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赤血龙骑 作者:虎牢(起点2014-01-22完结)-第153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为了避免做的太过,引起对方怀疑,当下他哈哈一笑,然后挥了挥手道:“哈哈,不用多礼,不用多礼。其实洛克菲勒老爷我心胸宽大,这点儿小事儿根本就不会往心里面去的。刚才只是和你开个玩笑而己,哈哈,哈哈哈哈……”
  银光小心翼翼地道:“那咱们的生意……”
  洛林一挥手,大大咧咧地道:“你看你这个人,我刚才都已经说了,是开玩笑嘛。这生意自然是照旧,照旧了。给你们跳楼、吐血、挥泪、割肉、大甩卖……的全宇宙最优惠价,九点九折。”
  旁边弗林特不由暗骂一声:这该死的奸商~!九点九折也敢死不要脸的在前面加那么多的定语。真真是太不要脸了。
  “呃,对了……”洛林此时继续说道:“我刚才那个笑话不错吧?哈哈哈……我再给你讲一个。说两个乌龟比赛耐力,谁动谁就输。这时候一专家过来,看一只乌龟,说:经我多年研究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可以看出这乌龟死了。
  另一只乌龟当即大骂:MBD~!死了也不出一声。
  这时候,那只乌龟探出头来,说:SB,专家的话,你也信~!
  哈哈,哈哈哈……”
  这笑话,地精和弗林特两人早就已经听过。但是此时却也只得附和着笑了几声。
  洛林又讲了几个老笑话,两人全都得要装做没有听过一样,在一边陪笑,累的都跟吃了苦瓜一样,心力交瘁的。
  最后洛林这才起身,道:“好了,今天咱们就聊到这。我走了。”
  说着站起身来,但是随即又想到了什么,然后转过了头来,好像是有意无意地道:“对了,银光老弟,你会玩鹰吗?”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章 鹰是这样玩的

  “鹰……鹰……鹰~!!!”地精不由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很是惊奇地看着洛林。
  心里暗暗称奇,心说:这唱的又是哪一出?这位大爷又是要玩什么鹰?
  但是地精银光心里十分肯定,洛林爵爷这不是无的放矢。这其中一定有深意。
  旁边弗林特也是一头的雾水,很是莫名其妙,心里奇怪人类不光性格恶劣下贱,现在连爱好也这么古怪,这鹰要怎么玩?
  洛林充满优越感的笑了一下,然后解释道:“银光老弟,你知道,有钱人全都是很变态的,什么称钱,他们就喜欢玩什么。
  现在什么车啊,马啊,女明星啊,当家花魁什么的,全都不流行了。
  他们都玩腻了,几百年换来换去还是这点东西,贵族们嫌档次太低。
  知道现在有钱人都流行玩什么吗?“地精和弗林特对视了一眼,然后齐齐摇了摇头,一个是土鳖料子,出身社会最底层的地精,一个是苦心钻研法师,在等级森严的金字塔中小心翼翼往上爬的法师,他们根本不知道人家有钱人怎么玩。
  旁边弗林特倒是大着胆子,顺着洛林的语气猜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试探道:“鹰?”
  洛林一拍大腿,道:“没错,玩鹰~!”
  他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现在的有钱人全都流行玩鹰了。这可是从东方传过来的高端玩法。
  尤其是沙漠里面那些占着金矿,霸着商道只管收钱,富的流油的狗崽子们,从国王到酋长,整天没事儿就胳膊上架一只鹰,到处的显摆装13。
  那牛13的劲头,比开一辆宝马,胳膊上再挎一个国际著名的女明星什么都海了去了。
  只要一提到鹰,那些人的眼睛都是绿的。
  现在一只好鹰都顶的上起十匹纯种的安达鲁西亚马的价钱了。就这还是有价无市,那帮孙子正满世界求购。”
  听着洛林的夸夸而谈,地精与弗林特不由再次对望了一眼,头一次听说到这么新奇的故事。
  极东沙漠中贵族的奢华,大家都是传颂了很久。
  洛林顿了一下,见银光仍然不开窍,脸上不由露出了一副恨铁不钢的表情,接着说道:“我说银光老弟,我说了这么半天,你难道还不明白这里面的商机吗?”
  银光抽了抽嘴角,苦着脸道:“我说老哥,你就别卖关子,快说说吧?”
  洛林叹了一口气,然后道:“好吧,谁让咱们关系不错呢。我可以先告诉你,这可是个大买卖~!”
  他顿了一下,这才接着道:“你不是在野蛮人那边吗?我听说那山里面有很多鹰。
  那里高山鹰的品质绝对优良,和精灵王国的雷鹰都是顶级品种。
  尤其是那里最著名的可以一爪抓穿铁皮,猎杀灰狼哈佩金头座山雕。
  被称之为鹰皇,在市场上已经炒到了天价。
  只要逮一只那样的鹰,卖到那些沙漠傻缺富豪那里,最少也得要三五十万的金币,都不带还价的。”
  银光和弗林特两人不约而同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虽然他们听洛林说了半天,对此也有心理准备,但是一只鹰可以卖到三五十万的金币。
  这样的价钱却还是在一瞬间就击穿了他们的心理承受极限。
  弗林特心里的底线是一两万金币,顶天了也这么多。
  要知道他们这一次动用了三百强壮的野蛮人,每人背着上百斤的行囊,辛苦了十多天,从山里长途跋涉,运过来的货物也不过就是几百万金币。
  就这已经将半个野蛮人区的最值钱的东西全扫了过来。未来十几年也不会再有这么多的产出了。
  而一只那什么什么的座山雕就顶到他们货物的四分之一。
  这价钱也着实是太离谱了。
  弗林特想起在奥德海姆城上空,天天都在空中盘旋的苍鹰,然后在脑海中自动将它们全都换成了金币,不由一阵的肉痛。
  鹰在山区随处可见,就弗林特自己见过的就不下几百只。
  这要是弄几只回来,自己可以少吃多少的苦,省多少的麻烦啊~!
  还用辛辛苦苦的选货,找人,背出来交易。
  洛林看到弗林特脸上变了颜色,知道他已经开始上钩,不由得暗暗一笑。
  财帛动人心,即便是黑暗法师也不能免俗,更多的钱意味着更多的材料,更好的装备,更强的法力。
  洛林又继续说道:“你们下一次要是能搞来几只哈佩金头座山雕……呃,不,只要搞来一只座山雕,一只就够了。这种顶级奢侈品,多了反倒会砸招牌。
  只要有一只,我不光出三十万金币收购,卖货的时候再给你们再便宜一成。
  其实,这件事情,我只是随便提一下,也不是多想要,就是我一个在皇城的朋友想弄一只玩玩。我顺便帮帮他的忙而己。
  那种东西,在咱们北方是没多大市场的。你们也不用太操心。就是顺便,顺便啊。哈哈,哈哈哈哈……“说完,又是一阵豪爽的哈哈大笑。
  弗林特却在瞬间就看穿了他的心思:这该死的奸商,他绝对是挂羊头卖狗肉。生怕要的太急,这边坐地起价了。所以他才这么说的~!
  由此可见,那鹰的价钱也绝对不止是三五十万的金币,上百万说不定都有可能。
  等回头弄来了,再做买卖的时候,老子绝对要在这奸商的身上狠狠地割上一刀~!
  弗林特可是听说过,大沙漠里的贵族们做交易从来都不用黄金,人家直接用整筐整筐的宝石,他们穷的只剩下钱了,为一只鹰,豪掷上百万也没什么不正常的。
  此时,洛林好像也发现自己语多有失,当即又干笑了两声,急忙道:“好了,咱们下一次再聊。我告辞了。哈哈,哈哈哈哈……”
  说着,摆了摆手,然后大步走了出去。
  房中只余下了弗林特与地精两人。
  弗林特看了看地精,然后看着洛林背影消失的方向,怒声骂道:“这个该死的奸商~!”
  “啁~~”
  一声清厉的叫声响彻了长空。
  哪声音的穿透力极强,瞬间传遍了整个山谷。
  碧蓝色的天空中,一只苍鹰展开宽大的双翼,在高空中不住地盘旋。
  整片天空上也只有它一个生物的身影,其他任何动物莫敢争锋。
  苍鹰如同高高在上的君王一般,俯视着下方那连绵起伏的山峦大地。
  那锐利的双眼可以清楚地捕捉到大地上的每一个细节。
  险峻的高山,墨绿色的森林,潺潺流淌的小溪,草地中跳跃觅食的小兔……尤其显眼的是山谷当中,那座巍峨耸立的高大城市~!
  而从地面上望去,那只鹰的身影只是个模糊的小点儿。但是它那傲然不群的身形却足以表明空中霸主的身份。
  在这片天空中,它是唯一的统治者。
  阳光下,地精银光站在空地之上,用手搭着凉棚,眯着眼睛,定定地看向天空中的那只苍鹰,眼睛紧紧抓住它的身影。
  过了好一会儿,他忍不住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又叹了一口气。
  银光感到心情无比的沮丧。
  从茹曼帝国回到奥德海姆已经有两个星期了。
  身于处这个物资匮乏的城中,连一卷手纸都找不着,再想想人类世界的繁华热闹,纸醉金迷,让他心中不禁生起了无比的怀念。
  怀念那里的美酒,怀念那里的美食,怀念那里柔软舒适的大床,怀念那里宽大的浴缸,怀念那个细腰大屁股的人类女秘书……更怀念厕所里那柔软的手纸。
  然后银光又在心里将沙金痛骂了五分钟。
  在这个野蛮人用血汗尸骨堆积起来的城市里,地精虽然只是过了短短两个星期,但是却像是过去了两年那么久。
  如果不是天上那不住盘旋的苍鹰,他甚至都要怀疑,自己已经被人类世界遗忘在这个偏僻的角落。
  在他的身边接连排放着几排像晾衣架一样的木头架子,上面挂着好几十个快要风干的兔子尸体。
  这些全都是用来引诱空中的苍鹰下来捕食的。
  而在另一边,则胡乱摆放着几个网兜和套索。
  这些工具则是地精打算用来捕鹰的。
  那地上的几根随风轻舞的鹰毛,则是银光这些日子以来的最好成绩。
  它们如同在嘲笑地精一样,在风中摇摇晃晃。
  当然,如果比起他的脸上几道血痕的话,任何人都会知道这一场地精与鹰的PK究竟是谁赢谁输。
  还好那些鹰没有和地精战斗到底,不然银光这张尖利的老脸早就破相了。
  其他人对银光不自量力的行为嗤之以鼻,当他是一个可笑的笑话,嘲笑这个愚蠢的地精被金币迷晕了脑袋。
  不过,银光对此却并不太在意。
  因为这鹰其实是中情局用来传递消息的一种手段。而捕鹰也只是用来掩饰和伪装的。
  地精看着天空中的鹰,心中猜测,这只苍鹰是来中情局派来传递的交通员,还是昨天那只跑过偷食的谗鬼。
  昨天银光和它大打了一架,银光以脸上多了两道血痕为代价,只打下它几根鸟毛,这让银光心里恨恨不已。
  但是看了半天,两眼被阳光刺的流泪模糊了,却还是没有看出一个所以然来。
  他伸手摸了摸怀里:嗯,硬硬的,还在。
  那是临来之际,中情局交到他手中的药水。
  按照交待,这种无色的药水涂到了动物的身上,虽然表面上看不出什么来,但是在经过训练的鹰眼当中,却会出现极其明显的标志。
  如果有需要传递情报的时候,就将情报塞进了那死兔子的身体里面,然后在它身上涂上一层药水。
  天空中的鹰看到了标志,就会从空中飞扑下来,将标记过的兔子叼走。
  这样一来,纵然城中的人看到了,也会以为这是地精又一次不成功的捕捉行动,这种事情最近每天都在发生。
  根本不会怀疑地精正在进行的间谍活动。
  而那只鹰将会叼着兔子飞过重重大山,将它传递到了另一个地方。
  那里有潜伏下来的情报员负责专门负责接收。
  他会剖开兔子的尸体,拿到藏在里面的情报,再通过接力方式,一站一站地将情报传递到中情局驻北方分部,最终再通过已经遍布了整个人类主要城市的电报网络,传到洛林的手中。
  这条计划,既简单又实用。
  当地精知道的时候,忍不住很是感叹了一番:真不知道爵爷这脑子是怎么长的,居然能想到这么一条异想天开的方法。
  原本极其困难,又极其危险的情报传递,居然变的如此的简单。
  整个情报传递过程当中,地精什么都不用干,只要坐在那里晒晒太阳就行了。其他的事情全都有那只鹰给包办了。
  而且最妙的是,整个计划,爵爷当时是当着弗林特那高傲的黑暗法师的面说出来的。
  那个白痴不仅没有丝毫的觉察,而且一回来之后,就大力地鼓动自己,催促着自己进行这个捕鹰计划。
  完完全全地将那些黑暗法师们玩弄于股掌之间。把他们卖了,还要让他们帮着数钱。
  看着苍鹰叼着自己的情报飞走的时候,弗林特还遗憾这次又没抓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