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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的德鲁伊-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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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还没等他做出决定,花曼就又本性暴露,现出了她恶毒泼辣的一面。

对于此人,白晃也只能感慨一句——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小白啊,以后你就是麻麻的乖宝贝了!”花曼一边嗲着台湾腔,一边喜孜孜地翻腾着牛奶零食:“先住在这里,以后长大了,麻麻再给你建个专门的公园!咦,对了!你喜不喜欢看江景啊?麻麻刚刚买了个苗圃,正好可以当成你的家哟!”

买了个苗圃?老子同意要卖给你了嘛?

白晃气得都笑了出来,这女人还真够不要脸的。

他现在算是明白了,看来女人对小动物的喜爱,只是一种天性而已,就和狗吃屎猪滚泥一样,无关她们的道德底线。比如花曼,可以一边抱着小动物发嗲,一边阴狠毒辣地算计别人。

既然是这样,执行原计划就好了,自己可怜她个什么劲儿!

打定了主意后,白晃从豪华大沙发上翻下来,亦步亦趋地滚进了饭厅。

花曼正在一头扎在酒柜里面,翻找着可以给小熊吃的零食,浑然不觉身后的异动。

薯片?

酸辣凤爪?

白晃看了眼花曼手上的东西,满眼“这女人真无知”的眼神。按照她这个喂法,就算是成年北极熊来了,也要被折腾出肠胃病来,别说还是头小熊。

当然,白晃不是一般的北极熊,而是德鲁伊变身后的“冠希熊”。

在这种精通摄像技术的高智商熊科动物面前,什么短面熊,什么阿拉斯加棕熊,什么维尼熊,简直就弱爆了。

摸到花曼身后,白晃两只前爪灵活地一翻一扣,从项圈里面抽出条湿漉漉的湿巾,阴险一笑后,抱着花曼的腿就往上爬。

“宝贝饿了啊,麻麻这就给你找吃的……”

花曼被白滚滚这个萌物逗得直笑,丝毫不知道自己抱起来的,其实不是萌物,而是地地道道的糟物一只。

她一句话还没说完,正想低头逗弄下白滚滚的时候,却觉得眼前一花,鼻孔被一团湿漉漉的东西给死死堵上了。

“作死啊!”

花曼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就连连后仰着,别过了脑袋,可那团湿东西却如影随形地贴在鼻子上。

再然后……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花曼只觉得阵阵麻木感袭来,大脑好像冻住了一样,思维迟钝无比。

然后两眼一翻,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

91。冠希熊奇遇记

91。冠希熊奇遇,到网址

92。白滚滚一手炮制艳*照门

92。白滚滚一手炮制艳*照门

诶?效果不错嘛。

白晃摇了摇手上……爪子上的湿巾,打算把沾着麻醉剂的作案工具塞回项圈。

可熊掌毕竟没有人手灵活,来来回回折腾了半天也没塞回去,于是白晃一怒之下……

变回了人形。

踢了踢躺倒在地上的花曼,他满脸的惋惜。

这又是何苦呢?明明有着不错的家境,更是嫁了个标准富二代,如果不胡乱折腾,这辈子也就开开心心过去了。

但奈何这女人有着海洋般的胸围,却没有海洋般的胸襟,嗯,简直就是条小阴沟,非要仗势欺人刷一下存在感。

所谓夜路走多终见鬼,大抵说的就是花曼这类人。

白晃毫不同情地乜着她,打了个邪恶的响指,然后如同拎鸡一般,把花曼提溜进二楼卧室,扔垃圾一样扔到了豪华大床上面。

随即他重新下楼,再次上来的时候,身后多了一条摇头摆尾的战斗加鲁鲁……呃,一条牛犊子大小的罗威纳犬,花曼养的宠物。

带着这条罗威纳上来,纯粹是白晃临时起意。

他最先打的算盘,只是想体验一下冠希大师的摄影生活,只不过到了花曼家门口后,才发现还有这么个大家伙。

既然有资源,那就要充分利用才对。

带着“男”主角上楼,然后白晃三下两下扒光了花曼的衣服。

好一头大奶牛,事业线真是不错!冠希熊抱着胳膊,啧啧赞叹了两句后,随即就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

“摆pose果然是门高深的学问!”白晃举着花曼的奥林巴斯,左看右看了好半天,终于是心悦诚服地叹了口气。

对着一个昏迷的人大拍特拍,农民伯伯都能够胜任,可要想把一个昏迷过去的女人,还能拍出淫*乱放*荡的效果,那显然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挪了好几个角度,白晃还是不甚满意。

到最后,他也不得不感慨一句,冠希熊不是你想当,想当就能当!

一个小小的人体艺术摄影,居然包含了角度选择、光影运用、取景构图、甚至持机姿势等等诸多要素。这些东西,对于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摄影的白晃来说,简直不亚于逼着老母猪上树!

一个字:难。

两个字:辛苦。

三个字:真麻烦。

四个字:关门放狗。

五个字:直接人兽吧。

无奈地放弃了拍摄单人照的想法后,白晃念头一动,那只罗威纳就兴奋地扑了上去,然后在某个无良德鲁伊的指挥下,开始了打桩机一样的活塞运动。

虽然汪星人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并没有真的发生→o→o这种事情……

但从镜头里看过去,捕捉到的,却都是让宅男们血脉贲张的动感画面,火爆的一塌糊涂!

一个姿势咔嚓咔嚓拍了十几张,白晃又把花曼翻个身,换个花样再来。此刻的他,就像初出茅庐的新手记者,兴奋和不亦乐乎这两样表情,差不多贴满了全身。

远镜头拍完了整体后,白晃对于摄影一道,差不多也算是无师自通了。

机灵一动,他又端着相机绕到床边,从这个角度拍摄,正好能把“狗男女”的头部全都收入镜头!只要是熟悉的人,保管能认出女主角就是花曼,但恰好又看不出来,她正处于昏迷当中。

相机的指示灯连连闪烁,把这一副妖精打架的“春宫图”,给一丝不苟地刻录进了储存卡中。

足足拍摄了半个多小时,白晃才收起相机,开始清理现场。

等把通敌叛变的汪星人,送回到别墅后院的狗舍后,他也不再耽搁时间,毫不犹豫地揣着相机离开了这里。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带走了无数的艳*照。

……

花曼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半。

迷迷糊糊地看了看身边,自己怎么躺在沙发上,连衣服都没脱?

努力回想着到底发生了什么,花曼红润的脸色陡然变白,额头也瞬间覆盖上一层细密的汗珠。

被人入室抢劫了吗?

可是等她心惊胆颤地起身,把屋子仔细检查了一遍后,却什么都没有发现——存折现金车钥匙,包括她自己在内,全都完好无损!那难道说,昏迷前发生的那一切,只是错觉?

对了,那只小白熊呢?好像就是那只熊把自己迷晕的!

花曼一想到这里,鸡皮疙瘩就布满了全身,只觉得毛骨悚然。女生最喜欢自己吓自己,尤其是碰上那些无法用科学解释的诡异事件后。

她想也不想冲到后院,把自己豢养的罗威纳叫进了客厅后,这才觉得安心许多。

……

第二天醒来,花曼的精神明显不太好,直到11点半,才磨磨蹭蹭地从床上爬起来,赶去了公司。

可她刚进自己办公室,助理小周就迎了上来,恭恭敬敬地汇报道:“经理,董事长和宋总经理交代过,让你来了以后马上去董事长办公室。”

“董事长?”花曼眉头微蹙,然后点点头:“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盛天地产的董事长不是别人,就是她的准公公宋建华,可这一大早的就要见自己,会是什么事情?

带着这种疑惑,花曼踩着高跟鞋,一路蹬蹬蹬的来到写字楼最顶层。

敲了门进去后,映入眼帘的,是两个有着七八分相似的一老一少。

年轻那人,就是她一夜未归的未婚夫宋亮,一想起昨晚的诡异经历,花曼就忍不住恨恨地白过去一眼。如果没有宋建华在这里,她绝对会让宋亮知道,什么叫做胭脂虎河东狮,什么叫做驭夫有术。

满肚子怨妇火气的女人,并没有注意到宋亮正抱着胳膊,脸色阴沉的如同黑曜石。

“曼曼来了,坐吧。”

坐在老板桌后面的男人随口招呼着,很是和蔼可亲。

而正是这种不动声色的老狐狸做派,让花曼对即将到来的腥风血雨,是一点儿觉察都没有。

“你和亮亮认识5年,恋爱3年,感情一直不错,是这样吧?”宋建华一只手叩在老板桌桌面,那个厚厚的牛皮文件袋上,一边貌似漫不经心地问着。

花曼没发现不对劲,还以为是准公公要过问自己的婚事,立马娇羞无限地点点头:“认识5年半了。”

宋建华听了花曼的委婉纠正,并没反驳,只是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这么长的时间,俗话说啊,就算是条狗也都喂熟了!怎么你还能背着亮亮,搞出那么禽兽不如的事情?”

花曼一愣。

随即猛然抬头,满眼眶不可思议的神色。她显然没有料到,自己公公竟然会如同唾骂妓女一样,对她吐出如此恶毒的语言。

宋建华的这些话,就像是钝刀子一样,狠狠割痛了她的心。

*

92。白滚滚一手炮制艳*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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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93。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花曼不知所措地张了张嘴,可是嗓子眼里却像堵了个鸡蛋一样,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宋建华平静地扫了她一眼,把压在手下的牛皮纸袋掸过去,同样是一句话都没说。

怔怔地望了望宋建华父子,花曼抖着手抓起文件袋,慢慢抽出里面的东西,又紧张又不解地低头看去……只是一眼,她原本涨红的俏脸,就陡然染上了死灰般的惨白,活像是得了hiv的僵尸一样。

文件袋里面,装着厚厚一摞照片,第一张就赫然是女人白花花的裸*体,只不过上面还趴着一条健硕的猛犬。

照片上还有一行小字——我有姿势我自豪。

花曼的大脑顿时就空白了。

照片上那个再熟悉不过的**,把她的脑浆一下子全都搅成了浆糊,再没有半点儿思考能力。

她捏着照片的指头一软,又露出了后面的精彩内容。

那是一个侧面镜头,从照片上的角度看,一人一兽正到了关键时刻,马上就要欲死欲仙一样。

下面同样附着一行小字——笑得合不拢腿了!

那个“腿”字,还特意用红色笔写了出来,张牙舞爪像个市井泼妇。

花曼拒绝再往下看了,她只感到一阵阵无力和晕眩袭来,呼吸也无比困难,仿佛这个宽敞的办公室,一下子变成了空气稀薄的奥斯维辛毒气室。

“这不是我,我没有做过这种事!”

好不容易扶着老板桌站稳后,花曼满脸惶然地分辩着:“爸,亮亮,这是有人陷害我,绝对是有人陷害我……”

“陷害?”宋建华似笑非笑地瞟了她一眼。

而站在一旁的宋亮,眼睛里那种毫不掩饰的厌恶,更是让她的心瞬间冰冷下来:“你放心,这些东西已经鉴定过了,冤枉不到你!”

鉴定过了?

这怎么可能!

花曼像是羊癫疯发作似的,一个劲儿地猛摇头,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忽然间,她像是开了窍一样,眼睛冒光地望向宋亮:“我晓得了,是昨天那只白熊,就是那只……”

可是话说到一半,她就失魂落魄地闭上了嘴,彻底的面如土色。

到了这个地步,还要怎么去解释?难道告诉宋建华父子,说是一只白熊迷晕了自己,然后趁人之危拍下的这些东西?

那是神经病才会用的借口。

眼看脏水洗不干净,一想到自己即将面对的命运,花曼的脸色霎时就苍白起来,眼神毫无焦距。

她又呆滞地杵了半天后,一口气没接上来,最后直挺挺地栽倒在了办公室里。

……

“这事情又是你搞出来的?”

变身白滚滚,体验了一次冠希老师的摄影生活后,白晃一直在等着宋家的消息。

只不过盛天地产那边没有动静,倒是于德宝抢先打来了电话。

“什么我搞的你搞的?于叔你说话说清楚嘛?”白晃满嘴愚昧无知的口气,好像根本听不明白,电话那头是什么意思一样。

尽管长时间被白晃忽悠,可于德宝拿他这一套,还真是半点儿脾气都没有。既然白晃不承认,也只能在一边自说自话:“还跟我装!他们宋家板上钉钉的儿媳妇,说休就休了,你敢说你没在里面搞鬼?”

诶,那女人被逐出家门了?自己怎么没听到动静呢?

白晃只是稍微疑惑了一下,立刻又明白过来。

像宋建华这种有头有脸的人物,一旦传出儿媳妇被狗“上”了的丑闻,那岂不是天大的笑柄?以后在西江这一亩三分地上,他还怎么出去见人?

所以随便找个借口,低调处理过去,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不过白晃关注的不是花曼,那女人是死是活,和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他真正在意的,除了宋家会不会继续盯着苗圃不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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