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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吵过多少次嘴,打过多少次架,可她就是我行我素。有时候把他逼急了,“离婚”这两个字便脱口而出。而每当听到这个关键词,她便使出女人一哭二闹的惯用伎俩,甚至请出公婆惩治她口中“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儿子。他是个孝子,看到年迈的父母老泪纵横,也只得强低下头道歉,从此死了离婚这条心。
这次的旅行,本是为了修弥夫妻间感情的重温蜜月之旅,连下榻的蜜月套房都特意挑选得和五年前一模一样。可谁又能想到,他们的婚姻关系,居然被上天以这样残酷的方式划下句号?
带着满心的伤痕和别人的同情,他回到了自己居住的城市。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扯掉墙上悬挂的巨幅结婚照。已然死去的女人面带微笑地望着自己,硕大的脸灿若春花,那景象简直令人毛骨悚然。所有她的照片、她的生活用品、她穿过没穿过的衣服,统统被他锁进了阁楼的樟木箱里,钥匙则扔进了长江。还要收拾她睡过的床单被褥、她碰过的家具——好一个浩大的工程,看来他得重新搬家了。
他把全身蜷进被子里,紧紧裹住了头。被褥中她的香味浓烈得让他喘不过气来,就像他仍置身于她温柔的拥抱似的,令人窒息的温柔。当他闭上双眼,仿佛又置身于那一片波涛汹涌的汪洋之中,身体不受控制地上下起伏着,耳边又传来了恍若梦境的波浪声,哗啦,哗啦……那声音真实得可怕,他又回到了那一天,水,黄色的河水污秽而破碎,从四面八方包围了他,一路怒吼着向他扑过来,然后瞬间破裂成白色。他的耳朵里灌满了哗啦啦的水声,除此之外什么也听不见……他的身体像漂浮在云端之上似的没有一丝力气,晕晕乎乎不知何为方向,只一个劲儿向上划动四肢,妄想挣脱那副沉重的水之枷锁。在那生死攸关的时刻,他心中只闪过唯一的一个念头,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
他成功了,然而妻子却永远地沉入了冰冷的水底。
他想起某个春天的夜里,清风明月,花儿在枝头送来阵阵醉人的芬芳。她躺倒在他的怀里,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盛满爱情美酒的醇香,在黑暗中闪耀出那样微弱却晶莹的星光。
“如果有一天,我和你母亲同时掉进水里,你会先救哪一个?”
考验男友的经典问题,好在他早有准备。于是他假装头痛似的沉吟片刻,才胸有成竹回答道:“哪一个都不救。”
她猛地坐直身子,由于惊诧她那双大眼睛显得越发明亮动人。他趁机吻住她柔软的双唇,在她耳边轻声细语:“救你,那叫‘忠’,对老娘,那是‘孝’;如果真有那么不幸的一天,我要么陪你们一起葬身水底,要么就想法子把你们俩同时救起来,那才叫‘忠孝两全’!……”
当日的情形还历历在目,铭刻在他的记忆深处,清晰得好像昨夜才发生一般。可惜物是人非,她再也没有机会聆听他的甜言蜜语,再也没有办法回应他甜蜜的亲吻和拥抱了。不,她此刻所能享用的,不是丈夫的热吻,而是鱼类无情的蚕食,从她那身光滑白腻的肌肤上,它们攥取吞食赖以生存的食粮,直至她浑身上下千疮百孔,只残留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在水中摇曳生姿……都是他的错!绝望中他紧咬牙关,为防止自己叫出声来,连枕巾都塞进嘴里。在他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已变成白骨的妻子正在水中张开双臂,期待着他再次的拥抱。冷汗顺着他的脸颊悄然而下,滑落在枕巾上,恰似一道干涸的泪痕。
短篇故事集·恐怖夜谈 鱼妻(二)
哗啦,哗啦。他一闭眼脑海中便响起了这个声音,那是命运的追索使者。他微弱地叹了口气,意识到一个道理。那就是,终其一生他都将在这个水声的伴随下度过日日夜夜,如影随行。他找出一瓶安眠药,以一种怪异而仇恨的目光瞪着一杯纯净水,最后,决然地一仰脖,用口水把药片吞了下去。
冷,透骨钻心的寒冷,不仅冷而且潮湿。他醒来的时候双腿止不住地直打哆嗦,浑身像浸泡在水里一样阴湿而寒冷——不,就是泡在水里!床上一潭一潭地汪着大片大片的水,从床单到被褥,再到他内衣的里里外外,全被水浸湿了。不是一般的水,他稍微一探鼻子,好大一股腥中带咸的味儿。那气味闻上去是那么熟悉。
床上一摊突起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长条类似人体的东西,上面盖着被子,下面全浸在水里。他观察了一阵,那东西似乎睡得还很香甜,证据就是被子正有节奏地平稳起伏着。他不想贸然惊动对方,于是一只手悄悄潜过积水区,从被子下慢慢伸过去。那是一种柔滑细腻的触感,骨肉均匀又不失圆润……那分明是一条女人的腿。
水冷却了他一时发懵的头脑。身边的女人睡得很熟,在这汪洋一片的泽国里,就像婴儿躺在摇篮里一样安详平和。他小心翼翼掀开被子的一角,吸收了大量水分的棉絮是那样沉重。一双小巧的脚安稳地躺在水中,那脚的形状看起来分外眼熟。
再上去是光洁的小腿,不知道是不是浸泡在水里太久的缘故,整条小腿似乎都黏附着什么粘稠而亮晶晶的液体,在灯光的反射下映出妖艳而夺目的光泽。他把被子一点一点卷起,从那棉被的褶皱下显摆出一截花花绿绿的衣角,当他再度将注意力投向那露出的碎花衣边时,他的心猛地一沉。
那是她出事时所穿的衣裙。
难道……他不敢再多看床上的女人一眼,也不敢再任由自己的思绪恣意狂想。他的亲身经历,以及搜救人员的打捞结果,都可以百分之九十九地肯定,她死了,再也没法回到他的身边。可是,他的心中不免又燃起一团微弱的希望之火,万一的万一,她侥幸逃过一劫,挣脱死神的魔掌呢?他望着床上那蒙头大睡的女人,心中五味驳杂,百感交集。他定了定神,直到头不再眩晕,双手停止颤抖,这才分别握住棉被的两角。“一、二……”他在心底默默为自己数数,甫当“三”字一经出口,一咬牙揭开了被子。
不出所料,他又见到了自己的妻子。
和那一天一模一样,她上身穿着一件米黄色针织对襟开衫,下身套着一条碎花及膝裙,只不过脚上光溜溜的,既没穿袜子,也没套着鞋子,她的双腿仍同以前一样圆润莹白。然而……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开衫下面裹着的是什么?从她的腰部往上,乌青色水桶一般粗的身体,上面覆盖的不是白皙的肌肤,而是铁青色的鱼鳞,泛出的光泽就像在新月之夜暗沉涌动的河水;还有从上衣的两条袖子里伸展出来的,还是人类柔软而灵活的手臂吗?它们的确柔软,像展开的折扇一样铺在床上,上面的纹理清晰可见。他记得,曾经见过,也曾有幸吃过这种东西。对于鲨鱼人们称作鱼翅,在于普通的鱼类叫做鳍。
长在他妻子身上的,又叫做什么呢?
再也没有如白天鹅般修长优雅的脖颈,身体就这样与头部直接相连。她的头颅深深地埋进水里,鳃有规律地起伏着,从水下吐出一串串珍珠般的泡泡。她是在沉睡着,可她那湿润的深灰色眼睛睁得又圆又大,毫无表情地与一旁目瞪口呆的他对视。他被这诡异的视线弄得毛骨悚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而不知,直到很久以后他才想起中学的生物课曾教过,鱼,是没有眼睑的,它们不会眨眼,只能睁着眼睛睡觉。
可科学丝毫无法解释他眼前看到的一切。第一,他理论上该死的妻子如今安然回家了;第二,她变成了鱼。
准确的说,是上半身变成了鱼。
他从不记得妻子如此刻这般亲近于水。她生长于遍地石漠的山区,从小就是旱鸭子。直到今日,他仍能清楚地记得她第一次去游泳池的情景:她生平第一次穿上泳装,有些敬畏地躲在他的身后,不敢正视别人灼热的目光。当他抱住她的身体,将她轻轻托起于水面上,就在他放手的那一刹那,那猛一入水的浮力,那奇妙的上下上下的触觉使得她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尖叫,那是混杂了新奇与恐慌的叫声,像涉世未深的孩童发现新大陆一样充满了异常的兴奋。那种程度的兴奋是早已学过游泳的他在很久很久以前同样经历过的。
然而最终,她还是没能学会游泳。她对于水,似乎有种天然的抵触情绪,从那唯一的一次下水后,便再也没有去过与水沾边的地方。当然,“那一天”除外,它终结了一切。
在他无数次的梦魇噩梦里,幻想构造出了一切,却忘记了一点。她在暗无天日的水中,四肢徒劳地挣扎着,长发如同翻飞的水草,绝望地四下飘散,蔓延。水是一座天然的牢笼,禁锢了她的呼吸,束缚了她的行动。她被迫呼吸,然而涌入肺泡里的只有水,无情又肮脏的水,它们冲入她的身体,直到灌满她的肺,灌满她身体每一个空虚的地方,将她的肚皮撑得发胀发肿,变成一个巨大的人皮水泡。可他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人类的求生本能。
同他一样,她也要拼命活下去,不惜一切代价,只要能活下去。
他的选择是背弃自己的妻子;而她呢,只有拼命地游,永不停歇地游,不顾一切地攫取水中的氧气。
于是,她变成了鱼。
她蠕动了一下身体,这表示她醒来;鱼妻用两支鳍撑在床上,缓缓坐了起来,他不用回头也可以感知到,她那濡湿的头正贴在他的身边。
短篇故事集·恐怖夜谈 鱼妻(三)
她那两支浅黑色的鳍,在抬起身体的同时拍得水花啪啪响。那双长在头部两侧的鱼眼,唯有转动上半身才能勉强与他两两相望。呆滞而湿漉漉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那股漠然的神气使得他的后颈一阵发凉。他想装得若无其事,如往常一样问候她,可他办不到。就算不刻意把视线挪开,他也难以接受眼前这个可怕的事实:他那曾清丽的妻已变成鱼头人身的怪物,只为回到他的身边。就算他瞎了双眼,蒙蔽五感,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就算只是简简单单对她说一声:“回来啦?”——他也做不了。
她倒是转过头去,摆动两条修长如昔的玉腿,臃肿的鱼身就这样摇摇晃晃离开了他的视野。不多会浴室里传来了哗哗的水声,大概是去沐浴去了吧?他不禁大大松了口气。
幻觉,肯定是幻觉!他回过神来,狠狠抽了自己一记耳光。她一准早就淹死了,说不定此时搜救人员正在打捞她的遗体。一个女人,一个不会游泳、连水都只下过一次的旱鸭子,怎能抵挡海龙王狂风骤浪的侵袭?更别说她孤身一人,从千里外的度假地一路奔回自己的家,这可能吗?显然不现实。也许是自己良心不安加上思念成疾,才会产生这样可怕的幻影吧?他自嘲似的想,思念?当她活着的时候,我一日比一日更加厌弃于她;唯有她死去的那一刹那,才发现她在我心中的分量竟如此之重吗?换句话说,这也就意味着,她是自己血淋淋的死亡,证明了维系他俩婚姻纽带不是习以为常与惰性,而是更为牢固的感情。
浴室里的水声仍在继续。他迟疑了一会,放在门把上的手始终没有勇气拧开它。他抓起外套,走出了家门,临走前还不忘把大门反锁,直至锁到最后一层才罢休。
结婚五年来,他早已习惯这样的生活:早上七点起床出门,在路上吃完早饭就去公司上班,接下来的十几个小时都在公司里打发。他总是第一个上班,最后一个下班,下班之后还不忘加班,一般晚上都要忙到九、十点钟才回家。他如此勤勉并非热爱工作,而是因为回家之后也无事可作。与其两个人大眼瞪小眼惹人讨厌,还不如一个人呆着清静。再说了,她的作息习惯与他迥然不同:对于作家来说,通宵写稿是常有的事,她往往过着昼伏夜出的生活,白天睡懒觉,午夜才开始码字。为免打扰对方,他俩两年前实行分房而居,一个人一间卧室,谁也干扰不了谁。有时候放假他回到家中,迎接他的向来只有冷冰冰的灶台——她从不做饭,不会也不屑于做。“我的手是用来码值钱的字的,太平凡的活配不上我。”她曾这样骄傲地回答他。是的,就算他在公司如何努力,始终不过一个无所作为的上班族,从事的始终还是“配不上她的平凡活”,他全年的工资加起来甚至比不上她一本小说的版税。而且,随着评论界和读者的一致好评,她的书还会加印、再版,版税也随之水涨船高,人也越来越红……她又怎么甘心,匹配如此平凡的他呢?
可她就是不肯离婚,无论如何也不愿离开他。
除了死神的拥抱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