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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战争-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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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希望看到这本书。

  现在我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句子:幸福就是枷锁。雷红是一个幸福的女孩,无所作为不能怪她,但什么才是有所作为呢?写一本书就是有所作为吗?有所作为好呢还是幸福好呢?幸福是不是就是一切呢?有所作为是不是就会有幸福感了呢?等等,我不知道。

  我还是宁愿要一个父亲。

  谁不愿意要一个父亲呢?

  我中学时代的日记由一些巴掌大小或比巴掌更小的塑料封面的笔记本组成,它们被我编成了号码,到现在,已经有几十本了,它们越来越厚,跨越的时间越来越多,记述的句子越来越短。我早年的日记本一本都不在身边,它们本来在B镇,几经反复,还是回了B镇。

  B镇离北京十分遥远,我只能依稀地看着它们。

  其中有一本,黑色的封面上有一朵难看的红色的玫瑰,这就是雷红从N城回来送给我的。

  在中学的某个时期,我十分崇尚黑色,我对我的同学说,如果要别具一格,衣服的颜色要么是黑底白花,要么是白底黑花,再也没有别的颜色比这好看的了。现在想来,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若穿了那种我想像的刺黑刺白的衣服,是多么的怪异,多么的触目惊心。

  我自己一直没有找到这样一种黑花白底或白花黑底的布料,倒是邻班有一个女生,托人从外地买到了这样一块布料,浓黑的底,惨白的大花紧贴在上面,那是一种变形的细细长长的花瓣,既像水母又像蜘蛛,狰狞地缠绕在那个女生的身上。从她的身上,我发现自己的眼光已经变得多么的古怪、反常,冷冰冰地失去了对美好颜色的感受力。

  那本黑色的日记本从雷红的手上送给了我,如同N城的一个象征,一个暗示,是我与N城的一个预约。

  于是这个黑色的日记本便记着从雷红那里听来的基督山的故事,这个故事只有一个开头,据说这是一本内部的书,需师级以上的干部方可阅读,雷红的表哥从他的同学那里偷来看的,雷红只来得及看一个开头。

  雷红对她在N城的亲戚不大以为然,说她的表姐连《红楼梦》都没看过。

  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正大兴阅读《红楼梦》,我和雷红这些B镇上的精英少女也大读此书,对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著名论断烂熟于心,我们背诵了所有的诗词,阅读了有关解释,成了年纪小小的红迷。

  我想,我没有去过N城不算什么,我通读了《红楼梦》,又自学高等数学,我还买了一本厚厚的《宇宙之谜》,并逐期借阅月刊《科学实验》,我的各科成绩闻名于校。

  你知道光消失后光子到哪里去了吗?

  这就是我当时的问题。

  多年以后我回想这一阶段,我看到这一切既没有老师的指点,也没有家长的引导,一切都是自发的。遥望B镇的那个少女,她穿着蓝色衣裤,在B镇钢蓝色的天空下纵身一跃,她坚定地从高处往低处跳,训练自己的胆量和意志。这是多么奇异的少女,她柔软的身躯和蓝色的弧线珍贵地闪耀在B镇的天边。

  我常常对人说起这个姿势,这个姿势永远停留在我的少女时代。

  东风吹

  战鼓擂

  现在世界上

  究竟谁怕谁

  没有去过N城实在算不了什么,肯定是要去的,那是一个早就预定了的目的地,我们将长上翅膀,乘风破浪,蓝色的风在我们的耳边呼呼鸣响,我们就是海鸥,就是船,就是闪电。

  将乘风远去的少女就是多米。

  这是一个轻飘飘的、狂妄自大的时代,如同天上的白云,轻盈、柔软、洁白。

  此刻,我紧盯着的地方就是N城。

  N城伴随着一阵亮丽的绿色进入我的体内,在我的心脏中嘤嘤作响。

  我在B镇农村的田野中间站立着,太阳在流泻,一个声音越过太阳对我说:

  你要到N城去了。

  N城N城,水晶般的N城长期以来囚禁在我的梦境中,现在它轰隆隆地响起来了。它的音响久埋于我的内心,它的旋律就是雷红那年从N城回来唱的那支歌子,是朝鲜片《摘苹果的时候》里的一个插曲,我一遍遍地把它唱走了样,这走了样的曲子就是我对N城的印象。

  这段乐曲在那个绿色流淌的下午从天上流泻下来,N城的楼房和棕榈树鱼贯来到我的眼前。

  我来不及跟任何人请假,当天晚上我们大队的文艺宣传队要到邻队去演出一台节目,我既是编导又是主演,有一个铁姑娘开山造田的舞蹈由我领舞,我的缺席将会产生什么后果,在那一刻我连想都没有想。

  我匆匆回到队里,匆匆在印着“为人民服务”的黄绿色帆布挎包里塞进毛巾牙刷,以及一本蓝色封面的《现代诗韵》,在偷偷摸摸练习写诗的最初生涯中,这本诗韵和《新华字典》被我翻得像陈年的旧书。

  我拉出单车,沿着门口窄而斜的下坡飞奔到路上,链盖被路面的泥坑震得砰砰响。

  我在山道上呼呼地骑着车,下坡的时候也不抓闸,车体飞快地下坠,很是惊险过瘾。

  我身轻如燕心如闪电。

  噢,N城,你是如此爱我!

  走上柏油马路的时候,我看到公路两旁的蔷薇在怒放。正是在怒放,怒放这个词发明得多么好!充满激情和活力,既像气体般自由,又像火焰般热烈,我从未见到过如此茁壮、繁茂、层层叠叠争相开放的蔷薇花,在B镇,哪里有这如云堆积的花朵呢?我第一次发现,粉红和粉白的颜色也是可以鲜艳的,它们白里透红,红中泛白,如同天上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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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战争  第二章(7)                太阳正在落山,浓彩的金色光焰高高低低地跳荡在娇嫩的花瓣上,五月的风从大路的尽头一路吹来,仿佛来自一个不可名状的梦幻之所。

  这蔷薇花多像梦中所赐啊!在我十九岁的时光中,遍布着它们的芬芳,我此前和此后,再也没有看到过如此灿烂的花丛了。

  我回到家,母亲和继父都知道了此事,连母亲的同事也都知道了。当下决定,第二天一早就上路,由我母亲带我坐客车到地区,在地区教书的姐夫送我到火车站。

  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耳朵里灌满了各种叮咛,在排队等待进站的时候姐夫郑重地告诉我,在火车上有位子就坐着,没位子就站着。他又说:只要有位子,不管那头坐的是男是女,是香是臭,都要赶快坐下去,不然就抢不到位子了。

  在黑暗中N城越来越近,一个巨大的幻影在我眼前变化着各种色彩和亮光,轰隆隆地走近我。我兴奋极了,无形的亮光与色彩,无声的喧响在我身边涌动,哦,N城,你使我相信,敢于幻想的,就能够得到!

  火车快到的时候我感到了一片灯海,真是辉煌之极,我睁大眼睛仰望每一处高楼和灯光,我一次次地想:我到一个大城市来了,这是一个省会。后来我在N城居住了八年,无数次到达过N城火车站,从出站口看N城的街道,客观地感到这些街道十分平淡,只不过是N城这样一个中等城市的普通的街景。

  但我十九岁的时候,以后的日子尚未到来,一切的惊喜都未曾被剥夺,它们如同一个蓓蕾,牢牢地被包裹着,它们只在一个时刻绽开,那个时刻是如此短暂,这短暂的时刻已经一去不返了。

  我在出站的栏杆旁看到了我的哥哥,这个唯一的哥哥跟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他是我的继父带来的,但他天性善良,待我不错,我跟他并无隔膜。当时我哥哥被选送到一个中等专业学校学化工,家里给他打了电报,他就来接我了。

  他像许多性急的人一样攀在栏杆的横杆上,以便使自己的头从众多的头中浮出。

  我一眼就看到了他。我先看到了他,他正往人群中焦急地找我。

  那是一个熟悉的、亲人的面孔,从那里散发着安全的空气。多少年后我想起第一次到达N城时看到我哥哥的情景,还是满怀感动。

  一个十九岁的女孩,从未出过门,当她在夜晚到达一个陌生的偌大的城市,万灯闪烁,万头攒动,如果她看不到接车的人,她将怎么办?

  我想,也许N城的全部辉煌都是在我看见哥哥之后才发现的。我跟在他的身后,迎面看到大街上的一座七八层的大楼,竟觉得十分巍峨。

  在哥哥的女同学宿舍住了一夜,第二天他带我去找文联大楼。我们走过了一条又一条街道,无数的街道使我眼花缭乱,问了很多人,文联大楼还是没有找到,于是我们沿着红卫路伸出的一条树木很多的幽静小路往里走。

  小路的两旁是围墙,围墙非常长,一直没有看到门,并且出奇地静,前后没有一个人。我们越走越远,还是那么静,还是没有人,我有点害怕,于是停了下来。

  我侧过身,却很快就看到了一个人从后面走到了我们的跟前,吓了我一跳,刚才怎么空无一人?也许她是从树底下钻出来的。

  这是一个老女人,脸上满是黑色的皱纹,身上却穿着黄绿色的军上衣,像一个穿军衣的女巫。

  我哥哥问她文联大楼在哪里?

  她看了看我,冷傲地说:文联大楼怎么找到这里来了?你们没看见这墙上全是铁丝网吗,这是关犯人的地方。

  我哥又问:那红卫路在哪里?

  她手一指,说:就是你们刚才过来的路。

  这是那个兴奋和混乱的初夏中唯一的一个古怪的记忆,当我那件不可告人的事情曝光之后,我常常想到在N城碰到的这个女巫似的老女人,这肯定是一个不祥的符号,是命运中的一个征兆。

  那件我迟迟不能说出的事是什么呢?

  是抄袭。所有写作的人最鄙视、最无法容忍的抄袭。

  很多年来,看到别人犯了同样的错误的时候,我总是十二分地义愤填膺,十二分地表示蔑视,我对那位被抄袭了的女友说:告她,跟她打官司。

  同时我心里想,上帝保佑那个抄袭的女孩。

  我又想:幸亏那耻辱的年代早已过去了,我早已证明了自己,我写出了比当初抄的诗更好的诗,我写出了比我的诗风格更为独特的小说,过去高山仰止的一切刊物我都一一到达了。我的一位诗友在《N城文艺》负责诗歌组,他告诉我,当年我的档案他亲手烧毁了,变成了灰。

  一位老师告诉我,当年W大学来招生,曾到《N城文艺》了解我的情况,他们对招生的人说:这个女孩也会写诗,我们考过她,她不过是一时糊涂。

  一切确实过去了,我来到一片开阔的平原上,所有新的面孔看到的我,只是我的新形象。

  连我都忘记这回事了。如果不是我要自己写一个序,这个序使我回顾了过去,我也就不会想到要写这样一部长篇。

  卡夫卡是怎么说的?最美的、最彻底的埋葬之地莫过于一部自己的长篇小说了。好像是这个意思,我记得不是很准确。我的记性越来越差,医生给我开了一瓶柏子养心丸,适用症状中有一条,就是健忘。

  从我写作这部小说开始,我似乎提前进入了老年期,据说进入老年期的标志之一,就是对久已逝去的往事记得一清二楚,当年吃的年糕粽子的味道,当年见到的人的一颦一笑,当年经历的事的末梢细节,等等,全都如在眼前,如在昨日。而对眼前发生的事情,哪怕就发生在昨天,也照样忘得干干净净,面对一个很熟的人,拼命也想不起他的名字。

  我发现我正是如此。

  也就是说,我的暮年提前而至了。也就是说,我的青春年华,全都凝固在十九岁的那一小截时光里,往后的日子只是这只杯子里渗漏的一点点,而它们很快就被蒸发了。到了我的三十岁,一切都消失殆尽,在我的脸上,看不到青春的影子和光泽,我没有年龄,也没有家,人们判断不出我多大。

  身在未来的年龄里有多好!

  有什么比这更安详、更宁静、更怡人的呢?总之这是一件令人满足的事情,就让我进入我未来的暮年,让我沉浸其中吧。

  假设我是一个老人,如果我是一个老人,我可以完全地宽恕自己。对,我坐在宽大的藤椅上,置身于一片寂静的阳光中(在未来的日子里,这是多么的奢侈,无论是寂静还是草地,都将被人所充斥,阳光中弥漫着工业粉尘。还是让我提前进入暮年的好),过去的风无声地拂来,我在恍惚中看到那个十九岁的女孩的脸庞和身影,我想她实在没有必要在长达四五年的时间沉默寡言,失去信心,变得难看、平常、郁郁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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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战争  第二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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