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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灵仿佛自言自语的说:“玛格丽特,赞美生命女神。小小年纪就拥有这种超强的戾气,要么就是环境的熏陶,要么就是父母的遗传,不管哪一种,她的身份都应该是朝阳公主的女儿,风吟。”
“红门开,风吟来,鹅黄衫,翠玉带;杀人销骨,灭门毁派,朝阳之女,天下之害!”
嫩嫩轻轻念完了这句话,神色凝重的看着这个小洛丽,说道:“想不到这么幸运,竟然见到了大名鼎鼎的风吟公主,失敬失敬!”
小洛丽突然又萌了起来,大眼睛里满是懵懂和问号,没有说话,单单是那个可爱的表情就已经让人看出来她一头雾水。
张仙直接无视小洛丽的表情,再可爱的表情也没有命重要,这么个危险的小东西,他是可以忽略掉怜惜之心痛下杀手的,关键是对方惹没惹到他。
“马勒戈壁,看来老子有进步啊。”张仙在心里夸了自己一句,随即又发现自己对这个小洛丽很有兴趣,要真是下狠手的话,有点心疼,顿时无比惭愧。
“玛格丽特,赞美生命女神。风吟公主,我们不是来打架的,我们是来送钱的,要是不方便的话,我们可以离开。”叶灵悄悄的后退,手中已经多了一把短小精悍的小榔头,俗称锤子。
给读者的话:
6更。
208 佛叶红宫秀奴
“佛叶慈悲锤,你是佛廊叶家的人?”风吟突然间不装了,深深的看着叶灵。
叶灵淡淡一笑,把玩着手里洁白如玉的小锤子,说道:“玛格丽特,赞美生命女神。我现在不是谁家的人,我是生命女神的虔诚信徒,我是女神的人,我是我自己的人!”
风吟目光缩回了身子,随即大门打开了一些,足够马车进出,她一声不响的往里走去,小小的身影轻盈飘逸,好似一朵飞舞的小花。
张仙等人驱车进入,大门在他们身后缓缓合拢,原来那大门的两侧还有碉堡,里面驻扎着很多的女兵,阴森肃杀,威势逼人。
青色的石板路,和城墙一个颜色,从门口一直向丛林深处延伸,直到朝阳坡顶那座雕梁画柱的红色宫殿。
宫殿没有名字,张仙他们的马车只有机会到达宫殿前的广场上,和很多的马车一样排队等在那里,听着那些人的议论,竟然都是来买阿依奴的人。
张仙突然发现自己这个阿依奴应该有个新的名字,否则很容易和阿依奴这个群体混淆,于是他就问她:“你的本名是什么?”
女仆谦恭的说:“主人,奴婢本名阿依秀奴。”她大概猜到了张仙的意思,忽然想起,自己好像已经太久太久没有用过这个名字了。
“阿依秀奴,我就叫你秀奴好了,四个字太长。”张仙随口说道,眼睛看着旁边的那些马车,那些马车上的标志,都代表着不同的意思。
阿依秀奴脸蛋微微一红,点头道:“谢主人。”,她知道张仙并不知道阿依古勒的传统和风俗,秀奴这个称呼,只有丈夫才能叫,别人都是叫全名或昵称,她的昵称是奴奴。
嫩嫩和叶灵都知道这个风俗,但想想还是闭上了嘴,对于这个啥都不懂的人,老是纠正他的错误也挺无聊,随他丢人去吧。
张仙收回目光,玩味的看了看嫩嫩和叶灵,嘴角泛起一抹微笑。
朝阳公主很会做生意,她不是直接卖阿依奴,而是在这里举行拍卖会,这样的拍卖会,几乎每天都在进行,为她赚取着丰厚的利润。
阿依古勒人的血泪和生命,换来了朝阳公主的巨大财富,这个残酷的现实已经存在了很多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改变,更不要说消灭。
美狄亚大帝的妹妹,古勒王的控制者,巨大财富帝国的主宰者,据说还有一支无比庞大的私人卫队,足以消灭某些小国的武装力量,岂是易与之辈!
张仙翻看着《百宝典》,一个个认着那些车上的徽章标志,叶灵看着都嫌累,就主动的给他做起了介绍,信手拈来,引经据典,这厮不愧是个神棍,口才一流。
不知不觉一天就过去了,在吃过了朝阳公主提供的餐饭之后,月上苍穹之时,拍卖会终于开始了。
简短节说,拍卖会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竞争得很激烈,但那都是高档次的阿依奴,中低档的几乎没有人和张仙抢,而那些老弱病残什么的,就不是几乎,而是真的没有人跟他竞争。
既便如此,张仙还是花掉了老大的一笔灭币,要不是雪妖送给他的储物袋里灭币着实不少,他就算是出卖菊花给在场的所有雄性,估计也无法赚到这么多钱。
张仙看着储物袋里仅剩的那点金灭币,有些郁闷的说:“早知道要花这么多钱,我还不如把刚才那个最漂亮的阿依奴买下来,用来暖床多好啊。”
阿依秀奴低声说:“主人,您将来一定会有很多更胜那个女孩儿的奴仆来为您做一切,今天您的付出,他日必将得到千百倍的报偿,阿依古勒人永不忘恩,绝不食言。”
张仙摆摆手,不欲多谈,打了个哈欠问道:“什么时候才能把人领走啊?”他可在这个地方呆够了,既便这里是个女儿国,但能看不能吃也不敢吃,还不如没有看到的好,省的闹心。
张仙现在就很闹心,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的宠爱小怜,她那美妙的身子已经成了他的鸦片,光吃豆腐不够,一定要尽情的大快朵颐才过瘾。
叶灵道:“玛格丽特,赞美生命女神。老板,要天亮才能把人领走,我们今晚就要住在这里了,希望不要露宿在广场里。”
叶灵的希望没有落空,果然是没有露宿在广场里,他们一行人给安排到了宫殿后面的一个院落里,这样的待遇,并不是每一个参加拍卖的人都有。
天上掉馅饼,不是火坑就是陷阱,对于朝阳公主的莫名优待,张仙有些非常不好的预感。。。
给读者的话:
1更。
209 金甲灵蛰
夜深人静,张仙宠爱完小怜后,修炼了一会儿,心中突生易感,寻猎术自行启动,在火藏量并未缺乏的情况下,遥遥指向院外的某一个地方。
寻猎术一旦启动,张仙的意识就会受到影响,即便是他不想去那个地方,也还是无法控制住那种强烈的冲动,此时此刻他身不由己。
张仙悄悄离开了小院,负责内外安全的阿依秀奴和叶灵都没有问他去干什么,只是默默的坚守自己的岗位,等待漫漫长夜的终结。
张仙一离开小院,平静的表情就变得凝重起来,身上的气息尽可能的收敛,但火气已经在体内飞速的运转,星梦倒握在手中,身形如猎豹//奇书//网整//理一般矫捷,飞速的在丛林之间穿行,直奔那个水属乙级猎场。
这是张仙第一次在灭境捕猎,心中那种不安的感觉很强烈,他并不想出来,但背负寻猎术就必然要受其影响,或许以后他可以克服这个缺陷,现在却无法做到。
张仙并不担心嫩嫩小怜她们,论实力她们比他厉害,别看小怜对他百依百顺,看起来弱不禁风,但那并没有掩藏起来偶尔会闪现的威势,绝对不比嫩嫩差。
张仙现在担心的只是朝阳公主,她总不会无缘无故就大方慷慨起来,照顾他们这帮人,她不是那样的人,吃人不吐骨头或许才是她的本质!
朝阳坡非常辽阔,张仙飞奔了近一个小时,终于到达了猎场所在地。这里还不到朝阳坡的中段,周围植物茂盛得有些诡异,大凡猎场,基本上都有这个特征。
张仙看着肆意疯长之中的那个沼泽,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一股子腥臭味儿在空气中弥漫,浓烈密集中人欲呕。
没错,这里就是水属乙级猎场,规模看起来没有张仙在春城见到的那个大,但生机勃勃,邪气恣肆,估计猎物会比那里丰富得多,只是不晓得灭境的猎物到底强大还是弱小。
张仙希望猎物强大些,又害怕太过强大,前者是因为能够让他有大收获,后者是因为会让他有大危险。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张仙无法掌控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唯有做最坏的打算,怀着最美好的憧憬,布置好三才引虫阵和四相诱虫阵。
没有随身携带的小盒子,星梦固然锋利,却还是不如老家伙顺手,张仙有时候是个完美主义者,点燃了阵法之后,心里头还有些纠结,骂了自己一句“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他才专注的默念火气咒,开始捕猎。
两股烟雾藤蔓深入沼泽中,张仙的火气消耗迅速,同时也在疯狂的吸收,两者之间形成了一个循环,构成一个平衡的局面,火藏量一直保持在三分之一左右的额度。
不断深入沼泽深处的烟雾藤蔓,突然触及到一股邪恶的气息,接着剧烈颤抖起来,有猎物上钩,张仙赶紧回收藤蔓,那股邪恶气息越来越浓烈。
哗啦一声响,烟雾藤蔓从沼泽中牵扯出一个大如笸箩金光灿灿的生物,这东西生着一双火红的眼睛,形状十分的凶恶慑人,双翅一震,就朝张仙飞过来。
“金甲灵蛰,这是他娘的太古遗种,马勒戈壁,这下子废了!”张仙一看到这玩意儿眼睛就绿了,以他现在的修为,要是遇到不厉害的远古异种还能对付,这下子倒好,直接来个太古遗种,肯定歇菜了!
张仙没有选择了,他现在想甩脱这个金甲灵蛰也做不到,但凡是给他阵法弄出来的生物,都会追着他不放必须要有一方死掉或者臣服才能归于平静。
张仙吐出了二分纯火气和鲜血,血火生莲烧灼到了近前的金甲灵蛰,同时用上了大魂咒术,身化血火将马上就要挣脱血火生莲的大甲虫包裹住,疯狂的消耗火气和精血,同时火气**运转到极致,拼命的吸收外界的气息,补充体内的消耗,一团血火在夜空中烈烈焚烧,久久不息。
张仙第一次遇到这么危险的情况,金甲灵蛰生命力无比强大,而且战斗力也非常的强大,他的身体不断遭受猛力的攻击,即便是化作了火球,也不时给它弄出来一个窟窿,本来就非常痛苦的他都给整得有些麻木了。
火球在空中飘忽不定到处乱窜,最后跌入沼泽中,一路向下,金甲灵蛰竟是带着张仙回了它的老巢,那是沼泽下面的一个巨大的洞穴,一层光幕将沼泽和洞穴分隔成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给读者的话:
2更。
210 灵蛰寒虬合体
金甲灵蛰终于不动了,但身体并没有被融化,只是寂然不动,没有了生机。张仙发现自己还没死,只是也差不多了,奄奄一息。
躺在奇异的草丛中,看着这个幽光闪烁的巨大洞穴,鼻端传来淡淡的幽香,是那种很清新的香味,他最喜欢的那种气息。
张仙此刻唯一能动的就是内脏,用力的呼吸着这淡淡的香气,有心旷神怡之感,他以为只是精神作用,不过马上就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儿,这香气中竟然包含很神奇的微粒,进入他的身体后就爆开,化作温润的气息和火藏球夹层中释放出来的寒气一起修复他的身体。
火眼这个时候已经处于休息状态,火藏球里面空空荡荡,只剩下了一缕若有若无的火气还在其中蠕蠕而动,像一条病得快要死掉的虫子。
张仙很享受给这种香气滋润修复身体的感觉,但很快他就不再享受,而是恐惧起来。那些温润的气息布满整个身体之后,竟然纠结起来,再次变成相连的微粒,接着就变成了一条蛇一样的生物,在他的身体里扭动挣扎,想要钻出来,并且开始咬噬他的躯体。
这玩意儿虽然没有牙,力量也不是很大,可是那种感觉很令人心寒,张仙就算是胆子大,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恐惧感越来越浓烈,挥之不去。
怪蛇在不断的变幻,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在进化,它已经长出了牙齿,开始吞噬张仙的内脏,却不再挣扎,只是拼命的吃,他痛不欲生,却偏偏没有晕过去,内脏被咬得七零八落,他没死也没有吐血,只是疼痛。
事情有些诡异,张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一个噩梦。遗憾的是他无法动动手指,掐自己看看是真是幻。此刻的他,从未有过的无助。。。
这是一个非常痛苦艰辛的过程,每一秒钟都好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张仙心想,爱因斯坦那个老头儿说的一点没错儿,时间是相对的,千年可能一瞬,一瞬也会千年。
即便是这么痛苦,张仙还有心思想爱因斯坦的话,真不知他是没心没肺,还是精神有问题。正常人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不会有他这样的闲情逸致胡思乱想!
那怪蛇把张仙的内脏几乎都吃掉了,他现在就剩下了心脏还在,通过内视他可以看到心脏还在蓬蓬的跳动,怪蛇睁开刚刚进化出来的血红双眼,贪婪的看着心脏,吐着蛇信,它的身体上已经长满了金光闪闪的鳞片,还有一双翅膀和三只脚,赫然是金甲灵蛰的第二形态:金鳞灵蛇。
太古遗种类别的生物,都拥有两种形态,张仙有幸得见,还是他身体滋养进化而成,此时此刻他的心情复杂的难以描述。
金鳞灵蛇慢慢张大了嘴巴,那嘴巴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