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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骥 追-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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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章  不同时空]


  来到古代已经三年了。

  确切而恶俗地说,又是借尸还魂。

  让我重生的这具身体,三年前大约十二、三岁的模样,我就当他十三了,所以今年我的“身体”十六岁。前世的我患有较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本来就是早夭的料,可是我们韩家人从来便不肯轻易认输。老爸为了我拼命赚钱,四十不到已经成了亿万富翁;大哥为了我弃文从医,二十岁那年成为全国最年轻有为的心脏病专家。而我自懂事起,记忆便一直停留在老爸大哥专门为我设计建造的“养心别墅”中,每天除了吞吞药、吃吃饭、看看书、写写字、画画画、上上网、弹弹琴、听听曲、睡睡觉、撒撒尿、拉拉屎,基本上没别的事。

  十八岁那年,我的病开始恶化,不得不住进医院,所以日子再也没法悠闲地过了。我大部分清醒的时间和精力都用来对抗永无休止的疼痛与憋闷,我逼迫自己不准轻易晕过去,因为每一次晕倒都可能成为永诀。原本照我的病情,活到十八岁就该偷笑了,可是我不想老爸大哥的努力完全付诸东流,至少,要比预期多活几年吧。我要活到二十岁,只要到二十岁就好。我默默对自己说。

  治好我的病唯一的方法就是换心手术,可惜韩家人的血液过于罕见,除了韩家人自己,压根没见过类似的,更别提一模一样的了。而韩家本就人丁单薄,在世的除了我,通通正值壮年身体健康,虽然老爸百分之百愿意把心换给我,可我和大哥绝对绝对不可能同意。

  老爸每提一次,都会重复同样的场景。

  大哥慢条斯理地开场:

  “你想追随老妈去做神仙眷侣?”

  微微一顿:

  “行————”

  拖音异常温柔……

  “踩着我的尸体过去!!!”

  大哥暴怒的脸上凶狠莫名,然后头一甩,绝尘而去。

  然后,老爸千篇一律地开始泪眼汪汪目送大哥,直到看不见一丝尘埃。

  再然后,老爸慢慢转向我,哀叫一声:

  “宝宝!”

  扑入潺弱的我的怀中,抖落我一身的疙瘩……

  宝宝是我的小名,老妈取的。她是将先天性心脏病遗传给我的人,在我七岁的时候因肺炎引发心力衰竭而过世了。我想,上天还是非常优待我的,给了我至爱的家人和温暖,给了我优厚的生活和环境,让我如愿活到了二十岁。我过完生日的那天夜里,在老爸、大哥、大哥的情人、小妹、还有殷乐——我唯一的朋友的陪伴下,静静地睡去,不带一丝遗憾,也没留下任何言语,如果可以,我希望这个世界认识我的人永远忘记我。

  不过,我始终没有料到我居然又醒过来了,带着我的记忆,重生在古代。虽然,至今我还不知道这里是中国的哪个朝代,因为救我现在这具身体的那个人某些地方十分之无知,幸

  好他穿的衣服绝对是古代的服饰,他也一再向我保证,外面的人也是这么穿戴的,我才敢相信我的确身在古代。

  那个人说,他是在回家的路上捡到我的,而且是在尸堆里。倒没受什么伤,昏过去而已。不过身上都是他人的鲜血。据他分析,我和我的“家人”应该是遭到了劫杀,财物马匹通通不见了。若真是如此,倒也罢了,这世上没人认识我,我也就不必装失忆了。就怕是仇杀,我又谁都不识,哪天莫名其妙丢了小命却不知道为什么,可就太冤喽!于是我顺手推舟,点头附和,不时挤点眼泪,明示暗示我已是孤儿,世上再无我可去之处。还好我当时小,怎么看怎么可怜,我的救命恩人二话不说便答应让我留下。

  嗯,应该先学点防身之术,以备不时之需,我的救命恩人不知能否教我?他听了有些踌躇,好半天才道:

  “你有心病,是与生俱来的,恐不适合练武……”

  我晕!老天哪!我究竟要得几世的心脏病才是个了啊……

  嗯,恐怕这具身体的主人当时惊吓过渡,一口气没上来就去了吧?

  后来,我发现这具身体的病情比起我的前世,那就跟正常人没啥两样。如果是在现代,动个小手术就OVER了,古代似乎没法动手术,但只要不过渡劳累,偶尔有个心悸什么的,基本上就是一个普通人。

  那个人人如其名(至少表面如此)——梅景,生得那怎是一个美字了得啊!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世人,迷神仙。纤纤玉指捋长发,永世不变是白衣。

  我着迷地开口:

  “爷爷……”

  “你喊我什么??”他惊怒。

  “爷爷,”我不待他反应,一把搂住他的腰,呜,好软!“你好像我过世的爷爷哦!他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我只见过他的画像,你们简直就是同一个人嘛!”

  呵呵,我老爸老妈都在孤儿院里长大,他们都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哪儿轮得到我啊?这个人实在是美,美的事物人人爱,可是有必要满头满脸,浑身上下都贴着“我很美”三个字吗?男人再美也是男人,做男人就得有个男人样!他四十岁,我十三,勉勉强强凑凑和和当我爷爷还是OK的啦。

  他微微挣扎了一下,居然妥协了:“算了,你爱叫什么就什么吧。”善良的爷爷,加分!

  “那我要喊你宝宝!”他突然道,脸上闪过一抹可疑的颜色。

  我没有注意,心里明显颤了一下。看来上天确实不想让我忘记过去啊!也好,不管这具身体有什么身份,于我都毫无意义,我依然是我,无论现代还是古代,我都是——

  韩追!

  我们住在山上。

  爷爷说,这是他的师父留给他的家,师父也是师父的师父留给师父的,师父的师父也是师父的师父的师父留给师父的师父的……总之,不知是从哪个混乱年代开始,爷爷的前辈们就在这隐居,然后出世,然后又回来隐居。那么山名呢?嘿嘿,爷爷在这种问题前永远是个白痴——他忘了!他理直气壮说:

  “反正只要我记得回家的路就好了啊,管它叫什么名儿?”

  歪理也是理啊!

  山前有一大片竹林,葱翠欲滴;山侧有一口碧潭,幽寒深邃;满山遍野的奇花异草,绚烂明媚。应该是南方的山林。我只能自己推测。

  爷爷不讲究吃,每天以山果充饥。天哪!干脆杀了我吧!前世病重,我的饮食都由营养师来定,菜永远都只有那几种。但为了我的胃,我翻遍能找到的所有美食大全,经过无数食材的壮烈牺牲,终于熬成了阿香婆……啊,不对!烹饪高手!记得老爸大哥小妹他们第一次吃到我亲手做的美味佳肴,激动地哭成了泪人……唉……现如今我只好挑起两人膳食的重任。我做羹汤他出劳力,我让他去山下采买米粮、油、盐、酱、醋、菜种什么的,开始了我们轰轰烈烈的隐居生活。

  忘了提,山上除了我们住的几间竹屋外,爷爷的前辈们还留下了一山洞的宝贝:各种各样的书籍、兵器、乐器、珠宝……于是,我开始了我的淘宝生涯。

  最先淘到的是一管紫竹箫,装在古朴的盒中,静静躲在角落,似在等待我的到来。箫,通体色泽暗沉,隐隐透着紫意,竹节清晰圆润。据说,箫和夜晚有关,和人的沉默有关,又据说,箫更切合中年和老年人的心境,令人还想秋天的薄霜,夜空寂寥的星辰,斜挂的瘦月,早行的人迹,还有冬天高原雪落的声响……满是怅惘幽怨。不过,我看中她,基本上跟这些没什么关系,这里不可能出现钢琴,也没有CD可听,那么挑一件可以随身携带的乐器作为自娱的物件,无可厚非。何况她还长得万分合我的脾胃——内秀。

  乐谱倒是现成的,只是从看五线谱简谱到宮商角徵羽,颇费了我一番心神。古代的线装书看起来还真是累人,随手翻阅,若真感兴趣,才细细拜读。奇怪的是其中没有一本是有关历史的,诗集、文集几近于零,基本上都是些实用的书籍。呵呵,春意盎然的书倒为数不少,不光是男女的,还有男男的,比网上的还精彩。能送回现代就好了,大哥一定会兴奋无比地调教他的亲亲好男友。

  武功秘笈我反正是练不成了,不看也罢,倒是在其中挖出一本小书,比一般的书小一半,而且似乎是羊皮纸,书名曰《浮生若梦》。“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这看法我比李白体会更深吧?心念一动,随手将之收入怀中。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门极其玄妙的武功,跟旁的不同在于,它可在人睡梦中练功,平日半点察觉不到它的存在,却和我的情绪息息相关。所以后来我有了武功,在我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它自动生成于我的体内,救过我的命,也几乎要了我的命。

  爷爷的武功似乎很不错,我问他在武林中的地位如何?他思索了很久,回答:

  “我不知道,没人告诉过我。”

  我再一次败走麦城。

  早该对他不抱希望的。别看他外表飘飘似仙,完全是绣花枕头烂稻草,说白了,文盲一个。想必爷爷的师父早就对他彻底失望了,千辛万苦教会他写“梅景”二字之后,便再也没有做无畏的挣扎。幸而学武的天赋不错,爷爷的师父才没绝望到后悔捡他回家,呵呵,捡人的习惯爷爷倒是贯彻得挺彻底。不过,我和他显然没有师徒缘份,呵呵,没关系,下次我捡一个回来让他教。

  身体好些,禁忌自然少了许多。春天,山花烂漫,跟着爷爷满山寻春,捡到一只刚出生不久的黑豹。讶异于这山中存在这种动物,看它奄奄一息,蹒跚地晃到我脚边,我的心软了软。抬眼望向爷爷,爷爷说看它快饿死的样子了,估计母豹已遭不测。虽然我信不过他,但仍然抱走了古天乐——专属我的小宠物。夏天,碧潭的水清凉解暑,我学会了游泳,话又说回来,爷爷的泳技确然不错,只不过抓鱼的水平赶不上我。秋天,我突然对射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嗖呼一声,我射伤了一头熊。于是,我满怀歉疚地治愈了它,结果,它赖上了我,再也不愿离开。小虫成了我的第二只宠物,它跟古天乐相处还算愉快,除了天天抢占我的床。翠花是第二年春天自动钻进我的被窝的,我睁开眼的时候,它正吐着鲜红可爱的小舌头舔舐我的脸颊,碧绿妖娆的身子盘旋在我的胸膛……嘿嘿,不错,翠花是中国十大毒蛇之一的白唇竹叶青!

  说实话,爷爷有些惊吓过渡。古天乐来时幼小,茸茸团团的,煞是黏腻可爱!身子渐长,刚猛立现,固然可爱不再似乎也没什么可怕之处。小虫的出现,爷爷嘟囔了几句,倒也没反对我治它的伤,可是,等它伤愈却死赖着不走,甚至露出一脸眷恋妩媚的模样看着我时,爷爷奔出十丈,狂吐……后来,我搂着翠花出门晃了晃,爷爷的身影嗖地闪进他的屋子,一声惨嚎响彻云霄,惊天地,泣鬼神,绕梁三月久久不曾散去……想想也是,美人总对那种触感黏黏腻腻湿湿滑滑的动物有所忌惮。

  很多时候我的思绪混乱不堪。古天乐、小虫、翠花,它们是我的宠物吧?宠物难道不是供它吃、陪它玩、哄它睡、逗我乐的东东?可是,它们每日三餐准时不见,等我看完书、射完箭、吹完箫……无所事事时,又集体现身,极尽谄媚阿谀之能事,尤其到了深夜,它们并非争相抢占我的怀抱,恰恰相反,是拼命搂我入怀……当然,翠花例外,它只是乖乖在一边待着,等到战争结束,潇洒一扭小腰,自动钻入我的被窝……而每日的必然结果是:我枕着古天乐鼓鼓的肚子,抱着小虫毛毛的手臂,贴着翠花软软的身躯,昏死过去……到底谁是谁的宠物啊?!幸好这种事情只发生在小虫和翠花不去交配不用冬眠的日子里,古天乐却始终在我的身边,或许这山上再也找不出另外一只黑豹了吧?我怜悯地轻抚它。

  
[正文:第二章  夜夜笙歌]


  第一年我忙着适应我的新生活,飞逝。

  第二年秋,新情况……

  一日入夜,星辰寥寥,秋风瑟瑟。本来沉睡的我,猛一激灵,突然感到兴奋莫名,浑身燥热,骚动不已。我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这并不是我的第一次。不同在于,我居然……居然……折腾了整整一夜,狂汗……

  待隔日晌午,爷爷笑意盈盈的脸出现在我上方时,我终于明白了!

  “为什么?”我问地有气无力。

  爷爷但笑不语,打量了我许久,久到我几乎又要睡去,他终于开口了:

  “宝宝,你这模样真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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