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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如云-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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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店的人自然就多了。”

杨戬略略一想,目光突然一亮,恍然大悟地拍着大腿道:“是啊,杂家明白了,沈公子这一招真是厉害,既卖了周刊,又为自家的酒肆广而告之,一举两得,一箭双雕。”

沈傲微笑着道:“公公有兴致入股遂雅周刊吗?”

杨戬又愣住了,入股?这周刊前景如此好,为什么叫杂家入股,这不是摆明就是分钱给他吗?沈公子这人也不是傻蛋,后面一定还有什么花花肠子吧

杨戬一下子变得谨慎起来,正色道:“沈公子,我们也算是熟人了,你到底打着什么主意,直说就是。”

沈傲笑了笑,也是正色道:“公公入股遂雅周刊,学生入股莳花馆,咱们一起联手,把这生意做大来,如何?”

杨戬一听,噢,原来沈傲想要入股莳花馆,莳花馆现在是年年月月的贴银子,有人入股,倒也没什么,反正杂家不吃亏;可是这遂雅周刊却是个香饽饽,一旦入股,那可就不同了,利钱是稳当当的。

这买卖怎么计算,也是值的啊。

第一百七十六章:神奇的小章章

第一百七十六章:神奇的小章章

杨戬尚在犹豫,不知道沈傲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按理说,这个沈傲如此精明,应当不会送钱给杂家花啊;若说他想拍杂家的马屁,这也太明显了

左想右想,又理不出头绪,深望沈傲一眼,无论如何也看不透这个沈公子。

沈傲心里却是清楚得很,相互入股,他可一点亏也不吃;遂雅周刊,早晚都要扩大发行的,影响力越大,难保不会有人想打它的主意,这毕竟是传媒,一旦有人妖言惑众或者其他的罪名弹劾,一道圣旨下来,就得关门大吉。

可杨戬若是入了股,却大大不同了,从此往后,杨戬便成了周刊的门神,想动这周刊,那些牛鬼蛇神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说得不好听些,就是蔡京起复,成了当朝太师,也绝不敢动这周刊。

此外,用周刊换来入股莳花馆,对于沈傲来说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莳花馆虽说现今经营不善,看上去只有贴钱的份;可若是转换经营方式,以它的实力,将来必然成为聚宝盆,现在入股,沈傲才好放心地操作,扭亏为盈。

沈傲微笑着问道:“怎么?公公还有什么犹豫的?学生就是坑谁,也断不会坑公公的,将来保准大家一道儿发财,总是少不了公公的好处。”

杨戬咬咬牙,道:“好,不若这样,咱们各拿周刊和莳花馆一半的股份,有了收益,一人一半,如何?”

见杨戬同意,沈傲心里开怀大笑,这就等于他与杨戬的利益绑在了一起,将来周刊若是有人眼红,有杨戬在,谁敢动手?

二人更加热络起来,说了许多话,晌午吃了些糕点填肚,眼看这查抄的差事已进入了尾声,杨戬显得忧心忡忡地问:“莳花馆的事,沈公子一定要快些将办法想出来,这样亏下去可不成。”

沈傲拍着胸脯道:“过几日就是年关了,过完了这个年,我就着手,放心吧,公公亏了钱,学生岂不是也在亏?”

杨戬哈哈一笑,略带疲倦地道:“既如此,杂家就回宫复命了,沈公子,后会有期。”

“公公好走。”

送走杨戬,沈傲查了账册,便对差役道:“封了宅子,将账册送到户部去。”

一切繁复的差事办完,沈傲总算交了差,该得的好处也得了,心满意足地径直往邃雅山房去。

这几日忙得脚不沾地,邃雅山房的生意倒是忽略了,从后门进去,直接到二楼,恰好一个少女端着一壶茶过来,眼眸儿一亮,道:“沈大哥。”

这不是春儿是谁,见了春儿,沈傲心情大好。

许久不见,春儿反倒是更加俏丽了,一张圆圆的鹅蛋脸;眼珠子黑漆漆的;两颊晕红;周身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或许是心情晴朗的缘故;整个人显得精神得多。

沈傲去接过春儿手中的茶,故意埋怨道:“春儿,我不是教你在这里住着便好了吗?这种端茶倒水的活自有人去做。”

春儿笑呵呵地道:“春儿是闲不住的人,手脚不能停的,哪里能春儿一个人摆着大小姐的架子,让姐姐们都去忙活?沈大哥,你等一等,我去给一楼的客人送一壶茶下去。”

将沈傲手中的茶壶抢过去,腰肢儿一摆,便急促促地下了楼。

春儿很勤奋啊,性子也好,将来必定是个贤惠的妻子,沈傲心里美滋滋地想着,独自落座,哼了首曲儿,便有几个路过的侍女和小厮向他行礼,沈傲笑着与他们招呼,便问:“吴掌柜哪里去了?”

有人答道:“吴三儿掌柜说是想再开一家茶店,正与人洽商店铺的事,至于吴六儿掌柜则在对街照顾那边的生意。”

家业大了,吴三儿都有点儿忙不过来了,沈傲忍不住唏嘘感慨,想当年的吴三儿,还是个善良懵懂的小伙子,半年功夫,就成了市侩的商人了,头脑也开始练得灵活起来,居然还有几分商业嗅觉,所以说,许多人一辈子庸庸碌碌,并不是他们天性如此,只是缺少一个机会而已。

过不多时,春儿笑吟吟地端着托盘上来,脸色微微带着些许的俏红,眼眉儿一拱,喜滋滋地道:“沈大哥你来。”竟是意外地主动拉住了沈傲的手,往三楼走去。

哇,春儿最近怎么这么活泼了,来?去哪里?莫非这样不好吧本公子还没有做好准备呢沈傲心里狂喜,跟着春儿进了一间闺房。

咦,这好像是春儿住的房间,房间不大,弥漫着淡淡的香气,陈设简单,却又有一种温馨感。

到了正中的一个小案子上,春儿朝沈傲微微一笑,随即指着案上的一本账册道:“沈大哥,你看,这是我作的帐,这个月的盈余都在这里。”

说着,春儿拿起账本递到沈傲的跟前,翻开一页,书页上有一行行蝇头小字,字迹娟秀。

春儿道:“你看,这个月邃雅山房的盈余最多,有三千三十七十贯,刨去各种用度,纯利是两千三百四十一贯。至于遂雅周刊,总共的纯利是八百九十四贯。”接着,她微微地蹙起眉,喃喃道:“只是这遂雅山坊的收益却令人有些担心,只有四百余贯,这样大的店面,单修缮的钱便投入了两千多贯进去”

沈傲无语,原来是叫自己来看她的工作绩效的,笑着接过账簿,翻了翻,一行行账单错落有致,倒是十分规整。

不过这账簿似乎有点小小的问题,这样的记账方法,不但耗费时间,而且一旦出现些许的差错,整个帐就很容易出错;看来这个时代的记账方法挺落后的。

春儿见沈傲沉眉,顿然有些忐忑地道:“沈大哥,怎么了?是不是出了错漏。”

沈傲微微一笑,道:“错是没有错的,不过我教你一个更好的记账法。”

提起笔,沉吟一想,便在账簿上笔画起来,一边笔画,一边道:“你看,你可以把帐分开来算,比如支用了多少钱,只需在这边的帐上填上数额,收入呢,就记在这一边,如此一来,两边的账目就清楚了,到了月底的时候,再将收入的总额减去支出的总额,这帐不就清楚了吗?”

春儿眸光一亮,沈傲教导的办法又简单又清晰,她如何不明白,连连点头:“嗯,确实可以省下不少功夫,也可以避免出错。”

沈傲呵呵一笑,迎向春儿那聚满崇拜的目光,反倒有些不太好意思了,今日精神正爽,便道:“我教你用一种新的数字来计数吧;这样更方便。”

这个时代的阿拉伯数字还未流传,这种记数方法显然要方便得多,沈傲分别写下0至9的数字符号,开始教春儿辩分,春儿很认真地学,加之资质倒也不笨,总算弄清了原委,其实要学会这种数字很简单,只要本身有计数的基础,再将0和零,一和1往上套就是。

教得差不多了,沈傲便直起身,将笔抛下,道:“这样计数,一来这账目寻常人也看不懂,就算有也只是为数几个人知道,这其次嘛,等将来我们的生意扩大了,用从前的办法计算过于繁复,若是用现在这个办法,则可省许多力气了。”

春儿听到沈傲一口一个我们,脸色窘红地道:“沈大哥,这些办法你是怎样想出来的?”

沈傲呵呵一笑:“你沈大哥夜观天象,一道金光突然灌顶,顿悟而出,行不行?”

春儿眼帘儿一眨,道:“金光灌顶时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痛。”

沈傲愣了一下,没想到春儿还真单纯到连这样的话也信,自己一时倒显得尴尬起来,解释不清了;春儿和周若、蓁蓁不同,不管是什么事,都无条件的相信沈傲,看上去傻乎乎的,那一种无条件的信任却令人感动;这让沈傲在她面前胡扯时,有一种负疚感。

哎,这叫恶人自有恶人磨,想想本大公子专以骗人为生,遇到了春儿,这浑身的本事有点用不上劲了。

轻叹一声,等沈傲回过神来,却看到春儿一双眼睛直勾勾地落在沈傲方才笔画的账簿上,似乎是在消化沈傲所教的内容,竟是全身心的投入进去,眼眸儿时而迷蒙,时而清明,深陷其中,令人不忍打扰。

沈傲无语,春儿竟将自己撇一边了,这算什么事,搬了石头似乎砸了自己的脚啊,早知如此,不应该这样早教他,等自己要走了再教。

百无聊赖,只好失魂落魄地出了春儿的闺阁,从过道过去,却见一间屋里竟是灯火摇曳,沈傲觉得有些奇怪,咦,大白天的点什么灯?须知年关到了,火烛钱可是涨了整整两个大钱啊,这家伙太不节约了吧。

门是虚掩着的,沈傲偷偷瞄了一眼,总算知道怎么回事了;屋子里很凌乱,四处都是书架和堆积的各种书,一张脏不溜秋的床上也摆了许多的书籍,墨汁儿连墙壁都没有放过,靠窗的地方,却恰好被一个书柜给遮挡了;纵是白天,窗里透不进光,也非得点起烛火不可。

再往桌案上去看,只见一个蓬头垢面的家伙危襟正坐,提着笔,却是陷入了深思。

他他是小章章?

沈傲一时膛目结舌,上一次见到这个家伙,他还是一副很干净,蛮晴朗的样子;怎么几天不见,就成了这鬼样子?妈啊这么长的头发连根绳带子都不结一下,这也太离谱了吧

敲敲门,沈傲扯着有些僵的笑容道:“小章章小章章在不在?”这是明知故问,也是为了掩饰自己偷窥的行径,做人要厚道,偷窥很影响节操的,更何况偷窥的对象居然是个大男子,若是传出去,难保不会有人浮想联翩。

“表表哥表哥你来了,快,快进来。”陆之章的声音带着激动,他的嗓音有点变了,以前还带着点儿磁性,可是现在,除了粗哑还是粗哑。

沈傲推门进去,凑近些看,总算可以确认,眼前这个人是小章章了,叹了口气,道:“小章章啊,你这是怎么了?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做什么?就算娶不到表妹,也不必将自己折腾成这个样子吧哎,你看看你,这么大的人,居然连自己都照顾不了。”

沈傲边说,边将目光落在桌案上,似乎感觉有点错怪陆之章了;这桌案上却是无数张白纸,有的涂鸦了潦草的字迹,有的雪白一片,这家伙不会是在写作吧?

陆之章带着羞愧上下打量了自己一番,道:“啊表哥,实在抱歉,想不到你要来,坐,坐吧。”

沈傲坐下,捡起案上带着潦草字迹的草稿,当先三个字他却是认得,隐隐约约像是那猴头三个字;陆之章在一旁道:“表哥,我在赶稿呢,再过两日,周刊就要送初稿去审核刊印了,现在故事只完成了一半,尤其是这本西游记,虽说剧情已经有了,可是我打算写得更精彩一些,教看周刊的读者不要失望。”

“哦。”沈傲这才发现,陆之章除去养尊处优之外,还算是个比较刻苦的人,工作还是很认真的,就是这幅艺术家的扮相,让他一时间接受不了。目光一落,却看到了案下的一封信笺,他和陆之章的关系自然不必说,径自捡起信扬了扬,意思是询问能不能看看;陆之章颇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信上的封泥早已撕开,将信笺掏出来,展开一看,这一回,沈傲又震惊了

居然是读者来信而且还是个粉丝,开头便盛赞小章章的故事生动,言语之中更有无尽的暧昧之词,看着,看着,连沈傲都不由得羡慕起陆之章的艳遇了,早知道做写手这么受人瞩目,这故事该自己操刀才对。

不过等看到落款,沈傲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草,落笔的人叫张大壮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极有可能性取向出现异化的男人,好悲剧,写手这一行还是让小章章去干的好,每天码这么多字,什么肩周炎、腰骨疼痛不说,收入还少得可怜,说不定将来生了女儿连奶粉都买不起,咦,这个时代有奶粉吗?本公子最近是不是有点时空错乱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唐大人威武

第一百七十七章:唐大人威武

看了会陆之章的初稿,一回生,二回熟,陆之章写故事的能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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