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志皓一惊,忽然结结巴巴的说道:“我们去度假好不好?”
“多久,五天,还是十天?” 靳辰十分冷静。
呵,是要摊牌了吗?
“你并不信任我。” 靳辰露出些许失望的表情。
“那是因为你从来没有给过我信任的理由。”这是从开始一直到现在他心底最痛的一句话,常常在午夜中翻起,又强行压下去,留下阵阵心慌。靳辰从来不给承诺,他也从来不需要承诺,他不在乎未来,不经营明天,他只有当下。
靳辰的神色渐渐缓和,因疲惫而显出的缓和:“的确,我无法要求别人信任我。”
好黑,似乎什么景物都看不到了,漆黑一片。
“我想,我并没有权利要求别人迎难而上,有些路很难走,而且不见得有结果,而可能对你来说,只是相信我现在是爱你的,这并不足够。”
所以呢?
“我说过的,你随时都可以离开。”
轰的一下子,漆黑的浓墨被劈开,炫目的白光刮痛眼膜,但志皓只觉得异乎寻常的镇定,好像类似的场面,他已经在梦里经历过很多遍,一次又一次,他模拟中感受心痛与难过,到现在已经可以麻木。
“你爱我吗?”这问题好俗,不过现在不问就没有机会再问了。
“应该是爱的。”
“会爱多久?”
快,对我说你一定会说的那句话,这样我就可以死心了。
靳辰喉间咯咯响了两声,忽然竟笑起来:“你已经做了什么决定?需要我怎么配合?”
志皓一愣,眼前这个人温柔的靠过来,被他的手抚过的皮肤会不由自主的战栗,然后,他笑,笑容如此温柔明亮,最后摸一摸志皓的头发,起身离去,他没有回卧室,他直接开门出去。
志皓呆坐了半夜,忽然回过神来,只觉得心上的厚茧豁拉拉破开,露出鲜红的嫩肉来。
然而,就是从这一刻起,他没有再去找过靳辰,既然要离开,就该走得干干净净,他如此迅速而彻底的消失,像一早已经排练好一般。
靳辰刚从大楼里走出来,一辆蓝博基尼从角落里驶出来,亦步亦随。
“你成功了。” 靳辰双手插在裤袋里,缓步前行。
“这么快。”车里的人似乎有点惊讶。
“还没有玩够?”
“我不是在玩!”
“什么时候收手。”
“永远都不收手。”
靳辰停下来,隔着深色的玻璃窗,凝视林意结的双眼:“永远都不要说永远,没有什么会是永远。”
“我,我就是永远!我永远缠着你,一生一世。”意结咬牙,眼眶骤红。
靳辰叹口气,不再说话。
“你恨我赶走他?”
“不是你赶他走,他是惊弓之鸟,包袱随时都放手边,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走,他对我没有信心。”
“是你不给任何人信心。”
靳辰神色一黯:“对,可能,是我对自己没信心。”
“那么!是你自己逼他走的!不是我!”林意结把车窗摇下来,一字一字道:“是你从不肯为任何人做一点点的改变。”
“像他那样的孩子,那么认真,不适合我。”
“那我呢?”美丽的眼睛里终于流下了泪水。
“你太偏执,骄傲任性,也不适合。” 靳辰十分平静,一字一字都清晰如刀划。
意结一怔,忽然一脚油门到底,跑车像炮弹一样的弹出去,远远的传回来一句话:“你注定不能和深爱你的人在一起。”
靳辰站定,抬头向上看去,从这个地方还可以看到公寓长窗的灯光,离开他几百米的地方,有一个他爱着的人。
他很单纯,很热血,会莫名其妙的为他的情敌抱不平,会在自己难过的时候安静的借出一个肩膀。
他害羞的表情很动人,他忍耐的样子很迷人。
他总是很有精力,忙忙碌碌,热情,努力,爱较真。
他从不提古怪的要求,从不会拎着自己出去炫耀,他从不曾,把那个名叫靳辰的男人看做一只华丽的柏金包。
那孩子一直忧心忡忡,但又会有骤然而现的勇气,他一直都以为他熬不了多久,却也过了这么久,久到几乎都令人以为生活会一直这样子下去,他却忽然间崩溃。可能,这一切,原本就是一座沙基的塔,表面上看来光鲜亮丽,风雨不动,只要一过临界点,马上毁去,一点不剩。
但这却是无法挽回的事,他可以帮他解决难题,陪他面对困境,但是唯一只有一点,他不能劝他安心。
他不能劝任何人信赖自己。
这个名叫靳辰的男人是一个黑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他不能劝任何人沉溺其中。
因为,说出去的话就是一种承诺,一定要执行。
但是靳辰自己也从不相信自己,他不相信任何与时间有关的承诺,因为没有什么会得天长地久。
靳辰轻笑,笑自己的矛盾和自私,他不够专心,却想要别人用真心来待,他并不值得信任,却又受不了被怀疑,他想要一个足够爱他的情人,却又希望那人随时都可以承受他的离开,不会被伤害。
他希望,任何人都不会被伤害。
因为,笑容就算是虚假的也好过真实的哭泣;
那么,情义就算是虚伪的也好过真实的悲伤。
这世上有很多人都不相信爱情,可是靳辰除了不相信爱情,他更不相信自己。
自从一夕之间痛失全部所爱之后,那种的空白与飘渺的感觉,令他不再尝试任何浓情与永恒,把感情全系在一个或几个人身上是多么的危险,最好的,有很多人来爱,爱很多人,失去任何一个都不至崩溃。
至于爱情,被辜负还可以接受,反正他永远都有保留,从来都看得开,但辜负人的感觉却太不好,总有些人为爱而生,她们把性命用一根丝线系在爱人的心头,一旦线断便化做行尸走肉,他总是会从那些悲伤绝望的眼神中看到高空坠落的影子,于是心惊肉跳,于是渐渐的,他不再与浓情的人纠缠,也决不会再和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纠缠。
可人们常常如此,一开始都很骄傲,忽然某一天开始惶恐,无论你怎样对他们态度不变,也总有猜忌横生,他们会一天问三遍你是否爱我,会坚持不懈的追问会不会有天长地久,他们会说我把全都给了你,你要怎样回报?
那样的炽热会让靳辰烦恼,怎样回报?不,无以为报。
意结说得对,他注定无法和深爱自己的人在一起,因为他无力深爱。
每次感觉来临之际他都十分警觉,心里那一点点小小萌芽,是真的吗?我爱上了吗?他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我会为他神魂颠倒吗?……
爱情是多么脆弱的东西,怎经得起如此拷问?一来二去的,便淡了,再掀不起狂风巨浪。到后来他已经不再故意防备,甚至于也努力的要爱得投入彻底一点,但是没有用,在他心灵的某个深处,装着一个小小开关,它如此明晰的知道哪里是雷池的线,拦下,再也跨不过去。
于是靳辰永远也不会爱一个人,到无法离开的地步。
51.
志皓在公寓里一直睡足了三天三夜,醒过来喝点水,吃口面包继续,天晓得怎么会有这么多觉想睡,好似劳碌了十世,直到电话铃声响起,将他拉回人世。
他早就听到了电话在响,只是不想去接,只是那拨电话的人十分的倔强,一遍又遍,手机打完打座话,座话打完打手机,终于还是志皓败下阵来,疲惫的接下:“喂。”
“我看过报纸了。”封清,这女子说话永远都是如此的直截爽利。
不过这次却是志皓错愕了:“哦?”
“死猪,半小时后我过来,记得滚出来给我开门。”封清气极败坏,志皓甚至可以听到电话那头的顿足声,然后,叭的一下挂断电话。
她说,她要过来?
志皓捧着头在床上呆了三分钟,终于慢慢的醒过神来,人只怕沉溺,长眠了不醒,一旦醒过来怎么都好办,很快的志皓自己也闻出身上那股汗臭味,无奈苦笑着先去浴室整理。再有心里准备,看到洗脸镜中的那张脸也还是吓了一跳,呵,这人是谁呢?
腊黄的脸色,青郁郁的眼圈,还有满嘴的胡渣,这样一张脸若是进到棚里,倒是可以直接去演午夜惊魂,完全不需要化妆。若想做足效果,倒不如现在停下来,在客厅里撒上半瓶酒,然后扎手扎脚倒进沙发里去,那么无论等下进来的人是谁,都会得给他多一点的同情。但,问题是,他要这样的同情来做什么?志皓苦笑,掬起清水往脸上泼。
这都市的交通差,说说半个小时,其实足足四十多分钟才到,志皓早洗好澡换过衣服,连头发都已经吹干。
封清一出门,匆匆打量他一眼,忽然松一口气道:“还好。”
“什么还好。”
“还像个人。”
志皓苦笑:“怎么,我应该要不像个人吗?”
“你还敢说,电话打半个小时才接,我还以为死了都烂掉了,差点要报警。”封清大怒,眼角有点点红,可见是真的着急。
志皓不是不晓得好歹的人,马上软下来,忙不迭的道歉。
“这是怎么回事?”她也懒得搭理,从包中抽出一份报纸。
志皓接来一看:名设计师靳辰正式与助手男友分手……心里顿时,呵的一声,这么快!
不过靳辰对这方面一向都是坦白的,有一是一,有二是二,除非有人要求他说谎,否则便懒得。
“是真的吗?”那女子坐在他面前,眼中有深切的哀怜。
“嗯!”志皓低下头。
“怎么搞成这样。”她竟好似比他还好惋惜。
“过不下去了,也就只有散掉了。”
“唉,算了!那个女人是不简单,生得那美,简直像妖孽一样,输给她也不枉了。”
呵,怎么都爱说这句话?
谁都以为失恋是一个人输给了另一个人,你比不上她,所以他选了她,其实,哪有这么简单明了。
“不,不是因为她。”志皓苦笑。
“哦?那是为什么?”封清诧异。
“因为我累了,很累,撑不下去了。”
“我一直以为你很快乐……”封清结结巴巴道。
“快乐是要靠体能来支撑的,嘉年华会不能跳一辈子。”志皓怔怔出了神,青白的脸色,漆黑如墨的眼,嘴角却微笑。
封清被唬得大惊失色:“皓,你没事吧,你没事不要吓我……”
志皓胡乱的用手擦脸:“又哭了么?真是不好意思,每次都被你笑。”
“没关系,能哭出来,总是好的。”封清一味的顺着哄他。
志皓一愣,像是被触动了心事:“对,能哭出来,总是好的。”
“皓,事情过去便过去了,做人需向前看,过去了事,不必追悔惦念。”
“不,我不后悔。”志皓微笑。
“哦?”
“就像你是参加一场舞会,第二天早上发现后跟磨破,全身散架,你可会后悔?不,我不会,因为昨天的灯火很美。”
封清大为震惊:“皓,你原来不是这样的人。”
“现在这样不好吗?”志皓反问。
“能看得开是好事,”封清想一想倒也安心下来:“难道我还劝你看不开吗?”
“阿清,我饿了!”志皓皱眉,神色可怜。
封清怪无奈的看他一眼:“你现在倒是学会撒娇了。”
志皓浅笑,跟了那人这么久,总也要学得点皮毛。
不过他已经不想继续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三天的时间,足够他在半梦半醒之间把问题都想清楚,是的,他太累了,一直以来的自卑,害怕失去,伪装镇定,耗去了他太多心力,林意结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其实不用这样重量级的人物,随便来个称头的对手,他就自己先败了。
他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信任过靳辰,他也从来没有信任过自己,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偷了老爸古董车在外面招摇的小孩,表面很风光,心中却一早知道这样不长久,他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着什么时候还回去。
52.
如今很多影视剧里的女猪角,上至十八下至八十八,总爱在失恋之后哭天抹泪,然后声声血字字泪的哭诉:我这辈子完了。
哈,其实真应该要羡慕这些动不动就可以说自己完了的人,她们的人生是多么轻松,毫无后顾之忧,不用对任何人负责,一口血吐出来还有人拿碗接着。
而很不幸的,志皓不拥有如此的好命,他没有人好对着演戏,不必砸门、酗酒的炫耀悲伤;他没有殷殷的老母亲会熬一碗鸡汤,端到他床边来等着他泼翻;他还有日子要过,还有房贷要交,在这个都会里生活,手停口停。
睡了三天,想一想该做的矫情姿态也算是做完了。
看现在知道为何都市人都心如铁石了吧,因为忙得来不及悲伤。
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