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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开棺人-第7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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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根本就不懂什么意思。”夜叉王说完顺手拿过胡顺唐递来看过的那张A4纸。

魏玄宇回头看着葬青衣,葬青衣一口将那松茸咬掉一半,口中呜咽道:“嗯,那是什么意思?”

莫钦看着被咬掉一半的松茸,吞了口唾沫,松开手道:“算了,当我什么也没有说。”

“先说啊,我不是挑事啊。”魏玄宇身上的铁齿开口了,“我只是想尽量解释一下,刚才莫钦的话可以认为是发。男子对达到受孕标准女子的一种性暗示,当然发。男子并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只是为了享受过程带来的快感而已,解释完毕,我真的不是挑事。”

铁齿说完之后,魏玄宇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只是站在胡顺唐、夜叉王和曾达的身后去看那份研究报告,而葬青衣则起身擦嘴,拖着莫钦走进厕所,随后传出来的就是莫钦阵阵惨叫……

“曾老,你是什么时候带回那植物的样本的?”胡顺唐看着A4纸上那些自己看不懂的数据。

曾达仰头看着天花板道:“我们从五房村下去的时候,我就收集了那树的样本,到青铜船的时候又收集了一次,多年的工作习惯,改不了了,不过也好,因此知道了为什么会出现僵尸蚂蚁和水尸这种东西。”

“神经毒素。”夜叉王看着上面那四个粗体字,扭头问曾达,“就是这种东西?”

“大致是吧,而且这种树不是指有树干和树枝的生植物,而是菌类,按道理是不应该形成根、茎等东西,从我找人化验的结果来看,应该是属于一种寄生菌,占据了一颗古树之后,逐渐长满了整颗古树,而这种菌类很小,和一颗米差不多,密密麻麻长在那古树之上,从而分泌出一种神经毒素。”曾达拿过第三张纸,“因为样本太少,不能做太详细的分析,所以还不知道原本这种菌类可以分泌出神经毒素,还是寄生在古树身上之后才分泌出来的,但是这种神经毒素可以将其他生物变成行尸走肉,为它本身卖命。”

“明白了。”胡顺唐放下那叠纸,“那种菌类操控着中了神经毒素死亡后的生物出去觅食,逮回来给它,待它吸取其中的养分之后,再操控已死的生物,这样周而复始?”

“对。”曾达点头,“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我们走得早是件好事,否则的话说不准还会遇到什么样的怪物,不过还有一件事你们需要知道,这件事从逻辑上完全说不通,但是呢又的确是事实。”曾达沉思了一会儿,好像在寻思要不要告诉给胡顺唐等人,“帮我化验这种菌类的老医生,曾经也算是尖端技术局的雇员,齐兄弟介绍认识的,早年参与过对731部队的研究,当初主要是收集罪证,曾经发现过731当年就对类似的菌类进行过细化研究,只不过当初的科研技术不到位和战争形势的变化导致研究停滞,而且还没有进行到人体试验那一步,可惜的是因为资料损毁严重,无法确定那群杂碎从什么地方得到的这种菌类样本。”

“这种事不好说。”夜叉王依然盯着电视机,“人类已知菌类并公布的有十来万种,未公布和未发现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好了,这个问题暂时轮不到咱们研究,应该计划一下,下一步去什么地方找岑孚和那个不知名的异术者?”

“我托人去古董黑市问问,看看近几年有没有鎏金青铜器的消息,从这里入手应该可以查到。”曾达从口袋中掏出六个老式手机来,“一人一个,都是用假身份证买来的号码,各自的号码我已经存进手机里了,还存了一个应急电话在里面,如果我有事离开亦或者出了什么意外,你们拨打那个应急电话,有人会帮你们。”

出什么意外?胡顺唐看着曾达,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曾达只是笑了笑道:“只是那么一说,以前我们每次开始任务的时候,大家都有这么一番说辞,算是提前留个遗言。”

“不吉利,快呸呸呸。”魏玄宇拍了下曾达的肩头,转身的时候发现葬青衣重新坐回了桌前,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而莫钦则鼻青脸肿地从厕所里慢慢爬出来,看到幸灾乐祸的魏玄宇之后,立即把着门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胡顺唐侧身躺在床上,又问:“大概什么时候有消息?”

“不知道,快则今明两天,慢则十天半个月。”曾达看着窗外,“这种事不好查,毕竟金铜之巅那群人有事才聚集到一块儿,没事的时候各自为战成为散户,做点其他不相干的买卖,算是对身份的一种掩饰。”

胡顺唐想了想之后,看着桌旁的魏玄宇问:“抠门,你们从那些箱子中都带回了什么东西?”

魏玄宇还未答话,莫钦立即凑过去道:“他分得东西最多,胡老大你要是喜欢赶紧问他要!”

“闭嘴!”魏玄宇瞪着莫钦,“我知道胡老大的意思是想引蛇出洞?”

“引蛇出洞?”夜叉王扭头看着胡顺唐,吃喝中的葬青衣也将目光移了过去。

“对。”胡顺唐靠着床头,一手按住自己的三角包,“在那个大殿中曾老说出关于金铜之巅时,我就想过,回去的路上要是看到天地会藏着的宝藏,一定从其中挑选一件品质较好的鎏金青铜器,然后故意放出消息售卖,应该可以引那批人出来,多少都有点作用,可是谁知道是在水下,怕被淹死,所以放弃了这个念头。”说完,胡顺唐又看着莫钦问,“你都拿了什么?”

“金银珠宝,就是没有鎏金青铜器。”莫钦耸耸肩,“毕竟我对那种东西一窍不通,万一拿着个赝品怎么办?那可是提着脑袋换回来的东西。”

“我倒是拿了一件东西,不过不是鎏金的。”魏玄宇转身从自己新买的箱子中掏出一个用绸布包裹着的物件,小心翼翼来到床边,等众人都围过去之后,这才慢慢打开那绸布,指着里面那长达20厘米,形同枪头的东西道,“应该是个矛头吧?”

“我看看。”曾达凑近看了看,用手丈量了下长度和宽度,再拿出放大镜仔细看了一遍,这才摇头道,“不是矛头,应该是一柄青铜剑的剑锋部位。”

“什么意思?”魏玄宇马上问,“这模样不就和矛一样吗?”

“不是矛头,矛头和枪头都不一样。所谓矛,应该是古代最长的兵器,标准长度为现在的一丈四尺,约4。5米的模样,是步战、车战时代的产物,后期以马战为主的时代,矛就不适合作战,活动不便,就演变成为了枪,你们忘记了在黄金城中那些陶尸俑所用的矛了?”曾达又凑近看着那所谓的“剑锋”,点头道,“矛头和枪头是有区别的……”

第四十一章(上)'剑走偏锋I'

'差点忘了今天是星期四…怎么日子过的这么快呢???'

“如果这是矛头,应该是狭叶刃,尖头有锋,上部两侧为翼,边缘为刃,中间为脊,下部称为骹,而这个只有锋,没有其他的东西。”曾达用手掂量了一下道,“虽然重量差不多,但绝对不是,另外还可以从重量看出来,这剑锋加上其他部位组成的那柄剑,至少有五六十斤重,很是罕见,最关键的是从剑锋下面的抽格来看,这柄剑极有可能是一柄稀有的组合剑。”

“组合剑?”魏玄宇越听越不明白,葬青衣倒是对冷兵器饶有兴趣,擦干净手,凑得很近听曾达“说古”。

曾达拿过纸笔来,画了一个大致的图形,指着道:“剑身前段叫锋,剑身中间突出部分叫脊,脊的两侧叫做刃,剑柄部位称为茎,剑身与茎连接处,起护手作用的叫做格,茎的末端圆形内凹叫做首,茎上突出的部位称为箍。但剑的形制分很多种,现在知道的实际存在的至少有二十余种,其中比较稀有的就是组合剑。因为兵器这种东西,特别是剑和刀,剑身、刀身和剑柄、刀柄都是整块材料制成,不可能分开,只有护手部位的格是后来加上去的,否则的话会造成‘剑不稳,锋不利,力不足’,但是在09年的时候,在内蒙古曾经出土过一柄完整的组合剑,初步考证应该是战国时期楚国的贵族兵器,原本以为那组合剑只是装饰而用,组合好之后挥舞竟然发现剑身根本不颤,这十分罕见,因为在那个年代几乎不可能有这种技术,不要说当时,就算现代科技用以青铜为主的材料来制作组合剑,都不可能让其剑身不颤,剑身一颤,就会导致剑刃走偏。”

“噢……”魏玄宇大喜,拿起自己那个“剑锋”很是得意,“原来是个宝贝呀!我还以为只是个价值十来二十万的矛头呢!”

魏玄宇一说完,莫钦马上追问道:“哟?你怎么知道这东西值十几二十万?”

魏玄宇知道自己说漏嘴了,马上辩解道:“我……猜的。”

曾达把先前的纸柔成团,扔进垃圾桶后道:“我知道,你昨天出去找了个当地的市场问了一嘴对不对?那些家伙不识货的,以为那是矛头,见是青铜质地的,就顺口说了个市场价,而且还不敢收,只是好在他们没有报警,因为售卖这玩意儿至少让你进去蹲十五年。”

魏玄宇见曾达知道了,怕胡顺唐、夜叉王责怪自己,挠着脑袋道:“嘿,其实我就心急想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嘛。”葬青衣瞪着魏玄宇,此时莫钦立即在旁边对其挤眉弄眼,一顿狂喜。

“白痴!”铁齿忍不住骂道,“我都说这东西不是矛头了!”

“闭嘴!”魏玄宇喝道,铁齿只是长叹一声,“我以为你脑子很好用呢。”

“这是青铜器,我虽然接触过一点点,但没有研究过。”魏玄宇不服气,“你还不是不知道这是什么组合剑的剑锋。”

“好了好了!不要争论下去了。”胡顺唐深吸一口气道,“抠门也算是把消息给放出去了,我想在这如果金铜之巅那群人真的耳目众多,肯定会有人知道这东西的存在,说不定他们会主动找上门来,如果没有,就等着曾老收消息吧。”

“嗯,你们先休息吧,我也回房间睡一觉了,踏踏实实的睡一觉。”曾达走到电话旁,叫了个外卖到房间之后,这才告别众人开门离开。其他人聊了一会儿,也在帮忙收拾好桌子上的残菜剩饭之后各自回房间,好好休息,等待着曾达的情报。

胡顺唐简单洗了个澡之后,看了看时间,不过下午一点,准备睡个午觉时,门却被人敲响了。胡顺唐放下擦头的手,把毛巾卷在手中,转身拔了棺材钉,站在门的一侧,随后用手在猫眼处晃了晃,问:“谁呀?”

胡顺唐刚问完,手还未缩回去的时候,房间门就被子弹射穿了四五个窟窿,胡顺唐立即贴紧墙面,等对方停止射击,反手用棺材钉直接刺穿门,只听到外面一声惨叫,随后就是奔跑的声音,胡顺唐开门就追,刚出门就看到一个穿着夹克的男人捂住肩头,朝着走廊尽头的楼梯口跑去。胡顺唐提起棺材钉朝着那人的腿部抛去,直接刺穿那家伙的小腿,随后令人惊讶的一幕发生了,那家伙跌倒之后,回头看了一眼胡顺唐,竟直接举枪将枪口塞进口中扣动了扳机……

那人倒地之后,在不远处的房间内也有一个穿着服务生衣服的人被扔了出去,砸在墙面之上,随后再没有动静,夜叉王从那房间追出来,伸手一探那人的脉搏,对着胡顺唐摇了摇头,表示那家伙死了。

“你下手重了?”胡顺唐问了一句,立即去刚才自杀的家伙那把棺材钉抽了回来。

夜叉王起身看了一眼道:“没,我只是把他扔出来,好像被扔出来之后,这家伙知道不是我的对手,用某种法子自杀了,可能是服毒。”

又过了十来秒,魏玄宇、葬青衣、莫钦也披头散发地跑了出来,看得出来都遭受了袭击,胡顺唐看着他们,指着地上已死的那人,其他三人都点点头,示意来袭击者都和这家伙一样,敌不过之后马上自杀了。

“曾老!”胡顺唐突然想起来了,拔腿就朝着曾达的房间冲去,冲到曾达门口,看见门关得严严的,门里没有动静,也没有破门而入的痕迹,立即一脚将门给踹开,进屋之后发现屋内半个人都没有。夜叉王等人赶到,看着好端端的屋子,都觉得不可思议,此时莫钦突然喊了句“不好”,然后冲到窗口去,接着一拳捶在了窗台之上,胡顺唐赶紧上前,发现下面马路中间刚出了一场车祸,而车祸的受害者竟然就是曾达!那辆肇事车辆却根本没有停顿,径直朝着大道开去。

“狂,你和青衣跟着我去追车!”胡顺唐拔腿朝着外面跑去,“咸蛋,你和抠门抢救曾老,顺便收拾行李准备走人!”

胡顺唐喊完,大家立即散开,各做各事。葬青衣和莫钦跟着胡顺唐奔下楼去追那辆肇事车,魏玄宇立即挨个房间收拾东西,还不忘记来到窗户边,站在高处对车祸现场拍了几张照片,同时夜叉王已经跑到楼下去查看被撞的曾达。

胡顺唐和葬青衣奔到酒店外,正准备拦出租车的时候,莫钦却开着一辆捷达冲了出来,停在两人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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