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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议郎
文散官名。隋置通议郎,唐改奉议郎,为文官第十六官阶,从六品上。宋元丰改制用以代太常丞、秘书丞、殿中丞、著作郎。后定为第二十四阶。金、元均不置。
奉舆局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尚辇局改置,主官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
奉御
官名。隋大业三年(607)设殿内省(唐名殿中省),下辖尚食等六局,每局置奉御二人,分掌各种进奉之事,以直长为副职。大业三年以前,六局分隶门下省、太仆寺。官名各异尚食、尚药为典御,尚衣为御府监,尚舍为殿中局监,尚乘、尚辇为太仆寺骅骝署令、丞。大业改制,均改为奉御。唐、宋沿置。元惟礼部侍仪司下有左右侍仪奉御,供替机构主官称提点、大使、副使。明内官诸监有奉御,但位于令、丞之下,地位远较隋、唐为低。
奉裕卫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左右内率府为奉裕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奉政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正六品上,元升为正五品。明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清正五品概授奉政大夫。
奉直大夫
文散官名。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置,为文官第十六阶。金为从六品上。元升为从五品。明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清从五品概授奉直大夫。
奉直郎
宋文散官名。从六品上,为文官第十六阶,相当于唐的奉议郎。元丰改制后不用。
奉宸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左右千牛为奉宸。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奉宸库
宋库名。宋康定元年(1040),合宣圣殿库、穆清殿库、崇圣殿库、受纳真珍库与乐器库为奉宸库,属太府寺。。掌收存金玉、珠宝及其他珍贵物品,以供宫廷享用。
奉宸苑
清官署名。内务府所属三院之一。掌皇室苑囿园林。初名尚膳监,属工部,康熙十年(1677)改属内务府,十六年(1677)并归都虞司,二十三年(1684)设奉宸苑。主官有兼管事务大臣,无定员,卿二人,正三品。所管有景山、瀛台、阐福寺、乐善园、钓鱼台等处行宫,及南苑、圆明园、畅春园、玉泉山等处稻田。
奉祀官
官名。民国北洋政府改清朝授给“圣贤”后裔的五经博士等官为奉祀官。
奉祠
宋京师有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祥云观等庙宇,在外亦有宫观,如杭州洞霄宫、毫州明道宫、华州云台观、建州武夷观等。诸宫观置使、副使、判官等,又有判举、提点、都监、管勾等名,统称宫观官,亦称祠禄宫,以宰相、执政、翰林学士等兼领。宋初,大臣年老不能任事者,亦常命为祠禄官,不理政事而予俸禄,以示优礼。神宗熙宁(1068-1077)后,整顿吏治,凡疲老不任事者,皆使任祠禄官,王安石亦欲以此安置反对派,祠禄官人数渐增。因祠禄官主管祭祀,故充任祠禄官称奉祠,因故自请充任祠禄官,以处闲散之地称请祠,或称乞祠、丐祠。
供奉
一、唐妃嫔称号。高宗龙朔二年(662)置供奉八人,正七品,以代妃嫔中的御女。咸亨二年(671)复旧。
二、在皇帝左右供职者。唐初有侍御史内供奉、殿中侍御史内供奉。玄宗时又是有翰林供奉,专备宫中应制。宋武职阶官有东、西头供奉官,内侍阶官有内东、西头供奉官。清称南书房行走官员为内廷供奉,也用以称进入宫廷的艺人演员。
供府令
北齐官名。光禄寺供府署长官,掌供御衣服玩弄之事。
供人
北魏女官官名。地位相当于外廷四品官。
供事
清在京官署书吏的一种。约指内阁、翰林院等机构胥吏。任职满一定年限,经所在官署考核合格者,可转为低级官员。
孤
君王自称。《礼记·曲礼》谓远方小侯自称为孤。此系本义。诸侯遭丧亦称之,此系定制。诸侯或遇危难丧败,自为贬损之词,亦有称孤者。秦、汉之际,转而成为雄称,田横谓吾始与汉王,皆南面称孤,是其著例。然汉时尚极少见,汉末群雄割据,曹操谓:“使天下无孤,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孙权、刘备也用此称。唐朱滔、王武俊、田悦、李纳叛秘,推滔为盟主。滔称孤,武俊等称寡人,以孤为大、寡人为小,适与先秦制度相反。
固公昂邦
见“固山额真”。
固伦
满语。意为天下、尊贵。清皇后所生之女封固伦公主。
固山贝子
清爵名。宗室封爵第四级,在多罗贝勒下,奉恩镇国公上。
固山额真
官名。固山,满语,汉语译为旗。额真,亦满语,为一旗长官,管理全旗户口、生产、教养、训练等事。满旗初起时,旗主管辖全旗所有事务。后金(清)天命十一年(1626),皇太极设固山额真,为旗的军政长官,语意虽同,但时与旗主有隶属关系。顺治十七年(1660),定八旗官职汉称,以固山额真为都统。自顺治时,除上三旗(正白、正黄、镶黄)属皇帝,余五旗(下五旗)分属诸王、贝勒、贝子等贵族,一旗之人分属若干旗主,任固山额真者在身份上隶属某旗主,在职务上与旗主无关,系政府委派的军政长官,所统之兵亦限于骁骑营。余前锋、护军、健锐、火器、步军等营均从八旗抽出人员,另归总统或统领统率。雍正元年(1723年),又改固山额真满名为固山昂邦,以清除〃旗主〃之意。
官车处
清工部所属机构。掌管车马,运送各项物品工料。满、汉监督各一人,于工部司员内委派充任。
官大夫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六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加官、公者(接第七级为公大夫),示稍尊也。”汉时,第八级公乘以下仍须服役。
官等
即民国文官等级,根据任用制度的不同,分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种。下于此者,称雇员。在北洋政府时期,特任官由大总统特令任用,国务院总理、各部总长、各省省长等属于此类。简任官、荐任官的任用,均须报中央政府批准,简任官且须由大总统任命。各部次长、司长、各省厅长、高等审判厅厅长等,多由简任官担任。各部秘书、科长,各县县知事,高等审判厅的推事、庭长,地方审判厅的厅长、庭长、推事等,多系荐任官。荐任以上(包括荐任)均系高等文官。委任官系普通文官,由所属长官委用。各部的主事、科员,各县的科长、县佐,各级审判厅、检察厅的书记官,多系委任官。至于雇员,如各机关任抄写文书的录事之类,地位很低,国民党政府时期情形,大体仍旧,惟官署名、官名多变。
官告
见“告身”。
官告院
宋官署名。掌文武官员、将校告身及及封赠。宋初,集兵部、吏部、司封、司勋四司告身案为官告院,各由本司郎中主管,淳化五年(994)起专置官署于宫中。凡属官告,文臣用吏部印,武臣用兵部印,王公及命妇用司封印,加勋用司封印。元丰改制后,除蕃官用兵部印外,皆用吏部印。大观年间并归尚书省,政和年间又归吏部。
官家
臣下对皇帝的尊称。始见于《晋书·石季龙载记》。《资治通鉴·晋成帝咸康三年》胡三省注:“西汉谓天子为县官,东汉谓天子为国家,故兼而称之。或曰: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故兼称之。”一般也用以指公家。
官品
官员的品位等级。见“九品”。
官生
清科举制度,京官四品以上及翰、詹、科、道,外官文职三品、武职二品以上之子、孙、曾孙,及胞兄弟侄应乡试者为官生。其试卷名为官卷。官卷另编字号,不占民额,并不能取中解元与经魁。
官医提举司
元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始置,掌医户差役词讼。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五省各立一司,余省皆无。每司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
国夫人
妇女封号。唐一品文武官及国公之母或妻封国夫人。宋开府仪同三司以上之母或妻封国夫人。
国公
爵位名。北周封皇子为国公。隋封爵有国公,位次郡王,高于郡公,沿袭至明。清有镇国公与辅国公,位次贝子,高于镇国将军与辅国将军。
国老
西周、春秋称国之卿大夫士之致仕者为国老。孔子在鲁曾被称为国老,见《左传·哀公十一年》。国老似顾问,孔孙不愿答问时,季孙氏有“子为国老,待子而行,若之何之不言也?”的责难。国老备顾问,由此可见。
国师
自北齐文宣帝起,历代君主常以国师为宗教领袖的封号。元、明、清时,为喇嘛教领袖人物的封号,成为僧官的官名。中统元年(1260),元世祖封八思巴为国师,授玉印,命制蒙古新字,后又升号为大宝法王。明亦以国师、大国师、灌顶法师为喇嘛封号,成祖时授灌顶大国师九人、灌顶国师十八人之多。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亦封内蒙古喇嘛教领袖章嘉呼图克图为大国师。
国史馆
官署名。清属翰林院,掌监修清史,有总裁、清文总校、提调、总纂、纂修、协修等官。辛亥革命后改称清史馆,《清史稿》修成后废。民国初年亦曾设国史馆以编纂民国史,1916年改国史编纂处。国民党统治时期亦曾设国史馆。
国史院
见“史馆”。
国尉
战国时秦国掌军政之官。秦昭王时在大良造之下,设国尉一级。例如白起初为左庶长,逐步由左更、国尉升至大良造。见《史记·白起列传》。《商君书·境内篇》论军爵,以国尉低于将一级,“将短兵四千人”,“国尉短兵千人”。短兵具有卫队性质。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以尉缭为国尉,相当秦的太尉。
国务卿
官名。民国三年(1914)5月1日,在总统府设政事堂,以国务卿取代国务总理。政事堂为总统府的办事机构,国务卿成为总统的幕僚。1916年,以帝制失败,于5月8日,恢复国务院名称。6月,袁世凯死后,国务卿之名废。
国务员
官名。指国务总理与各部部长。由民国元年(1912)3月12日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同年6月26日公布的《国务院官制》进一步规定:国务总理为国务员首领,体质行政之统一。
国务院
辛亥革命时民国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的最高行政机构。以国务总理为首长。民国元年(1912)4月21日,国务院正式成立。三年5月1日,袁世凯废国务院,改设政事堂,废国务总理,改设国务卿。五年5月8日,又改政事堂为国务院。国务总理则于6月袁氏死后始得恢复。第二次直奉战争后,段祺瑞于十三年11月24日任临时执政,集权一身,不设国务院。次年12月26日再设国务院与国务总理。后张作霖于十六年6月18日建立北京军政府,亦设国务院与国务总理。历届国务院都设秘书厅为办事机构,秘书厅设秘书长,下分若干课。国务院所辖各部,前后亦多增减。南京临时政府有陆军、海军、司法、外交、财政、内务、教育、实业、交通、实业九部。北京的国务院成立时,有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十部,旋并农林、工商为农商部。北京军政府时,改为外交、军事、内务、财政、司法、教育、实业、农工、交通九部。
国信使
官名。宋、辽与宋、金间普通聘问或有所报告、要求于对方者,称国信使,俗称泛使。
国用司
即三省户房国用司。宋官署名。乾道二年(166)置。总管财政。由宰相兼制国用使,参知政事同知国用事。五年废。嘉泰四年(1204)又令宰相兼国用使,参知政事同知国用事,并择侍从与卿、监中二人充属官。开禧二年(1206),改称国用参计所。三年废。
国子监
官署名。西晋咸宁四年(278)置国子学,教育五品以上官员子弟。后或称国学、太学,属太常。北齐始立专署国子寺,教育贵族子北。隋开皇十三年(593)改称国子学,罢隶太常。炀帝又改学为监。唐以国子监为教育行政机关,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国子学教育三品以上官员子弟。宋子国监辖太学、武学、律学等。辽南面官有上京国子监、中京国子监。金有国子监与女真国子监、国子学与回回国子监、国子学。明置北京国子监与南京国子监。清沿明制,京师置国子监,选入学者称监生,原规定住监读书,后渐成具文。明、清国子监合教育行政机关与学校为一,与唐、宋不同。
国子监书库官
宋官史。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淳化五年(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