注定要以皇帝的是非为是非,皇帝妄喜妄怒,宦官从而
不违,大臣则要提出规谏。宦官以顺从来显示对皇帝的敬与爱,他们在皇帝
身边察颜观色、林贴入微,皇帝愈发觉得他们可爱、可信。那些为所欲为的
皇帝,特别喜欢和需要这种温和恭顺的奴仆,视宦官为自己人。在宫内,皇
帝称宦官为家奴,宦官称皇帝为万岁爷,称后妃为娘娘,严然一种大家族的
气氛。

皇帝们自一出生,就离不开宦官了,他们脱开乳妈的怀抱后,就由宦官
抚养。他们跟着宦官学习说话、走路、行礼,甚至由宦官教授文化。许多备
受皇帝信任的宦官,都是皇帝幼年时的伙伴。大臣们若想把他们从皇帝身边
排斥掉,往往要冒杀头的危险。皇帝对于陪伴他多年的宦官的依赖超过对任
何人的信赖,包括皇帝的母亲和皇后。


二、宦官的来源

凡是被阉入宫的人,都是不堪回首者。

是哪些人经历一番残痛的折磨而成为宦官的?人们首先想到了古代的一
种刑法——宫刑。宫刑又称腐刑,因被阉者伤口发出腐臭而得名。宫刑是仅
次于死刑的一种刑法,可知受刑的人一定罪行很重。受宫刑又叫下蚕室,蚕
室是一间封闭的,避免阳光照射的屋子,受刑的人在这里忍耐四十几天,出
来时伤口已经愈合。

不幸的是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成为受宫刑的一员。法国的哲学家彼得·阿
比拉德(PeterAbelard)也遭此巨辱。作为太史令的司马迁在汉武帝面前为
李陵降匈奴辩护,触怒了武帝,被施以宫刑。刑余后,司马迁在内廷当了一
名要职——中书令。同一时代的音乐家李延年也不知犯了什么罪,被武帝变
成了一名宦官。司马迁和李延年都是武帝需要留在身边的两种人才,也许是
武帝有意让他们受腐刑而进入宫廷,不然为什么不将他们置之别的刑法?不
过后世君主若想把什么人变成宦官要简单得多,不必让被阉者担当什么罪
名。唐太宗时有伶人罗黑黑,太宗为了让他在内廷教宫女弹琵琶而不发生意
外,就一举阉了罗黑黑。明代一个军府中的士卒名叫王敏,善于蹴踘,被明
宣宗看上,随即阉为内侍。

受刑后的罪犯始终是宦官的一个来源,在北魏,这是宦官的唯一来源。
因此,人们常称宦官为刑余之人。唐宋以后,把罪犯变成宦官的事例大为减
少。明代大概只有怀恩是因叔父犯罪,迁连受刑为宦者的。

阉幼童为宦官属于常见的另一种宦官来源。被选来阉割的幼童都是聪明
伶俐,相貌俊秀者,他们进入宫中,深得太后、皇后和妃子们的喜爱,不会
分给他们繁重的工作。唐武则天时,岭南讨击使李千里带回两个被阉的童男,
冠之以两个新名字,一名金刚,一名力士。力士黠慧、相貌端正,一来就得
到武则天的嘉赏。明成祖时,大臣张辅到交趾选了一批俊美的男童,带到京
城阉为宦官。其中有范弘、王瑾、阮安、阮浪等人。范弘有一副娴雅的神韵,
在文学上颇有敏识,成祖十分喜爱,破例让他读书深造。历经几个皇帝,范
弘都被另眼相待,英宗赞赏他的雅致,称他为“蓬莱吉士”。

明代朝臣、太监剿平南部少数民族的反抗后,多次阉割其幼童供给朝廷,
理由是剪其逆种,防止他们再行叛乱。明英宗天顺年间,镇守湖广贵州的太
监阮让,一次竟将俘获的苗童一千五百六十五人阉割,术后病死达三百二十
九人,后用同样的人数补上,总共阉割了一千八百九十四名幼童。英宗闻知
后大怒,下旨切责阮让。数目太惊人,皇帝会深感不安的,如果稍少一些,
皇帝会安然受之。明武宗时,福建总兵陈懋向皇宫进献净身幼童八百人,武
宗就安然收受。

自唐至明,许多宦官都出身于岭南、闽中。这两个地方成为宦官的供给
地。唐朝向这片地区征收宦官,如同征粮征税一样。岭南和闽中在唐朝廷看
来是化外之地,内地禁止人身买卖,这里却属例外。在这一带产生的宦官,
许多被阿拉伯人买走,运往各地。贫困会促使人去冒险,做非人的事情,被
充作宦官的岭南、闽人并非比其它地方的人更愿意当宦官。不过那一带确实
有些人作转手宦官生意发了财,所以宦官市场兴旺不衰,并延续到明朝。

唐时,各道(道是行政区)的朝廷进献阉割后的儿童,号称“私白”。
自宫刑逐渐消失后,实施阉割叫做“净身”,“白”也代表这种意思,一般


净身以后就叫白。“自宫”则指的是自愿接受净身手术,或自行净身。

自宋以后,宦官成为人们求问的一种职业,大量的自愿者成为宦官候选
人,他们自愿、争相被阉为宦官,进入宫廷服务。自愿者的数量越来越多,
以至于到明、清两代供过于求。

宋代规定,凡是自愿净身的,先到兵部报名。选择相貌端正即有福相的,
再择吉日实施手术。兵部记录日期,上奏以待日后查验,被阉割者伤口痊愈
后,送入内廷。此后该人开始了另一种人生,将自己受阉之日作为诞辰日,
一切都从那一天开始,日后算命都根据那一天的天干地支。

宦官变成令人眼红的职业,恐怕是和唐朝宦官得志有关系的。唐朝宦官
的气焰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甚至可以把皇帝拿来拿去,或者杀掉。此后民
间对于宦官除了蔑视以外,增加了许多敬畏。那些世代转辗于贫困而无计改
变命运、同时天性懒惰又好妄想的下层人物,会想到去做宦官。许多爱面子
的人宁愿去走读书、科举的途径求取富贵,不过读书也需要钱和毅力,而且
十几年苦读的痛苦不比受一番宫刑轻多少。那些根本不可能与书结缘的无业
流民更愿意选择做宦官这条路。一旦在宦官中出人头地,地位就等于在最高
级官员的肩膀之上了,到那时家庭显耀,万人仰慕,不论世代官僚还是豪族
臣室,都要争趋于自家门下,除了皇家以外,普通人至此便是极至了。

更多的人的基本出发点是谋生,谋求一个寄身的地方。衣食男女本是人
生之大欲,对于衣食难以周济的穷人来说,能混上一份不虞的衣食十分不易,
陷于穷乡的男子有些终生都无法实现娶妻生子的奢望,最基本的衣食需要就
足以驱使他们去做仆役,与其在豪门大户做仆役,不如干脆投身到皇家,伺
候皇帝和后妃。

明代自宫者来自于全国,离京师数千里的闽地到明崇祯时仍然提供上万
名的宦者,京郊、河北一带是新兴的宦官产地。

明代每年有近万人自愿净身到朝廷求职,清代每年也有上千人。明清两
代浩大的自宫队伍说起来令人吃惊。在京郊、河北民间,自宫甚至成为一种
时尚,因为当朝的宦官许多来自这一地区,当地人几乎无不看到和听到某家
某人做了宦官,给家族带来了权势和荣显。这种实例在当地产生了巨大的震
动,这种震动显然要比离京师遥远的闽地来得更快、更强烈。京郊,河北的
农民当然并不比其他地区更穷,人们争相去做宦官是被大富大贵的光环所吸
引。于是某些村庄就有上百人走上自宫之路。

随着自宫的兴盛,便产生了一种持刀阉人的职业,把制造宦官当作谋生
和取富的手段。在紫禁城外,有私人开设的实施净身手术的作坊。自愿接受
手术者先要被作坊主查看相貌、身段、言谈举止。对于成年、相貌丑陋者义
无反顾地坚持自宫,作坊主也不会为难他。一般在手术前要交纳手术费和医
药、照料费,许多人事先交纳不起,便要立下字据,找好担保人,待进宫后
用月薪偿还。

自宫者中,儿童占的比例有时更大些。这些无辜的儿童多是被父亲送来
的,他们身上寄托着这个穷困之家的希望,而他们自己对父命没有否决权。
所以当他们作为宦官长大后,十分仇恨自己的父亲。有些孩子是被人贩子拐
骗来,卖到净身作坊的,这些孩子从此和家里失去联系。

宦官这个职业对穷且无赖的人吸引力更大,甚至引人发痴发狂。有人已
经结婚生子了,听说宦宫如何威福,痴想着去作宦官,不久毅然走上了这条
路。还有一种无赖,在市面上混不下去了,便投到宫中当宦官,如明末最狂


妄的大宦官魏忠贤,本是一个赌徒,因交不起债钱,被债主追得又羞又恼,
愤而更改姓名入宫当了太监。李莲英的情况与魏忠贤相似。

朝廷如何对待这些自宫者?朝廷的态度是否定的。明朝廷严令禁止自
宫。明初自宫求职者尚不是很多,明仁宗时,命将自宫求为宦官者发配到交
趾戍边。宣宗时有来自山西的九名自宫者投身晋王府,宣宗闻后命法司逮治。
而景泰年间,朝廷接纳了一批自宫者,此后自宫者千百成群,纷纷涌来。明
宪宗又重令禁止自宫,将自宫者发回原籍当差,不许在王府家潜住,违者死
罪。未几年后,宫外又聚集了四五百名自宫者,哄闹着要求朝廷收用,宪宗
气愤,下诏“此辈逆天悖理,自绝其类,且又群聚喧扰,宜治以重罪。但遇
赦宥,锦衣卫其执而杖之,人各五十,押送户部,如例编发海户当差。是后
有再犯者,本身处死,全家发边远充军。”命礼部将此禁约公布于各地。

可怜那些毁身离家、求取富贵的幻想者,得到的是棍杖和死刑威胁。

明孝宗时,禁止自宫的法律条文编入了《明会典》。规定自宫者属于不
孝罪。孝就意味着不能毁伤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的身体发肤如果毁伤就是
不孝,所以古人对于头发都十分珍惜。孟子的名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是孝的最重要的定理。那么自宫者犯的是最重的不孝之罪。因此法律条文规
定,自宫者要被施以最重的刑法——大辟。

然而事实上未见一位自宫者被处死。对于自宫者的处理,每次都以皇帝
的诏书为法令,皇帝在诏书中都要指斥一番自宫的不孝之行,然后说明不忍
置之于法,以显示皇帝的恩德。

于是自宫者还是一批一批产生,一浪一浪涌来。自宫者相信,只要后廷
还需要宦官,他们就有可能进入皇宫,皇帝也不会一概将他们拒之于宫门外。
然而能否被选入宫中,要看自己的运气,明宫每隔几年,就选用一批新宦官,
人数在二三千人左右,而候选者却有数万之多,十人中仅有一人能够被选用。

未能被朝廷选用的自宫者,处境就很尴尬了。崇祯在位的十七年中,共
选了三次宦官,三次加起来人数上万。未被选中者散居于皇城外有堂子的佛
寺,民间称他们为“无名白”。万历年间,未被选中的自宫者在京师附近游
荡,靠劫路为生。《万历野获编》的作者沈德符亲眼见到几十名自宫者藏在
败垣间,见往来车马,体质稍弱的自宫者上前乞讨,而稍有些力气的,便会
勒住马车,强行索要。如遇旷野中两三名单骑者,他们就突然截住马,曳下
鞍,抓住对方的要害,将其腰腹间值钱的和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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