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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伯爵-第3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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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玛鲁这才消停了些,他抬起头,看到安洁丽娜正带着关切看着自己,不由一笑。
    “小火龙,殿下,想办法替我要一些援助吧。”赫玛鲁抿着嘴道,“向陛下保证,我能为他拖住艾弗尼根至少五千人的部队,拖住七天。”
    安洁丽娜疑惑道:“可是你只有六百人啊?”
    “正面作战我没有丝毫胜算但如果只是骚扰的话……”赫玛鲁微微笑,“我还是有点自信的。”
    安洁丽娜没有多说什么,她蹙着眉,自语道:“狮鬃山脉的地形复杂,应该能阻碍艾弗尼根的进军速度吧。”
    “你想错了。‘灾厄’的几名骨干之前出现在这里并不是偶然,他们恐怕早就存着刺探情报的目的来的。”赫玛鲁解释道,“虽然时间不长,但是,边境士兵的实力,高端战力的数量和强度,以及附近的环境,他们都心里有数。”
    “那岂不是糟了?小赫玛鲁卿,你真的有信心拖住他们七天吗?”
    赫玛鲁静静点了点头,他扭了扭身,从床上坐起,将脚放到地上,深吸一口气站了起来。
    “我可是,迫不及待了啊……”
    赫玛鲁迫不及待,要测试自己的新生。还有什么比异国的入侵者更合适呢?用敌人的血妆点自己的长袍,用敌人的畏惧成就自己的名声,而这些事,显然不适合用在自己的同胞身上。
    这简直……是送上门来的优待啊!赫玛鲁似乎全然没有在意,眼前是数十倍于自己的强大军队。他咧开嘴,发出无声的狂笑,眼中的紫色异芒如同燃烧着一般,烨烨闪光。
    
   

第287章 饥荒与银狼的先锋
    凌云之路,只有长期来往于崔因格镇与三国交界处的资深走私者才知道的小路,但此时,这里却有一支入侵者军队,正沉默的前行着。
    这支军队,沉默而危险,他们大多数都是半魔裔,也就是拥有恶魔血统的人类。这些人的身体素质会优于普通人不少,多半嗜战好杀,简直是天生的战士。
    所以,奥尔教的宣传常将艾弗尼根帝国作为邪恶的象征,也是理所当然的。
    艾弗尼根帝国的军队相对军纪较差,他们更注重个人实力而非整体的纪律。军官往往用铁与血来制驭下属,他们通常不擅长太复杂的战术,而倾向于以快速、强大的攻击直捣要害,尽快解决对手的中枢或者最强者,让对方失去战意,成为他们的猎物。
    很快,队伍的最前锋发现了猎物。
    一声呼哨,数名斥候离队而去。他们锐利的眼睛看到了几个身着老旧军服的格里芬军人正慌忙逃走。显然,那是格里芬帝国方的斥候。
    于是,艾弗尼根的斥候立刻追了上去,他们可不想放过这些同行。斥候之间,无非比的是谁先发现对手,谁先把准确消息传回自己的阵营。当然,杀掉对方让对方彻底沉默,也是一种很常用的战术。
    艾弗尼根的斥候,要比格里芬的斥候强大。这一点,还没交手就已经看出来了。
    格里芬帝国的这几人显然只是普通人,虽然作为斥候,他们要比同级别的士兵更灵活,更富战斗技巧,但他们的速度,仍然只是凡人的程度。
    而艾弗尼根帝国的斥候,完全是非人。
    他们反曲的膝盖虽然要忍受更大的反冲,磨损更严重,往往不用三年就全身伤病痛苦不堪,但在这三年的黄金时期内,这些斥候拥有三秒三从静止飞奔到五十米之外的超强加速度,以及以接近六十公里时速的奔跑速度。即使此地并不平坦,即使一路上常有灌木岩石挡路,这些都挡不住艾弗尼根帝国的斥候们高速接近他们的目标。
    目标,即是格里芬帝国的士兵。
    “猎物,上钩了。”
    忽然间,艾弗尼根的斥候们听到一声清亮的欢呼声,随之他们便看到一道银色的身影从暗处飞射出来,一点寒光,凌厉的刺中最先一名艾弗尼根斥候。
    一剑,断喉,干净利落的让生命力顽强的艾弗尼根人也没有丁点机会。
    “老娘是本地最强的盗贼疾风之银狼,记住老娘的名字然后受宠若惊的去死吧!”少女欢呼着,斩向第二名斥候。
    她的剑,伴着清爽的风,剑路简单但仿佛无从躲避,一剑出手,便让人不由感觉到那是一团危险的雷云,不时绽放出狂暴的雷光。
    雷光即是剑光,每次绽放,都会干净利落的将一名敌人刺死或者斩杀,这些实力不弱的斥候,竟没有一人挡得住洁琳丝一击。
    他们甚至来不及逃走。
    “干得不错呢,小狼姬。”赫玛鲁赞叹道。他不慌不忙的从一棵低矮雪松上跃下,整了整自己那身灰黑色的长袍,似乎全然没注意到自己踩着一具艾弗尼根人的尸体。
    “半魔裔,天生的。”赫玛鲁低下头,看着倒地的尸体,“嗯,反曲膝盖,发达的大腿,中空而弹性十足的骨架,和定义为人的存在几乎完全两样呢。”
    他这才发现自己踩着一具尸体,向一边踏出半步。随后,赫玛鲁在尸体上摸索着解下他的武器,拿在手中轻轻掂了掂。
    “精钢,加了些深渊气息深重的添加剂……比如浸硫魔铁之类的。”赫玛鲁撇了撇嘴,“艾弗尼根不愧是军事强国,连杂鱼用的武器都这么高级,只可惜……太难看了。”
    他随手将这把匕首掷向身后的雪松,深深扎入其中直至没柄。
    洁琳丝眯起了眼,她嘻嘻笑道:“不错哟,这个力度,完全不像是原来那个体弱的你嘛。”
    “别小看我呀,小狼。”赫玛鲁应道。
    他抬眼看向远方,重重树木阻挡了他的视线,但赫玛鲁仿佛仍然清楚的看到艾弗尼根的先头部队。
    “五个斥候而已,这只是打个招呼。我们还有的玩,慢慢来。”
    五名斥候的损失并没有让艾弗尼根帝国的军人有什么反应。在他们眼中,被干掉意味着弱小,弱小者没有生存的价值,只有少数直觉敏锐的军官稍稍小心了些,约束着手下作了些准备。
    但还不够,要防住赫玛鲁,还远远不够,
    没过几分钟,在艾弗尼根帝**前进的道路上,忽然多出一堆石块和断木,将道路严严实实的挡住了。
    见此情形,艾弗尼根的部队甚至连停下来确认都有,便径直走了过去。靠前的队伍中,一名军官默默快步走到队伍最前,深吸一口气,猛然向前振臂低吼。
    赫玛鲁眯着眼看着那边军官,半晌嘿然一笑。
    面前,岩石炸碎,而大树断木毫无损伤。此时,另一名军官走上前来,他手臂微动,刹那间便有数以百计的无形利刃,将那些断木切割成木块,四散滚落。
    堵路的木石,转眼间就被清理一空。而艾弗尼根帝国的军队,几乎没有减慢速度。
    “这样的敌人才有点意思嘛。唔……说起来小红帽是不是也是半魔裔?你们看她的特殊能力也是很有趣的。”赫玛鲁突发奇想,问道。
    “有可能啊?”洁琳丝嘻嘻一笑,“呶,那个用风的交给我。”
    “说什么呢,我可没打算亲自下去和这种程度的废物交手呐。”赫玛鲁咧开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这种程度的敌人啊……只要,动动手指就好了嘛。”
    他可是做足了准备。
    面前脚下,是一块两米见方的洁白丝绸,其上以黑海魔鱿的墨汁绘制出无数条发丝粗细的墨线,构成一个严谨而庞大的图形,一个巫术法阵。
    赫玛鲁在法阵中特定的节点上,看似随意的放上各种东西。炎鳞巨兽的犬牙,燃脂魔花的花蜜,怒风巨鹰的冠羽,龙炎蜂后的蜂胶……各种红色的青色的无色的材料,错落有致的点缀着整块丝绸。
    当最后一片龙龟腹甲被插在丝绸中心后,赫玛鲁双手合什,以短促的节奏咏唱着诡异的咒语,似乎每两个单字,都会让一件材料所在的节点及周围的墨线变成红色,慢慢的,整块丝绸,就成了一片血红色的光幕。
    火光,在墨汁构成的线条上欢跃着。
    黄巫术·轰燃炽烧烟刃阵!
    这就是赫玛鲁的进步。就算是不算太熟悉的黄巫术,他也能通过长时间的准备和相应的巫器辅助下施展出来。
    炎术,是赫玛鲁仅次于黑巫术的精通巫术了。借助绝灭魔焰晶珠中‘狂炎之王’的灵魂,赫玛鲁对于炎术的相性要高于其他元素,而那块花费他大量时间描绘巫术法阵的丝绸,则让他更容易构建复杂的巫术。
    七星级的黄巫术。
    术成,赫玛鲁的身前涌起大量浓烟,这些烟与普通的烟不同,它并不发黑,而是一种鲜艳的红色,闪动着如同纫般低调内敛的红光。
    这是燃烧着的烟,它的温度,并不比魔法的火焰更低。
    伴随着此起彼伏的爆鸣声,这些烟汇聚成各种形状,从各个角度,向着大道上的艾弗尼根帝国士兵发起猛攻。
    瞬间,艾弗尼根帝国的军队上空,交织成一片刀网,由炽热的浓烟汇成的刀网!
    赫玛鲁抿起嘴角,刀,他是不擅长的,但脑中所记的招式却还在阿维利刀舞,橡叶狂欢!
    当无孔不入的烟,以销金熔铁的高温,劈斩出凌人的刀意。瞬间,一十八道刀刃,劈空斩下。
    烟,无法用武器直接挡下,运气不太好的入侵者顿时被烟刀径直劈开,进而被大量火元素侵入体内,从内而外引燃人体,成为熊熊燃烧的人形火炬。
    运气好的人,也仅仅是避开要害,而已。
    入侵者当中,一人高举起手中的石制手杖,怒吼着喊出某个深渊领主的名字虽然在旁人听来,那只是无意义的乱叫,但这声高呼,显然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类法术·冰亡棱镜!
    在他的头顶上方,青蓝色的冰晶汇聚成镜面。笼罩着他身边的队伍。
    这个薄如纸面的冰层,在赫玛鲁的烟刀狂斩之下安然无恙,反倒是那些炽热的红烟变得昏暗了不少。
    “不错哦,克星呢。”赫玛鲁撇了撇嘴。
    除了这名拥有冰亡异能的军官,还有些艾弗尼根人用自己的方法反制、对抗或是减弱了赫玛鲁的烟刃阵造成的伤害。只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艾弗尼根人,只是少数。
    赫玛鲁的炎术。造成了艾弗尼根人不小的伤亡。
    他们,被激怒了。
    这只是开始啊。赫玛鲁站起来,领着自己的同伴与部下不慌不忙向狮鬃山脉深处走去。他们前进的方向,只要翻过一道山梁,就会进入大湿地沼泽。
    那里,是赫玛鲁的主场,也将会是艾弗尼根先遣部队的噩梦。
    
   

第287章 饥荒与银狼的先锋
    凌云之路,只有长期来往于崔因格镇与三国交界处的资深走私者才知道的小路,但此时,这里却有一支入侵者军队,正沉默的前行着。
    这支军队,沉默而危险,他们大多数都是半魔裔,也就是拥有恶魔血统的人类。这些人的身体素质会优于普通人不少,多半嗜战好杀,简直是天生的战士。
    所以,奥尔教的宣传常将艾弗尼根帝国作为邪恶的象征,也是理所当然的。
    艾弗尼根帝国的军队相对军纪较差,他们更注重个人实力而非整体的纪律。军官往往用铁与血来制驭下属,他们通常不擅长太复杂的战术,而倾向于以快速、强大的攻击直捣要害,尽快解决对手的中枢或者最强者,让对方失去战意,成为他们的猎物。
    很快,队伍的最前锋发现了猎物。
    一声呼哨,数名斥候离队而去。他们锐利的眼睛看到了几个身着老旧军服的格里芬军人正慌忙逃走。显然,那是格里芬帝国方的斥候。
    于是,艾弗尼根的斥候立刻追了上去,他们可不想放过这些同行。斥候之间,无非比的是谁先发现对手,谁先把准确消息传回自己的阵营。当然,杀掉对方让对方彻底沉默,也是一种很常用的战术。
    艾弗尼根的斥候,要比格里芬的斥候强大。这一点,还没交手就已经看出来了。
    格里芬帝国的这几人显然只是普通人,虽然作为斥候,他们要比同级别的士兵更灵活,更富战斗技巧,但他们的速度,仍然只是凡人的程度。
    而艾弗尼根帝国的斥候,完全是非人。
    他们反曲的膝盖虽然要忍受更大的反冲,磨损更严重,往往不用三年就全身伤病痛苦不堪,但在这三年的黄金时期内,这些斥候拥有三秒三从静止飞奔到五十米之外的超强加速度,以及以接近六十公里时速的奔跑速度。即使此地并不平坦,即使一路上常有灌木岩石挡路,这些都挡不住艾弗尼根帝国的斥候们高速接近他们的目标。
    目标,即是格里芬帝国的士兵。
    “猎物,上钩了。”
    忽然间,艾弗尼根的斥候们听到一声清亮的欢呼声,随之他们便看到一道银色的身影从暗处飞射出来,一点寒光,凌厉的刺中最先一名艾弗尼根斥候。
    一剑,断喉,干净利落的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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