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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马上就不骂了,眼睛里开始冒出绿光来,因为他发现了脚下的那锭银子。
就这样,我和武松真的做了兄弟,勾肩搭背去丽春院喝酒。
武松的酒量真的很惊人,居然将丽春院搀了水的劣质老酒喝了个精光,末了抹抹嘴踢了我一脚,说了一句:“痛快,生受你了。”
我就笑着回踢了他一脚,骂道:“都是兄弟,客气个鸟。”
这厮就上来勾住我肩膀扯着嗓子开始唱:“我们是兄弟,我们是兄弟,我们是最好的兄弟……有酒一起喝,有女人一起上……呃……”
然后这家伙开始在丽春院的大厅里疯狗似地闹将起来,还打翻了几桌酒席。
有个长得膘肥体壮的关西大汉看不惯武松的嚣张,要将武松赶将出去,结果反而被武松揍了一顿,打得像个猪头,估计他老娘都不见得再认得他了。
为了显示我的义气,我也冲上去往那厮的头上狠狠踹了几脚,这种痛打落水狗的事我向来就最喜欢做。反正别人只会将过节记在武松头上,关我鸟事?
那天之后,我和武松狼狈为奸欺男霸女的声名开始在清河县流传开来。
人人都知道,我有个好兄弟叫武松,能够空手打死大老虎。男男女女见我的眼神便都有些畏惧,都得神色恭敬地点头问好,尊我一声二官人。我的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差,经常因为别人多看我一眼或者不小心撞了我一下便老拳相向。
很快,武松又做了清河县的捕快,专门负责捉拿盗贼的差事。
从此,在清河县再不敢有人跟我作对,敢跟我作对的人我都找了些理由让武松给抓起来投进了大牢里。
~跟潘金莲的见面~
跟潘金莲的第一次见面真的毫无新意,我早就知道她住在清河县,但一直都没有找到她,非但没有找到她,便是她的前夫张大户和现任丈夫武大郎亦没有找着,好像他们都不住在清河县城里。
当时的情节基本上跟施耐庵回忆录里写的差不多,唯一的不同就是,潘金莲打在我头上不是支窗帘用的竹竿,而是一方绣了花的手绢!而且手绢也不是失手掉落的,而是她故意砸到我头上的。
后来有一次当我和潘金莲亲热的时候,曾经问她为什么要用手绢砸我,结果潘金莲的回答差点没让我气得吐血,发起狠来狠狠地弄了她一回,将她弄得哭天抢地,三天下不来床。不过从那以后,这淫妇便经常用这话来刺激我,而且每每奏效,真是令我始料不及。
妈的,荡妇就是荡妇,为了自己酥爽一点也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她居然跟我说,用手绢砸我是因为错把我当成了武松,那天我因为图新鲜正好借了武松的一件捕快衣服来穿,从背影上看还真有几分相像。
不过当时我不知道潘金莲想砸的是武松。
我抬起头来,然后看到了潘金莲,她站在楼上,正望着我笑,顷刻间我感到大脑一片空白,有一个强烈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我终于找到了,她就是潘金莲,北宋朝的第一美女!中国历史上的第一荡妇!
潘金莲妩媚地向我抛了个媚眼,倩影消失在楼上。
刹那间我心头若有所失,三魂去了七魄。
王婆这个时候正好出来倒垃圾,大家和我一样清楚,她家跟潘金莲正好隔壁,我立时眼前一亮,发一声喊:“嬷嬷救我。”
“你是不是瞧上大娘子了?”
王婆的眼神很贼也很亮,望着我直接说出了我心里的想法,倒也省去我的一番口舌。
我一个劲地点头。
王婆将手往我面前一摊:“拿来!”
我点头会意,从袖兜里掏出一锭银子放在她掌心。
王婆却是白了我一眼,啐道:“靠,一两银子!?泡老娘都嫌少,还想泡武大娘子?做梦吧你。”
我一咬牙,从另一边摸出一锭十两重的银子,王婆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细小的眼珠里放出绿豆一般的光芒,紧紧地盯着那锭银子,说了一句:“行了,你三天后这时候再来吧。”
心满意足地从王婆家里出来,正好遇见武大挑着炊饼担子在敲自己家门。
武大这样的人是绝不会认错的,我想整个大宋朝像他这样的可能就一个!比他挑的炊饼担子高不了多少。
我想武大他爹和他娘当年生他们兄弟俩时,一定是被外星人做了基因试验了,所以才会有这样极端的产物!集中了所有缺点的武大,以及集中了所有优点的武二,哦说错了,其实他们兄弟俩还是有一点非常相似的,那就是他们的智商。
不然的话,龙兄鼠弟请他们去演,一定比施瓦星格还要轰动。
武大阴阴地望了我一眼,似乎带些敌意,这也难怪,大凡所有对自己的长相不尽满意的人,见了帅哥俊男都会这样的。
潘金莲开门走了出来,脸上的笑意比蜜还甜,细心地替武大擦着脸上的汗,还细声细气地说道:“相公回来了?”
我长叹一声后终于明白,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实在堪称世界上最让人惊叹的成语。
一股热泪几乎夺眶而出,我在心里对自己说:金莲!你受苦了,我一定会救你出苦海的,你放心!既然上天注定要让我成为西门庆,你的终身幸福便是我毕生最大的使命。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没娶李瓶儿过门之前对她是神昏颠倒魂牵梦绕,可一旦真的成了自家枕边人,朝也弄弄晚也弄弄,不多时便也感素然无味矣。
这天来到衙门找武松,寻思着上丽春院喝花酒解闷儿。
正好遇见武松这厮两腿用力夹着一床被子在板床上哼哼,一面哼一面还起起落落地撅着屁股。
我走过去拍了拍武松的臀部:“枪法,不是酱子练滴。”
武松一下子瘫在板床上,半天没再撑起来。
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羞怒道:“你懂鸟,你又没我厉害。”
我笑而不答,与武松这样的粗人斗嘴,那你不是脑子进水就是智障或者想不开了想自杀。
“武二,怎么不去杀鸡毛?”
杀鸡毛是我和武松一起发明的俚语,意思就是去偷情,和二十一世纪的一夜情有异曲同工之妙。
“懒得去鸟。”
“没银子?”
武松摇头。
“没心情?”
武松摇头。
“被知县老爷训了?”
“他敢!?”武松还是摇头。
“那你是怎么了。”我是真猜不着了。
武松便不耐烦起来,在床上翻了个身背对着我道:“你不懂的,你又没有爱过人。”
听到武松的话我心里颤了一下,脑子里闪电般掠过一个念头:武松这贼厮鸟,敢莫已经见到了潘金莲?却因为潘金莲是他嫂子所以才这般烦恼?
武松忽然又将身体转回,坐起身来,望着我很认真地问:“西门,你爱过人吗?”
我呆若木鸡,现在我可以肯定这厮一定是见到潘金莲了!
胡思乱想间我好像胡乱地摇了摇头。
武松便得意地将头靠在墙上,脸上露出幸福的贱样,令我有一种想把他掐死的冲动。
“我爱了,爱一个人的感觉真他妈的好!”
“什么感觉?”我失魂落魄地问了一句,连武松这样的粗人都能恋爱,很是让我妒忌,我一直认为,爱情仅仅是属于我这样的风流倜傥男的,而武松这样的肌肉男只配一次次地将自己的种子消耗在自己的五指之间……
“我跟你说……”武松冲我挤了挤眼,“才怪!”
他妈的这个贼厮鸟,作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