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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晴好说道:“我也觉得没有必要,我知道她已经过气就行了,有什么好比的,我还嫌触霉头呢。”
“来日方长,我全都会补偿给你。”他心平气和。
唐鑫抖了抖肥肉,岔开话题,一筷子夹起鸡肉:“这是传说中的小鸡炖蘑菇吧?”他笑得特别猥琐。
宋峥清莫名其妙地看他一眼:“是蘑菇煨鸡。”
“这不就是小鸡炖蘑菇吗?”唐鑫振振有词。
宋峥清没回答他,只是吃了饭把一本书丢他怀里:“你能多看几本书么?”
唐鑫拿起来一看,哎呦我勒个去的,居然是竖排繁体,他大声嘟囔:“有没有搞错,现在菜谱都是古文了,我看看,袁枚《随园食单》?这是什么玩意儿。”
“菜谱。”宋峥清答得万分淡定。
唐鑫给他跪了:“你做饭还用古人的菜谱?”
“当然会做改动。”宋峥清说着就拿出笔记本与钢笔,把今天略作改进的蘑菇煨鸡给记了上去,唐鑫瞅了一眼,那是一本花笺本,印得像是用来收藏的艺术品,可是如果是寻常白纸,怎么配让宋峥清在上面写字呢。
他的字是那么好看挺拔,风骨傲然,哪怕是写菜谱,那画面也是和提笔作诗似的:蘑菇四两,开水泡去砂,冷水漂尽……
写完以后等墨迹干透,刚要收起来,唐鑫心痒难耐,小声问:“这个送我吧。”
“你自己抄。”
唐鑫哼哼两声,借了支笔抄了一遍,孙晴好偷空过来看了眼,惊了,回头等唐鑫走了以后,她深深郁闷了:“他的字比我写的好看。”
宋峥清倒是不奇怪:“他家老爷子也是很严厉的,小时候逼他悬腕练字,吃了不少苦头。”看她郁闷,就笑,“嫌自己字不好看,我教你好不好?”
他的才学是孙晴好领教过的,她有点腼腆:“我很笨的。”
“我会是个好老师的。”宋峥清半点都不介意,“大不了教你一辈子。”
孙晴好明白他的意思,她故意曲解:“那我也没有那么笨吧。”
宋峥清随便扯了张素笺:“写两个字我看看。”
孙晴好拿了他的笔,只觉得入手略重,但无疑是支好笔,她写了三个字:两个字。她的字绝对算不上好看,只能说是端正。
他们也不是在书房,而是在客厅的茶几上,孙晴好半跪半坐在地上,宋峥清也干脆坐在了地板上,从她后面拥住她,握着她的手:“字的风骨难求,是需要多年苦练,但是如果你想把字写好看还是很容易的,只要它的每一个笔画都在最合适的地方就可以了。”
他说着,握着她的手一笔一划写:“晴字的偏旁要写瘦一点,青的上半部分的横可以连笔,你看这样,下面是个月,两边瘦进去一点……好字难写在子这里,关键是那一横要横得漂亮,不然整个字都不好看,在这里横过去,落笔,提起来。”
孙晴好看着由他主导的“晴好”两个字,不由咋舌:“我都不认识我的名字了。”
“我再教你一遍。”宋峥清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握着她的手,间或看她一眼,只觉得心静如水,平淡温暖之意贯彻心扉。
作者有话要说:宋峥清和他们有代沟,所以没明白小鸡炖蘑菇的涵义╮(╯▽╰)╭
从这里开始,其他人会慢慢改变对孙晴好的定位的,也许不会写得很明白,但是希望大家感觉得到
☆、第43章 恩爱
写完一遍;孙晴好已经摸到窍门;迫不及待说:“我自己来。”她按照记忆,漂亮地写出了自己的名字。
宋峥清低低笑了起来。
孙晴好扭头看了他一会儿;灯光下,他眉目疏朗;一笑就是风光霁月;和初次见面时那个消沉疲惫的他判若两人。
如果情蛊有这样的作用,它真的一点都不糟糕了。孙晴好抿唇笑起来;拉过他的手:“好;现在你要教我写你的名字。”
宋峥清这个名字实在是取得好,山清水秀;峥嵘清澈;一个名字就好像是一副水墨画徐徐展开;大好河山跃然于纸上。
他善于模仿,无论是宋徽宗的瘦金体,还是颜体柳体,乃至王羲之的草书都可以临摹,极为神似,这样的水平除了用天赋来形容,实在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几乎这一个晚上就消磨在了孙晴好临摹他的各色字体里,她看来看去,还是说:“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还是这个最好看。”
她指着的是最开始写的瘦金体。
“好看在哪里呢?”他饶有兴趣。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让孙晴好苦思冥想了不少时间,她才迟疑着回答:“和你特别像,字如其人,人如其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宋峥清含着笑,又提笔用自己常用的字体写了一遍,这下孙晴好脱口而出:“傲骨铮铮,翠竹清直,有君子之德。”
这回他再也按捺不住,从背后搂住她,她能感觉到他的高兴:“我真的很高兴,晴好,你能这样评价我。”
“我都是实话实说。”孙晴好倒是不以为然,“又不是讨好你。”
“你这叫什么你知道么,情人眼里出西施,你现在喜欢我,当然看我是千好万好的。”
孙晴好不服气:“我不喜欢你的时候,也觉得你很好。”
“如果我从一开始就很好,为什么你要过那么久才喜欢我?”
“你好不好和我喜不喜欢你有什么直接关系?”孙晴好莫名其妙,“某样东西很好吃不假,但是我不喜欢,这二者有妨碍吗?我喜欢你,是因为你让我喜欢了。”
宋峥清回味了片刻,笑问:“那我冒昧问一下,你是从什么时候转变心意的呢?”
“你先回答我,你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他们问得模凌两可,但是彼此都明白对方的意思,宋峥清也不介意先回答:“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等到我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离不开你了,如果你非要问的话,大概是我意识到我开始变得像一个正常人了。”
情根深种,非一时之欢,更像是日积月累,水滴石穿,量变积压到极致,终于在那一刻产生了某种奇妙的变化。
他意识到自己其实喜欢上她了。
他以身作则,率先入局,也的确比她早一步付出真心,虽说是一丝一缕循序渐进,可到底还是动心了。
孙晴好也答得很痛快:“我不告诉你。”
“……”宋峥清对于她耍赖的行为束手无策。
孙晴好成功对男朋友撒娇耍赖,心情十分好。
到了晚上,宋峥清的心情也很好,他轻轻用指尖抚摸着她红晕未退的面颊:“还没好吗?”
“我快死掉了。”她断断续续地说着,声音支离破碎,时不时就从喉咙里溜出呻~吟来,可是她整个人的身体不受控制,感官却很忠实地把所有感觉都反馈到了大脑,哪怕是结束了都觉得余波未消,好像每个器官都吃了兴奋剂一样。
宋峥清不停抚摸亲吻她,以示安抚,他也没有想到这次居然强烈到这样的地步,她头一次这样情难自禁,全盘崩溃。
等到孙晴好缓过来的时候,宋峥清已经抱着她很久了,看到她的呼吸逐渐平复下来,他才柔声道:“放松,深呼吸一下。”
她过了好久才放松身体,立刻觉得浑身酸痛,宋峥清抽身出来,随手扯了张纸巾擦了擦,看她一脸郁闷,不由笑道:“不习惯?”
“身体都不受控制了,以前不会这样的。”孙晴好本以为早就尝过其中滋味,虽然很美妙,但是绝对没有别人口中那么神奇,可此时才晓得,从前那是刚登堂,今天方才算是入室。
宋峥清本来意犹未尽,可是看她这样就知道最好偃旗息鼓了,所以只是轻拍她的背替她顺气:“哪里不舒服?”
孙晴好窘迫得要死,哪里肯说实话,尚且嘴硬:“没,我挺好的。”
宋峥清轻轻捏了捏她大腿上的嫩肉,孙晴好就倒吸口冷气:“嘶。”她看见他责备的目光,不免低了嗓音:“其实,呃,也不是很痛。”
到最后她还是拗不过宋峥清,被按摩了一会儿才睡着。
不是她太娇弱,是敌方太凶猛,肯定是这样没错!
第二天宋峥清处理完正事去看她的时候她还没有睡醒,他就在一旁看着她,她睡得很沉,头发凌乱地铺在枕头上,最开始的时候他不习惯身边多了个人,总是压到她的头发,引得她怒目而视。
他想到这里,静静笑了起来,他没有打扰她睡觉,转身出去继续工作。
之前他对孙晴好的解释并不全面,他来此地避暑,一是惯例,二是威慑,三却是给一个和圈内人交好的机会。
每年也只有这个时候,上门来拜访他的人会多一点,他也会在各类宴会上露面,和大家联络感情。
当然,正因为如此,麻烦也是呈几何状增长。
幸好走之前已经把那两个美国的通缉犯遣返,当然,只要出了国门,半路暴毙什么的,就和他没关系啦。
唉,毕竟当中国人在玩政治谈纵横的时候,外国人还在树上当猴子呢。
估计今天就会有相关新闻放出了,对外的说法是在国内判刑,允许罪犯回国执行,经过宣传以后,也会成为一次正面例子。
昨天路上发生的事情也被冷处理后很快从各大网友的视线中消失了。
唯有柳云杉去追踪从何自承那里问出来的消息远赴云南,一直没有什么消息,不过没有消息也只是意味着没有进展。
他的这位军师足智多谋又谨慎多疑,不大可能会出什么漏子,最大的可能性是他在放长线钓大鱼。
只是这么一来,也就意味着此事牵扯不小。
不过这并不能让他太过在意,多年来,他保管绝密文件的保险箱里,就有不少这样的大案,从蛛丝马迹查起,在这片土地上拔出一个又一个毒瘤,事态之严重,情节之惨烈简直骇人听闻。
不知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十年,二十年,有多少间谍被埋伏在其中蹉跎岁月,忍受痛苦。
除了他,没有人知道。
他必须冷酷无情地将他们作为一枚枚棋子,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舍弃,然而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宋峥清不仅仅不是一个冷血之人,甚至相反,他算是一个情深意重的人,因此有的时候也格外痛苦。
在这样一个充满着黑暗和负能量的环境下工作,不把自己逼疯就已经很好了。
在黑暗深渊暗自挣扎清醒的人,如果能看到一线光明,该有多么欣喜若狂呢?
他的那一缕光明睡眼惺忪地出现在他书房门口,还没睡醒,却还惦记着别的事儿:“今儿算我旷工吗?”
“算。”
孙晴好心都碎了——这样下去真的有拿得到工资的那天吗?好绝望。
她郁闷地决定先回房去刷牙洗脸换套衣服,宋峥清书房的气氛太过严肃正经,她觉得只穿着睡衣不大好。
宋峥清跟着她回了房:“还有没有不舒服的?”
“还好啦,睡了一觉好多了。”她说着忍不住捶了捶腰,本来以为小说里人家说腰酸背疼下不了床是夸张,现在才知道艺术真的来源于生活啊。
宋峥清好笑极了,抚摸着她的腰线:“那么娇贵,真怕把你弄坏了。”
孙晴好瞪着他,恶声恶气道:“请你先反省一下自己好吗?你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三天一次我难道是舍身喂狗了吗?”
“一看就知道你不了解男人。”宋峥清笑道,“你之前才过分,给我一点希望,却只给一口饭吃,一直饿着,饿而不死,手段很漂亮,但我知道你肯定没有想到这个,就不夸你了。”
孙晴好崩坏地看着他,不是很相信,她脑子里闪过“我居然不能满足你”“他到底脑补了什么奇怪的东西”这样的想法,很快又被自己雷翻了。
正如宋峥清所料,晚上的新闻就放了美国逃犯的相关事情,寥寥几句就带过了,并不是很重要的新闻,孙晴好自从知道他身份以后强迫症一样每天七点看新闻,看着看着纳闷了:“你放他们走了?”
“现在早就死了。”宋峥清道,“一开始不动手,只是为了知道究竟泄露了多少,还不如我给他们一个痛快。”
孙晴好瞅瞅他:“那他们不就永远不知道了吗,啊,你太坏了,你让他们脑补,难不成其实你什么都没有问出来?”
宋峥清做了一个随便你怎么猜的表情,国际争端非常复杂,并非是两国之间的较量,也有他们内部的争夺,最后有这样的结果,已经是他的胜利了。
孙晴好对国家大事也兴致缺缺:“好吧。”
她生在小门小户,注定对这样的争权夺利没有什么兴趣,反正衣食无忧,心爱的人又在身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但是宋峥清并不是与世无争的世家公子,他也不是出来度假的,他这次比较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他要缓和与京城里大部分人家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