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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3-木头公仔-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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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他会记得。    
    不知道他是否会记得那本《叶芝诗集》:“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候/爱慕你的美,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诗歌是说谎的,我知道他已经把女人领回家,他的天性如此:健康,自私,残忍,急不可耐。    
    清晨,如同这个城市所有居无定所的外地人一样,我穿过那条名叫幸福的街。既然已经找到它了,我想我也该离开了。街灯在身后逐盏熄灭,我想起了一种人,他们是由深海中的某种鱼类化身而成,因为过于脆弱和胆小,所以只在寒冷的月光下无声走路,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子上一样。他们的脚已经流血,所以身后总是拖着一条长长的粘稠的银色痕迹。他们脸色苍白,充满渴望和惊惧。为了寻找一种名叫幸福的水,他们满怀希望而来,却将带着永恒的悲伤回到深海。    
    我听到一声尖利的叫声划过寂静的上空。我听到急促的脚步声迅速远去并且消失。我跑过街的转角,看见一个女人倒在地上。我看见她的胸口深深刺入了一把银色的刀。我看到血畅快地汩汩而出,流在她的身下。我想这一定是一场噩梦,这样的暴力和绝望竟然发生在一条名叫幸福的街上。我把女人抱起来,听到她小声地说,把我放回深海。我说,请你不要死。可是她死了。她的血沾染了我的手,我的衣服和我的眼睛。我看到她别在发鬓上的一枚银色蝴蝶,我看到了她的脸,如此苍白。    
    我看到她的脸和我一模一样。    
    ——摘自红喜的日记(1999年10月8日,天气晴)    
    和一切改邪归正的回头浪子一样,我放弃了些许放荡的单身生活,和那位丰满的同事结了婚,从此拥有了固定且合法的性伴侣。我仍然按部就班,努力工作。生活的确给了我丰厚的回报。我有了计算机、手机、房子、信用卡,而红喜注定只是一场艳遇,青春末梢的一个忧伤且美艳的注脚。    
    后来红喜辗转于几个男人之间,她总是飘浮不定。她的精神状态不太好,被送进了一个疗养院。    
    她很快地死了。    
    据说她挣扎了很久。人们发现时已经太晚。    
    她留下了一些信件,据说全是给一个男人的灼热和苦涩的情书。这个男人我不认识。    
    她和我确实没有任何关系了。    
    惟有死亡使记忆永恒。红喜在每一次争斗中都输得一败涂地,但她用死亡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仍然记得那个柔软、光洁的小小身体,它的敏感、脆弱和无限的美好。我爱它。    
    我和妻子早就搬离了幸福大街。    
    ——摘自一名男子的日记(3月6日,生日,桃花盛开)    
    半夜,忽然无来由地下起了暴雨。    
    在黑暗中,妻子幽幽地问:你还记得一个叫红喜的女孩子吗?    
    我说不记得了。    
    她说她很爱你,她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那就是你。她说你不会忘记她。    
    听说她死了。    
    不,她没有死。妻子的声音忽然变得阴森起来:她仍然活着,用肉体去爱男人。她爱他们,怜惜他们,同时蔑视他们。    
    一道闪电划过了窗户,我遽然看到躺在怀里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它像孩子一般天真,柔美。    
    我失声问道,你是谁?    
    她凄厉地笑起来,我是你共枕八年的妻子啊,你不认得了么?    
    刹那间,那张玉一样温润的脸开始腐烂,露出雪白的骨头,两只眼睛变成了黑色的洞,一条条蛆虫从洞里爬出来。    
    在空荡荡的房间中间,我终于忍不住呜咽起来。


第二部分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木头公仔(1)

    你可有什么药,来治我这年纪轻轻就落下的顽疾?    
    你只是太悭吝了,一定不肯给。    
    而我,也一定不会开口问你要。    
    小刀呵小刀,我并非你前世今生的情人。我只是一不留心,在上一世欠了你一吊铜钱,必须今生来还你,又怕你不肯收了,累我下一世还须万水千山找你来还,百般垂首,千般迎合,万般甘心。我们来玩“木头公仔”吧。    
    什么是“木头公仔”?就是酱紫的了:两个人,两只手同时与对方击掌,一边拍一边念口诀,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当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时,要摆好一个姿势,就再不能动,也不笑了。谁先笑,要打手掌心的。这是小时候我们家那一带的小孩子玩的。    
    他笑说小南蛮,伸出手来,与我击掌:    
    劈、劈、啪、啪!    
    我自敛容,念念有词: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两个人蓦地停止了动作,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眼角瞥见他的手扶在栏杆上,明目张胆地蠕动,做爬虫状。    
    动了动了,我说,拿手出来,打!他也不反抗,乖乖地摊开手让我打。    
    才打了一下,就忙不迭地要躲开。因为另一只手,却很不老实地轻轻放在我的腰上。他笑眯眯地看我。    
    再来一次,我说。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静默了两秒,他竟开口说,你怎么不看我的眼睛呢?    
    你怎么可以说话呢?那你眼睛怎么不看着我呢?    
    看了岂不要笑?    
    你不看我,你就不笑;你若不笑,就没有人笑,就不好玩。    
    鬼才敢看你!我哪里敢看他。    
    我就知道你害臊。    
    你怎么就知道。我瞥他一眼,笑了。    
    看见我笑,他便放肆起来,手竟游过来,揽住了我。他的手很长,一不留神,抱了个满怀。挣不开,整个人粘上来了,动手动脚的,叫人恨得咬牙。是自己太纵容他了吗?念他小了我半岁,他却总要追问我多大了,就好像不知道女人年龄,是万万不可以问。    
    虚岁三十八了,恶声恶气地扔过一句。    
    不信不信。他认真起来,扒着我的脸凑近了看:不对嘛,还是小女孩的眼角啊。    
    呸,口花花,我轻声啐他。    
    他得了势般,顺理成章地把我搂在怀里了。    
    仿佛变得小小的,任他怎么抱怎么合适,就好像早就设计好了型号一样。蜷在他的怀里,忽然就不明白事理了。    
    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我恨声道,还来纠缠作甚!    
    他不作声,仍旧是涎着脸欺过来,躲也躲不掉。眼睛看过来,全是柔柔的眼波。若是三年前,怕是早已动心。    
    是不是和别的女孩,也是一样的厮混?    
    怎么会!    
    他爱耍无赖,赌咒发誓从来不打草稿,而我总不能分辨真假,只得随他去了。    
    怕他不老实,赶紧岔开话题:你弟弟上哪里了?    
    去深圳了,他诧异道:你怎么知道我有弟弟的?    
    我恼起来:这个人!你自己以前告诉我的,你忘了吧!    
    他笑说,看,刚才你还说你什么也想不起来,这不记得挺清楚的吗?    
    知道狡辩不过他了,就任他抱了去。    
    一只手大胆起来,要掀我薄薄的裙子。    
    这里怎么行,有人过来怎么办,我又气又急。    
    他才不要管。    
    小声求他,下回吧,下回再……    
    下回?小姑奶奶,他苦着脸,下回要到什么时候。    
    我迟疑着说,有一个朋友,在附近的农舍那里租了房子,等她上班,我们可以去那里。    
    此话当真?    
    当真。    
    不可以让别人知道的哦,两个人低低密谋着,要干坏事似的。我把脸深深埋在他身上。以后你得叫我姑奶奶。    
    这可如何使得,我的小姑奶奶。可不要和别的女子又好了。    
    怎么会!鬼才信呢。微风拂过女生宿舍的楼顶。夜里没有什么星星,只看见了月亮这个怨妇。    
    再晚一些,天就更凉了,吊带背心、丝织的薄裙子还有冰激凌,都要收起来。我说,我们去那里吧,那里有湖水,有小山,和上面开满的小黄花!    
    小刀小刀,五年前你就住在那里,天天练琴。你的淑娴的女友给你做饭,等你功成名就。    
    小刀小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还在和学校里的小男孩闹着小小的别扭。所有人都知道你会出来的。你那么好看,那么大气。    
    而我还不知道你。


第二部分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木头公仔(2)

    小刀,你知道吗?他比你年轻,比你高,比你清秀,比你脆弱,比你飘浮。他从城东匆匆赶过来,只是来握我的手,告诉我他喜欢看我笑的样子。然后他还要匆匆地从城西赶回城东,回到他的英伦女友身边,还要让夜风吹散他身上的女孩子的气味。他不成器,没有出息,你看他现在只会来缠我玩。我知道你不会介意,你从来不介意我。你说,我会一首歌一首歌地写下去,一个一个地爱别人。    
    其实,你只说对了一半。我本来不会爱别人的,因为你不爱我,我才不得不一个一个地爱别人的。他们说女人是水,是杨花,他们说水性杨花。我是一个好例子。小刀,小刀,你看看我,看看女人是怎么像水,像悲伤的杨花!你一念之差,累我一世轻薄如杨花,我能怨你吗?若他日相逢,你仍是扶了与你共枕的女人,还能看到我否?你还能看到我朝天的素面,全无尘埃?你可否知道这一个女子是单独为你留下?你若不管,东风拂老了,谁管?    
    你爱了西域你们家的清秀女子,爱了北方的长腿女人,又爱了法兰西的性感女子,你一个一个地去爱,却从来没有来爱过南方女子。你不爱你怎么知道呢?你焉知我不是上天细细为你打造的女人?    
    流年无声流转,你兀自美丽,独独使我轰然老去,恁地无端和霸道!    
    那个男人长得很丑。肥硕,多欲,野兽般的凶狠,无耻和下贱。    
    但吉他完全是吉他,不是武器,不是SOLO,不是思想,不是感情,不负载任何东西,恣意放纵,干脆爽快,毫无章法,甚至还卡通。    
    他是胡闹了,让我们发笑,让我们快活,但决不是滑稽。    
    有人鼓掌,有人起哄,有人目瞪口呆。    
    我突然变得高兴起来:好久没有看见这么酣畅痛快的吉他。    
    我喜欢没有章法,喜欢恣意而无顾忌,所以喜欢那个弹吉他的人。当吉他无关忧伤、愤怒和观念时,我就喜欢它。因为它不会让你爱上它,却让你快乐。    
    一个女孩子全神贯注地看着弹琴的人,目光虔诚。但她的眼睛掠过我时,是恶毒和挑衅的。    
    她才十八岁,花样的年华。    
    我暗自笑她。我不是她的对手,我没有她那么丰满,足够的年轻和足够的下贱。她轻佻地把身体粘上任何一个弹吉他的老男人,留下他们的电话号码。    
    我看见了很多人,哭的,笑的,闹的,穷形尽相,我不认识他们。    
    我有点想在某个人怀里哭一下。    
    凌晨三点,我终于蹲在酒吧门口哭了。    
    我听到有人叫我名字。我忽然嗔怪起来:你到哪里去了!我伸手抓住那个人,浑身发抖。    
    是他,那个弹琴的老男人。    
    他说,你刚才唱得很好。    
    我沮丧地说,不好。    
    我知道,他说,你觉得没劲,你知道有时候技术和劲儿是冲突的。    
    他应该看到我穿深紫色长裙唱歌。    
    他说,你那么小,可是唱歌的时候,声音却那么大,你知道吗,那完全不对。    
    我知道那是不对的。我不一定要那么大声地唱歌,而要让所有的人都听到,仅仅是因为爱过一个人。    
    这原本应该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我想找一张床,好好睡一觉。    
    到我那里去吧。    
    我不去,我说。    
    可是你困了,他说。    
    那又怎么样!不知怎的,就赌气起来,大声说,总不能因为我很困,就要到你的床上去吧?    
    小刀小刀,可不可以背着你爱上别人呢?我感到孤单。    
    真的想重新开始一场恋爱。就在这个秋天。    
    上台演出之前忽然看见了他。三年前的那一个。在人群中他不经意地掠过我,那张好看而又冷漠的脸。    
    连神情都没有变,慵懒、漫不经心。    
    我侧身让他,没有想和他打招呼。    
    眼看就要走过,忽然他说,还好吗?    
    还好。    
    最近忙什么呢?    
    生活呗。    
    你好好唱。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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