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着他平和俊俏的面容,我不由叹道:“明玉……”,低下头把脸深深的埋在他的颈窝里贪婪的吸着他身上特有的那股淡淡的青竹香味。疾风拿出解药给他们三人喂下,我恋恋不舍的看着明玉,犹豫了一下,将自己随身佩戴的血玉解了下来,给他戴上。血红的玉石衬着明玉白皙的肌肤显得格外的炫目。
“老爷……他们很快就会醒的。”疾风已在一边催促。
“明玉……”我咬咬牙,陡然转身下车,翻身上马,一夹马肚:“走吧!”
我们二人骑至树林深处,我勒马回望。只见那车把式已然清醒,歪着脑袋开始赶车。
“疾风,你留下,暗中护送他们到前面的城镇。”
“是,老爷您自己路上小心。”
“我省得。”
天色已完全的暗了下来。这会儿明玉他们应该都醒了吧,那三人不知会怎样的奇怪今天的事情,莫名奇妙的在树林里睡了,又莫名其妙的醒了,还什么都没少。想到这儿,我不由噗哧的笑了起来,鼎鼎大名的明玉公子怎么会什么也不少呢?到家的时候,小离正站在门口不住的张望,看到我后,飞快得迎了上来。
“师傅”,看到他甜甜的小酒窝我也觉得心情大好,可是下面的话没把我气死,“我还以为你不舍得回来了呢。”
立马赏了他一个爆栗,“怎么说话的,你师傅我是这么抵不住诱惑的吗?”
“那是谁喂药喂的恨不得把人家吃下去的。”
“你……”我总算知道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当初是怎么会决定收留这个小兔崽子的。板起脸儿,道:“多日未见你用功,原来心思都花在管教为师身上了。”
“师傅……”小离的气焰明显矮了许多。
“你既已知画有六法,明日起便学画狗马。”
“是。”小离乖乖的答道。
哼哼,臭小子,敢跑到我头上动土了。
第五章完
番外一 尘世中的初相逢
我本生于官宦之家。只因家道中落,族人尽数落难。只我一人为忠心仆妇所救。潜逃途中,偿尽人间苦难。而仆妇年事已高不幸染病竟至病故,我把所有的盘缠都为她用做了后事。
街市依然喧闹。我站在热闹的酒店的门边,贪婪的闻着里面传出的各种香味。换作以前家中,母亲定然是温言软语的只为哄着我能多吃一口,而我多半是满脑子的玩乐主意,无心吃食。物是人非,想起母亲温柔的眼光,摸着饿得扁扁的小肚子,我不由感到悲从中来,放声大哭起来。
“臭小子,别老站在咱们店门口,看你这邋遢样!哎呦,还哭成这样,去去去,上别家哭去,平白被你哭来了晦气!”店小二势利的把我拉离了店门。
“大叔,能不能,能不能赏我点剩饭……”我眼巴巴的看着这个胖胖的店小二。
“剩饭?行啊,拿银子来。”
“没……没有。”我低头看着自己破掉的鞋尖,柔软的锦缎怎么经得起长途的跋涉呢。那店小二顺着我的目光往下瞧,不由的尖声道:
“小叫化子竟然穿锦缎鞋,一定是哪里偷来的?走,跟我去衙门走一趟。”
“不是,我没偷。”我吓得转身就跑。在慌不择路中,不知觉冲撞到了人家的轿子。
“哎呦……”我被狠狠的摔倒了地上,半边身子全麻了,动弹不得。旁边走来一个身长玉立的青年用他温暖的双手把我从地上扶了起来 。
轿子被我这么一冲也停了下来。一个略低却优雅的声音从轿内传了出来:
“怎么回事,疾风?”
这么平淡的一句话被那声音说出来真是有说不出的悦耳亲切。把我从地上扶起的青年对着轿帘躬身答道:
“老爷,是一个孩子冲了过来”。
“哦,可曾有撞伤?”那清越的声音也使得周边嘈杂的人群也渐渐的安静了下来。
被唤疾风的青年把我浑身仔细的摸了摸,恭敬的答道:
“伤倒没有,不过像是饿了很久。”
“问问是谁家的孩子,去把人送回去。”优雅的声音继续说着。 不知为何,我忽然很想见见这个声音的主人。
“我们家的人都死绝了,只剩我一人。但我做事光明磊落,从不藏头藏尾!”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我突然大声的说着。
周围一阵沉寂。
(未完)
番外一(中)
我不由泛起一阵难堪,脸至耳根一片通红,眼睛更是被窘的快流出眼泪。飘泊流浪这些时候,倒把家训忘得一干二净,活像个泼皮小无赖。不知过了多久,那个清越悠扬的声音再度响起:
“呵呵……好吧,小君子,不知可有胆量到轿中来见见我这个藏头露尾之人呢?”
眼角之处忽然瞟到刚才的店小二也赶了过来,不得细想,一跃冲进轿内。
轿内宽敞,座上端端正正的坐着一个人穿白衣的人。我冲势太足,刹不住车,直接冲向那人怀里。挣扎着手忙脚乱的从他怀里抬起头来,一看之下顿时愣了过去。
活脱脱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眉眼间清俊之极。我不由喃喃道:“神仙。”
“呵呵……”那人像是被我逗得很开心的大笑起来:“你确定吗,小君子?”
被他这么一提醒,我倒想起先前的窘事来了,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没想到他却对我眯了一只眼睛,做了个可爱的鬼脸。天哪,我怎么会把这个人叫神仙呢?看他眼角的一派调皮样。
那人伸出一只手扶住我坐在他身边,对着轿外淡淡说道:“疾风,回家。”
轿子继续平稳的走着,轿外喧闹的人声渐渐离我们远去。我看着扶住我的那只雪白的袖管,素白的锦缎上有着淡淡的同色花纹,简洁又脱俗。娘亲在世时,也最喜此布料,唤作锦云缎。想起娘亲,低头看着自己现在的处境,眼泪不由自主的簌簌往下掉。那人倒像慌了手脚,也不嫌我脏,一把把我抱到膝上拥入怀中,轻轻的拍着我的背,柔声说道:
“别哭啊!相逢就是有缘。如果没有家人,就和我住一起吧。可怜的孩子……”
那个声音如此优雅,如此纯净,那人的身体如此的温暖、如此的……想着想着,随着轿子规律的晃动,我竟然在那人怀中慢慢的睡去。
从逃亡的那天起,就从没睡过如此踏实香甜的一觉。我慢慢的睁开眼睛,闻着香香暖暖的被子,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睁开依旧迷蒙的眼睛,看见窗前站着一个白色的人影,乌黑的长发直垂到腰间。那一瞬间,我真的产生了错觉:
“娘亲……”
“真是个小孩子,怎么到处认娘啊……”伴随着悦耳的嗓音,那修长的身影慢慢走近。清丽脱俗的五官却戴着一丝顽皮的笑意,这样的矛盾却又是如此的亲切。
他坐到我的床边,乌黑深透的眼睛看着我,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家里只剩你一人了?
“家道中落,姓氏……不可提……在家中大家都唤我小离。”
“好吧,小离,你可还有别的去处?”
“我的命是拣来的,天下虽大,实在已无我可去之处了。”说罢,我的眼泪又忍不住的流了下来。
他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抹去我脸上的泪痕,深思片刻说道:“我还缺个磨墨的书童,小离你可愿意?”
后来我才知道磨墨的书童的含义。
早春三月,柳树发芽,黄鹂鸣叫,一派明媚,暖暖的阳光把人照得玩心大动。那个人居然今天破天荒的没有带我出去溜达,只因一早疾风神秘兮兮的告诉他“人已带到”。
他转过脸微微的笑着对我说:
“小离,看你的举止倒像是出身世家,今日便看看你的磨墨水平。”
“老爷你要写字?”
“不,是作画。”他挑了挑飞扬的长眉,调皮的对我一笑:“画春宫图。”屋外明媚的春光照在他的脸上,越发显得肤色白皙五官灵透脱俗。
“春……春……”我张口结舌,脑袋顿时不灵光起来。
迷迷糊糊的发着愣却被他拖进了一间内室。房间不大,布置的相当简洁,只有靠墙的一张做工考究的床和屋中央那张大的离谱的书案。此时这张床上正躺着一个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子,双目紧闭昏迷不醒。
“小离,去,磨墨。”他气定神闲的站在床边慢慢的打量着那个女子。然后忽然走上前除去了这个女子身上的衣物。
“啪嗒……”我赶紧低下头不敢再看,手中的墨更是不知何时掉了下去。从生到现在我从未见过女子的裸体,何况还是个年轻貌美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你……你要干吗?”
“唉……”那个始作俑者走近,捡起了掉在地上的墨,“画画。我陆临清今日算是见识到了君子也出少年啊!”
“陆临清!”我跳了起来,“那个号称书画琴天下第一的陆临清居然是你!”
“天下难道只有一人可叫陆临清吗?须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有何人敢称第一,又有何人配称第一?”他对我微微一笑。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笑,以往他的笑中都是清俊又带点调皮的笑容,可今日的笑容里我分明见到一样东西叫寂寞。“你……”不知为何,我突然很想去靠近他,安慰他。
“过来,磨墨。”他拿起了桌上的羊毫,开始挥毫。我站在旁边看着他的俊秀的侧面。原本柔和的线条此时由于专注有些绷紧显得凌厉,只有那纤长的睫毛划出一道漂亮的弧度,遮掩着凌厉又明亮的眼神。我想或许他真的是天下第一呢。
“晋时有人说画有六法。可古往今来能六法兼之的,也只有二人。古时的画,注重骨气但是遗漏了形似;如今的画就算时得到了形似但是又气韵不生。所以说物必在于形似,形似须全其骨气。但是如果连被画之人都忸怩作态,不能动作天然,我就是再努力的画都不可能会有佳作。现在那女子,虽说是被迷晕,可是她神情自然气韵周全,所有动作都是自然可爱,韵味天成。小离,你可明白?”说罢,他阁下笔,两道幽黑深透的目光直直的向我扫来。
“嗯。”我忙不迭的点着头。
他满意的笑了笑,低头继续做画。
就这样,我完成了自己第一次的帮凶生涯。现在想想明白什么明白,不过是说了一套大道理来把我搞晕以达到他自己的目的而已。
(番外一完)
第六章
早上醒来,天空已然大亮。闻着香炉里冷却的残香,看着头顶浅蓝色的布幔,不觉昨日之事竟如同春梦一场,了无痕迹。从今日起,我便是一个普通的人了,再也不是那名震天下的画师了。昨日便完成了祖辈留下的规定:柳家后人必须为皇家画满二十幅春宫图。培育好接班人后,便可逍遥江湖。
画是画完了,接班人嘛,小离的资质还是很不错的。想到小离,我不由笑了起来,那小子,昨晚居然被我唬住了。记得当初收养他时,只觉得他可怜又可爱,漂亮的不得了。越是相处久了,越觉得他聪敏、懂事,就是有的时候有点倔。今日反正无事,去看看他吧。
小离的院子离我住的很近,转过一道弯,便看到了。他同我一样都喜梅花,只是我偏爱红梅而他则更喜白梅。时节正值隆冬,院落里的白梅开的正艳。一个小小的人儿穿着一袭白狐裘正趴在树前的石桌上用功,只见他神情专注的在宣纸上练笔,旁边练过的宣纸已有一叠,真是个用功的好孩子。走上前近看,他的运笔虽说稍嫌稚嫩,但对他的年龄来说已相当不错:用力平均,起讫分明,笔笔送到,既不柔弱,也不挑剔轻浮。
“小离记住,用笔有三病:一曰板;二曰刻;三曰结。上乘用笔应有“干裂秋风,润含春雨”之妙。太湿则无笔,太枯则无墨。笔内含水不要太多,这样运笔则苍;行笔涩重有力,就能把水份挤出来,这样运笔铡润。”我摸了摸那颗小脑袋。
“师傅”,小离高兴的扔开笔,就往我怀里扑。“师傅昨日说要教小离画狗马的,怎么那么晚才起来啊。我都偷偷潜伏进来两次了,你都在打呼噜。”
“乱说”,毫不犹豫的赏了他一个爆栗:“昨日为师说你没用功看来是错怪你了,小离,近来进步很大啊。“明师出高徒”这句话果然没有错啊,呵呵。”
“师傅一天到晚的那么忙着找那些美人,我就是进步那也是自学的,好不好?”
“》_
“好吧,昨日一天忙于作画,今日就放松放松带你去玩吧。”
“啊,师傅真好!”小离到底是小孩性情,脱不了个“玩”字。
带着小离走上了繁华的街市。小离兴奋的在人群中钻来钻去,一会儿看看这个小摊,一会儿嚷着要吃那个小吃。我忽然感觉自己像是老了十多岁,带着自己宠爱的孩子出来玩,看着他高兴的小脸蛋,觉得有一种淡淡的幸福与满足。
人生所求不过如此……可是此时明玉那双水光潋滟的深邃的眸子又忽然的在脑海中出现。那眼神竟是如此的清澈、纯净又带有一丝的妖艳的牵动人心。
“师傅……”小离在一个小摊前看到了一个漂亮的风筝,猛地转身对着我招手。
我恍然回神,发现自己竟在路边恍惚了起来,不禁黯然失笑。
(相见争如不见啊,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