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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都灼热起来,好似两簇幽幽的小火苗。。。
给读者的话:
6更。兄弟们,你们威武!
168 世俗这个泥坑
魏洋并不相信张仙的话,贺琳也觉得张仙言不由衷,但谁都没有挑开这些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和不愿提起的事情,她们也有心中的绿洲,那些自己都不愿意触碰的地方,对于他的不够直白,十分理解。
张仙没有去问魏洋是做什么的,他怕问出来大家都尴尬,她也没有去说这个,只是说一些家里那边和这边有趣的事情,大家也都说类似的话题,谁都不愿意提及残酷的现实,坏了彼此的兴致和心情。
一顿饭从中午吃到了下午,饭后胡乱的收拾了一下,众人就都找地方睡觉,都有些喝高了。
张仙躺在贺春海的房间里,听着老二和老七胡言乱语,脑的脑仁疼。他走出卧室,准备去解个手顺便洗把脸,把身体里的酒气散掉,却不想走到卫生间门口的时候,震惊的发现魏洋正赤身在里面冲澡,一边冲澡还一边哼哼着《等你一万年》。
冲去了浓妆的魏洋显然要少了几分姿色,不过多了几分妙龄女郎的青春气息。她雪白的肌肤泛着淡淡的粉润,看起来就像是极品的羊脂白玉,身材极其的火辣,胸腰股腿之间的曲线曼妙诱人之极,令人垂涎。
张仙的脑袋轰的一下子,差点一头冲进去犯罪,不过他咬了咬自己的舌头,还是悄悄的帮着闭上了眼睛的魏洋关好房门,到门口穿鞋下楼。
张仙前脚刚走,魏洋就回过头来,黯然的看了一眼关紧的房门,幽幽一叹,冲洗了一下身体,穿上浴袍落寞的走进了卧室,对贺琳说道:“你说对了。”
贺琳揉着疼痛的太阳穴,皱眉说道:“你真是疯了,万一出来的不是他是我哥他们怎么办?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哥对你早就有意思。”
魏洋抱住了贺琳,小手儿伸进她的衣襟里轻轻的摩挲,给推了两下反而抱得更紧,贺琳骂了一句“流氓”,也就随她去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给这个家伙耍流氓。
“我知道你哥的心思,可是我跟他没有感觉,再说我是个什么样的货色你又不是不清楚,和你比不了。”魏洋叹了口气,嘴角泛起一抹自嘲的苦笑。
贺琳怜惜的轻抚魏洋的小脸儿,柔声说:“洋洋,你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啊,那个人也只能给你几年这样悠闲的生活,等到他腻了,你就会给新人替换掉。洋洋,你还是安下心来做些事情吧,你又不是没钱,总这么迷糊的过总不是个事儿。”
魏洋凝视好友的眼睛,说道:“我这样的残花败柳,现在最主要的就是抓钱,等钱攒够了,就从良做个手术,回到农村找个踏实的男人一嫁,能生儿育女最好,不行就去抱养一个,安安稳稳过下半辈子,我觉得那样很好,就不指望还能有什么白马王子了。”
轻轻的捏了一下贺琳的脸蛋,魏洋神色十分的温柔,甚至还有些慈祥:“琳琳,你还是考虑一下自己吧,现在你房子也有了,就别再做这个行当了,虽然你一直都没有吃亏,但长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个行业本来就不是清白的行业,看起来光鲜,实际上藏污纳垢,还是赶紧趁年轻多学一些东西,改行走正道吧。就凭你的纯洁,不说找个白马王子,但最起码黑马王子咱们还是配得绰绰有余!”
贺琳白了她一眼,嗔道:“一说话就下道,什么叫配得啊。我不指望什么王子,我只要一个彼此能看对眼,人品没问题,不能养活我但起码能养活他自己的人就行,别的,我没有那个奢望。”
“哎,现在的好男人越来越少了。就像树下野仙所说,世俗这个泥坑,又有几人掉进去可以不被沾染呢!你哥这个同学,真是个怪物。”
魏洋不无感慨的叹息了一句,贺琳头疼好像给忘了,笑着说:“哈,你都快成诗人了,真有进步啊。仙哥可不是什么怪物,他是个很有才的人,人品也好,可惜人家有女朋友,还是非常出色的那一种,咱们这样的普通人想都别想。”
魏洋咯咯一笑,衣襟给波涛汹涌震荡开来,露出里面无比诱人的风景,她仰躺在那里,任由贺琳吃她的嫩豆腐,有些气喘的说:“他不是个普通人,我承认,一搭眼就能看得出来。不过他人品好不好,这个不好说。别的我不敢说,但有一点我敢断定,他一定不是那种专一的男人,而是个多情种子,女人的克星!就连我们冰清玉洁铁石心肠的小琳琳都动情了,他多厉害吧,你说说!别坏,痒痒死了,咯咯。。。”
给读者的话:
1更。
169 42号芊芊玉
张仙走出小区,穿过马路,沿着石板小路爬上了绿意森然的西山。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夏末初秋的天气虽然很炎热,但树荫下却非常的凉爽,尤其是在山中,凉意更甚。
张仙的酒气随着运动自行被火气消散,当他爬到一座山的顶部时,不远处突然出现了清亮的一片水域,听着那里的广播在响着,竟然是来到了十三陵水库的旁边。
张仙坐在了一块石头上,吃着沿途摘来的山枣,虽然个头不大但味道不错,酸甜酸甜,有种山野的气息。
吃了一把枣,张仙掏出烟来点上一根,吞云吐雾之间,突然有一种坐看风起云涌,谈笑指点江山的豪迈感觉!
正当张仙想要吟诵那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著名诗句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不屑的冷哼:“哼,什么素质,一点环保意识和公德心都没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张仙回头看了一眼,刚才太出神没有注意到有人接近,而且还是个美人,熟悉的美人:黑天鹅。
“怎么又是你?”明若溪想不到在这里又遇到了这个讨厌的人,她觉得自己真倒霉,难怪刚才远远的看到这个人影的时候,心里头就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呢。
张仙看了看四周,继续抽烟:“我也想说这句话,为什么你总是阴魂不散的跟着我呢?就算你是个女人,计较一个事情也要有个限度,这么无休止的纠缠,已经超过了我的承受底线。”
明若溪嗤之以鼻,送给他一句:“自以为是。”她看看四周,就他和自己两个人,心中不禁有些发虚,但是自尊心又不允许她临阵脱逃,一定要毫不畏惧的面对这个无赖。
张仙觉得明若溪貌似勇敢实则愚蠢的表现很可笑,他突然坏坏一笑,说道:“我可不这么认为,凭着我的经验,一般女孩子在没有人的地方见一个男人,通常都是要以身相许,你竟然会这么崇拜我,我有些受宠若惊。”
明若溪当即红了小脸,有些惊慌的说:“你,你无耻!”她已经下意识的抱住了自己的胸口,却不想这样的动作不但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反倒是让她那里显得更加的伟大和诱人,那两座巍峨峰峦间的沟壑深不可测,有暗香浮动,荡人心魄。
张仙突然间朝明若溪呲了呲牙,吓得她啊的一声叫,伸出小拳头就打他,带着哭音道:“混蛋,你干什么,打死你。”
张仙嗤的一笑,一把将她的小拳头攥住,轻而易举的将她按住无法动弹,邪笑说:“你不是说我无耻吗,我让你看看我的牙齿非常的洁白整齐。你不是很高傲很凛然不可侵犯吗,干嘛吓得要死的样子,眼泪都在眼圈儿里打转儿呢?”
明若溪刚要说话,张仙就捂住了她的小嘴儿,笑着说:“不要说话,万一控制不住感情嚎啕大哭怎么办?我可不会哄孩子。呵呵,真是有趣儿啊,原来在你坚强冷艳的外表下,藏着一个懦弱无助可怜兮兮的灵魂,真是想不到啊想不到。”
张仙突然放开她起身走了,一边下山一边道:“你以后别再来找我的麻烦,如果真把我逼急了,我就把你祸害了,然后扔到随便什么地方卖身为我赚钱,到那个时候估计你就能实现你那阅人无数的伟大愿望!”
明若溪直到张仙走得没影了,才假装很凶残的嚷嚷道:“无耻的臭无赖,等我下次见到你,一定要让你跪在地上舔我的脚趾头。”
说完这话,明若溪觉得实在很不淑女,脸蛋儿有些泛红,喃喃自语道:“做梦吧,本小姐的芊芊玉足才不会给你个臭流氓舔呢。”
明若溪脸蛋更红了,不知怎么有些胡思乱想,或许吧,她也到了应该春意盎然的年龄段,是该找个男人了!
“嗤。”
明若溪的背后突然间传来笑声,吓了她一跳,回头一看,脑袋轰的一下子,脸顿时就红得有些发黑了,竟然是那个混蛋,他不是走了吗,怎么到了自己的身后?她傻眼了,想到自己刚才说过的话,羞愧难当。
张仙笑着说:“怎么了,大小姐,你不是想让我舔你那四十二号带着臭豆腐味长着鸡眼和脚气的芊芊玉足吗?我如约而来,你伸脚出来吧!”
“你,你才是四十二号的臭脚呢,你才长鸡眼和脚气呢,无赖,流氓,你的臭脚是一百码的,小船脚!”
明若溪给张仙的话气晕了,都忘记了羞愧的情绪,她对自己身上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脚了,一给戳到了痛处,自然是怒发冲冠,恨不能活生生的咬死他,这个诋毁她清誉的混球。
给读者的话:
2更。
170 一服清凉散
明若溪一看到张仙就气不打一处来,所以她是背对他骂的,这样她能够保持冷静的心态,一旦看着他,她就有些失控。
骂完了好一会儿,明若溪都没有等到那狂风暴雨般的回击,也没有等到那个流氓将她推倒强上,回头一看,身后空空如也,哪里还有个鬼影子啊。
“山丹丹那个花开,红艳艳个天,**领导咱们,那个打江山。。。”
前面的山路上突然间响起了一股土腥味的信天游,那土腥味中透着狂野恣意,直抒胸臆,听着的人都觉得心中敞亮,更不消说唱歌的人了。
明若溪愣愣的看着那个在林间隐约可见的人影,连身后多了一个人都不知道,猛然间觉得耳朵痒痒,一回头吓得啊的一声惊叫,罗新野本来是要吓吓她的,结果也给她这声突然响起的尖叫吓得一**坐在了草地上,脸色苍白的尖叫。
两个女孩儿的尖叫声在崇山峻岭间回荡,和那野性十足的信天游交织在一起,竟然有着不可思议的合拍。。。
两个女孩儿接着又哈哈的笑了起来,罗新野起来拍打一下弹翘屁屁上的尘土,望着那个背影道:“这是谁啊,信天游唱得这么有味道,一定是个有内涵有故事的人,否则怎么会让我们明大小姐魂不守舍呢。”
明若溪脸蛋一红,白了她一眼说:“瞎说什么啊,我才不会喜欢那个混蛋呢,他可是个花心大萝卜,真不明白,他穷哈哈的,那些女孩儿都跟着他做什么!”
“什么,你不会说这个家伙就是昨天那个胆小鬼吧?”罗新野诧异的又看了看那个背影,遗憾的是已经只闻歌声不见影子。
明若溪点头:“就是他,不过他可不是什么胆小鬼,而是色胆包天。”她突然间觉得挺没有意思的,问道:“少野呢?”
罗新野叹气道:“你想那个花花大少能干什么,当然是看到了美女,和人家搭讪呢。对了,若溪,你到底为什么对小帅哥这么仇恨啊?”
明若溪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说道:“不想爬了,下山回家吧。”起身拍了拍尘土,沿着水泥台阶下了山。
罗新野看着闺密的背影,玩味一笑,也不管自己那个不争气的弟弟,嚷嚷着“等等我”,颠颠下山,偶尔遇到几个人,都给她胸前的波涛汹涌所震撼,更为她那两条露在牛仔短裤外的长腿所迷惑,差点摔下山去。
红颜祸水,这话就是真理。
张仙想不到十三陵水库原来就在这里,看着烟波浩渺的水面,呼吸着那带着微微腥气的凉爽水气,从心底里泛起一股深深的悸动来。
张仙喜欢水,喜欢下雨的天气,喜欢在雨中漫步,独自一个人,不撑伞,给雨水打湿的感觉,总是让他生出一种无法言说的孤独感,应该很难受,却偏偏他就喜欢那种纠结的情绪。
洪文武曾经说过,老十你要放在古代的时候,肯定就是一个伟大的诗人,或者是那种千里不留行杀人不偿命的大侠,遗憾的是你生在了和平的年代,注定你无法摆脱平庸的枷锁,只能碌碌的过着不精彩的人生。
张仙觉得洪文武说得很对,他的心中一直都有些和别人不同,同时也不太合时宜的东西,这注定了他的不甘平凡,也注定了他的心无法被人看清,就算是红颜知己呢喃那个小妖精,对他也不是百分之百的了解。
或许,《火气典》让张仙变得真的不平凡起来,但也只是个催化剂,在他的心中,从来就有着和普通人迥然不同的思想,他是个异类!
张仙坐在一棵大树下面,默默的把随身带来的《小窗幽记》打开,安静的看着,仔细琢磨着字里行间透出来的深意。
食中山之酒,一醉千日。今世之昏昏逐逐,无一日不醉,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